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考感慨:必须下硬功夫 不能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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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司考真题及答案

2009司考真题及答案

2009司考真题及答案【篇一:09年司法考试真题和答案汇总】class=txt>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

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

甲构成累犯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乙构成累犯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

丙不构成累犯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

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

丁构成累犯正确答案:b2、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现具有法定停止执行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直接将请求停止执行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最高法院b.最高法院审查下级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应当作出下级法院停止或继续执行死刑的裁定c.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后,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d.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或自行调查后,应当迅速将调查结果直接报最高法院正确答案:b3、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正确答案:b4、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正确答案:c5、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c.具有不可替代性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正确答案:ad6、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三年终过司考:一个法学专业考生的一点感慨.doc

三年终过司考:一个法学专业考生的一点感慨.doc

三年终过司考:一个法学专业考生的一点感慨-万国的一个小册子上说过这么一句话:非法学专业考生的高通过率已经成为司考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话对于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自然是个鼓励,可对于法学专业的考生来说难免是个打击。

我身边非法本的同学确实有好几个都轻松通过了司考,而像我一个法学专业学生却考了三回,确实挺难堪的。

不过对此要做些分析,为甚么非法学的考生容易考过呢?我觉得原因有三:一,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复习和答题时凭自己的生活经验、感受来做,也就符合了出题人的思路;而法学专业的半精不精,试图用专业的眼光来做,反而背离了出题人的思路。

二,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做题时老老实实顺着题目走,就符合了答案;而法学专业的考生在做题时一看题目出的有漏洞或暇疵,容易带着挑剔或批判的眼光做,这就不符合出题人的思路了,自然对不了(其实司考题好多真的出的有问题,我个人认为每年至少有20分的题目或答案是明显的错了或有重大缺陷)。

三,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既然敢考司考,说明这人本身就挺优秀的,记忆力好或思维能力强,至少很有自信吧,这些都是有利因素。

四,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因为对法律陌生,所以复习起来非常认真(我身边一个学水产养殖的同学今年考司考,虽然他最终差了几分没通过,但他前三卷就得了300分。

他当时复习起来进度是一天看完一本书!真让人汗颜。

);而法学专业的考生因为熟悉,所以复习起来不太在意,不够认真。

我认为第四个原因是最主要的。

司考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也许真的要当一回事、认真对待才才能考过呢。

第一次考,我以为很简单,没太当回事,简单准备了下,结果差八分;第二次认真准备了两个月,考后感觉好的不得了,连答案都没对,以为自己肯定是高分,结果六百分制后差了十二分;第三回,也就是今年,总算过了,考了383(卷四仅80)。

幸好我们专业有位好心的老教授一直敦促我们及早准备司考,于是从三月开始看书,然后有点事中间有二三十天没时间看书,总之从四月底就开始大力准备,由于以前考过,所以上来也就是复习了。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

选项A错误。

宪法法律之上并不否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坚持“三个至上:必须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方面,必须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个领域,必须落实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和全部工作之中。

所以,说”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不准确的,法律效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选项C正确。

“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选项D错误。

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该原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选项D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理论渊源。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司考心得

司考心得

司法考试被誉为天下第一考,其实是言过其实的。

以前之所以被传的很神,是因为它的通过率实在低的让人痛心。

具体数据我记的不太清楚,02年司考制度实行,当年的通过率让社会以及考生冒了冷汗,5%这样的数据意味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不是付出努力就能过的,其中还有一部分运气在里面。

从02年到06年这5年的司考通过率也让人大跌眼镜,虽然在年年提高,但平均通过率仅仅是10%,这也意味着100 人中有90人落榜,而且有很大一部分要准备冲刺第二年的考试,所以竞争形势非常严峻。

07年政策开始改变,以导致07、08、09这几年的通过率有了可称可赞的提升,司法考试开始回暖,这种现象被宣称为大放水。

究竟司法部门本着怎样的初衷实行这种改革我们无从得知,有的仅仅是推测。

值得欣慰的是,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让数万考生对司考取胜充满期待,也使很多非法律专业起家的人不管是否已经从事职业都大量涌入司法考试的队伍中来。

根据消息,2010年以及 2011年这种高通过率的政策将继续维持,所以如果你想轻松的通过这次传奇色彩的考试,那么抓紧这两年吧!一点都不是吓唬你,2012司考改制,这将意味着司考通过率要回复到06年之前的窘迫状态,超低的通过率又将把司法考试“天下第一考的”的旗杆树立起来,那时候要想通过,可就真的要历经心血了!你要知道这对心智是一次多么大的考验,那种闭关修炼一般被拖的精疲力尽的感觉对人的身体健康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摧残。

以上是说到当前的形势,目的是提醒你抓住机会,虽然说放水,但要做到轻松制胜可能性太小了。

要重视起来,给自己上紧弦!很多人有超强的应试能力,那也是几万人中的几百人。

如果有人告诉你它平时聊着天打着游戏或者看看无聊的电视节目就可以高分通过,我不否认有这样的天才,我也承认你有聪明的资质,但是庞大的法律体系告诉我们这样是不行的!当你看书看到恶心头晕眼花,为书上的某个观点头痛苦恼的时候你就知道光靠聪明靠玩乐解决不了问题,在平时聪明伶俐的人在面对学术观点面对法律难题的时候不见的就比一个傻子聪明多少。

09司考答案

09司考答案

试卷一(答案)试卷一(答案)据中国普法网消息,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今日公布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2.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4.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5.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6.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7.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8.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9.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10.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11.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12.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13.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14.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15.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16.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17.A.1958年法国宪法B.1787年美国宪法C.1799年法国宪法D.1908年苏俄宪法18.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19.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20.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21.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22.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23.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24.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25.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27.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28.A.种植业、林业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29.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30.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31.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 32.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33.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4.A.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甲国法律B.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C.贷款合同应认为当事人默示选择适用英国法D.保证合同应适用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35.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36.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37.A.因格里已离开中国,上述债务只应由合资企业的中方承担清偿责任B.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向甲国提出引渡格里的请求C.中方当事人可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格里申请立案D.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请求甲国主管机关代为调取有关格里的证据38.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39.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40.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41.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42.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43.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44.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45.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46.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47.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48.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49.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50.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二、多项选择题。

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

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

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考考试心得体会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司考考试心得体会(一)一、两次司考的总体感受对于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近两年,随着的提高,有人质疑司法考试“中国第一考”的地位和性。

我个人认为,高并不能否认司法考试“第一考”的地位和性,因为放宽地区(315分,西藏280分)的通过人数比往年有了大幅度增加,这就提高了司考的,而按360分算的话,大概也就是百分之十几左右,提高的幅度并不是很大,我们对司考的难度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对这两年司考,我个人的总体感受可以归纳为:立足基础,注重能力,考察广泛,难度趋大,偶尔“偏怪”。

二、司考成功的几个重要因素1、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和良好的复习环境近年来,十师检察机关新进干警较多,由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能任命助理检察官,这导致具有法律资格的年轻干警严重不足,影响了十师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

面对这种状况,十师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党组把帮助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作为一项事关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任务来抓。

两级三院从政策、资金、时间上给参加司考的干警以支持。

同时,院领导通过和参加司考的同志谈心的方式,给参考干警以信心和鼓励。

我院和业务部门还积极协调、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参考人员全身心投入司考的复习中。

这几年,十师检察机关为参考干警专门放假2个半月,在复习时间和培训机会上给予充分支持。

在司法考试复习中,院领导考虑天气较热,为我在地下警务区专门开辟了复习场所,配置了床、桌椅等物品,为我复习提供了良好的复习环境。

在此表示感谢!2、决心、信心、恒心、平常心司考难,但有通过司考的决心更难。

如果没有勇气,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加司法考试,那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所以,参加、司考的决心是成功的第一因素。

决心是“要”的问题,而信心就是“能”的问题。

2009年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2009年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2009年司法考试答题技巧选择题是自律考(司考)出现以来最为稳定的题型。

换言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出题方式也呈现出模式化的特征。

结合司法考试的个性与一般考试中选择题的解题方法的共性,本文试图对选择题的解答模式作一总结。

解答选择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骤:审题型。

这是正确回答选择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简单的技能。

选择题共有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如果你心目中的正确选项在单选题中不止一项或者在多选题中仅有一项,那么你就必须立刻否定自己的判断。

第二步骤:全面分析题干。

逻辑推理的过程决定了回答选择题必须遵循“题干决定题肢”的思路,“以干求肢”来正确选择。

1、确定题干的规定性。

题干的范围决定了题肢的范围,依逻辑同一律的要求,题肢的范围只能等于题干的范围,题肢的范围大于或小于题干的范围都不行。

题干的规定性决定了正确题肢的范围,回答好选择题关键在于确定题干的规定性。

题干中一些关键的词语标明了题干在时间、空间、内容、程度、逻辑等方面的规定,对此考生应加以认真的分析。

如时间上的规定性:(例)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第31题/多选题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A.价值排序原则。

B.秩序优先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为ACD。

本题题干中关键词为“现代”,它明确限制了题肢中正确的原则只能是现代法律实践中的原则,而不能是古代法律实践中的原则。

如果忽视了这一时间限制,就有可能误选B项。

其次,还应注意题干中对空间上、程度与模态上或者法律性质上的规定的涉及。

2、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信息。

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正确进行选项的选择,固然要依赖于平常的对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的掌握,但善于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有帮助的信息也是明智的举动。

历年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从知识测试方式出发可以分为三类:识记水平类、理解水平类与运用水平类。

运用水平类选择题大多是以案例的方式出现,一般考生均知道题干(案情)信息的重要价值。

通过司考的心得体会三篇

通过司考的心得体会三篇

通过司考的心得体会三篇进入法院工作后,我才发现法院是一个以审判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性很强的组织,只靠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而要进入审判队伍必须通过司法考试。

而司法考试又号称“国考”,是中国第一难考,我甚至有些后悔转业时进了法院。

为了干好本职工作,也为了与单位同事有更多的语言,在完成任务之余,我偶尔也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特别是有些案例,看后让人兴趣倍增,也与单位年轻的同事了解了一些司法考试方面的问题。

几年前,近40岁的我决意出席当年的司法考试。

5月份我买了三大本,已经开始自学法律科学知识。

可是,内容太多,结果至当年也没有勇气报名者。

之后,组织调整了我的岗位,从宣传处到监察室,面对新岗位,我首先要熟悉本职业务,这一年又逢法院巡查,历时大半年时间,我陪同巡查组走遍了辖区的大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所以当年也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

2022年,我又已经开始举起课本并报名者出席了法律教育网辅导班。

在自学的过程中,我融合专业老师的指点和10年的真题,不懈努力总结出来自己的自学经验和方法,夜以继日地研究课程,最终,我顺利了!回顾几年的司法路,我觉得我以下几点值得总结:一就是勇于挑战自我。

人过四十不学艺。

但部队的经历培育和锻炼身体了我,代莱单位代莱岗位,必须改建自我、适应环境自我、挑战自我,否则就可以被出局。

我看完的自学资料如果累在一起,肢存有一米多低。

二是契而不舍的奋斗精神。

司法考试很难,但确定参加考试,就要以通过为目标,否则就可能会半途而废。

去年和今年考试前的一个月,我谢绝了众多的应酬,甚至看望老人的次数也大大减少,为的是把时间用来学习。

三就是舍不得资金投入。

自学就是一件须要资金投入的事情,不仅就是时间,还要在物质上资金投入。

为了参加考试,我先后报了几个班,为了便利听讲,买了平板电脑、无线网卡,花掉了近万元。

四是大家的帮助和支持。

无论是过去在单位还是今年在工作组,领导和同事对我参加司法考试都很支持,给予必要的时间学习,并从工作和生活关心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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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考感慨:必须下硬功夫 不能投机取巧

不曾失败很多年,书到用时方恨少
感觉准备不充分,来年再战定雪耻
2009年9月19日,为期两天的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开考。全国报名人数达到41万人,再创历史
新高。本人因定向于法检系统,出于从业需要无疑也得考取这个《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平生第一次参加国
家司法考试。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考点概况:
笔者所在的自贡市解放路中学共18个考场,每个考场按照惯例30人,当然有个别考生缺席。在应考的
考生中,从20出头到40多甚至50多岁的人都有,而且以年龄偏大的人居多,至少70%以上,应该都是法检
系统的老干警吧!一方面佩服他们执着追求的精神,更感慨无奈,有点像古代的科举!试想,在庞大的考生
中,又有多少真正是出于对法律职业的热爱才去追求的,应该不会太多,也就10-20%,更多的是来自生活、
就业等方面的压力使然,无奈但必须去争取!
二、简言辅导:
随着司法考试的开展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强行推行,考生队伍逐年猛增,各式各样的从事司法
考试的辅导机构、名师应运而生,也使得很多人走上了“先富”的道路。纵观今年的司法考试,很多考生在
学法网发帖子说:凡是各辅导机构、各大名师反复强调的黄金考点、重点考点大部分没有出现,司法部把这
些人“修整”了一下。但是,笔者想说的是:也不能全怪他们,因为他们毕竟是预测,不是泄密,他们哪知
道出题人怎么想呢,毕竟他们不是出题人。如果真出现他们神秘预测的东西,那么他们应该会被追究刑事责
任的,因为泄露国家秘密罪还是比较重的。
三、考后感言:
1、必须下硬功夫,不能投机取巧。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司法考试的宗应该就是“三大本”,要
下硬功夫,全面复习掌握,因为任何内容可能都会在试题中出现。我们需要加大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储备,
尤其对于包括我在内的法律专业基础较为薄弱的同僚们,更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说卷四的最后一道论
述题,由于理论基础薄弱、加上时间比较紧,也不知道怎么用法言法语了,写完感觉有点像申论。
2、不能迷恋辅导班。大家一般都多少有点“好逸恶劳”的劣性,比如说如果让你一个人复习,你会全
盘复习,在复习中自己会有感觉的去发现重点;但是一旦某某神秘的给你预测下,你就迷恋于他们的权威,
只注重所谓重点的强化复习、记忆,而忽略很多东西甚至一多半,即使你再去复习那些,也是走马观花,因
为你觉得不会考,看了也是浪费时间。
3、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诉讼法。现行法律法规是法律理论在我国现实中的真实反映,对于参
加实践性比较强的国家司法考试,其重要意义更是不言而喻!实体法部分,我们即使不记得法律条文,也可
以按照法律理论的知识来处理,但是诉讼法部分如果不能掌握法律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难以下手,更何
谈正确率呢!
虽然笔者是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而且很可能是个失败者,但是毕意竟亲自上阵体验了一番,本次
考试让我更加理性了认清了司法考试,更认清了自己的不足,找准了前进的方向。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
不殆”。以上是本人发自内心的感触,希望能对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论坛上所有要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的
考生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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