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畅通、快捷的行车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交通或公众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开通的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或处置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按照在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的开展抢救、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预防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成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消防支队、高速公路各运营管理公司、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以及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系人见附件1)。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通知-鄂交建[2012]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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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通知正文:----------------------------------------------------------------------------------------------------------------------------------------------------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通知(鄂交建[2012]492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经营管理单位、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养护行为,加强养护监督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和纳入我省高速公路网的长江大桥(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按照国家和省高速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行政管理,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办法;(二)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单位)制订的养护规划与计划、养护资金的落实情况、招投标、养护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三)组织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四)对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五)组织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七)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突发事件,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各类清障救援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恶劣天气导致的交通阻塞等。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科学处置,有效救援。
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清障救援,提高处置效率和效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清障救援工作。
指挥中心设在_____,由_____担任总指挥,_____担任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1、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勘查事故现场,认定事故责任,疏导交通。
2、路政部门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制,保护路产路权,清理事故现场的路障。
3、清障救援队伍负责事故车辆的拖移、吊运等清障工作,以及对被困人员的救援。
4、医疗急救部门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运救治。
5、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扑救和被困人员的救援。
6、通信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与各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加强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标线。
3、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警机制1、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通监测系统,实时掌握路况信息。
2、根据路况信息和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四、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
1、Ⅰ级响应适用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长时间交通中断等特别严重的突发事件。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高速公路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暂行规定》5.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因素,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运营秩序,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件。
2. 重大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高速公路运营秩序,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事件。
3. 较大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高速公路运营秩序,对周边环境造成轻微污染的事件。
4. 一般事件:造成轻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高速公路运营秩序有一定影响,对周边环境造成轻微污染的事件。
五、应急处置原则1.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 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六、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与报告:发现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先期处置: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对现场进行初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 应急响应:根据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调动各类资源,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恢复重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
5. 总结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成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高速公路应急处置预案

高速公路应急处置预案一、引言高速公路作为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通道,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可能会导致高速公路出现紧急情况。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突发事件,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应急处置原则(一)以人为本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始终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三)科学处置依据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协同作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高速公路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包括交通、公安、消防、医疗、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设置交通标志和警示设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四)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医疗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转运。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加强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3、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建立健全恶劣天气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预警信息发布通过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五、应急响应(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高速公路处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高速公路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1. 成立高速公路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救援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
3. 各部门职责如下:(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2)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决策和调度。
(3)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人员疏散、现场警戒、救援行动等工作。
(4)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救援力量,负责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保障、车辆调配、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1)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 启动预案(1)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
(2)现场指挥部接到启动预案的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
3.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4. 救援行动(1)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2)救援行动包括: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等。
5. 人员疏散(1)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疏散工作。
高速路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的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保障高速公路网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高速公路条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依据上级部门命令,涉及高速公路、需要本部门参与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件分级2.1 事件分级根据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将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一般事件:对高速公路交通和周边环境造成较小影响,可自行处理的事件;(2)较大事件:对高速公路交通和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需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的事件;(3)重大事件:对高速公路交通和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处置的事件;(4)特别重大事件:对高速公路交通和周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需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事件。
三、应急响应3.1 启动条件根据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的实际情况,当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启动本预案:(1)高速公路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可能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2)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大量燃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高速公路周边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对高速公路交通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3.2 响应程序(1)信息报告: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2)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3)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防止事件扩大;(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5)善后处理:对事件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3•【字号】鄂政办发[2010]68号•【施行日期】201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6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2010年4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06〕36号)即行废止。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预案体系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及职责2.2办事机构及职责2.3成员单位职责2.4专家组及职责2.5市、州、县职责2.6生产经营单位职责3预防与应急准备3.1监测与预警3.2预防与应急准备3.3信息报告4应急处置4.1分级处置4.2指挥协调4.3紧急处置4.4医疗卫生救援4.5安全防护4.6警戒保卫4.7社会动员4.8监测评估4.9信息发布4.10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事故调查5.3总结分析6应急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救援装备保障6.3应急队伍保障6.4交通运输保障6.5医疗卫生保障6.6物资保障6.7资金保障6.8生活保障6.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6.10技术储备保障6.11宣传、培训和演练7附则7.1预案管理7.2沟通与协作7.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7.4预案实施1总则1.1编制目的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控制、减轻和消除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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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文件鄂高管路〔2010〕9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管理单位,各路政管理机构:为建立健全我省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经研究,制定了《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 1 -附件:《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2 -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 总则1.1 目的为及时有效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发生在本省高速公路范围内:(1)雨、雪、雾恶劣天气;洪水、山体滑坡、道路塌方、泥石流、地震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
(2)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 3 -道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3)运营管理中发生各类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影响高速公路运营安全,需及时处置。
(4)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需要配合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保障高速公路快速通行,保证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及灾民、伤病员疏散的应急处置行动。
本省境内长江大桥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照本方案。
1.4 类别划分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危及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高速公路中雨、雪、雾、冰雹、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地震灾害等引起的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事件。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发生的对高速公路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机械设备事故、油品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发- 4 -生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社会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票款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1.5 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要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之中。
根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建立省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统一指挥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中,一般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处置;较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处置;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在市(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处置;特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 5 -职责,确保所建立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人民军队、武警、公安、企业单位、社会公众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运转高效。
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加强培训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1.6 应急处置方案体系(1)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是全省高速公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全省高速公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湖北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具体包括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其所属的业务部门和站(所)、区、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应当因地制宜,由制定部门和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6 -2.1 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成立湖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各经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处室、联网管理部监控中心、各经营管理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对全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令;(2)审定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相关制度;(3)全面掌握全省高速公路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决定启动与终止本预案,处置由本级负责的高速公路重大突发事件;(4)指导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法规处。
应急办公室职责:(1)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日常应急管理工作;(2)做好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 7 -(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高速公路应急工作情况;(4) 会同局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队伍的建设,组织进行相关预案的统一修订,对应急处置决定进行督办;(5)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法定职责和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应急管理机构。
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发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令;(2)全面负责本单位应急建设,根据需要组织准备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应急装备(设备);(3)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4)组建由养护、路政、机电、后勤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准确掌控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处理上报工作;(6)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果断处置由本级负责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对本级无力处置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时- 8 -报告上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7)完成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日常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2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是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等级、类型和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的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成立。
现场指挥机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
2.3 咨询机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非常设的应急工作专家咨询组,由聘请的相关专家及高速公路系统内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组成。
其职责是参与应急指挥,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2.4 应急协调机制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预警与处置,需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及类型,及时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参加应急行动。
需要其他- 9 -路段管理单位支援的,及时向上级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请示。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联防联动和应急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
3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对高速公路通行产生的影响分设四个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III级预警、IV级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颜色表示。
3.1 Ⅰ级预警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Ⅰ级预警:(1)因地震、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路基塌陷、桥梁毁损,或形成路障,短时间难以恢复通行的;(2)全省范围大部分高速公路出现浓雾、暴雪和冰雹等恶劣天气,或雪后路面大面积结冰的;(3)运输剧危化物品、放射性物资车辆发生严重泄露,致使高速公路无法安全通行的;(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无法通行的;(5)发生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伤亡、短时间难以恢复正常秩序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的;- 10 -3.2 Ⅱ级预警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Ⅱ级预警:(1)省内多条主要干线高速公路出现浓雾、暴雪和冰雹等恶劣天气,或雪后路面大面积结冰的;(2)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的;(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隧道发生事故,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的;(4)发生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严重伤害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的;(5)其它突发事件预计处置时间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情况。
3.3 III级预警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III级预警:(1)局部高速公路出现浓雾、暴雪和冰雹等恶劣天气,或雪后路面大面积结冰的;(2)高速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3)收费站发生恶意堵车事件;(4)超限车辆滞留发生严重堵车的;(5)发生影响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伤害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的;时以上的情况。
3.4 IV级预警当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拟发出IV级预警:(1)当气象部门发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预警信息的;(2)高速公路大范围施工养护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的;(3)在节假日或因附近沿线国(省)道阻塞、中断等其他情况,出现高速公路车流量突然增大的;(4)高速公路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5)发生影响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的;(6)其它突发事件预计处置时间在3小时以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