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议本会议根据《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文件执行。
一、参加单位:1、专家组成员;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4、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5、施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论证会议由施工单位主持,专家组应当由3名及以上单数且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人员以及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工程项目的人员不得以专家组成身份参加专家论证。
二、专家论证程序:1、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编制、审核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审查意见。
2、施工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业特点,从专家库中聘请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3、专家组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查阅相关资料。
4、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以及工程监理审查是否齐全,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2)荷载取值;计算模型、计算公式、相关技术参数、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施工工艺、流程、方法等是否可行;(4)各种构造要求、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5)专家应当考虑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专家组根据论证情况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作出论证结论,每位专家组成员在专家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论证结论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可行、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不可行等四种情形。
经局部修改后可行、需作重大修改的,专家论证报告中应当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专家论证报告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存档,并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依据。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专家论证的专家组组成、专家论证程序和过程等实施监督,并录入监督档案。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图 2 危大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流程
(三)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事先将拟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的 主要内容,制作成PPT幻灯片,现场进行介绍,且保证每位专家人手一份纸 质版的安全专项方案。
(四)危大专项方案经由专家论证通过后,由专家签署论证报告(附 件二)。
(五)形成专家论证资料: (1)专家论证会签到表(附件三)。 (2)专家证书。 (3)专家论证报告(附件二)(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
专家签名
组长: 专家:
总承包单位(盖章):
9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三:
会议名称 会议地址
序号
姓名
CSCEC105-JS-ZJLZ-003
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签到栏 工作单位
会议主持 会议时间
电话
10
附件四:
CSCEC105-JS-ZJLZ-004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专项方案监督检查记录表
序号 工程名称
6
请完成,由危大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长确认,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结束。
外阜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等记录文件传公司技术部统一收集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技术部负责收集各危大专项方案,并录入公司资源库; 负责逐步建立公司危大专项方案范本,以更好提升公司危大专项方案编制 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 现行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附件三:《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附件四:《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专项方案监督检查记录 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评审论证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评审论证制度(202X 修订版)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论证制度是根据国务院令393 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审的范围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及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土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五、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六、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七、爆破工程(C 级以上)。
八、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九、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二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一、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二、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规程。
三、附具体的安全验算结果。
四、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五、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六、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七、方案在报请监理、建设单位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第三条专家组成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一、项目经理部聘请相关专家,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并成立专家评审论证小组。
二、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 30 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
三、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公司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专家审查论证小组。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要求

南海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要求(对各方责任主体要求)一、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时应在市局网站(/)上公布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所抽取专家应符合部、省、市及我区相关文件要求,如因特殊原因需在外市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必须取得市、区住建部门的同意。
二、组织专家论证的单位应当于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送达论证专家。
三、专家应在论证会前对方案进行预审(实地考察),提出初审意见,填写《佛山市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初审意见表》,在论证会开始前,各位专家将《初审意见表》交专家组组长,论证会结束后,组长将各位专家的《初审意见表》和经各位专家签名的《专家论证审查表》复印件交监督员带回站登记。
四、专家论证会召开3天前,专项方案和相关资料应报工程监督机构登记备案(见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备案指南)。
五、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第三方监测方案应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才能进行专家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六、施工专项方案由施工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基坑设计方案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七、第三方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该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论证。
八、下列人员应参加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4、施工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方监测方案的方案编制人员和监测项目负责人;5、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九、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4、相关施工图是否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会流程图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会流程图1、 开工前,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辨识登记表》 (表 地管理原则报当地质(安)监站。
2、 监督站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级管理, 报制度。
3、 施工单位对项目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 核、审批。
1、 施工单位须在专家评审会召开前 5个工作日,提交专项方案 专家论证审查告知表(表2)及参建各方参会人员告知表 (表3)。
2、 中心城区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告知监督人员审核后, 报技术科; 各县(市、区)项目由施工单位告知当地质(安)监站审核后, 报市站技术科;3、 市质监站负责监督、指导施工单位抽取专家。
1、 论证审查会由施工单位组织, 召开评审会时须提供签字盖章专项施工方案及电子档、涉及该分部分项工程图纸 1份及参会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携带身份证,监督人员对参会 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2、 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 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相关专业监理人员; 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项目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项方案的编 制人员;工程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
相关人员 未到场的一律不得召开论证会议。
3、 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出具书面论证审查报 告并签字,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4、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并经施工单位技 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 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 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签 字。
5、 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后需作大量修改的, 施工单位应当 按照论证审查报告提出的意见重新编制专项方案,并重新组织 专家论证。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危险性较大的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介绍参会各方人员参会人员一般包括(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介绍工程概况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
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
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bd2a9c9f51e79b8968022667.png)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以及论证程序

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以及论证程序“专项方案"的全称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专家论证"是指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那么,哪些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又有哪些还需要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呢?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方案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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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
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介绍工程概况
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
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3.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4.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5.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6.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
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
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7.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
8.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包括修改方案或修改设计等事宜。
附表一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市建协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注:本表一式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专家论证意见:1、应说明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另行附页);2、每位专家应在每页论证意见书上签上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