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装修施工技术之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消防系统安装施工技术措施

消防系统安装施工技术措施(1)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及有关规定,以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
(2)加强进厂设备、材料的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本工艺的要求,不合格产品不能使用。
(3)施工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煨弯处发现凹扁过大或弯曲半径不够倍数的现象时,解决的办法是使用手扳煨弯器移动要适度,用力不要过猛,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预埋盒、箱、支架、吊杆等歪斜,或者盒箱里进外出过于严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或重新埋设。
明配管或吊顶内配管,固定点不牢固、铁卡子松动、固定点距过大和不均匀,均应采用配套管卡固定牢固,档距应找均匀。
暗配钢管堵塞,配管后应及时加管堵把管口堵严实,并应经常检查,发现有漏堵或掉落应及时补堵,如发现管已经堵塞时应及时处理修复。
严禁使用电气焊割断管子。
支架和在箱盘上开孔,而应使用锯和开孔器进行施工,断管要求平齐,用锉去掉毛刺再配管。
箱、盒、镀锌钢管等被破坏的镀锌层应及时进行防腐处理。
使用金属软管时不宜长于2m,其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5m,两端固定应牢固。
导线应按工艺和规范要求进行颜色选择和安装,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
穿线时管口必须戴上护口,以保护导线的绝缘层。
导线的接头压接、涮锡、包扎,应符合本工艺和有关规范要求。
导线的相间、相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摇测绝缘电阻时不能带着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摇测。
探测器安装的位置和型号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规范要求,安装位置确定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功能,其次是美观,如与其它工种设备安装相干扰时,应通知设计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设备上压接的导线,要按设计和厂家要求编号,压接要牢结,不允许出现反圈现象,同一端子不能压接二根以上导线。
调试时要先单机后联调,逐台逐项百分之百地进行功能调试,不能有遗漏,以确保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运行。
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填写、保管等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依据。
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
要求设计、建设和消防监督部门的人员密切配合,在装修设计中,认真、合理地使用各种装修材料,并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防患于未然”,从积极的方面预防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这对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规范是依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等的有关规定和对近年来我国新建的中、高档饭店,宾馆,影剧院,体育馆,综合性大楼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总结,结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特点和要求,并参考了一些先进国家有关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内部装修防火要求的内容,结合国情而编制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条文说明】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装修发展很快,其中住宅量大面广,装修水平相差甚远。
其中一部分住宅的装修是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设计和施工完成的。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凡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设计和施工的室内装修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条文说明】1.0.3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编辑出版的《火灾案例分析》,许多火灾都是起因于装修材料的燃烧,有的是烟头点然了床上织物;有的是窗帘、帷幕着火后引起了火灾;还有的是由于吊顶、隔断采用木制品,着火后很快就被烧穿。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2.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
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5 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2.5.1 本市的消防厂家,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外地或外国在本市销售的消防产品,要具有有效期内的进京销售审验证书。
选用时要审明证书中所列产品是否与所需产品相符。
2.5.2 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及耐火涂料应有有效的国家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
2.5.3 消防电子产品要具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5.4 选用的高低压柜及各类箱屏必须采用机械部和电力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进口的电气产品必须有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证明,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5 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产品如电线电缆、开关等,应符合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并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6 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要出具材质证明和合格证。
2.5.7 各种主要辅料、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
2.6 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2.7 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指导规范 GB50222-2017

4特别场所4.0.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
4.0.2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4.0.3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4.0.4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5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6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7建筑内部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基层的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8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表5.1.1、表5.2.1、表5.3.1、表6.0.1、表6.0.5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4.0.9消防水泵房、机械加压送风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0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11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2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表5.1.1、表5.2.1、表5.3.1、表6.0.1、表6.0.5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4.0.13民用建筑内的库房或贮藏间,其内部所有装修除应符合相应场所规定外,且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配合方案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配合方案
1、结构施工阶段的配合
要求土建专业配合的消防工程预留、预埋的孔洞,设备基础必须按设计图要求,设备安装技术正确安装,不得遗漏;
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土建施工前将技术条件图提交给土建单位,以免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设备基础交付后,要及时安排土建基础的复测、验收。
2、安装阶段的配合
消防工程管线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图所标明的位置准确安装,应尽快校验查线管道冲洗试压,为土建装修施工铺平道路。
沿墙暗敷的电气(电缆)保护管和管道穿墙保护管的埋设在墙面抹灰施工前完成,并做好与其他专业施工的相互配合及施工完成品的保护,为建设全优工程创造条件。
3、装修阶段的配合
下垂式喷头及探测器在吊顶装饰面的位置应准确,探测器的安装底座要固定牢固,其安装部位要与装修格局吻合,且与空调的送(回)风口、灯具等保持适当的距离。
在管线被复盖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4、系统调试阶段的配合
系统高度前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符合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评定标准,按调试步骤内容编制系统调试方案、表式报监理单位审批。
5、与建设方和监理单位的配合
由业主供应或业主确定厂家的产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填写申购(申报)交付业主方提供至现场,本公司采购的设备、及时按程序办理,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确保工程进度。
业主、监理单位对治防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本项目部要积极配合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要按要求及时提出申报。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首先,施工前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施工方需要向施工人员详细
说明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施工人
员对工程要求和流程有清晰的认识。
其次,消防设备的安装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施工方需要严
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保证设备的准确位置、正确方向和牢固固定。
对于防火阀、喷淋头等设备的安装,还需要进行密封性和耐压性测试,确
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施工中还需要注意施工过程中的电源和外界环境的影响。
电源可靠性
和供电质量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因此施工方需要确保施工区
域的电源稳定和可靠,并确定配电箱、继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容量和位置。
此外,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也需要考虑,例如避免施工材料被暴晒或受潮,防止施工区域被水浸泡等。
在安装完成后,还需要进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调试过程中需要对设
备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包括触发方式、报警响应时间、喷水量等。
验收
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针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
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最后,施工方还需提供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应包括
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常见故障处理等内容,方便用户在日常
使用中进行维护和故障排除。
综上所述,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是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关
键因素之一、通过合理的施工规范,能够保障施工质量,提高消防设备的
可靠性和安全性。
因此,施工方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确保消防安装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消防工程技术要求是指在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和使用等阶段,为保障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措施。
一、建筑设计阶段的在建筑设计阶段,消防工程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消防设施布置要合理:根据建筑的用途、规模和特点,确定适当数量和位置的火灾报警器、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逃生楼梯等消防设施。
2. 防火分区要合理划分:根据建筑功能的不同,合理划分消防分区,确保每个分区内的火灾不会迅速扩散到其他分区,减小火灾蔓延的风险。
3. 防火间距要符合要求: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以防止火灾蔓延到邻近建筑物。
4. 防火材料要选用合格产品:建筑结构、外墙材料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要使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以提高建筑的耐火性能。
二、消防设备安装阶段的技术要求在消防设备的安装阶段,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安装消防设备,确保设备的数量、位置和功能都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2. 设备选型要合适:根据建筑的特点和用途,选用适当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泵、消防水带、喷淋系统等,确保设备的性能和效果符合防火要求。
3. 安装质量要有保证:消防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三、维护管理阶段的技术要求在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阶段,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检查和维护:针对不同的消防设备,制定相应的检查维护方案,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必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保持设备完好: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不得损坏或操作不当,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充装和更换。
3. 做好应急准备:组织消防人员进行应急演练,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使用阶段的技术要求在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阶段,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一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全文-01-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术语2.0.1 建筑内部装修(加) in 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加)decorative fabric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加固定的) partition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 4 固定家具(加)fixed furniture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
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03-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3.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3.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
单位设计。
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
施工。
2.2 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
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
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5 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
2.5.1 本市的消防厂家,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外地
或外国在本市
销售的消防产品,要具有有效期内的进京销售审验证书。
选用时要审明证书中所列
产品是否与所需产品相符。
2.5.2 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及耐火涂料应有有效的国家质量检测中心的
检测合格报告。
2.5.3 消防电子产品要具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5.4 选用的高低压柜及各类箱屏必须采用机械部和电力部认可的定点厂生
产的产品;进口的电气产品必须有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证明,具有合格证,设备上
有铭牌。
2.5.5 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产品如电线电缆、开关等,应符合中国电工认
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
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并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6 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要出具材质证明
和合格证。
2.5.7 各种主要辅料、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
2.6 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
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2.7 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
特殊工
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2.8 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
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2.9 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规范、
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及有关的图集、厂方资料等施工要求。
2.10 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应作到与工程同步,工程竣工
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建设单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
2.11 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验,合格后再请建
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
2.12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单位进行技术测
试,并提交技术测试报告。
2.13 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送交有关资料,请公安
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工程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发给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才准许
使用,否则,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均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