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陕教高[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高〔2012〕4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12月14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为推动陕西高等教育在新形势、新机遇下,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全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特制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按照《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24号)的总体要求,建立陕西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及分类指导体系。
二、总体思路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强化特色、分类发展;加强指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落实高等教育重大发展项目为抓手,以建设教育强省为战略目标,以实现陕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和功能增强为着眼点,以提高陕西高等学校竞争实力和办学水平为核心,通过统筹管理及分类指导,支持和鼓励各层次、各类型高等学校在总体规划、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上,各安其位,错位竞争,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全面推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陕 西 省贯 彻 《 国家 中长期 教 育
改革 和发展 规 划 纲要 (00 0 0年 ) 2 1 ̄22 》
的实施 意见 任务 分 工
为贯彻落 实《中共 陕西 省委陕 西省人 民政 府关 于贯 彻
< 国家 中 长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0 0 22 2 1- 00年 ) 的 )
9 .省财政设立 幼儿 园建设专 项资金 , 实行 以奖代补 , 支 持城镇小区幼儿 园和乡镇 中心幼儿 园建设 。市 、 财政也要 县 设立相应的专项 资金 。保证 留守儿童入 园, 对家庭经济 困难
育厅 、 财政 厅 、 发展 改革 委 ) 省 省
l.在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 , 5 保证学校增容用地 , 依法
规 划 和 优 先 建 设 中 小 学 校 。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 发 展 改 省 省 革 委 、 国 土 资 源厅 、 省 省教 育厅 )
7 .全省每个县 ( 区)城建成一所符合 国家标准 的公办
幼 儿 园 ,每 个 乡 ( ) 建 成 一 所 公 办 中 心 幼 儿 园 , 儿 园 镇 幼
1.建设单位或开发商要按学 校建设标 准 , 6 向当地政府 缴纳教育 建设补偿金 。( 省财政厅 、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省发
展 改 革委 、 教 育 厅 ) 省 l. 强城 区及 其 周 边 学 校 建 设 , 步 推 行 小 班 化 教 学 。 7加 逐 ( 教 育厅 、 发 展 改 革 委 、 住 房 城 乡建设 厅 ) 省 省 省 1. 快 缩 小 区域 、 乡 、 际 差 距 , 保 适 龄 儿 童 少 年 8加 城 校 确 免试就近入学 , 力解决“ 校 ” 着 择 问题 。 ( 省教 育厅 ) l.开 展 统 筹 城 乡 一 体化 教育 发展 改 革 试 点 。继续 实 施 9
陕西省教学能手50问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学能手评选50问1什么是教学能手?省级教学能手是全省基础教育教师教学技能方面的最高荣誉。
在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电教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县(区)、市、省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后,由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门授予县(区)、市、省级教学能手称号。
2为什么要评选教学能手?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我省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评选活动,评选县(区)、市、省教学能手。
我省教育厅提出“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战略,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是实施这一战略的具体措施。
首先,评选的第一条要求就是师德师风,各级评选机构要严格考核、认真把关,作为上报人选的重要条件。
其次,教学能手评选是我省三级三类教师骨干体系建设中骨干教师产生的关键入口,也是骨干体系建设的基�A性工程,只有评选出“德、能、勤、绩”全面发展的优秀教学能手,才能逐步选拔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为建立骨干教师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通过校、县(区)、市和省级层层评选,参与教师达到二十多万,基本做到全员参与,有效地带动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3评选教学能手的意义何在?形成了教师骨干梯队,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实施了校本研修,提升了科研水平,均衡了教育资源,推动了课程改革,带动了全员提升。
4怎样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评选教学能手活动采取“三公开、两自抽、三结合”的方式。
“三公开”即层层公开推荐评委,公开选手成绩,网上公开录取名单;“两自抽”即选手自己抽节次签和课题签;“三结合”即评委由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共同组成,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

2、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长期严重不足
•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展中国家教育经费占 GDP的比例平均是4%。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 费占GDP的比例,长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 数4%,而实际经费又低于计划的目标值。 2009年: 3 .59%。 国际教育现代化的水平: 4 .7%以上, 20世纪末世界平均水平: 4 .9%, 主要发达国家: 5.1%, 欠发达国家: 4.1%。 规划纲要要求:中国要在2012年实现4%的 重要目标。
成立领导机构:
•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 • 教育规划纲要领导小组 组 长: 温家宝总理 副组长: 刘延东国务委员 • 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 组长: 刘延东国务委员 成员: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 位等14个部门 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任务:承担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的具体工作。
• 2008年3月,全国两会刚刚闭幕,胡锦涛总书记、
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把研究制定中 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作为新一届政府必须着力做好 的一件大事。 • 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教育部关于制订《国
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情况的 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订工作方案。
5、教育法制建设开辟了新的局面
• 从1980年至今,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共通过了《教育法》等8部教 育专门法律, • 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数十项, • 各地出台地方性教育法规数百项, •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数百项教育部门规章, • 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基 本框架。
6、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 1985年5月,党中央召开了改革开放后第 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中 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3.08•【字号】陕政发[1995]15号•【施行日期】1995.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1995]15号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90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是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心任务。
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纲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到2000年我省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一)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初步形成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质量效益较高、各类教育相互衔接面向21世纪的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1997年,全省基本普及六年义务教育。
到2000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即占全省总人口85%以上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入学率达到85%以上,小学入学率达到99%以上。
积极创造条件,使残疾儿童在入学率、入学年龄、受教育的年限和质量等方面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市的城区以及县级市的城区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广大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应遵循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一步(1993年-1996年),在占全省人口50.4%的西安、渭南、宝鸡、咸阳、汉中等地(市)所辖的经济比较发达的40个县(市、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陕教基一[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15号)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精神,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现就我省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在更大范围推广成功经验,把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起来。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
陕西省双高双普标准

附件1: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说明:
一、评估总分为2600分,实际得分达到2340分以上者,方可通过验收。
二、对上述各项内容的评估验收,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查阅正式文件、档案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本、教师和学生档案。
二是召开座谈会,随机访问党政领导、干部群众、家长、教师和学生,发放问卷调查;三是实地检查,现场验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 小学的综合差异系数大于,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大于。
3.教育经费未按规定落实到位。
4. 初中辍学率超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
5.学校和幼儿园存在危房与土木结构房屋。
6. 学校存在土操场,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未软化。
7.验收当年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有违法犯罪问题。
四、2011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适当增加分值。
1.县域教育改革发展综合或某一方面成效显着,承办全省“双高双普”或全省某一方面教育工作现场会。
2.在省级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先进经验。
3.参与省级“双高双普”学校评估工作课题研究或省级某一方面教育课题研究且成效显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文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第三章学前教育(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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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2010年10月29日为了推动陕西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陕西教育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1.教育发展成就显著。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陕西教育持续进步。
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开放逐步扩大,教育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育人为本意识明显增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进一步巩固,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两基”目标,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65%,初中升学率达到99.93%;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毛入学率达到83.26%,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一网两工程”、“人人技能工程”深入实施并产生广泛影响,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明显增强;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毛入学率达到28.11%;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5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22年。
教育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整体上看,陕西教育大省格局基本形成,教育改革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2.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陕西教育在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很多不适应。
教育观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尚难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依然不足;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学校办学自主权尚未有效落实;教育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区域、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素质教育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城市“择校”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服务的能力不强,教育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
接受优质教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3.抢抓新的发展机遇。
未来十年,是陕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是构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生态美好、社会和谐新陕西的重要时期。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推进实施以及实现经济转型、推动自主创新、引领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教育事业担负着特殊而崇高的历史使命,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加快建设教育强省4.明确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陕西发展需要。
大力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以促进人的终身发展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各类教育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布局和均衡,以建设教育强县为抓手,促进区域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
采取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教育发展策略,形成定位科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教育发展格局。
坚持依法治教。
不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5.确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
到2020年,建成教育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具体目标是: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实现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综合实力保持全国优势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显著提高;建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9年。
6.坚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工程”。
坚持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最重要的工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地位,充分发挥延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陕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把延安精神教育实践纳入大中学生德育内容,进一步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建立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着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使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
坚持全面发展,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
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在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和使用规范汉字,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
强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7.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大中型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缓解“入园难”的问题。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村级幼儿园(班)。
到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
全省每个县(区)建成一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
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8.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
加强各级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义务教育管理范畴。
省财政设立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市、县财政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
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补助。
9.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加强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加强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有机衔接,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
组织保教水平较高的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0.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以县为主,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到2012年中小学校舍全面达到安全标准。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拨款、教师配置、校舍建设、条件装备等保障机制。
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
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促进薄弱学校建设。
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60%达到省颁标准,到2020年全部达到省颁标准。
1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落实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
坚持政府统筹,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求,在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保证学校增容用地,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
建设单位或开发商要按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向当地政府缴纳教育建设补偿金。
加强城区及其周边学校建设,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
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义务教育重大投资项目,提高农村寄宿学生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完善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补助资助政策,消除辍学现象。
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
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转变。
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建设。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并完善学生营养餐计划,积极推进“蛋奶工程”。
到2015年,全省60%的县(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2.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制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依据评价学校和教师。
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对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提高教学难度,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频次和难度。
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配合学校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五、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13.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保持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按照每20万人口设置一所、主要设置在县城或重点镇的原则,优化普通高中布局。
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
到2015年,70%的普通高中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到2020年全部达标,15%的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
14.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实施“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目标。
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落实学生自主选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