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专业人员伦理准则
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第二版

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第二版伦理守则是指规范人们行为和活动的准则,它在各个领域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学科,同样需要遵守伦理守则,以保护被研究者的权益并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第二版即是在此背景下制定的,下面将对该守则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部分:研究伦理研究伦理是心理学研究中的核心内容,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尊重被研究者的权益:心理学研究必须尊重被研究者的人格尊严和权益,不得侵犯被研究者的自由意志,保护他们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2. 知情同意:在进行研究之前,研究者必须向被研究者提供详细的研究信息,并取得其知情同意。
被研究者有权知道研究的目的、方法和可能的风险,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研究。
3. 保密和匿名性:研究者必须保护被研究者的隐私,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在研究结果中,应保持被研究者的匿名性,不得透露其真实身份。
4. 健康和安全保障:研究者需要确保研究过程对被研究者的身心健康没有任何伤害,必要时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部分:专业实践伦理除了研究伦理外,心理学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伦理问题,因此,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第二版还包括以下内容:1. 尊重个体差异:心理学工作者必须尊重个体的差异,不得歧视或偏见任何人群。
在实践中,应根据个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恰当的帮助和支持。
2. 保护客户隐私:心理学工作者必须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其私密内容。
在与客户交流和咨询过程中,应保持专业的保密性。
3. 公正和诚实:心理学工作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公正和诚实的态度。
在提供服务和评估过程中,不得有欺骗、操纵或歧视的行为。
4. 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心理学工作者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专业发展的动力。
在实践过程中,应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
第三部分:教育和科研伦理教育和科研是心理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第二版还包括以下要求:1. 教育公平和公正:心理学教育工作者应当保证教育的公平和公正,不得歧视或偏袒学生。
心理咨询伦理守则

心理咨询伦理守则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的服务,提供给个人或团体,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心理问题。
为了确保咨询过程的透明、可靠和安全,心理咨询师必须遵循一系列伦理守则。
这些守则不仅保护咨询师和受助者,还维护了整个心理咨询行业的声誉和信誉。
本文将重点介绍心理咨询的伦理守则及其重要性。
伦理守则一:尊重和保护受助者隐私在心理咨询中,尊重受助者的隐私是至关重要的。
心理咨询师必须保护受助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将其透露给他人,除非受助者明确同意或有法律要求。
此外,咨询师应在咨询过程中保持适当的保密性,确保受助者的信息不被泄露。
伦理守则二:确保专业能力和限度心理咨询师必须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来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
他们应该接受充分的专业培训,并持续改进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咨询师也需要认识到自己的限度,当遇到超出自己专业能力范围的问题时,应该引导受助者寻求适当的帮助。
伦理守则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在心理咨询中,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咨询师应该表现出诚信、尊重和责任感,与受助者建立互信和平等的关系。
他们应避免利用咨询关系谋取私利或滥用权力,始终以受助者的利益为先。
伦理守则四:遵循行业准则和法律法规心理咨询师必须遵守心理咨询行业的准则和规范,如心理咨询协会或心理学协会颁布的伦理准则。
他们还需要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此外,咨询师还应该知道和理解本地相关法律,以便在咨询过程中提供遵从法律的建议和支持。
伦理守则五:持续职业发展和监督心理咨询师应该通过持续学习和发展来维持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他们可以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或专业活动,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此外,咨询师还应寻求同行的监督和反馈,以持续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
伦理守则六:处理道德冲突和疑虑在心理咨询中,心理咨询师可能会面临各种道德冲突和疑虑。
他们应该学会识别和解决这些问题,保持良好的道德判断能力。
当遇到困难和复杂的情况时,咨询师可以寻求同行或专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自己的决策和行为符合伦理原则。
心理学家的职业道德和责任

心理学家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导言:心理学家作为专业人士,承担着促进人们心理健康的重要职责。
在履行这一职责时,他们必须遵守一系列道德准则,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伦理标准。
本文将讨论心理学家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包括其道德准则、工作职责和道德冲突的处理。
一、道德准则:1. 保密性:心理学家必须确保客户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他们应当尊重客户的个人信息,并仅在获得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与他人分享。
2. 尊重:心理学家应该尊重客户的权利、尊严和价值观。
他们不应歧视任何人,而是以客户为中心,关注他们的个体需求。
3. 客户权限:心理学家必须尊重客户的自主权,鼓励他们参与决策过程,并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
4. 专业能力:心理学家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确保能够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咨询。
他们需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并遵循行业最佳实践。
5. 多元文化:心理学家应该尊重和欣赏不同的文化背景,并努力提供针对特定群体的敏感和适当的服务。
二、工作职责:1. 评估和诊断:心理学家应该具备评估和诊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
他们需要运用有效的工具和技术,准确地理解和解释客户的问题。
2. 治疗和干预:心理学家必须具备临床技巧,以提供有效的心理治疗和干预措施。
他们应该与客户密切合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和实现目标。
3. 咨询和教育:心理学家应该不仅在临床方面,还在正常心理健康方面提供咨询和教育服务。
他们可以为个人、组织或社区提供支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改善情况。
4. 研究和评估:心理学家需要进行研究和评估工作,以提高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法。
他们应该遵守科学方法,并确保研究过程符合伦理标准。
5. 咨询和培训:心理学家可以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提供咨询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道德冲突的处理:1. 意识道德冲突:心理学家应该敏锐地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道德冲突,并主动解决这些问题。
他们可以寻求同事的建议或咨询专业组织提供的指导。
2. 寻求辅导:在面对复杂的道德冲突时,心理学家可以寻求独立的道德辅导。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解读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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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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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是中国心理学会为规范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 而制定的一套伦理准则。以下是本书的内容摘要。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旨在为从事临床和咨询心理学的专业人员提供 一套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保证该领域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尊严,以 及提升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尊重个体:专业人员应尊重每一位客户的权利、尊严和价值,无论其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 仰、性取向、国籍、残疾状态等。 保密性:专业人员应保护客户的隐私权,除非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透露信息,否则不得将客户的个 人信息、谈话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内容摘要
媒体报道:专业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或在公开场合谈论自己的工作时,应注意保护客户的隐私和 避免误导公众。 培训和教育:专业人员在培训或教育过程中应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尊严,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或 进行不当的性接触。 合作与监督:专业人员应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相互监督,共同提高行业的伦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是保证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科学性和专业性 的重要文件,也是维护客户利益和尊严的重要保障。通过遵循这些伦理准则,可以提升行业的声 誉和形象,促进社会对心理健康的和支持。
中国心理学会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导言心理学是一门探讨人类行为和心理活动的科学,作为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我们肩负着促进个体心理健康和社会福祉的重要使命。
为了规范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中国心理学会制定了《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以指导专业人员的工作实践,保护客户的权益和利益。
以下将详细阐述《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的内容,以期为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建议。
第一章:工作守则1.1尊重客户的权益和尊严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应尊重客户的权益和尊严,不得对客户进行身体或者心理侵害。
任何时候都不得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客户进行伤害或者剥削,包括身体、经济、心理和社会上的剥削。
1.2保密客户信息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应保守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未经客户同意擅自透露其个人信息。
除非符合法律规定或经过客户同意,否则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1.3授权与知情同意在与客户进行咨询或治疗前,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治疗的目的、方法、期限、费用等相关事项,并征得客户的知情同意。
同时,应当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行进行咨询或治疗。
第二章:专业行为2.1继续教育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避免利益冲突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应避免与客户产生利益冲突,不得从客户处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在与客户进行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公正、公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2.3实事求是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秉持真实、客观的态度,不得虚构事实或者误导客户。
不得违背专业道德,进行伪造证据或者伪造资料等行为。
第三章:专业责任3.1客户关怀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者应当关爱并尊重客户,关注客户的心理健康,积极支持和帮助客户解决心理问题。
对于心理障碍或者危机的客户,应当及时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中国心理师伦理守则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一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伦理守则制定工作组2007年1月目 录总 则 (2)1.专业关系 (2)2.隐私权与保密性 (4)3.职业责任 (4)4.心理测量与评估 (5)5.教学、培训和督导 (6)6.研究和发表 (7)7.伦理问题处理 (8)附:本守则所包含的专业名词定义 (8)中国心理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制定的临床与咨询工作伦理守则(以下简称“本守则”),是本学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制定工作组”)在广泛征集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制定的。
制定本守则的目的是让心理师、寻求专业服务者以及广大民众了解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工作专业伦理的核心理念和专业责任,并籍此保证和提升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服务的水准,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和心理师的权益,增进民众的心理健康、幸福和安宁,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本守则亦作为本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心理师的专业伦理规范以及本学会处理有关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伦理申诉的主要依据和工作基础。
总则善行:心理师工作目的是使寻求专业服务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
心理师应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责任:心理师在工作中应保持其专业服务的最高水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认清自己专业的、伦理及法律的责任,维护专业信誉。
诚信:心理师在临床实践活动、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应努力保持其行为的诚实性和真实性。
公正:心理师应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及其他人员。
心理师应采取谨慎的态度防止自己潜在的偏见、能力局限、技术的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
尊重:心理师应尊重每一个人,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1. 专业关系心理师应尊重寻求专业服务者,按照专业的伦理规范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建立良好的专业工作关系,这种工作关系应以促进寻求服务者的成长和发展,从而增进其自身的利益和福祉为目的。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p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p摘要:一、总则二、专业关系三、知情同意四、隐私权与保密性五、专业胜任力和专业责任六、心理测量与评估七、教学、培训和督导八、研究和发表九、远程专业工作(网络/电话咨询)十、媒体沟通与合作正文:一、总则中国心理学会制定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旨在揭示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具有教育性、科学性与专业性。
本守则适用于从事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专业关系1.心理师与寻求专业服务者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体现尊重、平等、真诚、保密等原则。
2.心理师应与同行保持良好的职业关系,互相尊重、合作与支持。
三、知情同意1.心理师在进行心理测量、评估和治疗等操作前,应获得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知情同意。
2.知情同意应包括专业服务的目的、过程、可能的收益和风险等。
四、隐私权与保密性1.心理师有责任保护寻求专业服务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2.心理师应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使用和存储寻求专业服务者的信息。
五、专业胜任力和专业责任1.心理师应具备专业胜任力,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技能。
2.心理师应对寻求专业服务者负责,提供符合伦理规范的专业服务。
六、心理测量与评估1.心理师应掌握各类心理测量工具的原理、应用范围和局限性。
2.心理师在进行心理测量和评估时,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七、教学、培训和督导1.心理师应积极参与教学、培训和督导活动,促进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的发展。
2.心理师应遵循伦理规范,对待教学、培训和督导活动中的学员和被督导者。
八、研究和发表1.心理师应积极开展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研究,提高专业水平。
2.心理师在发表研究成果时,应遵循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
九、远程专业工作(网络/电话咨询)1.心理师开展远程专业工作时,应告知寻求专业服务者远程工作的局限性。
2.心理师应对远程专业工作过程中的伦理问题负责,并遵守相关伦理规范。
十、媒体沟通与合作1.心理师应善于利用媒体平台,开展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伦理原则

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伦理原则
1. 知情同意:研究者必须向被试者充分告知研究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收益等信息,确保被试者在自愿、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研究。
2. 保护被试者的隐私:研究者必须采取措施保护被试者的个人隐私,例如使用匿名、编码等方法,确保研究数据不会泄露被试者的身份信息。
3. 避免伤害:研究者必须尽量避免对被试者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如果研究过程中可能会对被试者造成伤害,研究者必须提前告知被试者,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 公正对待被试者:研究者必须公正对待所有被试者,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或歧视。
研究者还应该确保研究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5. 尊重被试者的权利:研究者必须尊重被试者的权利,例如被试者有权随时退出研究、拒绝回答某些问题等。
6. 伦理审查:所有社会心理学研究都应该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确保研究符合伦理规范和准则。
总之,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伦理原则是为了保护被试者的权益和尊严,确保研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研究者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原则,不断提高自己的伦理意识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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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100年10月16日台灣心理學會第50屆會員大會通過101年01月04日第49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修改102年9月16日第50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改壹、基本倫理準則一、文化與使命國內心理學者應本於其自身所處的文化氛圍與社會環境,不墨守既有成規,不拘泥於西方思維,審度自身發展之進程與世界學術之趨勢,竭盡所能在內涵與實踐上創新突破,謀求心理學學術與服務在本土社會中最完善之發展,建立具有文化特色之心理學,以期能與其他傳統之心理學並駕齊驅。
心理學者同時肩負傳播正確的心理學知識與導正社會迷思之責任,並應主動積極營造良善的社會文化。
二、人道尊嚴與社會福祉心理學者應基於本土社會文化之氛圍,尊重人性之尊嚴與價值,在從事專業工作時,隨時考慮其作為對他人與社會福祉的可能影響。
三、誠信與負責心理學者應重視誠實、真確、清晰、公平及責任,避免利益衝突或以其專業對所服務之對象或社會造成不當影響。
心理學專業人員應以提升心理學專業之誠信為己任,並對自身行動的後果負責。
四、專業與堅持心理學者在教學、研究或提供各項服務時,應秉持個人對於知識之堅持,盡力維持最高專業水準,並應體認自身學養及能力之限制,隨時留心並吸收與其專業有關之新知,同時只在其專業能力所及的範圍內提供服務,且不得因當事人之個人特徵而有所偏見或歧視。
五、隱私與保密心理學者在研究或工作過程中獲得的資料,必須嚴守尊重隱私與保秘密原則,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公開。
即使獲得當事人同意,引用其資料時(如著作、演講或研討會),必須以適當方法隱藏當事人之識別資料。
六、道德與法律心理學專業人員應注意法律、政府政策、社群規定及道德規範,並體認到認同或違背此等標準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當履行心理學專業與上述標準發生衝突時,應在維護人權的基本原則和遵守本倫理準則下,採取合宜方法解決這些衝突。
貳、以18歲(含)以上之參與者為對象的心理學研究一、研究者研究一個議題之前,應該思考研究這個議題的各種方法,然後選擇最合適的研究設計。
研究的設計與執行必須符合「本國法律」與「研究者所屬專業團體的道德準則」。
二、心理學研究應尊重參與者的尊嚴與福祉。
規畫研究時,研究者應先評估該計畫是否合乎「道德」,是否會危害參與者的生理和心理狀態。
當一項科學研究有上述顧慮時,研究者應先向有關人士請教,以保障參與者的權益。
三、和研究有關的所有道德事項應由研究者負全責。
其他參與研究人員(如,研究合作者和研究助理)對參與者的行為亦應由研究者負責;當然,行為者亦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四、除了法律規定或其他倫理規範有明確指出不需參與者的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之外,凡研究者透過各種形式所進行的個別研究,且參與者為18歲以上時,都必須告知參與者研究的過程,並獲得其同意方可進行。
研究者應適當地保存其所獲得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之記錄。
五、當參與者無行為能力簽署知情同意,且法律同意由他人代理簽署時,應取得其法定監護人(或代理人)之知情同意方可進行研究。
此外,研究者仍宜提供參與者適當的說明及徵求參與者的意願。
六、在合理假設該研究不會造成參與者痛苦或傷害的下列幾種情況,可免除知情同意:(1)在教育情境中進行的教育訓練、課程或班級經營方法的研究;(2)進行匿名問卷調查、自然觀察,或即使公開個體的反應結果也不會使其陷入犯罪風險、民事責任,或造成財物、就業、名聲損失的情況;(3)在組織情境中進行與工作或組織利益相關,但並不會造成個體職業上的風險且具有保密性之研究。
然在上述條件下,研究者亦應在研究前告知參與者有關該研究之目的、歷程及其相關權利與義務。
七、知情同意無論以書面或口頭為之,均應述明:(1)研究目的、研究持續時間與過程;(2)當研究開始時,個體仍有減少參與或退出研究的權利;(3)減少參與或退出研究後可能帶來的結果;(4)影響參與研究意願的可能因素,如潛在風險、不適或不利的效果;(5)任何潛在的研究利益;(6)保密限制;(7)參與的誘因;(8)與研究相關的問題、研究參與者的權利;(9)研究者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八、有關心理治療的研究或實驗,研究者應在研究最初時即告知參與者:(1)實驗處理的性質;(2)如果適當的話,應告知參與者控制組會或不會進行該實驗處理;(3)將參與者分派至實驗組與控制組的方法;(4)若參與者不願意參與研究或在研究開始後欲退出研究時的替代方案。
九、當需要機構或特定族群同意方得進行研究時,研究者需提供與研究計畫相關的正確訊息,並在進行研究前獲得該機構或該族群之同意。
十、在進行錄音或錄影前,研究者需獲得參與者的同意,但下列情況除外:(1)當該研究是在公共場合進行觀察且不致於造成參與者的傷害或暴露身份;(2)該研究設計必需隱匿研究的目的。
十一、參與者有「拒絕參與研究」和「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
當參與者中途退出研究時,仍應獲得應有的尊重。
倘若研究者之身份足以影響參與者之福祉(如個案治療者、老師或長官),則研究者更應小心保障參與者「拒絕參與研究」和「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
十二、當參與研究為課程需求或能獲得額外分數的機會時,研究者應提供參與者另一個公平的替代性選擇。
但研究者應避免提供過度或不適當的金錢等其他誘因,誘使個體參與研究。
十三、當提供專業服務作為個體參與研究的誘因時,研究者應釐清該服務的性質、風險、責任與限制等。
十四、當研究者需進行隱匿的研究時,應獲得參與者知情同意,且盡量減少傷害的風險,並在能夠告知真相時,盡快將研究的真實目的告知參與者,且允許參與者撤回他們的資料。
十五、資料收集完畢後,研究者應將研究目的告知參與者,並應澄清參與者對研究的疑問或誤解。
若研究者知道參與者可能會產生某些錯誤知識或信念與短期或長期的不良影響時,應採取必要的程序加以澄清並將傷害降至最低。
如果因為其他原因,而無法立即向參與者說明時,一到可以說明的時機,研究者有義務向參與者說明之。
十六、研究者不可隱匿參與研究可能產生的身體疼痛或負面情緒。
若研究可能危害參與者的身心狀態,研究者除了在「知情同意」中說明外,在參與者(或其監護人)簽署同意前,還應該特別提醒參與者(或其監護人)此一狀況。
參、以兒童及青少年為對象的心理學研究一、以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青少年為參與者時,研究者必須取得父母(或其監護人)之知情同意後,才能以兒童及青少年作為參與者。
二、當進行最低風險(minimal risk)的研究,且已經有其他方式可以確保受試兒童及青少年的權益,在下列情況中,可免除父母或監護人知情同意:(1)進行匿名的問卷調查,或在公共場所進行的自然觀察;(2)在教育情境中的課程評估或班級經營研究。
三、以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個別青少年為參與者,研究者應以其可以理解的語言告知其重要性或步驟,且研究者亦需要取得其同意之後,才能進行研究。
四、在學校進行團體研究時,研究者必須取得兒童及青少年的所屬學校同意,方能在學校進行研究。
五、當研究者提供任何形式的獎勵時,需要公平對待同一研究計畫的參與者,而且獎勵不能過度逾越兒童日常所經驗的範圍。
六、當研究者徵詢兒童參與研究的書面同意之時,若為達到研究目的,需要以隱匿研究目標的方式收集資料,以致無法全盤告知受試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研究的訊息,研究者需在完成資料收集之後,以兒童可理解的方式,向其解釋隱匿的理由;且所採用的隱匿方式,需對兒童或其家庭沒有已知的負面效果。
七、以兒童及青少年做為對象的研究,其研究主題、變項操弄及資料蒐集方式等研究步驟或程序,不得有任何妨礙兒童或其家庭正常發展的不良後果。
八、在研究進行中,當研究者發現與研究無關,但可能危害參與者福利的訊息(例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訂之「禁止」行為),研究者宜與父母(監護人)討論這些訊息,並與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討論,以安排適切輔助兒童及青少年的方式。
九、研究結果宜告知參與兒童(青少年)、其父母(或監護人)與其所屬學校,並以參與者可以理解的方式,澄清參與者對研究可能產生的誤解;若父母(或監護人)與該學校希望對研究結果做進一步的了解,研究者有繼續提供諮詢之義務。
十、在提供參與者、家長或學校的研究結果報告中,若有任何評價或建議的語詞,則需特別注意適當性或限制性。
肆、認知神經科學實驗與動物實驗一、對於採用行為或生理測量儀器實施於人體上的研究,應以最低風險為前提,並於獲得知情同意下實施。
人體生物檢體之相關規定,宜參考醫療相關的倫理委員會之要求。
二、研究者承認並尊重動物受試者對心理學研究之貢獻,唯有在有助於促進心理學知識或教育,並且在現有條件下無法以其他方式取代時,才進行動物實驗。
三、實驗動物應得到合理而善意的對待,其在實驗過程中之不適,宜減至最低。
若有任何疾病或感染,應得到積極的治療或處理。
四、實驗動物的獲得、運送、飼養、進行研究與終結處理等程序,宜參考國家實驗動物中心所訂定之守則,並且不得違背國家頒佈之保護動物相關法規。
五、照顧動物與進行動物實驗之人員,必須具備與該實驗相關的知識,並受適當的訓練。
實驗主持人有權利與義務阻止不具備上述資格的任何人員接觸實驗動物,或進入動物實驗室與飼養場所,以免動物受到傷害。
六、實驗主持人必須監控動物日常生活之照顧與實驗進行之狀況,必要時,應徵詢相關專家之意見,並尋求其協助,以處理發生之問題。
七、動物手術需在適當麻醉的情況下進行。
手術後,實驗者必須採取必要措施,以增進動物甦醒與復元之機會,並減低其不適與感染之可能。
八、基於研究需要,研究者必須剝奪動物之基本需求、施以身心壓力、或令其疼痛時,應審慎監控研究之進行,並中斷任何可能危及動物生命之措施。
九、當實驗主持人必須結束實驗動物之生命時,應以人道、快速而無痛苦之方式為之,並持續監控,至其生命結束為止。
伍、測驗、衡鑑與診斷一、心理學專業人員應尊重測驗及衡鑑工具編製者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其授權,不得予以佔有、翻印、改編或修改。
二、在編製或修訂心理測驗和其他衡鑑工具時,心理學專業人員應遵循既定的科學程序,並考量社會文化脈絡,遵照台灣心理學會的標準,使測驗能達到標準化。
三、在使用測驗及衡鑑技術時,心理學專業人員應具備適當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並以科學的態度解釋測驗,以提昇當事人的福祉。
四、在選擇測驗時,心理學專業人員應注意當事人的個別差異,慎重審查測驗的效度、信度及常模,選用自己熟悉而且對瞭解當事人當時心理狀態具有實用價值之衡鑑或診斷工具。
測驗或工具的選擇,應是基於充份的心理學證據。
五、在實施心理測驗或衡鑑時,應注意維持測驗的標準化程序,以保障測驗結果的可靠性和真實性。
六、研究中有關心理測驗的使用與解釋需經過專業訓練。
七、為避免產生誤導與不良效果,心理學專業人員在其報告中,應註明該次衡鑑或判斷結果之可靠度。
八、測驗之原始資料、衡鑑或判斷報告及建議內容為專業機密,研究者應善盡保密之責任,未徵得當事人之同意不得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