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级新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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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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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高级、中级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高级、中级申报条件

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规划、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施工(含土建施工、安装、装修等)、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㈠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6年。

㈢外语条件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

第三条破格申报要求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2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中级级职称申报条件

中级级职称申报条件

中级级职称申报条件
中级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职称申报条件。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要求。

持有有效的大学、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以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对口技术职称。

2.具有本行业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应申报者应有较强的理论基础、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行业素养,在本行业能够独立地开展业务,具备经验、能力和素养等,有能力满足单位发展需要。

3.具有创新能力和业务管理能力。

应申报者应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结合业务实践,进行有效地事业管理与有
效运用。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

应申报者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责任
意识,有一定的向上的工作动力和追求,能高度负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二、证明材料。

1.申报人有效的学历、技术职称证书。

2.本人工作或学习期间的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论文、项目证明等。

3.本行业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受聘函、论文、项目证明等。

4.本行业创新实践有关证明材料,如创新论文、研究成果证明等。

5.本行业业务管理证明材料,如管理思想、案例研究证明等。

6.本人工作职责和责任承担的证明材料,如《担任责任承诺书》、报告、项目总结等。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2•【字号】渝职改办〔2023〕212号•【施行日期】2023.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23年9月12日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一、申报范围(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

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凭据。

(三)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四)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高校教师系列(有研究系列评审权的,含研究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

(五)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1998〕50号)有关规定,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未取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符合相应职称正常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4•【字号】渝职改办〔2022〕220号•【施行日期】2022.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2〕22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22年11月4日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一、申报范围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转干部。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对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二、时间安排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2022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组织开展。

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其中中职教师、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片区评委会确定后对外公布。

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有以下几项:
1. 学历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的管理经验;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专业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与所申报职务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4. 业绩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绩和成果,如在工程项目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或者在科研、学术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等。

5. 资格证书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如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

6. 品德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作风,无违纪违法记录。

以上是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一般条件,具体要求还需根据相关调整和更新确立。

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重庆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直接认定类初级职称申报需哪些材料?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一份)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两寸免冠照片(一张)系列层次基本条件工程技术技术员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助理工程师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本科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取得技术员资格满2年;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满4年。

工程师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2年;(既有硕士学历又有硕士学位的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和外语;只有硕士学位证还须考职称计算机和外语才能评审)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6年。

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4年;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6年。

正高工博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3年;硕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4年; 本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5年。

外地的助工、中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复印档案中的评审表或呈报表一份加盖我办事处鲜章,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外地的高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让其借出评审表原件3份,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交社会评审委员会转评。

以上让其准备带齐后到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职称评审处缴费并办理。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办理职称是什么时候?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年限后可随时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其他专业按其当年规定时间为准。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重庆事业单位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一、申报条件材料包括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材料、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大类,所有复印材料均须验原件后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申报高级职称的需彩色扫描上传)。

其中:1.师德师风、学历学位、论文(著作)、资历经历。

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1)师德师风。

需审验师德师风获奖证书原件以及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

申报人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

(3)论文(著作)。

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复印件。

(4)资历经历。

须由所在单位负责核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历须所在单位和现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破格材料。

须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破格审批表等材料(附件5),应按程序经职改部门或有关部门审批后上报。

二、高、中级应报材料。

各送评单位须报送下列材料纸质件:1.《重庆市X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中小学和中职教师系列高级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XXX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一式一份,中小学和中职教师系列高级由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3.《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一式1份,附件1)。

印证材料分为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材料、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大类。

六类材料分六本装订并分别打印封面、目录,一并装入个人的档案袋,并将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2.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竞聘)公示证明书3.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20XX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4.XX区20XX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指标申请表5.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6.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重庆市XX区教育委员会20XX年X月X日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附件2重庆市XX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竞聘)公示证明书XX区教育委员会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相关岗位管理办法,按本单位职称评聘方案,已将20XX 年拟推荐上报人员的相关申报评审或竞聘材料在校内公开场合公示5个工作日(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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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职改办[2005]7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领域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2.《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规划、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施工(含土建施工、安装、装修等)、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㈠政治思想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满6年。

㈢外语条件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市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㈣计算机条件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模块)考试或全市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㈤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

第三条破格申报要求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㈡获得全国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㈢获得国家建设部“鲁班奖”奖项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㈣获得省、市(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㈤获得省、市(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一等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㈥获得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㈦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建设工程类著作或高等院校建设工程专业使用的教材(独著或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

㈧在国家一级或SCI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其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或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四条评价标准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

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

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

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

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

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

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

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

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

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

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

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

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

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

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

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

㈢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2万字以上)。

2.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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