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管理达标二期-2012年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有关数据的通知-财办金[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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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有关数据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有关数据的通知(财办金[2014]7号)有关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为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及时了解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数据及相关情况,请按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要求,填写《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相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财政部金融司(含电子版)。
联系人:钟睦琴联系电话:68553570;传真:68553570电子邮箱:******************.cn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1月24日附件: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相关数据统计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日期实收资本所有者权益资产净利润国家资本法人资本外商资本个人资本合计2012年12月31日总额总额总额总额合计总额总额出资人名称及金额其中:国有法人资本小计A股A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出资人名称及金额H股H股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2013年12月31日总额总额总额总额合计总额总额出资人名称及金额其中:国有法人资本小计A股A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出资人名称及金额H股H股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填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部门:部门负责人:电话注:如2013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较2012年12月31日发生变化,请另附纸补充说明变动原因:包括增资、重组改制、配股(含配股方案)、债转股、回购、减持、可转债转股等,并附各出资人出资变动明细;对因实收资本增减变动引起资本公积变动的,应说明导致资本公积变动的数额;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额发生变动的,应分别说明变动原因;上市公司的资本变化请注明A股或H股;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资产总额、净利润均以公司合并口径的快报数填列;资产管理公司数据按照商业化合并口径填列。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补
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2.05.31
•【文号】财文资便函[2012]27号
•【施行日期】2012.05.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正文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补充通知
(财文资便函〔2012〕27号)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
为保证各中央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顺利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企业报送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报告、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应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刻录光盘。
2、亏损或微利企业,按政策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仍需向财政部文资办报送申报报告、申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3、对于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文资办综合处联系。
4、申报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四号财政部文资办综合处,邮编100820。
联系人及电话:文资办综合处余宛泠************、戚骥010-********。
财政部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财金[2012]20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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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2012]20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本办法所称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标准法,是指金融企业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准风险系数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金[2008]12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金[2008]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40f85684ec3a87c24028c4f2.png)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金[2008]12号2008年2月13日)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实现金融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充分衔接,规范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金融企业要严格遵守财政财务法律法规金融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财经纪律,认真组织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财金[2007]23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全面反映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正确核算金融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金融企业要规范职工福利支出和职工奖励支出的管理(一)金融企业以前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按规定应分别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支出和奖励支出,不能挪用于购买股票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投资,也不能通过工会或类似组织购买股票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投资。
金融企业应当将上述投资及其收益全部并账,归属金融企业所有,并将初始投资分别转增职工福利支出结余和职工工资支出结余,投资收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二)对于职工福利支出结余,金融企业应当遵循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基本规定,逐步消化,可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也可根据形势发展综合考虑职工福利计划,按内部议事规则,经相应议决程序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用,或支付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等其他职工福利方面的支出。
(三)对于职工工资支出结余,金融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本金融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金融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金融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包括内部职工工资的分配依据、分配形式和分配标准等。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8251d365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c0.png)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促进有关企业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口径可比,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现就各地做好2012年年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企业年报工作顺利开展(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年报工作是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在经费等方面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积极发挥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
(二)会计工作规范化是健全企业管理的基础,也是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监管的重要内容。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加大对所在地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管力度,夯实企业有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
(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在做好上述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参照财政部会计司上市公司年度分析报告的形式,选取30家以上的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形成本地区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2年年报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模板随后提供,请各地参照分析模板形成分析报告)。
同时,形成本地区有关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工作总结,于2013年6月15日前一并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各省级财政部门年报分析报告应当突出重点、全面分析、力求创新。
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对企业年报进行分析,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梳理执行中出现的重点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年报分析报告。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

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政部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财政部关于检查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检查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6•【文号】财监[2010]112号•【施行日期】2010.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检查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的通知(财监[2010]112号)有关中央管理金融企业,财政部驻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宁波、安徽、山东、深圳、宁夏、湖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10号,以下简称《薪酬审核办法》)等法规规章,为进一步督促金融企业规范高管薪酬管理,财政部决定组织部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部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2009年度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时间本次检查对象主要为中央金融企业,具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再保险(集团)公司、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
检查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一)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范围包括:金融企业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行长、监事长、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金融企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负责人。
(二)基本年薪测算情况。
基本年薪调节系数计算是否准确;基本年薪分配系数确定是否符合《薪酬审核办法》。
(三)绩效年薪测算情况。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6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0433d49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e3.png)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重点科目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地方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党组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同时,有力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但从上半年分科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看,“节能环保”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等重点科目低于序时进度,影响了政策绩效的充分发挥,影响了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预算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政策效能的有效发挥。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迫切需要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宏观调控职能。
抓好“节能环保”、“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等重点科目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将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加快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将为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都有重大意义。
为此,各地务必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上来,抓好重点科目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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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业公司财金管理达标
二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本部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财金管理达标二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夯实财金管理基础,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结合XX《关于开展集团公司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精神,以及集团公司于6月1日起开始对XX财金管理达标二期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组
为更好的迎接2012年6月集团公司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工作,XX公司成立两个检查验收工作组,由XX总会计师、XX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资产处、经营投资处、审计室及基层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此次检查验收工作,具体分组情况:
1、人员组成
第一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组员:XX 燕何敏吴XX
第二组组长:XXX
副组长:XX李XX
组员:刘宋哲王 X 王 X 刘XX微
2、主要职责
负责XX公司财金管理达标二期工作的实施,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财金管理达标二期进行检查验收,完成检查验收评分表、检查验收备案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每组检查验收的单位详见附表1)。
为加大督促验收力度,检查验收工作组人员应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逐条追查、逐条落实,明确职责,保证财金管理达标二期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验收范围及期间
1、检查验收单位:2010-2011年度纳XX决算合并范围的所有三、四级单位。
2、检查验收范围:全面预算管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不涉及财政资金管理)。
3、检查验收期间:检查验收期间为2010-2011年度,相关材料可追溯至以前年度,例如单位规划、项目资料等。
三、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
(一)被检查验收单位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领导)要牵头负责,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XX财[2011]XXX号)文件内容及达标工作规范认真开展自查、逐条逐项对标,认真自查,梳理问题,落实责任人,并编写自查报告及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本次达标工作发挥实效。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认证的配合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公司所属各单位由财务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做好本单位自查验收的准备、接待、报告等方面工作,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不符合项认真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原因,查找不符合项的根源,杜绝同类型问题出现。
(1)各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规范,认真准备全面预算自查资料,检查验收工作组将从以下七个方面检查验收,内容是(具体详见《关于开展XX公司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院财[2011]2096号):
a)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b)全面预算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
c)全面预算编制
d)全面预算执行与控制
e)全面预算调整
f)全面预算考核及监督
g)全面预算信息化
(2)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面预算执行与控制、全面预算调整等七个方面的对标检查,堵塞漏洞,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验收工作组要求
1、检查验收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标准统一、职责明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做到工作流程规范、评判依据公允、验
收评分准确和工作底稿完备;
2、检查验收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检查,查缺补漏,为顺利通过验收做好准备。
(三)检查验收步骤
1、XX公司检查验收工作组听取所属各单位自查工作汇报,了解各单位财金管理达标二期自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按照财金管理达标二期考核点逐项核查、逐项评分,实地检查核对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流程等,按时间节点做好检查验收工作记录。
四、其他有关事项
1、XX公司检查验收工作组根据责任单位预计工作量,相互配合,合理安排分工,统筹工作进度,确保按时点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2、请各单位对照XX公司财金管理二期达标工作规范,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在自查过程中及时向财务处反馈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XXX公司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组分工表
附件2:全面预算管理验收评分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XX公司财金管理达标二期检查验收工作组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