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集

合集下载

中国的典型冤案

中国的典型冤案

三了行进要主局安公�前目。动行了展开就关机安公级两县、市天当 �后事一”活复“裳振赵悉获局安公市丘商�日 1 月 5�者记诉告钟启 赵长局副局安公市丘商。展进新最的件事访采市丘商往前者记�日 7 月 5。版翻”案林祥佘“为其称�然哗片一论舆�后道报被事此。年 11 刑服判被经已海作赵�时此。家回然突裳振赵民村村楼赵乡集王 老县城柘市丘商省南河的年多 01”害杀“海作赵人村同被�日 03 月 4 年 0102 。责负命生的民人对�责负民人对�责负律法对要定
�的由自身人民公犯侵“ �定规法偿赔家国据根�明写书定决偿赔的出 作院中丘商�日 21 月 5 。偿赔神精求要续继备准们他�此因。偿赔 神精现体有没毫丝中其。费助补难困活生为元万 51�金偿赔家国为 元万 05�中元万 56 的得获海作赵在�且而。懂搞有没情事多很�瞪 瞪迷迷海作赵时当 �点两晨凌在是书议协签海作赵和院法民人级中市 丘商�说他。点观一这了达表者记向次再举振赵叔叔的走奔宜事赔索 海作赵为直一�午下日昨。少太为认都人本海作赵和们戚亲的海作赵 �额数个这于对但。束结算就案偿赔家国请申海作赵�后票支元万 56 的付支院法民人级中市丘商取领字签在海作赵�午上日 31 月 5 偿赔取领段本辑编 。白清海作赵还日早方警望希属家 。里村到回晌振赵�后年 01。年 92 刑获罪人杀意故以海作赵来后�走
起不直盖膝个两致�着跪期长地地挨不股屁�腰起直她让�过打子棍 被�问审方警被曾也她�示表)名化(花甘的好相海作赵为称被而 岗在不已者案办时当、3 。]3[去回再想不也她�来回海作赵使即在现。海作赵过见 去有没也�去回再有没她年几十这。嫁出经已个一�工打地外在个一 在现子孩个两。村外到嫁改子孩个两着带她。人杀定确被海作赵道知 齐小赵�后来出厂酒从 。觉睡让不天几常经还�头馒个一吃能

土匪栽赃酿成的特大冤案

土匪栽赃酿成的特大冤案

土匪栽赃酿成的特大冤案1950年1月18日,山东省宁阳县一个叫茂义庄的偏僻小山村,发生了一桩后来震惊全国的特大冤案:在残余土匪的刻意栽赃和陷害下,6名无辜村干部和民兵被扣上“杀人”的帽子,屈打成招后,全部判处死刑枪决。

直到一年多后相关知情人落入法网,此案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该案在50年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十大错案之一,至今读来仍然触目惊心,促人警醒!大案惊天:稽征干部和民兵遇害茂义庄地处山东省宁阳县与曲阜、泗水两县的接壤地带,该地区是一片山区,连绵近百公里,峡谷幽深,林密树茂,自古以来就是匪患比较严重的地方。

1948年宁阳解放并建立了人民政权,一些惯匪和国民党的散兵游勇相互勾结,仍然利用这一带险要地形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基础负隅顽抗,对刚刚建立的基层人民政权进行破坏,并制造了多起杀害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惨案。

中共宁阳县委为了保护革命胜利果实,遵照上级指示,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清匪反霸”斗争。

1949~g8月,宁阳七区在县剿匪大队的配合下,重创潜藏在南部山区一带的匪特,除匪首耿继武、宁益山带领少数亲信侥幸逃脱外,共击毙、俘获顽匪30余人。

耿继武、宁益山不甘心失败,对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恨之入骨,变本加厉地进行报复反扑。

1949年9月以来,宁阳县七区区委先后接到大安、茂义等村发现匪情的报告。

为此,区委决定由区供销社主任潘立振和大安村党支部书记吴玉东负责南部山区一带防匪保卫工作,同时发给茂义庄民兵12支步枪,以应对土匪的破坏活动。

1949年年底,区稽征所稽征干部郭宗禄接到群众举报,称吴玉东伙同茂义庄农会会长兼民兵班长孔令仁私自开办酿酒店,按照政府当时的法令,私人酿酒属于违法行为。

区稽征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郭宗禄带人前去查办,没收了他们的酿造工具。

但此后不久,吴玉东、孔令仁再次置办了相关工具,并拉区供销社主任潘立振入伙,为掩人耳目,还将酿酒地点偷偷设在潘立振的家中。

但纸里包不住火,他们的私酿行为再次被群众举报。

“李世农反党集团”冤案始末

“李世农反党集团”冤案始末

“李世农集团”冤案始末1958年3月10日,《人民日报》采用异乎寻常的方式将“李世农集团”一案公之于世。

一版头条刊登社论《对敌人必须专政到底——论安徽省委揭露李世农集团的巨大胜利》,刊登通讯《肃清无产阶级专政取消论——从李世农集团手中夺回了专政职能的刀把子》;二版用整版刊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在安徽省委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的总结发言;三版用半版刊登《中共安徽省委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党籍的决议》。

一时震惊全国。

其实,这是一条迟到的新闻。

因为早在43天前,安徽省委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已经开除李世农(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杨效椿(省委委员、省检察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锐(省委委员、省副检察长)的党籍,并将三人定性为“李世农集团”。

《人民日报》为何此时公布该案?这与毛泽东1958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的多次讲话有关。

谈到党内的思想动态,毛泽东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集团,如广东、广西、安徽、浙江、山东、、甘肃、青海八省区就有,他们要推翻领导,自己挂帅;另一种情况像四川那样,有右派活动。

是不是各省都大同小异,这是阶级斗争规律。

阶级斗争发展到这个阶段,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一定会暴露出来,不出来反而是怪事。

毛泽东说:“许多人过去看不清楚,如李世农过去就未看出来。

”震惊全国的集团1949年4月至1952年1月,曾希圣先后担任皖北区党委书记和安徽省委书记,李世农任副书记,是曾希圣的主要助手。

两人在工作中产生一些龃龉,逐渐引起曾希圣的不满。

1957年2月,曾希圣提出要在政法部门反右倾,主持全省政法工作的李世农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5月,全省政法会议召开,李世农在报告中指出,反右是必要的,但是有偏差。

强调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矛盾,政法部门要发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作用,要依法办事。

杨效椿、李锐与李世农持相同观点。

1957年6月,反右派斗争开始。

7月中旬,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反右派斗争。

冤假错案典型法律案例(3篇)

冤假错案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华案是我国近年来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该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暴露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以下是该案的详细背景和过程。

2000年,某市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被残忍杀害。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通过目击者指认,将张华列为嫌疑人。

经过审讯,张华承认了犯罪事实,并在法庭上供认不讳。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张华的供词被证明是虚假的,他实际上是受害者。

二、案件经过1. 初审阶段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一名目击者声称在案发现场看到张华的身影。

警方据此将张华列为嫌疑人,并对其进行审讯。

在审讯过程中,张华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承认了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将张华移交给检察机关。

2. 审判阶段检察机关对张华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华有期徒刑15年。

张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3. 再审阶段张华在服刑期间,始终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2010年,我国开始推行司法责任制,鼓励当事人申诉。

张华的家属得知这一消息后,向法院提出申诉。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张华的供词存在重大疑点,于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4. 再审结果再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张华的供词是虚假的。

同时,法院还查明,当初指认张华的目击者曾因涉嫌其他犯罪被警方调查,其指认张华的行为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

最终,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宣告张华无罪。

三、案件分析张华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其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目击者指认存在虚假在张华案中,指认张华的目击者存在虚假指认的行为。

这可能是因为目击者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故意指认张华。

2. 警方审讯手段不当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可能采用了不当手段,导致张华在心理压力下承认了犯罪事实。

3. 法院审理存在漏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对证据的审查不够严格,导致错判。

4. 司法责任制不健全在张华案发生时,我国司法责任制尚不健全,导致错案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冤假错案是指司法机关在调查、侦破和审判过程中,对犯罪案件的某一环节或完整的过程发生错误,导致冤案、假案或者错案的情况。

以下是一个经典的冤假错案案例:刘某被冤枉杀人罪的案例。

2005年,刘某在湖南某县小学任教。

2007年9月,一名12岁女生小丹被人控制,后来证实是遭到了性侵和谋杀。

当地警方在调查阶段未能迅速找到凶手,案情重案组决定继续加大侦破力度。

2007年11月,警方接到一起报案,称该县小学的音乐教师刘某涉嫌犯罪。

警方很快调查了刘某的个人背景,发现他曾效力于多所名校,并且没有前科。

刘某被以性侵并杀人的罪名逮捕,并在审讯中供认了罪行。

然而,刘某的辩护律师并不相信他的供述。

律师开始展开自己的调查,并发现了几个细节的疑点。

首先,小丹被杀的时间是9月15日晚,而刘某当天晚上在家用电脑与妻子视频通话,且有时间戳记录,排除了他亲自下手的可能性。

其次,刘某供述的犯罪细节与现场勘察结果不符,比如勘察结果表明凶手是个左撇子,而刘某是个右撇子。

而且,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DNA,却没有刘某的DNA。

律师还雇佣了一位法医学专家提供专业的分析。

法医学专家注意到尸体的死状与刘某供述的细节存在差异,尤其是刘某供认当时控制住小丹使她安静,不想让她发出声音,但尸检结果显示她存在有抵抗痕迹。

综合上述事实,辩护律师坚信刘某是冤枉的。

经过几个月的抗辩和辩护,刘某的律师成功地揭示出警方侦破此案的错误之处。

一方面,警方在调查上存在片面性,过于关注刘某,不去寻找其他线索。

另一方面,刘某在警方审讯期间受到了不正当的精神和身体的压力,才不得不作出虚假供述。

终于,在2008年5月的一次听证会上,刘某的辩护律师成功地驳斥了控方的指控,并指出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

法官遂宣告刘某无罪。

这个案例揭示了冤假错案中司法失误的严重后果。

刘某几乎被错误定罪,他在审讯中遭受了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人生陷入谷底。

同样,小丹的家庭也被误导,错失了追查真凶的机会。

赵作海冤案范本

赵作海冤案范本

“亡者归来”屡爆司法冤案遭错杀“死魂灵”仍待昭雪“死人”复活令蒙冤入狱的赵作海得以昭雪,而类似的河北聂树斌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在“真凶”现身数年后仍在期待彻底清查案情的曙光□ 本刊记者王和岩 | 文如果不是“亡者”赵振晌突然归来,赵作海应该还是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的“杀人犯”。

今年57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

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

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被杀害”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

五年前,湖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

11年后,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国家赔偿案46万元。

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雪。

然而,已被执行死刑的河北的聂树斌、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在“真凶”出现数年后,仍未出现清查案情的曙光。

一系列离奇的冤假错案,考验着社会与民众的神经,更将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重弊端展露无遗。

冤案始末1998年2月15日,柘城县赵楼村村民赵作亮报案称,叔父赵振晌失踪达四个多月。

他怀疑已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

随后,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作为重点嫌疑人,关押审讯20多天后释放。

1999年5月8日,该村一座水井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被村民怀疑是失踪的赵振晌。

赵作海再次被柘城县警方抓捕,并被羁押三年多。

2001年11月11日,商丘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描述了一个完整的犯罪情节—1997年10月30日夜,赵作海在与本村妇女杜某某私通时,被也与杜某某有私情的赵振晌发现,赵振晌持刀将赵作海砍伤。

赵作海逃至家中,持刀躲在自家大门后,等赵振晌追到后,赵作海用刀刺向赵振晌,致使赵振晌当场死亡,然后将赵振晌的尸体肢解、隐藏。

2002年12月,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冤假错案的案例

冤假错案的案例

冤假错案的案例在司法领域,冤假错案的发生本应该是十分令人痛心的事情。

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与之相去甚远。

在我国历史上,确有一些冤假错案的案例,它们的发生原因各不相同,但都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清朝,1905年,清政府决定在哈尔滨试行“新式审判”,即审判犯人时采用陪审团制度。

然而,由于诸多原因,这一制度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实施。

在当时,由于审判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以及百姓对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人冤枉地被定罪。

1906年,一个名叫张瞎子的犯人,被指控杀害了妻子,然而实际上是妻子与他人私奔,张瞎子仅为一名目击者。

在陪审团制度的推动下,张瞎子最终被判无罪。

第二个案例发生在1958年,当时的中国正陷入一场政治运动中。

在这一年,有一位名叫李白的工程师,他被指控为“现行反革命”,并被判处死刑。

实际上,李白与反革命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一个普通公民。

由于政治压力,李白的案子被搁置了多年,直到1980年,才得以平反昭雪,并获得了国家的赔偿。

冤假错案的案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发生,它们的原因也各不相同。

但是,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共性:那就是由于当时社会的司法制度不公、法律不完善以及百姓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

对于这些案例,我们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努力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首先,我们应该健全我国的司法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中成长。

其次,我们还应该加强百姓的法律知识培养,让他们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便在遭遇冤假错案时能够及时求助。

在我国,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是冤假错案的发生仍然时有发生。

对于那些已经发生过的冤假错案,我们应该时刻警醒,不要让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我们还要努力让冤假错案不再发生,让每个公民都能在和谐公平的社会环境中快乐生活。

法律案件冤案(3篇)

法律案件冤案(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基石。

然而,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冤案时有发生。

本文将围绕一起典型的法律案件冤案展开,探讨其成因、影响及对司法公正的启示。

二、案件背景2005年,某市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

受害人陈某在家中被害,现场丢失财物若干。

经过侦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指认了犯罪现场。

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件审理过程1. 一审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供述犯罪事实,指认犯罪现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罪。

因此,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 二审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到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新的证据。

经调查,发现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部分证人指认李某为凶手,而另一些证人则表示不确定。

(2)物证鉴定存在瑕疵。

现场提取的凶器与李某的指纹存在差异。

(3)李某的供述存在矛盾。

一审期间,李某供述犯罪事实,但在二审期间,其供述出现反复。

鉴于以上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李某的定罪证据不足,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 重审重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审查了所有证据,并重新组织了侦查。

最终,发现以下事实:(1)证人证言存在矛盾,部分证人的证言与事实不符。

(2)物证鉴定存在瑕疵,凶器指纹鉴定结论不准确。

(3)李某的供述存在矛盾,其供述与事实不符。

综合以上证据,重审法院认为李某无罪,当庭释放。

四、案件影响1. 社会影响该案件冤案的发生,引发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人们开始关注法律案件中冤案的发生原因,以及如何预防和纠正冤案。

2. 司法影响该案件冤案的发生,对司法公正提出了严峻挑战。

司法部门开始反思自身的审判工作,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减少冤案的发生。

五、案件成因分析1. 侦查取证不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证人证言存在矛盾,物证鉴定存在瑕疵。

这说明在侦查阶段,警方可能存在取证不严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已知部分冤案集录
文:来源于猫眼
看下面这些名单,你就知道刑讯逼供是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还是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了。

请注意,这些名单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读:如果这些冤案未因偶然原因得以昭雪,就意味着所以那些躲在冤案背后的真凶,全部逃脱了法网!从此可以逍遥法外,继续杀人放火!
湖南杨明银“故意杀人”入狱10年后被宣判无罪。

湖南姜自然“故意杀人”被关押6年后被宣告无罪。

湖北佘祥林“杀妻”被判死缓,入狱11年后,妻子现身无罪释放。

河北聂树斌“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后十余年,真凶落网,但聂至今未雪。

湖南滕兴善“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十余年后,被杀之人露面。

湖北黄爱斌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羁押4年后获释。

吉林孙邵华“杀死3人后点火焚尸”服刑11年后无罪释放。

河北徐计彬“强奸”蒙冤15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宋保民“强奸女青年”冤死狱中7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徐东辰“奸杀少妇”蒙冤8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刘前“强奸未遂”含冤9年后被宣告无罪。

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遭受酷刑含冤2年后被无罪释放。

河北孟存明因“强奸女老师”蒙冤10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郝金安“抢劫杀人”被判死缓10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张从明“抢劫杀人”入狱近6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胥敬祥“抢劫、盗窃”蒙冤13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王俊超“奸淫幼女”入狱6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张绍友“奸杀侄女”被判死缓,九年后真凶落网获释。

河南秦艳红因“奸杀少妇”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被判死缓、入狱多年后因被害人生还而无罪释放。

河南张振风强奸案,因公安刑讯逼供、隐匿证据导致张等五人一审被判死缓,现因真凶出现被无罪释放。

吉林王海军被控“杀妻”蒙冤19年后被宣判无罪。

海南黄亚全、黄圣育因“抢劫罪”蒙冤10年被宣判无罪。

黑龙江史延生因“抢劫杀人”一家7口蒙冤5年后被宣判无罪。

江西涂景新因“贪污”被判死缓蒙冤7年被宣告无罪。

江西叶烈炎涉嫌“爆炸罪”被羁押941天后被无罪释放。

江西费琴被控“杀夫”2年后被宣判无罪。

山东陈世江“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告无罪。

甘肃李天荣因“诈骗”被打掉4颗牙蒙冤757天后被无罪释放。

广西覃俊虎、兰永奎因“抢劫杀人”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重庆童立民因“奸杀小保姆后碎尸”被判死缓4年后被无罪释放。

陕西高进发因“奸杀幼女”被判死缓3年后被无罪释放。

四川李杰等4人因“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判无罪。

福建陈信滔因“敲诈勒索”含冤3年后被宣判无罪。

黑龙江杨云忠“故意杀人”蒙冤7年被宣判无罪。

云南孙万刚因“奸杀分尸”被判死缓8年后被宣判无罪。

云南陈金昌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2年后因真凶落网获释。

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含冤2年真凶落网后被无罪释放。

云南王树红因“奸杀卖淫女”惨遭电刑被打残蒙冤299天后被无罪释放。

广西王子发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含冤九年,真凶自首后3年获释。

其中被冤杀的河北聂树斌在真凶出现四年后的今天(四年啊!)仍然不见那些冤杀他的刽子手对此案的平反,更不见这些刽子手有哪怕是些微的忏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