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问题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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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现状、问题及前景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现状、问题及前景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现状、问题及前景一、引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指在股票市场上的公开来往所内,通过股权投资、资产置换、兼并收购等手段实现企业的整合与重组。

近几年来,中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成为中国企业实现战略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现状、问题及前景三个方面深度探讨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状况。

二、现状1. 并购重组规模不息扩大:近年来,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依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来往金额高达XX亿元,较前一年增长XX%。

并购重组来往数量也冲破了XX宗,创下历史新高。

2. 行业结构不息优化: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再局限于传统行业,而是涉及到更多的高新技术、互联网、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这种行业结构的优化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体现了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国际并购成为新的趋势: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国际化领域。

随着中国企业海外布局的加速,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行,中国企业开始乐观参与到海外项目标并购重组中。

相比于海外企业的收购,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并购重组来往金额逐渐增加,有望进一步增加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三、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进步尚面临着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问题。

尽管有相关政策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但是对于并购重组的审批程序、市场监管等方面依旧存在不确定性。

这给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来往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也抑止了企业乐观参与并购重组来往的动力。

2. 企业文化的融合困难:并购重组过程中,企业文化的融合是一个长期且繁琐的过程。

企业文化的差异可能会引发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对企业的经营建成一定的影响。

同时,文化融合的难度也会给并购重组带来一定的风险。

3. 来往估值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往往涉及到企业财务和估值等敏感信息。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法律法规一、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通过1、《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2、《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并购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缩股等进行规范。

(1)吸收合并《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种:同一证券市场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如攀钢钢钒吸收合并ST长钢和攀渝钛业、盐湖钾肥吸收合并ST盐湖。

第二种:不同证券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跨市场吸收合并(08年1月开始允许跨市场合并),如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云天化吸收合并ST马龙和云南盐化、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

(2)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公司法》第143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3、《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增破产重整制度,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新的法律路径。

注意: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慎用出资人权益削减方式,如果一定要用,应采取保护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的措施,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等。

4、《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经营者集中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集中;(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第三十一条:“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浅析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若干问题1. 引言并购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或资产,以扩大自身规模、拓展业务领域或实现战略目标的行为。

在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日益频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浅析。

2. 并购背景及概述2.1 并购的背景和动因2.2 并购的基本概念及分类3. 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1 并购信息披露不透明3.1.1 并购信息披露缺乏详细和准确的内容3.1.2 并购信息披露的时效性问题3.2 并购价值评估不准确3.2.1 并购前的资产负债表调整问题3.2.2 并购对目标公司的估值问题3.3 并购决策缺乏独立性和公平性3.3.1 并购决策中存在利益输送问题3.3.2 并购决策的合规性问题3.4 并购后的整合难题3.4.1 企业文化和管理体系的整合问题3.4.2 业务整合和协同效应的实现问题4. 解决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4.1 完善并购信息披露制度4.2 加强并购交易的价值评估4.3 强化并购决策的独立性和公平性4.4 提升并购后的整合能力5. 结论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浅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只有充分认识到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才能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 相关统计数据和报告2. 并购案例分析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并购:指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或资产的行为。

也称为兼并和收购。

2. 信息披露:指上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与公司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以保证市场信息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3. 资产负债表:是会计报表中记录了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一张表格。

4. 估值:指对企业或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以确定其合理的价值范围。

5. 利益输送:指在并购过程中,控制人或相关方将自身利益转移给其他利益相关方,从而损害其他股东或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

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

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及对应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并购成为许多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和拓展市场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公司并购的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公司并购中的七大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帮助企业顺利实现并购目标。

一、战略合理性问题在进行并购之前,公司需要明确并购的战略目标和合理性。

一些企业过于追求规模扩张,但忽视战略匹配度,导致并购失败。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定明确的并购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自身实力和未来发展方向,确保并购具备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二、财务评估问题在并购过程中,进行准确的财务评估是非常关键的。

对被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确保并购后的整合效果和经济效益。

同时,应当谨慎考虑被收购企业的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文化融合问题在不同企业进行合并时,会面临文化差异的问题。

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经营理念、规范和价值观,在文化融合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开展文化尊重、沟通和融合的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以实现文化的有机融合。

四、组织结构调整问题并购后,企业可能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运营效率的提升。

面对这一问题,企业应当进行详细的组织结构设计和人员安排,合理规划并购后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流动,确保员工的合理安置和岗位匹配,降低组织结构调整给企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五、员工福利问题并购可能会导致岗位变动、人员流动,对员工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当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依法保障员工的权益,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积极营造稳定的工作环境,以减少员工的不确定性和抵触情绪,促进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并购中,被收购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在并购前应对被收购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上市公司2024年度并购重组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2024年度并购重组分析报告

一、背景概述2024年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年份,全球范围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国经济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逐渐增加,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经营策略。

二、并购重组情况1.并购重组数量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数量较前一年有所增加。

其中,重组方向主要集中在同行业,占比约70%;跨行业并购占比约为25%;跨国并购仅占总量的5%左右。

并购重组的数量增加,说明企业在2024年度加大了市场扩张的力度。

2.并购重组类型从并购重组类型来看,股权并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占比约为70%左右;资产并购占比约为20%;重组重大资产重组也占比约为10%。

股权并购成为企业实施战略重组的首选方式。

3.并购重组行业分布在行业分布方面,金融行业的并购重组数量较多,占比约为30%;制造业和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数量也较为突出,分别占比约为25%和20%;其他行业并购重组数量相对较少。

三、并购重组效果评估1.经营业绩方面通过对并购重组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大部分企业在并购后业绩有所改善。

尤其是一些重大资产重组后,企业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其持续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市场地位方面并购重组不仅带来了企业自身的优势的补充和拓展,也有助于企业扩大市场地位和控制力。

通过并购重组,企业能够在同行业中形成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企业的市场地位。

3.经营效益方面并购重组能够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提高经营效益。

通过合并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手段,企业能够更好地运营,实现规模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四、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1.整合难题由于不同企业之间的文化、管理体系、经营理念等存在差异,因此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整合难题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不同企业的整合需要时间和力量,合并后的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发挥出来。

2.信息不对称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有可能会存在一方获取较大利益的情况。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实务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实务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实务及案例分析目录第一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系介绍第二章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流程第三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点关注问题第四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分析第五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最新政策动态第一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系介绍1.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概念1.2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1.3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需履行的程序1.4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基本原则⏹并购重组并非准确的法律概念,只是市场上的通常说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包括✓控制权转让(术语为“上市公司收购”,其实是“收购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购买、出售或者置换等)✓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主营业务及利润构成较大影响的活动。

并购与重组大致的区别:⏹并购主要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其目标大多指向公司控制权变动,核心是“股东的准入”;⏹重组则主要涉及公司资产、负债及业务的调整,其目标是优化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质量、产业或者行业属性,核心是“资产业务准入”。

⏹但是随着股权类证券作为交易支付手段后,两类准入可以通过一项交易同时完成,因此二者的界限逐渐模糊,常常统称“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类型划分※行业关联度: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支付方式:现金、股权、资产及新型金融并购工具(如: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债、定向权证及并购基金等)※并购意图:恶意并购、善意并购※交易场所:公开市场(交易所)、非公开市场※交易地域:境内并购、跨境并购我国的并购重组的规模及数量持续增长1000200030004000500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中国并购市场概况交易金额(亿元)交易数量500100015002000250030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市场概况交易金额(亿元)交易数量⏹中国并购市场的发展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但整体呈上升态势,特别是2012年、2013年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已经成为了中国并购市场的主体,是中国并购市场爆发式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截至2014年8月底,2014年内上市公司发生并购案例2719起,其中,已完成1493起,进行中1164起,公告并购终止62起。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

达到 3 0 0 亿美元左右 , 2 0 年高 出 3 比 08 倍之多 。
二 、 国 上市 公 司并 购 重 组 存 在 的 问题 我
我 国证券公 司的投资银 行业 务主要集 中于一级 市场上 证券的发行与承销 , 真正 的并 购重组业务开展 较 少 , 现代 投资银 行相 比存 在较 大差距 。 与 除部分 大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 , 上市公 司的并
上市公 司并 购重组不 仅仅产生 优化社 会资源配
购重组作为一种经济行为 , 由健全完善 的法律体系 置 , 应 提升“ 存量 ” 资产的经 济效益 , 同时也是企业健全 、 进行 约束 和规范 。 目前 , 国上市公 司并 购重组 主要 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 和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的重要契机 。 我 有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 因此 , 必须 高度重视重组后 的整合 工作 , 除了传统意 组管理 办法》 等一 系列法律法 规 。 由于我 国上 市公 义上 的资产整合 、 但 业务整合 、 构整合 和人员整合外 , 机 司的并购重组行为 日趋复杂 , 现有 的并购重组法律体 还 应包 括制度整合 、文化整合 和管理模式 的整合 。 青
之一 , 涉及金额更 是高达 3 0 3 0多亿 元 。0 0年 , 据 肆并 购重组进行规模扩张 , 21 根 但对并 购重组后 的发展缺
央企数 量减少 到 8 _ l0家的 目标 ,目前上 市 的 8 乏 缜密的整合计划 ,有并购元重 组 ,有 合并无 整合 ” 0_0 6 “ 家央企还将迎来大规模 的并 购重组 。 二是提升核心竞 是很多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 中存在 的问题 。 恩贝收购 康 争力 的战略性 重组逐渐 成为热点 。 目前 , 国资本市 浙 江凤凰后 , 我 由于一 直未能 理顺经 营管理关 系 , 法 无 场并购重组 已经 由简单 的收购 、保 壳” “ 重组逐渐演变 形成 战略协 同 、 文化 协 同和 制度协 同 , 导致浙 江凤 凰 成以产业链 和价值链为导 向、 以公 司内在 价值评 估为 的不 良资产形成 巨额 亏损 , 吞蚀 了康恩 贝原本不错 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年的可以计算规定下限,保障其享有应有的权益,并且缴费比例可以适当下调,符合大部分农民工的实际情况。

2.3分段计算为过渡所谓分段计算,就是打破区域限制,将所有已经缴纳的费用通过累积的方式进行计算,最终得出缴费工资指数,确定缴费年限和应该享有的权益。

这就要求要进一步削弱户籍的限制,提高统筹层次,打破区域限制等。

2.4建立两层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中央和政府两层的养老保险基金,转变之前从下而上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保机制。

中央对于基本的养老保险进行直接的管控,加强中央调剂能力,针对全国进行统一化的管理。

而地方政府也需要参与到管理当中,主要对附加养老保险进行管理,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相互结合,进而确保其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5统筹资金的适当转移在统筹资金之上虽然一直有争论,但可以在一定限度之上进行转移,尤其是针对流动性较强的人口。

比如当工作人员从工作地而将转移接续到户籍地之时,可以将个人账户之上的百分之八,以及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二十转入户籍地。

这样在一定程度之上减轻了地方财政问题,也才能够进一步的解决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

同时注意使用一卡通用,避免不停参保退保的恶性循环。

3结语综上所述,针对在养老保险之上的转移接续问题,想要走出困境,就要求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同时完善法律条款,做到有法可依。

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化管理、转移部分统筹资金、重点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等,进而促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1]仙蜜花.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归因及对策建议[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3:6-10+16.[2]章书平,黄健元,刘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对策探究[J].理论与改革,2009,05:47-49.[3]王书娜.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主要困境和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0,23:118.[4]刘靓.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0.[5]宋春蕊.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企业教育,2010,10:136-137.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也越来越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在我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主旋律,成为资产重新配置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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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问题法律分析近年来,借壳上市、集团整体上市、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等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日渐增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式也越来越灵活,仅2009年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就包括了单一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资产出售、简单的吸收合并、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资产置换等方式。

我国已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核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体制。

笔者在简要介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操作步骤基础上,从并购重组的交易方式、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计算指标、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别规定等若干细节问题对进行了扼要阐述。

一、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的基本情况随着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推行和全流通的市场环境,A股上市公司及各方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很多有实力的未上市公司选择借壳上市、已上市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积极推进集团整体上市、部分业绩发展良好的上市公司加大同行业或上下游的兼并重组力度。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各方动力越来越大,方式不断创新,数量迅速增多。

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称“并购重组委”)共召开43次工作会议,共审核了6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

截止2009年12月30日,在已公告审核结果的60个项目中,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了55个,否决了7次,该7个否决案例中的2个(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的二次上会中也已获得有条件通过。

另外,在2009年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案中,有4家系在2008年首次上会时被否决,后在2009年二次上会时获得通过,这四家分别是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体上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的审核通过率相当高。

通览2009年已过会的并购重组案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的审核公告口径,其并购重组方式可以归纳整理为以下几类:(一)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例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单一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例如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科龙电器股份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前述案例中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绝大部分构成关联交易。

(三)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例如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资产出售:例如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例如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例如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例如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西安民生和宝商集团(购买资产和宝商集团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八)吸收合并:例如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九)换股吸收合并及非公开股份购买资产:例如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及非公开股份购买资产)。

(十)换股吸收合并:例如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例如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例如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并购重组方式外,还值得特别提及的另外一个操作案例:2008年12月29日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承债方式收购资产案。

在盘江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案中,盘江股份除向实际控制人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集团”)和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定向发行股份购买盘江集团和盘江煤电拥有的煤炭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外,还通过等额承担关联法人贵州盘江煤电新井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井公司”)79,657.25万元债务的方式,购买新井公司拥有的金佳矿(含洗煤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整个重组方案,也不涉及现金支付对价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基本法律框架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当前在A股市场上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需遵守的主要法律制度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系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订,是我国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市场的法律基础。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需严格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出台的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也均以遵守两法规定为前提。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2008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8年第53号令,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操作的核心文件。

《重组办法》”是在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自2008年5月18日起失效)基础上制订的。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根据《重组办法》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文件。

中国证监会制订的主要文件包括:《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第44号公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第14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2008年第13号公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

上海证券交易制订的主要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07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信息披露》、《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施重大事项停牌工作的通知》、《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复牌以及进展公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0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告格式指引》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配套规定跟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基本相同,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在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层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系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核心规范,也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需要予以遵守的主要规定之一。

(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项目,若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或转让的,几乎都需要涉及并需要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核心文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06年第35号,2008年8月27日修订)。

2009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中限制股份转让的规定进行了解释,明确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限制转让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配套的主要规定包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等。

(四)其他重要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操作实践,以下规定也需要特别关注并在发生相应情况时予以遵守: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6年第30号令)、《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细则》)。

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发,商务部2006年第10号令);《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发,商务部2005年第28号令)。

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2008年中国证监会令第44号,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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