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浙工大教〔2016〕58号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部):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1月21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
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
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
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
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
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协作性学习。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类选修课选课工作的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类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类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顺利完成本次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课对象及要求1、本次网上选课的对象为06、07、08级学生,05级(五年制)学生实行人工选课。
2、每人最多可选4学分。
3、经典导读(或精品通识)课每人只能选修一门,如果发现某生在课程预选阶段填报了两门,那么正选之前系统将自动删除该生所有选课信息。
4、08级教师教育专业(或方向)学生,在教师教育类(理论)课程和教师教育类(技能)课程中各选1学分。
二、选课步骤选课分三个阶段进行:(1)课程信息查询阶段时间从2009年6月4日至7日,为期4天。
在此期间,学校将开放选课系统,让学生修改密码和上网查询本学期通识类选修课开课信息。
学生要把自己希望选修课程的课程号、课序号记录下来,为后续选课工作做好准备。
(2)课程预选阶段时间从2009年6月8日上午10时至6月15日上午9时,为期8天。
在此期间,学生登录选课系统,选择自己想修的课程。
预选只是简单登记,可以在8天内的任意时段进行,时间先后不影响结果。
(3)课程正选阶段(特别说明:正选阶段最关键,如果不操作,会导致选课失败)。
时间从2009年6月18日下午3时30分至2009年6月26日上午9时,为期9天。
学生上网查看自己预选的课程是否选中,确定最后的选课结果(如果需要抽签的课程,一定要按提示操作,否则系统会当未选处理)。
三、特别提示1、教师教育专业(或方向)学生,毕业前须修满6学分教师教育类课程。
2、除人文学院、教育学院部分专业(详见人才培养方案)外,其他学院学生四年内必须在经典导读(或精品通识)课中选修一门。
3、每门课程只有当选修学生超过30人时才能开出,预选不足30人的课程将被删除,正选时学生可以改选其它课程。
4、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可免修6-8个主修专业其它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管理方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通识选修课程的管理,促进通识选修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目的及意义设置通识选修课程是我校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
通识选修课程是我校课程超市的重要组成局部,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 课程设置及申报(一)课程设置通识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一般以学期为单位,滚动开出。
(二)开课条件1.课程主持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讲义(教案)等基本教学文件齐全,有可供选用的教材或相关参考资料;有实验、实践内容的课程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及实验、实践条件。
3.每门课程的学时数原那么上不超过32学时(2学分)。
(三)申报程序1.每学期第6周,拟新开设全校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填写《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并提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讲义)等基本教学文件,学院初审通过后,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第8周前报教务处审核,教学大纲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批准的通识选修课程,在学生选课前由授课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简介等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2.每学期第7周,教务处将上一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学校指令性开设的课程除外)向各学院反应,由各学院确定下学期是否具备滚动开出的条件,对不具备滚动开出条件的课程,学院以书面形式写明情况,下一学期暂停开出。
3.因选课人数达不到学校规定而被取消的课程重新开出时需重新申请,按照新开通识课程申报方法办理。
三、课程建设、管理及运行(一)课程建设与质量监控1.通识选修课程教学与建设是各学院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各学院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所有通识选修课程均由申请开出单位负责建设,将其纳入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并参照学校通识课程管理方法制定相应的措施,严格管理, 严格考核,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课程名称
项目类别
课程负责人
所在学院
申报日期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
0项目基本情况
注:课程名称请与最新一级培养计划保持一致;若为课程群请写成群名(含具体各门课程名称)形式。
课程所属专业或大类填写说明:通识核心课程(群)不用填写,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群)填写具体大类名称,专业核心课程(群)填写具体专业。
1.课程负责人情况
2.其他主讲教师情况
3.课程基本信息和建设方案
4.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5.经费预算
6.学院(部)审查
7.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意见(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填写)
8.学校评审意见。
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附件1: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我校为扩大大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推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一类课程,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各学院及广大优秀教师开设公选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教师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与其他课程一样考核,同等待遇。
第三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审批、管理。
第二章课程第四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所属学科分为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矿业特色类、体育艺术类等六大类系列课程。
第五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开课类型分为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
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由学校指定开设的系列选修课程,该类课程编入学校的培养方案中,由开课学院选派专职教师开设或由教务处聘请校外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授课。
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由具有开课资格的人员向学校申请开设的系列选修课程,该类课程不进入培养方案,由申请开课的人员授课。
第六条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设置140门左右,该类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各相关学院申报(学院组织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课程,另一部分是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而指定开设的课程,建立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开课时不需重新申请。
为确保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课程库每2年更新1次。
对于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内的所有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出一个教学班(选课容量一般不少于90人)。
第七条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首先由拟开新课教师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参考资料目录、作业要求,成绩考核办法等),然后由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每学期第12周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课程进入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
教学与教务管理

第五部分教学与教务日常管理浙江工业大学教学计划执行规范(浙工大教【2003】25号)第一条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为了保障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特制定本规范。
全体教师和教学岗位上的其它人员以及教学管理部门,都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共同制订或修订,原则上两年修订一次,连续使用两届。
第三条经学校审定下发的教学计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条教学计划的局部调整,必须于调整对象(课程、实验、实践环节等)正式实施至少一个学期以前提出申请。
已进入实施的教学活动所处的当前学期,除发生如唯一的授课教师生病或离校、必需的教学资源不能按时到位等不可克服的事件外,原则上不进行与其有关的教学计划的调整。
第五条教学计划的调整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调整理由充分、合理,与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原则上非因个人原因;2.调整后的计划具有可持续性,且不对其它教学工作造成冲击;3.当总学分或总学时已经达到或超过学校指导性意见规定的上、下限时,调整后的计划原则上不能增加或减少总学分和总学时;4.调整后的计划,各学期学时分配应相对均匀,基本上不额外增加学生负担和不减少学生选课的总比例;5.调整后的课程或实践环节,已经落实相应的教师、大纲、教材或实践工作计划和实践场所;6.经过基层教学组织和学院两级的充分论证且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六条为了保障教师和教室等教学资源的按时落实,学校每年4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前集中两次接受教学计划调整申请。
各学院于上述规定时间前集中相关申请,经统筹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
第七条教学计划或其调整申请批准实施后,教师聘任、教学进程、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必须保证与其对应一致。
第八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为深化通识选修课程教学改,提高通识选修课程教学质量,加强我校通识选修课程归口管理,根据《XX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和《XX学院绩效津贴二次分配指导意见》,结合我校近年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情况,制订本科办法。
一、通识选修课程的管理归属与开课要求我校通识选修课的管理原则上分两大类,即教学单位建设与管理的通识选修课程(有相对明确的专业归属)和由学校层面建设与管理的通识选修课程(无明确的专业归属,确属改类、特色类、创新类课程)。
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应该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历。
课程开设由教师自行申报,教学单位初审,学校复审。
二、教学单位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设数量每学期各教学单位需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门次按本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10%计算,课程开设门次及质量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学校将通识选修课程工作量随年度绩效津贴下拨至教学单位,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通识选修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学校将在单位年度绩效津贴(40%部分)中按总量的3%予以扣除。
三、教学单位管理的通识选修课程管理通识选修课程依据课程的专业属性进行归口管理,各类人员申报的通识选修课程根据课程的专业属性,到相关教学单位申报。
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从其他教学单位及非教学单位遴选专业属性相近的优秀课程充实到本单位通识选修课程中,按课程所属专业计入相关教学单位的开课数量。
四、学校管理的通识选修课程开设数量及管理学校每学期精选10门左右通识选修课程,作为改类、特色类、创新类课程,也包含部分无专业教学单位挂靠,但质量较高的通识选修课程。
此类课程由具备开课资格的教师向教务处申报,由教务处组织人员对课程进行评审,择优开设。
此类课程不计入教学单位应开设课程总量。
五、通识选修课程工作量发放经审核合格后,教学单位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含超额开设的课程、其他单位教师在本单位申报的课程)工作量由本单位发放;学校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工作量由教务处核算后报学校按年度统发放。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选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通选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学涵养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身心。
2.有利于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培养和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应当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以及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第四条通选课模块设置1.通选课总体设置为三大模块六类课程。
(1)通选(艺术)模块:对应“艺术天地”类别,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2)通选(心理)模块:对应“心理健康”类别,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通选模块:包括“人文社会、科技世界、xx文化、创新创业”四个类别的课程。
以上三大模块六类课程组成了涵盖公共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理论、xx特色文化、科学技术世界、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等人文社会和科学素养类内容的通选课体系。
2.学校在线下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引进通识教育类优秀在线课程(包括外校和本校教师建设的课程),丰富通选课资源。
第五条通选课学分设置及要求L原则上所有通选课每门课程为1学分,对应16个学时。
3.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原则上在线课程(慕课)不得超过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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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本科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浙工大教[2013]39号
为帮助学生在专业学习之外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学习不同学科思想方法,提升认知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优化知识结构;同时为保证选修课教学质量,规范选修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管理要求
学校鼓励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学科发展前沿和人才培养目标,多开选修课。
我校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或硕士以上(含)学位的教师,有经过审定的教材、课程教学大纲都可申请开设选修课。
教师新开课程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由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同意开设的选修课,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学分,其具体的教学管理、课程教学要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教学工作量计算,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办法等,均与必修课同等对待。
开课学院须于每学期第14周前将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课程选修要求、课程使用教材等相关信息输入选课系统,课程教师简介(学历、职称、研究方向)输入教师信息中心以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二、选课办法
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安排学生进行网上选课,并按高年级学生优先于低年级学生、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于已修学分多的学生的原则进行选课名单处理。
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试听,第一周周末进行退选、改选和补选,第二周确定正式选课名单。
2.第二轮选课后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教学班不予开班;已选报该门课程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第三轮选课结束后,由于学生退课而造成选课人数不足的,原则上不能停开。
3.学生每学期选修课程最多选修2门(含选修外学院课程门数)。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加大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数。
三、学籍与成绩管理
1、从2013级起,通识选修课程分为模块课程(人文情怀,科学素养,社会责任,国际
视野)和新生研讨课。
每个学生应在通识选修课程的每一个模块内至少选修一门课程,并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选课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学生必须严格按正规课程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教师应严格按照选课确定的学生名单进行成绩登记。
3.未选中课程擅自参加选修课程考试,或未按规定参加所选课程上课、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均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需重选或换选其他课程。
4.选修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后5天内输入原创教务管理系统,同时需打印书面稿一式二份,签署姓名后交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备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