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0-03-30
600894广日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五条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第二章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第七条担保对象主要包括: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与本公司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企业。
对于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以及个人债务,公司一般不能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能过高;近两年财务无虚假记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或恶意损害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的记录。
中色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担保情况属实,无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周科平、张继德、李相志
2020年8月26日。
红 宝 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贾叙东) 20讲解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2010年6月,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0年度,本人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规范运作知识,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董事会进行了换届,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此后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情况: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本人按时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0年6月26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阅芮益民先生、陶梅娟女士、刘祖厚先生、韦华先生、陈三定先生和姚志洪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000758中色股份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中色股份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330,002.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14,313.5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0.35%。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208,001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3.03%。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7,442.8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4.46%。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373,747.2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76,471.03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0.72%。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4.57%。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中色股份投资活动需要资金24,289.66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7,442.8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三季度中色股份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26,897.61万元,但经营活动所提供的资金不能满足投融资活动对资金的需要。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中色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分析

中色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分析姓名:马越学号:1312020318 班级:13级会计学3班一、单位简介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色股份,英文缩写NFC)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主要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和有色金属矿业资源开发。
1997年4月16日进行资产重组,剥离优质资产改制组建中色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000758)。
公司连续数年被《美国工程记录》杂志评选为全球225家承包商和200家设计公司之一,2008年获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首批大型成套设备AAA级信用等级企业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AAA级信用等级企业。
连续荣登年度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榜;累计13次当选深证100指数样本股;以优异成绩荣获“第十届(200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百强、成长性百强和股东回报百强”3项大奖;2008年,入选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上市公司20强(第16名)。
中色股份是国际大型技术管理型企业,在国际工程技术业务合作中,本着“诚信为本、创新为实、追求卓越”的企业宗旨,凭借完善的商务、技术管理体系,高素质的工程师队伍以及强大的海外机构,公司的业务领域已经覆盖了设计、技术咨询、成套设备供货,施工安装、技术服务、试车投产、人员培训等有色金属工业的全过程,形成了“以中国成套设备制造供应优势和有色金属人才技术优势为依托的,集国家支持、市场开发、科研设计、投融资、资源调查勘探、项目管理、设备供应网络等多种单项能力于一身”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综合比较优势。
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中色股份把环保作为主要考虑因素,贯彻于有色金属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使自然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多年来,中色股份重视培植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和大型有色工业项目的管理能力,工程承包业务确立了以伊朗为基地的中东地区,以哈萨克斯坦为中心的中北亚地区,以赞比亚为中心的中南非洲地区以及越南、老挝、蒙古、朝鲜、印尼、菲律宾等周边国家的几大主要市场区域。
吉恩镍业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我们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四子王旗小南山铜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拿大吉恩国际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2日。
中色股份: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09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11-020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04月08日上午09:30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受董事长罗涛先生的委托董事武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人,代表股份263,263,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1%(公司总股本638,880,000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1、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的议案1.1 关于选举罗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同意股份263,263,352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 关于选举张克利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同意股份263,263,352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 关于选举武翔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同意股份263,263,352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色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22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1-017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0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到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04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出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根据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罗涛先生、张克利先生、武翔先生、王宏前先生、韩又鸿先生、聂军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恭敏先生、冯根福先生、杨有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及除其本人之外的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将把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3月18日董事候选人简历罗涛,男,1953年7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干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人事司司长,中国铝业公司筹备组成员、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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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9年末,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人民币3.3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1,798,780,912.73元)的18.68%。
对非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共人民币4,000万元,均为与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互保额度内的三笔担保。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共人民币29,6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黄浦电力有限公司11,800万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赤峰中色库博红烨锌业有限公司11,3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色资源有限公司1,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的3,000万元基建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我们注意到,被担保对象中赤峰中色库博红烨锌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84.80%),鉴于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我们认为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从而控制相关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一贯遵循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恭敏、冯根福、杨有红
201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