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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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计划管理制度

见习计划管理制度

见习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计划的管理,促进见习生的全面发展,树立公司形象,提高见习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外招聘见习生的管理及实施。

第三条见习生是指本公司为提高见习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公司培养未来优秀人才而招聘的在校大学生。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保证见习计划的按期及有序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基本素质过硬的见习生。

第七条公司在招聘时,按照实际需要确定见习生人数及专业方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通过策划、媒体宣传等方式公开招聘。

第八条公司会对报名成功的应聘者进行统一的面试和心理测试,择优录取,签订见习生培训协议。

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见习生进行统一培训,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企业文化、业务流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见习生提供适当的实操机会,让见习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业务和工作流程,加深对企业的认知。

第三章见习期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

第十二条公司每2周定期进行见习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见习生的晋升和调整计划,以便在见习期结束时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合适的薪资水平和薪资调整。

第四章见习期间的权益第十三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伙食和住宿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见习生进行劳动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在见习期间也会为见习生购买保险,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见习期结束第十六条见习期结束前,见习生须进行最终面试,由公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薪资水平和岗位调整。

第十七条公司将在见习期结束后对未被录用的见习生进行一定的离职补偿。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已经被录用的见习生进行正式员工的培训和适应期指导,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见习生成功经过见习期后,公司将进行聘用合同签订和新员工培训,进入正式员工状态。

见习管理规定

见习管理规定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上班制度1.高校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2.高校见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公司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3.高校见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4.高校见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高校见习生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7.尊重公司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8.严格遵守实习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公司利益.二、考勤制度1.学员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三、其他事宜:1、见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3、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4、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5、见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见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见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四、条件1.年龄在16~25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2.应届大专毕业生3.符合公司见习职位要求的.。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概述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就业见习和职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树立学校良好的就业见习品牌,制定并实施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依法、科学、规范地管理学校就业见习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

第二部分见习基地管理1. 见习基地的申请与审批1.1 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条件,并提供合格的见习实习岗位。

1.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评审审批,符合要求的基地将被纳入学校的就业见习基地库中。

2. 见习基地的管理与监督2.1 就业见习基地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见习内容和要求,指导学生进行见习工作。

2.2 学校将派遣专门的教师或指导员对见习基地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见习情况,并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学生见习管理1. 见习计划及安排1.1 在学生就业见习前,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际情况,制定见习计划,并进行安排。

1.2 学校将根据见习基地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相关的见习工作,并协助解决在见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见习期间的行为规范2.1 学生在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2.2 学校将对学生见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见习成果评价3.1 见习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见习成果进行评价,评定见习结果。

3.2 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向学生发放相应的证明和记录,并将成绩反馈给见习基地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就业见习管理效果评估1.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见习基地的管理、见习计划的安排及学生的见习情况。

2. 学校将依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以提高学生就业见习的管理效果。

第五部分效果评价学校将定期对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进行评价,不断完善与提升,确保学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成功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

见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管理,加强对见习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体系内见习生的职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见习生是指在某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或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

见习生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学习和工作,完成实习和见习任务。

第三条见习管理制度适用于体系内的各级各类见习生。

第四条体系内各单位应当制定见习生管理规定,并履行见习生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见习生的招收与管理第五条体系内招收见习生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体系的招收条件、程序和要求,将招考信息及时上报总部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见习生的招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向见习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承诺就业等。

第七条见习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单位请假。

第八条见习生在单位的工作、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第九条见习生应当按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十条见习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体系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见习生的培训与指导第十一条见习生应当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实习或见习活动,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见习单位应当根据见习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个性化的指导方案,指导见习生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见习单位应当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见习生学习、培训和实践,指导他们投身工作。

第十四条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期满前对见习生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协助见习生改进,并把评估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第四章见习生的保障和激励第十五条见习单位应当向见习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如食宿、交通、保险等,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学习。

第十六条见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见习生的实习工资或生活补贴,并根据见习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就业见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生以及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就业见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二)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学生权益;(三)严格管理,确保见习质量;(四)校企合作,共同推进。

第二章就业见习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就业见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就业见习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就业见习工作。

第六条就业见习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就业见习计划,组织实施就业见习活动;(二)组织招聘企业,审核见习岗位;(三)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双方权利义务;(四)监督见习过程,确保见习质量;(五)收集、整理见习资料,建立见习档案。

第七条学生申请就业见习,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就业见习办公室。

第八条就业见习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结合企业需求和见习岗位,组织学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

第九条学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见习。

第三章就业见习的实施第十条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协议约定。

第十一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安排,积极参加见习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应认真完成见习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在见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见习,应提前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就业见习的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就业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应向学生出具见习鉴定,对学生在见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生在见习期间的表现,作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档案。

第十六条学校对见习单位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就业推荐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

见习生管理制度一、见习生选拔与招聘1. 见习生是指在校学生或者毕业不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内部经过一定期限的培训学习,并接受工作技能和知识的考察。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见习生招聘活动,选拔出能力突出、潜力巨大的见习生。

2. 见习生招聘的程序分为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两种方式。

社会招聘主要通过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途径进行,校园招聘则通过走进高校举办宣讲会、招聘会等形式进行。

3. 公司在招聘见习生时,需充分考虑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对于应聘者的选拔要严格把关,确保选出的见习生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规划。

二、见习生培训1. 见习生入职后,公司将为其安排一定期限的培训课程,通过企业文化、工作流程、技能培训等全面深入的培训,使见习生快速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2. 公司视见习生为未来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培训内容将以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培训课程将由公司内部资深员工或外部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 见习生培训期间,公司将对见习生的学习、表现、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将正式成为公司员工,未通过考核者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三、见习生工作安排与管理1. 见习生进入公司后,将分配专业导师进行指导和管理,导师将对见习生进行全面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快速成长。

2. 见习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导师需及时了解见习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帮助见习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3. 见习生的工作性质与正式员工相同,需按照公司规定参与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公司将依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考核,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鼓励,对表现较差者进行规范教育。

四、见习生管理方式1. 公司将建立见习生档案,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包括培训成绩、导师评价、工作表现等内容,为公司对见习生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1. 介绍学生见习实习的概念和意义学生见习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实际工作环境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它对于学生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帮助他们了解职业领域的要求和现实工作的挑战。

2. 学生见习实习安排的目的学生见习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和知识,增强他们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通过参与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专业领域,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 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和地点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学生的暑假或寒假期间,以保证实习的连续性和学术进程的不受干扰。

实习地点一般根据学生的专业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是学校内的实验室或工作室,也可以是外部企事业单位。

4. 学生见习实习的报名和选拔学生见习实习通常要求学生提前报名,并按照一定的选拔标准进行筛选。

报名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交个人简历、自荐信等材料,同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

选拔标准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

5. 学生见习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导师在学生见习实习过程中,学生一般会有一位指导教师和一位实习导师。

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实习项目,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和管理支持。

实习导师则是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技术和专业指导者,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6. 学生见习实习的目标和任务学生见习实习的目标包括熟悉实际工作环境、了解专业领域的实践要求、提升专业技能和发展团队合作能力等。

实习任务一般由学校或实习单位制定,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一定的工作内容和项目。

7. 学生见习实习的培训和讲座在学生见习实习过程中,学校或实习单位通常会组织相应的培训和讲座,帮助学生补充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些培训和讲座内容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实践经验分享、职业规划等,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8. 学生见习实习的评估和考核学生见习实习的评估和考核主要针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工作成果展示等,同时还可以考虑实习导师和相关人员的评价。

专业见习管理制度

专业见习管理制度

专业见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见习生管理工作,提高见习生的培养质量,促进见习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见习生的选派(一)见习生的来源1.毕业于全日制大学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2.符合国家规定的见习条件;3.见习生须向所在学校、学院、系(所)、班主任或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学院、系(所)同意择优建议。

(二)选派程序1. 见习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系(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见习生名册;2. 所在学校、学院、系(所)领导审核通过后,将名册转发给派遣单位;3. 由派遣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组织面试或考核,确定见习生名单;4. 派遣单位将所选见习生名单报送所在学校、学院、系(所),并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公布见习生名单。

三、见习生的信息(一)见习生的信息由学校统一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包括见习生的档案、考核情况、见习单位意见等。

(二)见习生每学期需按时将成长情况及时填报信息,方便学校及时掌握见习生情况。

(三)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学业考核,基于见习单位的成长情况及自身成长情况进行评估,由学校教务处定期整理,存档备查。

四、见习单位的选择(一)见习单位由学校事先择定,并由学生事务部门统一派遣。

(二)见习单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见习资格;2.具有完善的见习条件,包括较为完整的实践条件、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和配备专业导师;3.具有一定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4.经学校认可,能够按时进行见习情况反馈和评价。

五、见习管理(一)见习管理委员会设立见习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见习生管理工作,并不定期进行见习生工作情况调研和检查工作。

(二)专业导师制度见习单位应指定具有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技能过硬的专业导师,对见习生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见习生的任务1.见习生应认真履行见习任务,按照规定时间在见习单位进行学习实践,并完成见习任务;2.见习生应尊重和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及安排,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学校和见习单位的管理人员,诚恳对待见习导师;3.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生管理制度》和《见习纪律要求》,服从见习组织的调配,学习、生活和工作安排及管理纪律;4.见习生不得擅自离开见习单位,不得违反见习结束时间提前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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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大学毕业生实习期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大学毕业生培养,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尽快地适应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高等院校招聘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 组织实习流程:
实习期限:2个月,分两个阶段,分别为:入职培训阶段、业务实习阶段。

4 入职培训阶段:
4.1 管理制度培训:公司简介(公司企业文化、机构设置介绍);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司基本规章及制度
培训(后勤制度、人事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5S培训;成本、财务知识介绍;质量管理培训;职场第一课、员工心态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内部培训讲师配合。

4.2园区参观:分别到焊接、装配、调试车间及办公楼、食堂等进行参观,以利于新员工更好的适应公司环境,同
时加强新员工对产品的直观认识。

由综合管理部提前与厂区相关负责人沟通,确定好车间带队人选。

参观过程中要确保人员注意安全,同时为新进员工答疑解惑。

4.3产品及工艺知识培训:在对产品进行直观性认识之后,系统性地对产品及工艺进行理论讲解,提高学习的深度。

由研究院及技术部负责课程开发及讲师人选。

4.4 综合测评:对上述培训的培训效果进行笔试。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试题的编写、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统计、测评
结果反馈等事宜。

4.5军训:进行军事训练,提高实习毕业生吃苦耐劳、奋发拼搏的精神和品质,培养毕业生强烈的团队意识。

综合
管理部负责联系外训单位,协商确定培训费用并提报审批。

4.6此阶段考勤及相关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5 业务实习阶段:
5.1综合管理部依据专业情况对见习生组织实施分组,与生产车间沟通制定并实施《见习计划》。

5.2综合管理部在见习生入车间见习一周内给见习生安排导师。

5.3实习生按期完成《实习周报》的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一次;见习生每周一将《实习周报》交车间师傅及
导师评定签字,综合管理部每周五对《实习周报》进行抽检登记。

5.4综合管理部制定并实施“2011年新进大学生、研究生车间见习“一周一课题”理论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座
谈会,同时对见习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5.5见习结束后,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实习周报》情况及见习考核成绩评定“优秀见习生”。

名额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5.6此阶段考勤主要由实习车间负责记录或见习小组组长负责记录,但见习生请假时必须先上报见习组长,然后上
报车间负责人、导师及综合管理部见习管理人员并呈交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5.7星期六、星期日是否休息,要根据车间的要求而定。

原则上,可休息一天。

6 业务实习阶段车间管理要求:
6.1必须遵守实习的作息时间和实习纪律,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遵守请假流程,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擅自离开者作旷工处理,在车间内决不允许打逗嬉闹。

6.2必须爱护实习车间的公共财物和各种机械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者,指导老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作出本周实习成绩降级或作零分处理。

6.3必须保管好自身的工量具,损失或损坏工量具者照价赔偿,在操作时工量具应摆放整齐,每件工具应当根据工具的自身用途使用,使用量具时应轻拿轻放,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工量具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本周成绩降级或作零分处理。

6.4实习时必须穿工作服、劳保鞋,戴安全帽,作业时,带好安全防护用具。

6.5参加实习的同学必须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和调度。

6.6在实习中如发现机械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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