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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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登记表【模板】

房屋信息登记表【模板】
房屋编码地址:区街道社区
房屋编码:4403 -----T
详细地址
建筑物业主
住址
联系电话
使用人
使用用途
□综合□住宅□商住□商业□厂房□仓库□办公□其它
建筑物类型
□铁皮房□工棚□窝棚□看守棚□集装箱、大型装箱□危房□其它
结构
总面积(M²)
楼层数
套数
备注
填报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人:
房屋信息登记表(附页)
房屋编码地址:区街道社区
房屋编码:4403 -----
项目
房号
楼层
使用情况
总面积
(M²)
各类使用面积(M²)
房型
产权人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备注
商业
办公
住宅
厂房
仓库
其它
填报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人:
车位数
电梯
□有□无
项目
房号
楼层
使用情况
总面积
(M²)
各类使用面积(M²)
房型
产权人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备注
商业
办公
住宅
厂房
仓库
其它
备注:1、“使用情况”内容项为:自用、出租、部分出租、空置、其它。2、“房型”内容项为:具体的房数厅数,如“2房2厅”,房型结构不清楚的填“不详”。填报单位:登记时间:年月日登记人:
房屋信息登记表
行政区划
区街道社区
房屋编码
4403 -----
详细地址
地址类型
□门牌地址□自编地址
房屋名称
房屋类型
□楼房□平房□别墅
产权证地址
其它地址
物业管理单位
联系人

景宁县农村村民宅基地“一户一档”登记表

景宁县农村村民宅基地“一户一档”登记表
住宅
审批
情况
土地许可
面积(m2)
建筑结构
框架、砖混、砖木、土木、钢架、铁架、其他
土地许可
时间
年月
住宅
违建
情况
超审批
土地面积
m2
底层高度

是否符合建房条件
规划许可
面积(m2)
超审批
建筑面积
m2
其中5层以上超建面积、不含五层
m2
是否符合土地利总规划
规划许可
时间
年月
房屋总高度
屋顶檐口
12米以下
12米以上:
置图)
填表说明:1、此表一户一式二份,一份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份存县(市、区)三改一拆办公室;2、在相应多选项中打√。
调查人:见证人:当事人:
调查记录时间:调查人签名:
高度:

是否符合建设规划:占用道路、绿地、公共通道
规划许可
层数
房屋与公路
边沟的最小
间距
高速、省道、
县乡道

是否影响防洪:是、否
距离河道边坡:米
建于年前
其它
建筑
物、
构物
物情

附属用房
杂物间:㎡、建设时间:、结构:;车库:㎡;建设时间:、结构:;卫生间:㎡、建设时间:、结构:;厨房:
㎡、建设时间:、结构:。
土地未审批
规划未审批
农用设施
养殖业:㎡、建设时间:、结构:、种植业:㎡、建设时间:、结构:;农产品加工:㎡、建设时间:、结构:。
四邻纠纷
情况

经营性用房
加工厂:㎡、建设时间:、结构:;修理厂:㎡、建设时间:、结构:;商品零售店面:㎡、建设时间:、结构:。

土地登记表的填写内容

土地登记表的填写内容

经现场调查核实,申请书上有关栏目填写与实际情况一致,本宗地及相邻宗地指界人到现场指界,调查员对个界址点均设置界址标志,实地丈量了条界址线边长,建筑物边长及界址点间的距离。

经核查,该宗地可以进行细部测量。

经现场检查,界址点设置齐全完好。

该宗地系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于年月日经村委会同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批准拔用方式取得该宗地集体土地使用权。

批准用途为宅基地,批准面积为,经初步审查,该宗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纠纷,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拔用手续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

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
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于年月日经村委会同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批准拔用的方式取得该宗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宅基地,批准面积,基底面积,现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填表说明:1、房屋情况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泥砖房”;
2、权属人:自有的直接填写权属人姓名,共有的需填写全部权属人的姓名;
3、房屋现状:填写"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危房(包括泥砖房)";4,房屋现状为"严重损坏"、“危房(包括泥砖房)"的
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中。

5、类别若是空宅基地,最后一列无须填写。

申请人姓名(指模):
村(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地基本信息登记表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地基本信息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各注
号o
姓名
主关
身份证号码

关系



11

2
12

3
13

4
14

5
15
6
16
7
17
8
18
9
19
10
20

地块
二轮承
二轮承
土地
承包方式



名称
包地面
包地现
利用
(家庭承
备注

积(亩〉
有面积
类型
包或其他

亏o
〈亩)
承包)



西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地基本信息登记表
发包方全称
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来自发包方负责人发包方地址
街道
村〈居〉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街道
村(居〉

邮政编码

经营权证结号

二轮承包合同编号
地块总数(块〉


二轮草包起止日茹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轮承包地总面

积(亩)


与户

号号o
姓名
与户主

土地情况登记表

土地情况登记表

附件9土地情况登记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土地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湖北省内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未办理土地产权登记的纳税人;二、对于涉及土地同时自用、出租的纳税人,自用土地中“土地面积”填写该宗土地总面积中自用部分的土地面积,应税面积=土地面积-免税面积。

“免税面积”填写非因减免税原因免于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面积,包括经批准征用之日起未满一年的新征用的耕地面积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应终止其纳税义务的市政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及发生销售并提供权属分割证明的商品房及其他开发产品占地面积。

出租土地中的土地面积则填写出租部分土地面积,应税面积=土地面积-免税面积;三、土地使用证编号:指土地证上的“编号”,如“X国用(xxxx)第XXXX号”;无土地证的填“0”;四、权利人名称:指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人”;无土地证的,填对土地拥有实际使用权的纳税人名称;五、土地坐落地址:指土地证上的“座落”。

土地证书是指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没有上述证书的,按土地实际坐落地填写;六、行政区划、土地所处街乡:根据《行政区划与乡街对照表》填写;七、办证时间:指土地证上的“填发日期”;八、终止时间:指土地证上的“终止日期”;九、地籍号:指土地证上的地籍号或地号,无土地证或无此号码的,不必填写;2十、使用权类型:包括出让、划拨、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十一、用途:包括农用地、未利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其他;十二、原购置价格: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十三、开发土地成本:指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例如土地的通、平费用等;十四、年应纳税额=应税面积×单位税额;十五、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程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表1房屋调查登记表(1)

表1房屋调查登记表(1)
附件1 房屋调查登记表(1)
第 组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房屋坐落: 联系电话 是否低保户 是()否() 姓名 性别 民族 常住人口 人 产权人 单位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被调查 应安置人口(已分户或符合分户条件的人员另行登记建档) 人)信息 以下内容调查集体土地时填写 宅基地面积(㎡) 基本安置面积(30㎡/人) 成本价增购面积(15㎡/人) 有产权证件房屋 无产权证件房屋 建筑面积(㎡) 建成年代 用途 建筑面积(㎡) 建成年代 用途 证号 是否抵押 备注 备注 钢混 钢混 砖混 砖混 房屋基 本状况 砖木 砖木 其他 简易 小计 小计 集体土地被调查房屋应给予货币补偿面积(按淮府〔2013〕39号文件计算)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土地证号 土地性质 集体()国有() 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附属物 情况 房屋使用状况 闲置() 本人居住() 父母居住() 子女居住() 共同居住() 出租() 是否同意对房屋进行征收 同意()不同意() 拟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票安置() 补偿安置 安置户型需求 两室一厅()三室一厅()三室两厅() 安置面积(㎡) 90以下()90-120()120以上() 意见 其他意见 备注:应安置人口一栏中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已婚尚未有子女、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放弃生育指标并已做绝育手术的增加1人
房屋调查登记表(2)
房屋及附属物平面示意图
产权人签字: 其他在场人员签字:

房屋情况登记表

房屋情况登记表

附件8纳税人识别号:房屋情况登记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平方米 纳税人流水号:注册地址:纳税人名称:《房屋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湖北省内应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纳税人。

对于取得一处房屋且该房屋同时自用、出租的纳税人,应将“房屋价值”、“地价”、“房产原值”、“应税原值”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合理分摊比例进行分别填列;2.房屋产权证书号:指房产证上的"编号”。

如“X房权证X字第XXXXXXXXXX号”;无房产证的填“0”;3.权利人名称:指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房产证的,填房屋实际所有人名称;4.产籍号:指房产证上的“产籍号”或“房号”;无房产证或无此号码的,不必填写;5.房屋坐落地址:指房产证上的“房屋坐落”,无房产证按房屋实际坐落地址填写;6.土地使用证编号:根据填报房屋坐落的土地的使用权证编号填写;7.行政区划、土地所处街乡:根据《行政区划与乡街对照表》填写;8.征收品目:自用房屋按“生产用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职工用房”分类填写;出租房屋按“个人出租住房”、“其他房屋出租”分类填写;承租房屋按“生产用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职工用房”、“个人出租住房”、“其他房屋出租分类”填写;9.办证时间:指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10.建筑面积:指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11.建筑结构:指房产证上的“结构”;12.房屋用途:自用房屋按“普通住房-自用”、“普通住房-其他用途”、“非普通住房-自用”、“非普通住房-其他用途”、“生产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职工用房”、“生产经营用房-其他用途”、“地下建筑-其他用途”、“自用工业”、“自用商业”、“其他”填写;出租房屋按“普通住房-出租”、“非普通住房-出租”、“生产经营用房-房屋出租”、“地下建筑-出租”填写;13.房屋价值(购置或自建房屋价值):填写按现行房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原价,对账簿中记载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按规定经税务机关调整的,填写税务机关评定后的价值;14.容积率:根据纳税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分析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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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书号:有房屋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必须填写, 若无有效途径取得房屋面积的,可不填写。

房屋坐落地:必填,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按房屋实际坐落地填写。

未取得房屋、土地权证的,应按实际房屋原值和面积及土地占用面积填列。

房产面积:按房屋产权证书登记的面积填写。

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按建筑合同或者审计报告上的面积填写。

房产原值:填写按现行房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原价,对账簿中记载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按规定经税务机关调整的,填写税务机关评定后的价值。

免税房产原值:不能大于自有房产原值
出租房产原值:不能大于自有房产原值
承租方名称、出租方名称:真实名称,不得少于两个汉字,与证件号码完全对应
证件名称;法人承租填写“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自然人承租应填写身份证
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号码必须为对应出租方或承租方真实身份证号码;证件种类为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为9位且真实组织机构代码,与名称对应
联系电话:真实准确,为8位固定电话或11位移动电话
地址:必填,四个汉字以上
关联关系:
“出租房产明细表”中的“年租金”之和与“房产信息”中“年租金”必须相等
“出租房产明细表”中“合同租金总额”和“年租金收入”都为零的出租房产原值(面积)合计数,应等于“房产信息”中“无偿出租房产原值(面积)”。

“出租房产明细表”中“合同租金总额”不为零的出租房产原值(面积)合计数,应等于“房产信息”中“有偿出租房产原值(面积)”。

“承租房产明细表”中“合同租金总额”和“年租金支出”=0,其承租房产价值(面积)的合计数应等于“房产信息”中“无偿承租房产原值(面积)”
“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中:“自有面积”减去“条例规定免税面积”减去“承租方纳税面积”加上“租入土地面税_应税面积”应等于“应税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中“应税土地面积”减去“政策规定减免面积小计”等于“计税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中“土地等级”应在本市范围内,且“单位面积税额”应等于“土地等级”相应的税率;
“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中 “自有面积”和“租入土地面积_小计”不得同时=0;且 土地使用税登记表中“租入土地面积_小计" 的合计数 应等于承租土地明细表中"承租面积" 的合计数; 土地使用税登记表中“租入土地面积_应税面积" 的合计于“承租土地明细表”中"承租方应税面积" 的合计数。

“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中“出租土地面积_小计” 的合计数 应等于 出租土地明细表中“出租面积” 的合计数;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中“出租土地面积_应税面税” 的合计数 应等于“出租土地明细表”中“出租方应税面积”的合计数.
的合计数 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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