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问责制刍议
浅议我国官员问责制度

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 科技视界问责最初是指追究当事政府官员的责任,属行政处分而非法律制裁。
官员问责制最早是由英国多年使用的弹劾程序伴随现代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而产生和发展的,其基础是现代政党制和议会制,是西方宪政体制下民主政治和民主行政的产物,是西方责任政府的特征表现。
1我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各地自2003年“非典”事件开始陆续出台了有关官员问责的地方性法规,但全国很大一部分省、市、地区没有相关问责的立法,使各地不能有效对涉案官员进行问责。
我国官员问责主要以中央文件为主、少量全国性立法有所涉及、地方性法规稍做补充,缺乏全国性、系统性规范,呈现出中央和地方不能实现立法合理互动的法制现状。
官员问责散见于宪法、组织法、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一些非“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党内的规章及政策之中。
2我国官员问责存在的问题2.1官员问责专门性法律缺失我国官员问责的法律依据散落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其中有些法律具有上下位阶关系,有些法律规定范围不清导致出现“法律真空”状态,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在实际中有效运用相关规定官员问责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其监督与追责的效果。
2.2官员问责主体缺位“非典”事件使得我国行政问责制度逐步转向异体问责,异体问责包括人大对政府的问责制;司法系统对执政党或政府的问责制;社会公众对执政党或政府的问责等。
在实践中,异体问责没有很好的发挥效果,体现在人大的最高权力得不到体现、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以及社会公众问责力度不够等。
2.3官员问责对象不具体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权责区分不清,在各类涉及行政责任追究的法规制度中,常常在所追究的责任人之前冠以“有关”二字。
这种泛化的责任人指定,给操作带来了困难,在具体责任认定时,哪些是“有关”责任人,往往难以界定。
2.4官员问责范围不确定实践中,官员问责主要以引咎辞职、撤职和免职为主。
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

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摘要:领导干部问责制在我国的逐步推行,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冲击了传统的官场文化,赢得了民众的广泛拥护,这对于重塑政府形象、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有着广泛的影响。
研究我国领导干部问责制,对于责任政治的发展和责任政府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形成,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党政风气的建设。
关键词:领导干部;问责制;反腐倡廉。
一.问题概述。
2009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人民的公仆,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更肩负着重要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是领导干部问责中坚守的原则。
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应该如何用好手里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好实行者的角色,如何监督好领导干部的权力职能,推进反腐倡廉,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问责制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问责制的基本内容。
百度名片里面这样解释,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发展.中央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2003年5月12日,《公共卫生突发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的原则和各项制度和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措施分析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措施分析近年来,中国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其中包括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这项措施旨在通过强化领导人员的责任感和行动效率,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以推进国家发展进程。
一、建立问责体系为了有效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需要建立清晰的问责体系。
这个体系中应该明确规定部门、领导干部、工作流程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保障其实施。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如定期组织问责考核、设立问责督查组等,以确保问责制的有效运行。
二、明确问责标准在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时,还需要明确问责的标准。
这些标准应涵盖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效果等方面,并为问责机制提供科学的指引。
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问责制的实施,需要对问责标准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各行各业的发展和需求。
三、规范问责程序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过程中,还需要规范问责程序。
在制定问责计划和问责决定时,需要遵循程序规范,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对于问责对象,应通知其相关问题和事项,并给予充分的申辩和辩词的机会,以保障其权益。
同时,还应注重问责结果的公布和通报,以加强问责的震慑力和约束力。
四、加强问责教育为了推广领导干部问责制,需要加强问责教育。
通过举办问责制培训班、开展问责制体验活动、发放问责制指南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问责意识和责任感。
此外,还应加强问责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向公众普及问责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形成整个社会关注和支持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氛围。
五、改革问责机制为了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还需要改革问责机制。
具体来说,可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所负责的任务和权力,以便将其问责;加强问责信息共享,建立问责档案库,保证问责信息的实时披露和共享;加强技术支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责运行效率和精准度。
综上所述,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的必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该措施的实施有效,需要建立清晰的问责体系、明确问责标准、规范问责程序、加强问责教育和改革问责机制。
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

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这些年来,从非典疫情到山西矿难,从松花江污染到三鹿奶粉事件,人们看到了对干部问责产生的巨大威力,问责制由此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片叫好声。
特别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追究失职渎职领导干部、打造责任政府的新时代。
作为担负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呢?一、转变执政理念,改进领导方式,充分认识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极端重要性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可以有效地矫正少数领导干部被扭曲的心灵,促使他们重新审视自己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依德执政的理念,切实解决好为谁用权、对谁负责的根本性问题。
一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广纳众家之言,促进科学决策。
二是有利于强增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兑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承诺。
三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恪守修身之道,抱定做人根本。
二、适应形势需要,体现时代要求,准确把握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根本目的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欲望越来越高。
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既是党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实行“问责制”的内在要求。
一是要提升能力,真抓实干当公仆。
二是要从严治官,再树自身新形象。
三是要巩固阵地,全力加强血肉联系。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有效举措,全力破解影响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难题有过错的要问责,无作为的也要问责,给“太平官”戴上“紧箍”,让那些“慵懒平”等所有不称职干部无藏身之处。
一是要完善相关配套规章,消除问责的技术性细节障碍。
首先,要明确问责的种类和层次。
其次,要明确界定责任。
再次,要明确责任追究程序。
二是要解决权力与制度的关系,消除权力大于制度的障碍。
三是要解决权力与群众的关系,消除权力只对上负责的障碍。
四是要解决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消除重权轻责的障碍。
四、构建问责体系,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贯彻落实一是要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问责权。
当前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5400字

当前领导干部问责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5400字所谓领导干部问责制就是指为加强领导干部行使公共权力行为的控制和监督,构建负责任的政府和政治体制,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向任命他们的上级和社会公众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009 年 6 月30 日,"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颁布实施,这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1 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完善对科学发展观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主要有三方面根据与意义:①科学发展观回答了当代中国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为全党提供了行动指南;②科学发展观极大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体系;③科学发展观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和证明,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因此,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而完善的领导干部问责制则对科学发展观意义重大。
1.1 有助于加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发展观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其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在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在政治领域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文化领域,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而在社会领域,提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措施分析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措施分析在当今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已成为中国政治生活必不可少的举措。
问责制可以实现权责对应、管理有序,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表现和整体效能,进而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达到更好的发展。
(一)建立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和流程建立问责制度是提高问责工作效果的前提和基础。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形成一套明确的问责范围、流程和实行办法。
通过合理的问责制度来解决现有复杂状况下的问责难题,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保障群众利益。
(二)健全问责机制,明确问责角色和责任问责机制的健全有助于提高问责的效力并增强其可操作性,包括明确问责角色和责任。
政府各层级应当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适配性问责制度,从根本上保护公众福利。
针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制度应当明确不同等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性和工作表现,建立公平公正的问责标准和问责制度将领导干部进行分类管理,激励先进,促进优秀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建立问责体系,行使问责职权问责体系是问责制度的重要体现,旨在保证问责权的行使,公正的执行问责职权。
要完善问责人员的选拔,建立健全的问责调查和确认机制,确保问责信息的可靠性和处理的精准性,从而实现问责结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四)增强问责力度,营造对普遍准则的尊重除了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外,在增强问责力度、营造普遍准则的尊重方面也非常重要。
要加大重点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及时发布问责措施和问责结果,推进问责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公众对审查评估的知晓率,使问责成为一种自觉遵守的准则,与透明化的政治环境相融合。
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措施不仅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能,还可以保障其不断发展的公共服务,在对公众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确保群众福利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公众动力的形成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近年来,问责制度不断完善和加强,也为了保障领导干部的全面发展和提升公共管理水平发挥着重要而必不可少的作用。
浅析我国的官员问责制

浅析我国的官员问责制摘要:官员问责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进步的产物,它正式被提出是在2003年,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在建设责任政府、增强官员责任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避免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官员问责制的含义做出界定,对官员问责制实施的意义进行论述,并将针对我国的官员问责制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问责风暴官员问责制制度化法制化近年来,我国官员被问责的事件频频见诸于媒体,成为民众所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官员问责始于5年前的“非典”时期,时任北京市市长的孟学农和卫生部部长的张文康,因防治不力或隐瞒疫情等原因引咎辞职。
在此后,我国的政坛便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问责风暴”,一系列的高官因为负有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被问责:2004年,中石油前总经理马富才因为重庆开县造成233人死亡的井喷事故请辞,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前局长解振华则因松花江污染事件辞职,而仅在今年九月的一个月里就有18名高官被免职,这其中便有因为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的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因为“9·8”襄汾溃坝事故引咎辞职的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民;因为登封矿难事件被免职的登封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吴福民等。
如此多的高官相继落马,一方面说明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主政治进程步伐的加快,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另一方面则反映了我国官员的责任心缺失,官员问责制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下文笔者将对官员问责制的内涵、实行官员问责制的意义、官员问责制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的措施作出详细的论述。
一、官员问责制的内涵的界定关于官员问责制,许多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如: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张创新教授认为,“官员问责制是行政官员未履行自己的职责或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中,滥用行政权力、违反法定义务和职责时,由特定主题追究其责任令其承担某种否定性后果的一种弹性结构”,【1】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张定维教授认为“所谓官员问责制就是官员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官员应该承担的责任追究到位,其责任对象是人民群众,实施问责制的是上级政府以及人大等国家权力机构”。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常态化的路径探讨

值期 待 。 五年来 , 问责 风暴 ” 近 “ 此起彼 伏 , 一大 批政
府 官员在各种 问责事件 中受 到处分 、 或被免 去职务或 引咎辞职等 。 与此 同时 , 从中央到地方 , 出台了一系 都 列 的规章 制度 , 问责制落 到实处 , 行政 问责建设 使 在 方 面取得 了一定 成效 。 然而 由于我 国党政领 导干部 问 责 起步较 晚 , 各种配 套制度 和机制 ” 毋庸 置疑 , 火 线问责 ” 。 “
是 非 常 有 威 慑 性 的 , 告 诫 大 家 , 果 谁 再 犯 这 样 的 它 如
个强大符号 , 体现了责任政府 、 服务政府 、 法治政府
错误 , 也会 面临同样 的命运 。 而在 日常工作 中, 少见这
“ 问责形式 化” 党 政领导 干部 问责行 为常常是 在有重 。
大社会 事件突发 时才展开 , 成为社会 紧急危机 事件 它
处理 中对老百姓的临时交代与应付 , 应付完 了就没 了, 等有事 的时候再拿来 应急 , 责成 了临 时粉 墨登场 的 问
一
种道具 , 它缺乏持续性 、 稳定性 与规 范性 。问责之所
也 大。最高 领导有 其他 考虑 了 , 问责 就会退 而变成 次 要工作 , 力度下 降 , 时候甚 至是停 止运作。 有 “ 弹性 问责 ”的这些特 征 , 使得 问责实践往往很不 稳定 , 并富有争议 , 实际上也很少有 长期 的效 果。 要解
决这些 问题 , 关键还 是要从 “ 弹性 问责” 向 “ 走 程序性
一
、
问责起 步较 晚 , 无论从 实践 上还是 从 制度 上都
处 于 发展 阶段 。党政 领 导 干部 亟 需从 “ 非规 范
一
在我 国的党政领导 干部 问责 中 , 媒体 经常使用 的 个词 就是 “ 问责 风暴 ” “ 和 问责年” 而在实际的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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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问题 的提 出
写入 了“ 问和质 询 ” “ 询 、 罢免 或撤换 要求 及处 理 ” 等
问责制必须 以问责 领导干 部为 中心环 节 。这 是 因为 , 一 , 其 行政 问责 的本 意 就是 “ 由法 律 或组 织 授 权 的高 官 , 必须对 其组 织 职 位 范 围 内的 行 为或 其 社
二 、 导 干部 问责制 的现状 考察 领
的公共权 力外溢 性越强 。根据 权责 统一 的现代公 共 行 政理念 , 比于一般公 共管 理者 , 相 行使公 共权力 的 领导者更 应承担 与 其权 力 对 应 的责 任 。其 三 , 国 我
宪法 、 方各级 人 民代表 大 会 和地 方 各 级人 民政 府 地
第2 8卷 20 09年第 5期
总 第 18期 6 20 09年 1 O月 出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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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 2 D6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o —5 4 I0 9 O 1 1 67 20 )5 o
8 6 —0
领导 干部 问责 制 刍议
周 海 生
( 中共 淮安 市委 党校 , 苏 淮安 江
摘
230 ) 2 0 1
要: 领导干部 问责制是问责制 的中心环节和切入点。近年 来领 导干部 问责在 实践和制度 建设上均取得 了
目前 我 国对领 导 干 部 的 问 责 大 多是 同体 问责 。 有 研究揭 示 , 在近 年 来 的 7 3件 官员 问责 事 件 中 , 等
定》 等。《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中明确 》
[ 收稿 日期] 09—0 5 20 8—1
[ 作者简介] 周海生( 9 1一) 男 , 17 , 中共淮安市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讲 师 , 法学硕士。
一
6 — 8
主体来 自政 治体 系 。从 根 本 上 说 , 责 的 主体 就 是 问 人 民群众 ; 府将 得 自于人 民的 权 力分 授 给 各 层 级 政 官员成 为 同体 授权 , 之相 对应 的是 同体 问责 , 与 即政 府 对官员 的问责 , 或政 府 系 统 内部 上级 对 下 级 的行 政 问责 , 主体 是 所谓 的 “ 其 上级 ”2。现 代 政治 理 论 l ] 认 为 , 议机 关 、 会 公 众 及 团 体 、 代 社 大众 传 媒 及 司法 机关 均是 异体 问责 的主体 。
( ) 一 在问责 主体 上 多体 现为 同体 问责 乏力 , 异 体 问责缺位 问责制 理论 是建 立在现 代政 治理论 中政府 与社
六大报告 提 出 , 实行党政 领导 干部 职务任 期制 、 职 辞
制和用人 失 察 责 任 追 究 制 。经 过 近 年来 的 不懈 努 力, 对党 员领导 干部 问责 的党 内规章 制度基 本确 立 。
会 范 围 内 的行 为 接 受 质 问 , 担 责 任 。 _ 也 就 是 承 ”1 说, 问责 的对象 主要 是 行使 公 共 权 力 的领 导 者 。其 二, 公共权 力对社 会生 活具有 外溢性 , 越是 处于 高端
问责形式与 内容。《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对 四类 辞 职 ( 因公 辞 职 、 自愿 辞 职 、 引咎 辞 职 、 令 责 辞职 ) 出 了具 体 区分 和 严 格 规 范 , 根 据 领 导 干 做 并 部 问责 的具 体 问题详 细列举 了九种 应该 引咎辞 职 的 情形 , 使领 导干部 引咎 辞职有 章可 循 。 中纪委 、 中组 部在 《 于坚决 防止 和 查处 干 部选 拔 任用 工 作 中 的 关 不正 之风 和 违 纪 违法 行 为 的通 知 》中提 出 , 进 一 要 步建 立和完 善 干部推 荐责任 制 、 察责 任制 、 拔任 考 选 用决 策责任 制 和用人 失 察 失 误 责任 追 究 制 , 而为 从 追究 领导 干部用 人失 察提供 了依 据 。 但是 , 考察 近年 来 的领导 干 部 问 责具 体 实 践 和 制度 建设 , 仍存 在一 定 的 问题 。鉴 于 问责 制 对 于推 动政 治文 明建设 及 改 善行 政 生 态 的路 径 意 义 , 必 有 要对 领导 干部 问责制 作 出进 一步 的梳 理 。
会之间关 系的知识谱 系基础 之上 的。其演绎逻辑
是 : 府权 力来 自于人 民授权 , 政 向人 民负责 。人 民有
主要有 《 国共 产 党 纪 律处 分 条 例 》 《 国共 产 党 中 、中 党内监督 条例 ( 行 ) 《 政领 导干 部 辞职 暂行 规 试 》、党
权通 过代议 机关 、 民意 倾 向来 监 督 和 约束 政 府及 其 官员 。体现 在 问责制 上 , 民对 政 府及 其 官 员 的授 人 权成 为异体 授权 , 与之 相对应 的是 异体 问责 , 问责 即
进展 , 问责主体 、 但 问责 范围、 客体界定 、 问责程序 方面仍有 完善 的空 间。为此 , 需进行相 应的制度 建设 , 以促 进领 导干部 问责制适应现 实的需要 , 并为 中国特 色问责制度的确立奠定基础。 关键词 : 领导干部 问责制 ; 问责程序 ; 问责 范围; 问责形式
组织法 、 代表法 及公 务员 法 为 问责 领 导 干部 提 供 了
基 本法律 框架 。这些 法 律 昭示 , 府 来 自于人 民的 政 授权 , 接受人 民 的监 督 。违 反 宪法 和 法 律 的行 为 要
将 受到追 责 。其 四 , 的重 要 文献 和 规 章制 度 为 问 党
责领导 干部提供 了重要 制度环 境 。如党 的十五 大报 告 指 出 : 一切政 府机 关都 必 须 依法 行 政 , 实 保 障 “ 切 公 民权利 , 实行 执法 责任 制 和评 议考 核制 。 党 的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