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885法学综合(行政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法律硕士(法学)2013年综合课真题解析

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入学考试综合课主观题参考答案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一、简答题:1、简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
具体包括:(1)责任主体。
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责任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能够成为违法主体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2)违法行为。
即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
一般而言,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的前提,特殊情况下,法律责任不以违法行为为构成要件。
(3)损害结果。
即由于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
损害应具有确定性和现实性。
特殊情况下,法律责任不以实际损害结果为条件。
(4)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5)主观过错。
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在主观上存在的故意或者过失。
刑法领域,故意或过失是判定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
在民法领域,故意和过失被统称为过错。
在行政法领域,一般实行过错推定。
2、简答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利答:按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地方政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依据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
主要是: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3、简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答:1.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2.为了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3.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4.依据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
2013年北京大学行政管理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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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发展国家在经济转型中担任怎么样的角色?【行政法学部分】(50分)1.(25分)简述建立平衡理论实证基础的可能性以及实现途径。
2.(25分)比较行政立法的公共利益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分析选择选择理论如何有助于解释“真实世界”的行政立法现象。
【公共政策分析部分】(50分)一、简述混合性工具的种类及其优缺点。
(20分)二、案例分析大连PX 事件 大连PX 事件指2011年8月14日发生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的民众抗议对二甲苯(化工业简写PX )化学污染工程项目的公民抗议运动。
PX (对二甲苯)为低致癌物,但其液体和蒸汽容易燃烧,有毒为一种危险化学品,对胎儿致畸率很高,此化合物暴露在氧气中或遇水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2011年8月8日上午,受台风“梅花”影响,海水冲击让大连金州开发区福佳大化PX 工厂堤坝垮塌,并对PX 储蓄罐造成威胁,而福加PX 厂处于大连市区的东北部的20公里处,冬春季长刮北风,为大连上风口,若海水倒灌,情况很严重。
8月14日,大连市民自发组织到位于人民广场的市政府进行示威集会,随后展开游行,现场网友制做许多反PX 的文化衫并多次唱起国歌。
据新华社报道当天共有12000多名大连市民上街游行并在市政府大楼前请愿示威,要求政府下令让这家化工厂搬出大连。
这一游行活动使得事件达到高潮。
最终,大连市于当天下午最终做出决定,福佳大化PX 项目立即停产并正式决定该项目将尽快被搬迁,但拒绝透露搬迁的地点和时间引起群众不满。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综合真题及解析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性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 )。
A.亨利·梅因B.马克斯·韦伯C.卡尔·马克思D.罗斯科·庞德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
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 )。
A.假定和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假定和法律后果D.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6.我国xx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7.我国《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某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 )。
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8.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9.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请谈谈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2.案例分析题:甲7月1日从乙公司花50万购买一辆进口韩国汽车,已付款交货,甲前去车管所上牌,结果因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
甲于是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但是乙公司坚持让甲再与车管所协调。
没过多久,7月15日,天降大雨,将甲停放在路面上的该汽车严重损坏,价值减损到15万元。
请分析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请谈谈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答:(1)本法条规定的是减轻损失规则。
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减轻损害规则的构成要件是:①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无过错。
②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③受害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损害扩大。
(2)减轻损失规则最先是从英国普通法上发展出来的。
在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二版)第350条规定了该规则。
我国法对减损规则的规定表现为,《民法通则》第114条和《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10分)2.案例分析题:甲雇乙修缮家中藏物,乙偷盗甲梨花圆凳,售于不知情丙,价金五万,交付,丙先付一万,余四万未付,后火灾致梨花圆凳毁,试分析案中民事法律关系。
(主要涉及偷盗物的善意取得问题。
)(20分)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法第93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10分)答:(1)两法条内容分析《合同法》第45条是关于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的规定。
既包含附生效条件,也包括附解除条件。
第93条是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既包含协商解除合同,也包括为一方设定解除条件的解除。
(2)两法条规定的相同点①两法条都涉及合同的解除问题,符合两法条规定的情况出现时,均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②两法条所规定的内容都具有意定性。
即无论是对于合同效力附条件,还是约定解除条件,都是合同双方可以自主决定和约定的,因而体现一种意定性。
③两法条中的约定都可以在合同签订之时进行约定。
(3)两法条的区别①内容不完全相同。
《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既包含合同效力的产生条件,也包含合同解除的条件设定。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及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创立于2006年,由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教授投资创办,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博士和硕士加盟,是一个最具权威的全国范围内的考研专业课辅导机构。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2013年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宪法】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周叶中《宪法》(第二版)肖蔚云《宪法学概论》(2008版)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该书非专业课考生可挑重点看)《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用于补充拓展)【行政法】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
该书前十章为姜教授所撰写,重点关注。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关注该书行政行为及行政许可法部分。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自考版)(2008版)与前述之行政法学教材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大的出入,可择一而看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8自考版)与前述第一本教材作者阵营基本一致,内容很多是相同的,但该书补充了最新的立法,可以相互补充使用【刑法】陈兴良教授1、《刑法适用总论》(上、下卷)(第二版)。
可只看上卷。
较之于教材较为深入,较之于专著又比较浅显,因此难度很适合于考研用书的标准。
2、《规范刑法学》。
重点关注总论及分论重点罪名。
鉴于刑法诸多最新修正案,需要予以补充最新的司法解释。
3、《刑法学的现代展开》。
刑法专业课必备,非专业课可适当拓展。
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可只看总论部分马克昌《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该书体系清晰,层次分明,亦可作参考用书。
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
专业课考生必备。
非专业课若有兴趣可了解拓展。
另外,刑法专业课考生除以上用书,另外推荐以下用书:陈兴良《本体刑法学》陈兴良文集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共同犯罪论》(第二版)(该书系陈教授博士论文,鉴于共同犯罪在刑法学中的重要地位,被西方学者称为“刑法学中的绝望与黑暗之山”,可予以拓展)梁根林《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论文集)马克昌《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外国刑法原理》或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建议专业课考生对刑法发展历史尤其是西方刑法学说有所了解)储槐植相关论文学有余力的同学可参考其《美国刑法》高明瑄等著《刑法专论》(研究生用书)北大刑法其他教授的论文另外建议专业课考生若有余力可阅读我国台湾地区韩忠谟《刑法原理》、陈朴生《刑法专题研究》、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等。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
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许可【答案】B【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区分【解析】AB两项,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本题中,某公安局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目的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该行为不具有制裁性,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应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项,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本题中,李某没有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强制隔离戒毒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本题中,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显然不属于行政许可。
2.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
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有权制定规章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答案】C【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与职能【解析】C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答案】D【考点】依法治国【解析】D项,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A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依法治国要求要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①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②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③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⑤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B项,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也要求要全民守法。
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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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885法学综合(行政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85法学综合
行政法部分
3.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不是行政法的法源,为什么?
4.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的审查是合理性审查还是合法性审查?为什么?
5.《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请问这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为什么?
【参考答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85法学综合
行政法部分
3.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不是行政法的法源,为什么?
答:(1)关于法源,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有法存在形式说、法原动力说、法原因说和法制定机关说等,通说采法存在形式说。
因此,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
(2)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行行政法法源一般限于制定法,包括以下几项:①宪法与法律;②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③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④条约与协定。
作为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主要包括法律解释、行政判例、行政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以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制定的除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从狭义上说,是指没有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
本题题干内容意味着采广义说,所谓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法规、规章之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有下列区别:
①制定主体不同。
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级别低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
②效力高低不同。
相应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也低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③规范的内容不同。
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是对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的具体化和明确化。
④制定程序不同。
行政立法的程序相对严格,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正式的行政立法程序。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则相对较为简单、灵活和讲求效率。
⑤法院适用方式不同。
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行政规章则是参照,至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院则有更大的选择适用的空间。
(3)就目前的趋势来看,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法的正式渊源,但在实际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
此外,从法律的可诉性角度看,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并不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可以根据其内容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适用。
因此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渊源,只是在极其复杂的行政法领域,往往出现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领域,法官出于审理案件的需要,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有所依赖。
4.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的审查是合理性审查还是合法性审查?为什么?
答: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的审查是合理性审查,理由如下:
(1)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背离了法律、法规的原则、精神和目的,不正当地行使了职权。
要判断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滥用职权,必须探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意图,甚至公务员个人的目的和动机。
(2)滥用职权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
①行使职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主要指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暗示索贿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就不仅仅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的问题了。
②不相关考虑。
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没有考虑应该考虑的因素,或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
这不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
③极不合理或显失公正。
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背一般人的正常智力判断,不合乎理性,明显不公正。
大多数情况下,行政机关是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的极不合理或显失公正的结果,故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是可以判决撤销的。
(3)我国行政诉讼实行的是合法性审查的标准,人民法院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不能就合理性问题进行审理,滥用职权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据以作出撤销被诉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之一。
因此,从现行实在法的规定来看,对“滥用职权”的审查也应当是是合理性审查。
5.《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请问这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为什么?
答:(1)这属于行政强制中的行政强制执行。
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下列区别:①适用的条件不同,行政处罚针对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中不一定有违法行为;②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即可以是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③目的不同,行政处罚是为了对违法行为作出制裁,行政强制执行是为了确保义务得到履行;④对象不同,行政处罚针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而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就相对宽泛。
(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属于不履行行政决定所规定的义务,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目的是迫使相对人履行该义务,因此,该条款是关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