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大连新国五条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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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吓坏钢市

新国五条吓坏钢市

“国五条”吓坏新年钢市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即“国五条”。

此次楼市新政是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

前四次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

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国五条”是第五次调控升级。

“国五条”的出台在舆论上造成很大的声势,但并没有对房地产产生有效的杀伤力,房价未见松动,相反人们更加确定2013年房价上涨是铁定的。

“国五条”对楼市的影响微乎其微,但却把钢材市场吓破了胆。

“国五条”一出,国内钢材市场一片恐慌,钢材价格应声下跌。

以螺纹钢价格为例,从春节前的接近4300元/吨一路下跌,近日跌破4000元/吨的大关,累计跌幅接近7%,其他钢材的价格也不同程度的下跌。

春节以前,虽然已经进入到使用钢材的淡季,但由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城镇化建设的规划,人们对国内对未来房地产和经济充斥着乐观的心态,对未来大规模的投资建设充满希望。

国内钢材价格却逐渐回升,钢材从业人员对来年的钢材市场抱有很大的希望,心态非常乐观。

大多数贸易商信心满满,纷纷囤货来迎接2013年的钢材使用旺季,。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35个大中城市钢材库存达到2000万吨,较春节以前增加了700万吨左右。

2月20日的“国五条”一下子将年后开门红的氛围拉进一轮的拐点,另外国内信贷开始收紧,钢材贸易商的恐慌弥漫着整个钢市。

回望之前的四次楼市调控对钢材市场的影响甚微,而此次“国五条”的出台对钢市的影响让人们始料未及。

究其原因,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相继出现各种问题,各国经济形势紧张,国内需求疲软,人们对市场的波动过去敏感。

原料成本大幅攀升、订单执行较好、出厂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钢厂生产积极性普遍较高,所以2月上旬全国粗钢产量出现了快速回升,同时钢厂在春节期间多维持了正常生产,且部分重点钢企更是明显加快了生产节奏,而市场在此期间是需求真空,这也将导致后期国内钢材供应压力不断加大。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大政发[1992]72号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大政发[1992]72号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正文:---------------------------------------------------------------------------------------------------------------------------------------------------- 关于印发《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1992]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现将《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九月二日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连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均执行本管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得出让和转让。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管理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大连市辖区内所有国有土地,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全部实行有偿使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转让增值费,由市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设立专门常设领导机构: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工作,并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国有土地的出让,负责统一办理审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委、计委、外经贸委、规划局、土地局、房地产局等部门参加组成,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最重调控?多地国五条细则出台

最重调控?多地国五条细则出台

最重调控?多地国五条细则出台京沪广深细则出炉楼市调控余音不绝30日,京沪渝出台国五条细则,31日各地国五条细则相继落地,多地未涉及20%个税。

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出台期限已到,各地方版执行细则相继出台。

各地执行细则松紧不一。

其中,北京和上海相对最严,北京规定单身人士禁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海要求强化二套房的贷款资格审查。

厦门、大连等许多城市并没有出台执行细则,只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深圳等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定为不超过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评论普遍认为,楼市最大“靴子”已经落地,可视为利空出尽。

一线城市楼市调控细则政策力度趋紧3月31日是各地公布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截至目前,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济南、合肥公布了地方版调控细则,大连、贵阳、南宁、厦门等地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

地方版细则调控力度有松有紧。

为此,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表示,地方出台调控细则,其目的都是对落实中央“新国五条”的一种表态,但是各地细则在具体内容上存在不少差异。

3月25日,广东省率先出台楼市调控细则,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四城市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务院要求不符的,应立即做出调整。

31日,深圳出台细则提出房价控制目标,要求“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在必要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30日出台的北京、上海调控细则引发关注,舆论普遍认为,北京的政策力度最大。

据了解,北京细则提出京籍单身人士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上海方面也提出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并禁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中原地产(房源、代理、租房)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各地出台的政策力度不一,其中最严厉版本是北京政策。

其中对限购、信贷、限价、供应等多方面都有明确严厉的政策。

新国五条最新全文

新国五条最新全文

新国五条最新全文新国五条,是指在20xx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新国五条将对商品房买卖价格及房屋租赁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新国五条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仅供参考!新国五条全文内容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xx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xx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5、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新国十条全文(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国五条细则

国五条细则

国细则国五条细则什么是国五条实施细则?国五条细则有什么内容?那么,今天,CN 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国五条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

具体包括6个方面: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

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

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

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

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

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2023年11月1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1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的国家战略,加快推动本市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发展环境,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的东北亚物流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促进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划,以智慧、绿色、安全、高效为导向,以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逐步建成以港航物流为引领,海空两港为支撑,体制机制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充足,服务全国、覆盖东北亚、辐射全球的国际物流枢纽。

第四条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本市设立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口岸等主管部门、市邮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有关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等根据授权,做好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有关工作。

第五条物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五条”20%个人所得税承担主体的法律分析

“国五条”20%个人所得税承担主体的法律分析

无法预料 、 无法 避免 也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 当事人 , 我们 称之为法 律风险。如上面所讲的 , 国五条 实施细则出台之前 , 各地 房产交易 的一般做法是按照 交易 价格 的 1 %征 收个税 , 新 规 实施 后必 然会 导致某 些原价值较低的房屋在房屋增值较大 的情况下个 人所得税
完整 、 准确的有关凭证 , 不 能正确计 算应 纳税额 的 , 应采取 核定 征 收, 税 率暂定为计税价格 的 1 %。 ” 在政策公 布施行 之前 , 我 国各 地 二手房 交易征 收个人所 得税 时 , 一 直是按照 房款交 易价款为应 税 额, 征收 1 %的个人所得 税 。“ 国五 条 ” 正 式实施 之后 个人所 得 税 将收买卖差额 的 2 0 %, 这样 对 于现在 市场 价值 极具 涨 高的 “ 房 改 房” 、 “ 经济适 用房”, 由于原来 价格 较低 , 交易导 致 的房屋 前后 差 价很大 , 由此产生很多法律 问题 。 可否通过合 同约定确定 个人所得税的承担 主体
市正式施行 。 .
其实, 2 0 %的个人所得税 的规 定并 非是新的规定 。《 中华 人 民 共 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 第 三条第五款 规定“ 财产转 让所得 , 适 用 比 例税率 , 税率为百 分之 二 十。 ” 《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个 人住 房转 让 所得征 收个 人所得税有关 问题 的通知》 “ 对住 房转 让 的个 人 , 能够 提供完整 、 准确 的有关 凭证 , 能够 正确计 算应 纳税额 的 , 应 采 取查 账征收 , 依应纳税所得额 2 0 %计 征个 人所得税 ; 对纳税人未能提供
人 所 得税 增加 的风 险 ) 由谁 来承担 的 问题 。下 面将 从 法理 和 现 行 法 的
角度 进行 研 究 阐述 。

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

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

力资源社 会保障等部 门要 建立分工 明确 、协调 有序 的审核 工
作 机制。要严 肃查 处限购措施 执行 中的违法违 规行 为,对 存
在 规 避 住 房 限购 措 施 行 为 的 项 目 ,要 责 令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整
的供地 、建设和 上市 ,尽快 形成有效供 应。对 中小套型住房
门要 密切 配合 ,对 出 售 自有 住 房 按 规 定 应 征 收 的个 人 所 得 税 ,
通过 税收征 管、房屋登记 等历史信 息能核 实房 屋原值 的 ,应
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 的 2 0 % 计 征 。 总 结 个 人住 房房 产 税 改 革
试点城市 经验 ,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引导住房合理消 费。 税务 部 门要继续 推进应 用房地产价 格评估 方法加强存量 房交 易税收征管工作。 三 、增加普通商 品住房 及用地供 应 各地 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 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 保持 合理 、稳定 的住 房用地 供应 规模。原 则上 2 0 1 3年住 房 用地供 应总量应 不低于过 去 5年平 均实际供应 量。住房供 需 矛盾 突 出、房价 上涨压 力较大 的部 分热点城市 和 区域 中心城 市 ,以及前两年 住房用地 供应计 划完成率偏低 的城市 ,要进
2 0 1 0— 2 0 1 1年期 间 ,内蒙古 自治 区、吉林 省、江西省
等省份经济综合 竞争力排位 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 ,其 中,
内 蒙 古 自治 区 由 中游 区 升 入 上 游 区 ,湖 北 省 由 上 游 区 降 入 中
游 区 ,吉林省 由下游 区升入 中游 区 ,江西省 由中游 区降入下
步 增加年度住 房用地供 应总量 ,提高其 占年度 土地供 应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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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版“国五条”出台沈阳等通知
2013-04-01 10:19:09 来源:辽沈晚报【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昨日,大连紧随北京上海脚步,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

具体内容为,2013年大连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这也是省内首个相关细则。

记者昨日从沈阳地税税收宣传月活动上了解到,目前,沈阳对于可以通过契证、发票等核实原值的房产,仍按20%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不能核实原值的,如老动迁房、福利房、房改房则依法按房款
全额的1%核定征收个税。

大连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
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昨晨发布: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精神,稳定房屋价格,2013年大连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以国家统计部门权威发布的统计指标为依据。

由于大连昨日公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中,并没有提及市民关心的20%个税,以及信贷、房产税等其他调控政策,因此其对大连楼市的影响尚有待观察。

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从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五条”以来,大连二手房市场曾出现过短暂的“火爆”场面。

很多市民认为一旦新政实施,二手房价格还会随之上涨。

记者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现,大连市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480元;年均增长12.7%。

而2012年11、12月份,大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分别为2.5%和1.4%。

在中国某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12年大连房价统计数据》数据中,2012年大连楼市均价为11576元/平方米,相比2011年上涨了2.2%。

沈阳差额20%征税一直存在
昨日,正在为买房犹豫的陈先生赶到设在沈阳中街兴隆大家庭的税收宣传月主会场,只为把买房涉及的税问个明白,以便为自己的购房选择适当的方案。

陈先生说,他在沈阳工作多年,近期准备在沈阳购房置业,但在买新房和二手房问题上犯起了愁。

他本计划买个交通位置好房龄短的二手房,可看过很多房源都是二套房,涉及买方负担个税问题。

“如果能赶上全额1%征税,倾向于买二手房,如果差额20%一下多交七八万个税,就想买新房”。

“现在办理二手房交易能否赶上按全额1%征税?”对此,税务干部给出的回答是,如果可以核实到房屋原值,需按差额
20%征税。

地税部门专业人士解释说,沈阳二手房交易差额20%的政策和按全额1%核定征收并行存在,均是国家规定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要求,而难以核实原值的房产,如老的动迁房、房改房、福利房,则按全额的1%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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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红蓝榜,楼市一杆秤,品质做秤砣,秤一秤“红盘”建筑、园林和物业的真金白银。

良心是定盘星,盘一盘“蓝榜”那些闹心楼到底有多少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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