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六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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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5.10•【文号】卫办妇社函[2012]425号•【施行日期】2012.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决定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见附件)。

本次考核由卫生部、财政部委托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分析医改监测和年度报表数据、审核各省(区、市)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现场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综合考虑,现决定对天津、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区、市)进行现场考核。

被确定现场考核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协助考核实施单位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的情况发生。

考核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加强对考核人员的组织管理,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考核责任,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客观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卫生部、财政部将组成考核督导组,对被考核地区和考核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未被确定现场考核的省份,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绩效考核作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的重要方式,组织做好本省(区、市)项目考核工作。

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解析

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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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改变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某一个科 室、某几个人承担的模式,组建全科团 队或责任小组,对居民健康实行网格化 或包保责任制管理。 “全科团队”或责 任小组成员要熟悉自己责任网格居民, 尤其是要掌握责任网格居民中重点人群 的健康状况,及时组织、动员、提醒责 任网格居民接受相关服务,真正成为居 民的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按源自PCBA键开关 键
传统机械按键设计要点: 1.合理的选择按键的类型, 尽量选择平头类的按键,以
防按键下陷。 2.开关按键和塑胶按键设计 间隙建议留0.05~0.1mm,以
防按键死键。 3.要考虑成型工艺,合理计 算累积公差,以防按键手感
不良。
3、要改变坐堂行医的服务形式,要主动 走出去、深入社区、乡村和家庭,主动 服务,上门服务。还要通过网络、广播 、电话、乡村大喇叭等提供居民需要的 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让城乡居 民不出社区、不出乡村,就能看好多发 病、常见病,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机构、方式、 方法
(一)管理、指导、实施机构分工
1、行政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妇社处、农 卫处牵头负责,计财处、疾控局、监督处、应急 办等负责配合。
2、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 机构等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机构,同时要充 分发挥综合医院疾病治疗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 提高专业指导技术和水平。
安徽省财政厅、卫生厅《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0〕 1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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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筹集:
1、筹资标准:
2009-2010 人均15元
2011-2012 人均25元
2013-
人均35、45、50元?
2、常住人口统计:安徽2009年6118万、 2010年6134万、2011年6135万。但第六 次人口普查5950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考核指导方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考核指导方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地方考核的主体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从而充分发挥考核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地方考核还应当符合本省(区、市)卫生计生、财政和中医药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要求。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

(二)绩效考核相关文件。

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10〕112号)、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7号)。

(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

财政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

(四)其他相关文件.国家及地方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开展绩效考核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二、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考核程序、内容、标准、依据及安排应当事先公布,被考核地区和机构抽取要公平合理,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要点及考核要求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要点及考核要求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点及考核要求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要性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过程的规范记录,是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中不可缺少的工具。

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切入点,对于转变城乡服务模式和改善卫生服务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全区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

☐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2012年建档率达60%。

(三)建档方式通过门诊接诊、健康体检、疾病筛查、入户服务(访视或调查)等方式,由责任医务人员分期、分批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实现连续、动态、系统化、电子化服务。

(四)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按照国家《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2011版),居民健康档案包括四方面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2.健康体检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五)建档过程中需注意事项1、档案填写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书写。

字迹要清楚,书写要工整。

2、数字或代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数字和编码不要填出格外,如果数字填错, 用双横线将整笔数码划去,并在原数码上方工整填写正确的数码,切勿在原数码上涂改。

3、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

目前我区使用的健康档案信息化软件会自动生成个人档案号,为了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号码统一,建议先录入后编码。

4、健康档案以人为单位建立,以户为单位存放管理。

档案完成后,按序号和颜色对建档家庭的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患者、0-6岁儿童及孕产妇)作相应的识别标记。

检查无误后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以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努力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54389个,比上年增加17462个。

其中:医院2197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00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926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06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629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91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542个,民营医院8437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399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81个),二级医院6468个,一级医院5636个,未定级医院8476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3136个,100-199张医院3426个,200-499张医院3402个,500-799张医院115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857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860个,乡镇卫生院37295个,诊所和医务室175069个,村卫生室662894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671个,比上年增加106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4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9个、县(区、县级市)级2796个。

已设立卫生监督机构3022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4个、县(区、县级市)级2538个。

(二)床位数。

201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16.0万张,其中:医院370.5万张(占7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3.4万张(占23.9%)。

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7.3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1.8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4.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0年3.56张增加到2011年3.81张。

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

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

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11项。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2、服务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

二、健康教育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2、服务内容:基于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预防接种1、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为0-36月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随访服务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五、孕产妇健康管理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1、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服务内容: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2、服务内容: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1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需求。

三、资金来源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向各地方政府拨款。

2. 地方财政拨款: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取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社会捐赠:各级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捐赠,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资金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和效益。

2. 公平公正原则:资金使用应公平公正,不能有偏袒或歧视的现象。

3. 高效使用原则:资金应高效使用,确保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4. 监督管理原则: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申请: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制定年度资金申请计划,并提交给上级政府审批。

2. 资金分配:上级政府根据各地方政府的申请计划和中央财政拨款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并通知各地方政府。

3. 资金使用:各地方政府根据分配到的资金,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4. 资金监督: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

5. 资金结算:各地方政府应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结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基本卫生服务覆盖率指标1.1急诊救治率:急诊患者到医院就诊后被及时、准确地救治的比例。

1.2健康教育覆盖率:健康教育活动参与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的比例。

1.3健康档案建立率:当地常住人口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

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率:当地常住人口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比例。

二、健康管理指标2.1家庭健康档案覆盖率:当地常住人口家庭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

2.2慢性病患者管理率:慢性病患者得到健康管理的比例。

2.3健康管理师人数:健康管理师数量与当地常住人口之比。

2.4疫苗接种率:婴幼儿疫苗接种的比例。

三、健康监测指标3.1健康危险因素监测率:对当地常住人口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的比例。

3.2慢性病报告率:当地慢性病患者报告的比例。

3.3传染病报告率:当地传染病病例报告的比例。

3.4健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当地应急处理能力的评估。

四、医疗卫生服务指标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率:当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比例。

4.2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比例。

4.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率: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覆盖率。

4.4医疗安全管理指标: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的评估。

五、卫生人才指标5.1卫生计生人员编制配备率:当地卫生计生人员编制与应配备人数之比。

5.2基层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基层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评估。

5.3健康教育师人数:健康教育师数量与当地常住人口之比。

5.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素质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素质培训的比例。

六、财务管理指标6.1财务使用与绩效指标匹配度:财务资源使用是否符合绩效要求。

6.2绩效管理与财务考核一致性:绩效管理与财务考核的协调性。

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一部分,借此可以更好地推动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发展和提高。

该指标体系不仅可用于评估县级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还可以用于指导和改进县级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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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咨询服务。
3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7
高血压患者
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1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8
2型糖尿病患者
辖区内服务人口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11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பைடு நூலகம்)学校卫生服务(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4
0~6岁儿童
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为0-36月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随访服务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附件2: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六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1
城乡居民健
康档案管理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
2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9
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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