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5资产管理责任制[1]
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

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1. 制度背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资产保护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企业的资产,制定和实施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2. 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概述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资产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考核。
3. 主要内容3.1 资产保护目标确定资产保护的具体目标,例如保护企业核心资产、减少资产损失、防止资产滥用等。
3.2 资产保护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资产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和执行资产保护策略- 建立和完善资产保护管理制度- 审查和监督资产使用情况- 发现和报告资产损失或异常情况- 开展资产保护培训和宣传活动3.3 资产保护考核设立资产保护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资产保护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绩效结果进行奖惩或激励措施。
3.4 资产保护风险管理建立资产保护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3.5 监督与改进建立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的监督与改进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4. 责任制度宣贯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和培训方案,对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进行宣贯,确保全体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相关制度。
5. 责任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评估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以持续提高资产保护管理水平。
6. 执行时间该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7. 附则其他与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相关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在附则中详细说明。
以上为资产保护管理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规范内容,对于企业的资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切实落实执行。
资产管理责任书

资产管理责任书为了加强资产管理,明确责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资产管理责任书。
一、管理目标1、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2、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的作用。
3、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流程,做到依法依规管理。
二、管理责任1、资产管理人员责任(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2)负责资产的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3)对资产的购置、验收、维修、保养等进行管理,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4)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掌握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
2、使用部门责任(1)合理使用资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
(2)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保管,防止资产被盗、丢失。
(3)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资产的损坏、丢失等情况。
3、财务部门责任(1)对资产的购置、处置等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准确。
(2)监督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资产管理中的财务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资产购置1、资产购置应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原则,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2、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3、购置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购置。
四、资产使用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
2、对重要资产应建立使用记录,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
3、资产使用者应爱护资产,不得擅自转借、出租或变卖资产。
五、资产处置1、资产处置包括报废、转让、捐赠等,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2、报废资产应符合相关条件,并经过技术鉴定和审批。
3、转让资产应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资产处置价格合理。
六、资产清查与盘点1、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每年至少一次。
2、清查和盘点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与。
3、对清查和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考核1、建立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是指对国有资产的使用与管理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旨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本文将从国有资产的特点、责任划分的原则、监督评价机制等方面,详细介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
一、国有资产的特点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代表了国家的利益;二是规模庞大,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三是国有资产的性质公益性与商业性并存;四是具有战略性和基础性。
这些特点决定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的发展理念,积极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浪费和挥霍。
二、责任划分的原则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管理与分散授权相结合原则: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是确保国家对资产享有所有权和决策权的基础,而分散授权则是鼓励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使其在划定的授权范围内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市场竞争的作用。
2. 管理责任与经营责任相结合原则:企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应当承担对资产的保管、增值、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同时也要承担经营风险和经济效益的责任。
3. 监督与激励相结合原则:监督是确保责任划分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而激励则是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履行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包括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
三、责任划分的实施步骤责任划分的实施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划定国有资产的范围和性质:明确国有资产的界定,包括哪些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范围,同时根据资产的性质确定不同的管理办法。
2. 确定责任主体:根据国有资产的不同情况和管理需要,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明确其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3. 制定责任划分方案:根据国有资产的特点和责任划分原则,制定相应的责任划分方案,明确各方的权责边界和协作关系,并将方案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议批准。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土地、自然资源、企事业单位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这些国有资产,我国实行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是指依法将国有资产交由特定管理主体负责管理和运营的制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定义和目标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是指以国家为所有者,制定资产经营目标、任务和责任,厘定资产管理主体的权责,实行出资人代表制,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主体和职责根据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人、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和监事会等。
他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管理和运营。
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家行使出资人权益的主要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决策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他们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护,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2. 出资人代表是国有资产所有人的代表,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决策的审核、批准和监督。
他们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 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是依法独立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他们应当按照国有资本经营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开展经营活动,并向出资人代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经营情况。
4. 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对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向出资人代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监督意见。
三、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运行机制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保证。
这一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资产管理目标的制定、资产管理责任的明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资产评估监测体系的完善等。
1. 资产管理目标的制定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国家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产管理目标和任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资产管理责任书

资产管理责任书为了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资产管理责任书。
一、资产管理的目标1、确保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的丢失、损坏或被盗。
2、保证资产的完整,对资产进行准确登记和核算,不出现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
3、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合理调配资产,避免资产闲置和浪费。
二、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等)、流动资产(如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现金、银行存款等)、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等)。
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1、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统筹管理、监督和清查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核算和财务监督。
四、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1)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经相关审批程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采购。
(2)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2、资产验收(1)资产购置后,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进行验收,确认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并建立资产台账。
3、资产登记(1)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资产卡片,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2)财务部门根据资产验收单和发票等凭证,进行资产的价值核算,并登记入账。
4、资产使用(1)资产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资产,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2)不得擅自将资产转借、出租或变卖,如需处置资产,应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组织资产清查,核对资产账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2)资产清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关领导审阅。
6、资产处置(1)对闲置、报废、损坏的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置申请,经审批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资产管理部安全生产制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资产管理部安全生产制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各类资产管理部门逐渐增多,而安全生产事故也时有发生,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障资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明确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资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形成全员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1. 领导责任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确保其合理、可行。
同时,还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2. 部门责任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岗位责任资产管理部门应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发生。
同时,应加强对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4.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个人责任,应遵守资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存在懈怠、敷衍和投机取巧的行为。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措施为了确保资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者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内部刊物、会议、培训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设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正向激励和警示借鉴。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个岗位和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是指国家对于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一定的制度和责任规定,旨在加强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对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国有资产管理运作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下,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督、审计、风险评估、产权交易、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一系列内容。
其中国有资产监督是国家对于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审计是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审查和评估,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风险评估是对国有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提前发现和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风险问题;产权交易是通过交易市场的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和交易,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流动;资产评估是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定价,明确国有资产的价值和使用范围;资产处置是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利用,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再利用。
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的主体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社会监督组织、专业评估机构等。
其中政府部门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的使用者和运营者,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利用和增值;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是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社会监督组织是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评价的组织,负责对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专业评估机构是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定价的专业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定价。
三、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的作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对于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一、什么是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是指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并对相关责任进行划分和约束的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意义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管理国有资产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 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和权责,规定了管理的程序和方法。
通过明确责任,可以避免责任的模糊和推诿,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
2. 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规定了相关责任的划分和约束。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并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
3. 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可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通过明确企业的经营权和责任,可以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推动国有企业向市场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4. 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信力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要求政府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程序,可以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信力,增强政府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三、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划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划分。
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委托给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通过划分权责,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2. 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责和权责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和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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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085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确保集团各单位反映资产状况的资料及时、准确,奖罚逗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界定
第二条各单位实行资产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监管部门、使用部门和核算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为集团总部总裁办;和骏公司总裁办、材料部;嘉宝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办);蓝光科技公司综合管理部、采供部;和骏咨询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监管部门为集团监察审计中心、集团财务中心、各单位综合管理中心(总裁办、行政部)、财务部和审计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使用部门为各单位所有使用资产的
职能部门。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核算部门为集团财务中心、各单位财务部。
第三章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能、职责第七条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对资产的验收、编号、实行标识化管理并分类建立实物资产台帐,台账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等。
定期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参与盘点。
(二)负责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调拨,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资产转移的监交。
(三)负责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对需要调拨、处置、报废或出让的资产提出申请和处置建议。
(四)负责对现场拆除物资(含样板房物资、建筑物拆除物资),进行清理、回收并按能否再次利用对拆除物资分类,登记造册、提出处理建议报资产监管部门。
第八条实物资产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检查各单位资产的使用情况,对资产利用情况实施监管,。
(二)负责组织各单位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三)负责对资产的购置、调拨、处置、报废实施监控。
(四)集团监察审计中心、集团财务中心对各单位上报报废、盘盈、盘亏物资进行核实。
(五)集团监察审计中心、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闲置资产提出调拨使用、或变现、或报废等处理意见。
(六)集团监察审计中心、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对现场拆除物资(含样板房物资、建筑物拆除物资)提出清理、回收和处置意见。
(七)定期或不定期出具资产管理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揭示,提出审计建议。
第九条实物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保养、检修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资产和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资产购置的申购。
(三)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分类建立使用台帐,明确使用人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理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四)负责将本部门闲置、报废或淘汰的资产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第十条实物资产核算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各类资产的帐务核算和管理。
(二)负责办理资产购置、调拨、盘点、报废的财务手续。
(三)建立对帐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与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四)负责按年度编制资产汇总表。
第四章处罚条例
第十一条对各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实物台帐,造成资产管理混乱的,对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责任人及负责人处以500-10000元罚款,总
裁(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对各单位未建立对帐机制,造成资产帐实不符、帐帐不符的,每发现一处对资产管理部门责任人、使用部门责任人、财务部责任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各部门负责人及总裁(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对各单位违反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程序,或各单位相互间(或公司内部)调拨资产,未按规定报批或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按资产原值的20%对资产管理部门责任人、使用部门责任人处以罚款,同时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未按规定按时报送资产统计报表,每推迟一天,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推迟两天,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各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资产统计报表未加盖公章,无制表人、审核人、总裁(总经理)签字确认,每发现一处扣罚资产管理责任人和负责人各10元。
第十六条资产统计报表内容填写不真实、数据不准确、未按规定格式填列、漏项、随意变更项目,每发现一处扣罚资产管理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元。
第十七条各单位使用部门未建立资产使用台帐,未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对资产使用不当,对闲置的、需内部调拨或对外处置的资产未及时向资产监管部门报告,造成资产损坏、闲置、重复购置等,对使用部门责任人及负责人按资产原值的20%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各单位财务部未按资产类别进行分类核算、核对、盘点、未及时办理资产变动财务手续,造成帐实不符的,每发现一处对财务部责任人及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第十九条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未建立资产管理台帐,未按时出具
资产状况报表、资产管理审计报告,或报表、审计报告中内容、数据失误,处以资产管理责任人及负责人50-1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集团监察审计中心、集团财务中心未及时对各单位上报的闲置资产、现场拆除物资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出现重复购置,造成浪费的,按资产原值的20%对责任人及负责人进行罚款。
第二十一条集团监察中心为资产管理考核单位,对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处罚意见后,报集团董事局备案后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存量资产、应收帐款的管理责任按《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监察审计中心。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报:总裁
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审计总监
发: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拟稿:万均审核:孙蔚总裁办公室印制(此件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