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等保2.0-外网网站信息系统变更管理规定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政务外网分为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各级政务外网单位”)。
在国家政务外网上运行的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维和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要统筹规划、统一策略、分级建设,在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中央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各级政务外网单位负责本级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接入政务外网的各级政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务外网单位在进行政务外网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应同步做好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并落实好运行维护管理中的安全检查、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等经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家政务外网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国家政务外网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务外网单位应落实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第七条国家信息中心政务外网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工程办”)负责协调、指导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中央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指导、协调和规范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规划、安全策略、标准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三)负责联系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并接受其指导,向有关部门报告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四)组织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安全自查、检查和风险评估,对全网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五)负责中央级政务外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六)建立和管理全国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七)制定中央级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八)组织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等保三-系统变更管理办法

系统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系统信息变更流程,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系统变更范围第二条由于当前系统功能、性能及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需求,可提出进行变更。
以下情况属于变更范畴:a) IT设备的维护、升级和更换b) 操作系统的升级或更换c) 应用系统的升级或更换d) 各类操作流程的变更e) 数据库变更第三条运维管理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变更分类表》,明确xx系统变更事项的分类,变更类别分日常、一般和重大三种类别。
只有重大类别须严格遵循变更申请、变更测试与风险评估、变更批准、变更上线执行等环节填写相关表单,对日常和一般两个级别的变更只保留变更记录即可。
根据紧急程度分为正常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章系统变更流程第四条系统变更工作以任务形式由信息技术处和需求方协作完成。
系统变更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任务提交和接受、任务实现、任务验收和程序下发上线。
第五条因问题处理引发的系统变更处理,具体流程参见《问题处理管理制度》。
第六条需求部门提出系统变更需求,并将变更需求整理成《系统变更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负责接受需求并上报给信息技术处。
信息技术处分析需求,并提出系统变更建议。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根据自行开发、合作开发和外包开发的不同要求组织实现系统变更需求,将需求提交至内部开发人员、合作开发商或外包开发商,产生供发布的程序。
第九条实现过程应按照软件开发过程规定进行。
系统变更过程应遵循软件开发过程相同的正式、统一的编码标准,并经过测试和正式验收才能下发和上线。
第十条系统管理员组织业务部门的系统最终用户对系统程序变更进行测试,并撰写《用户测试报告》提交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信息技术处领导签字确认通过。
第十一条在系统变更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和业务部门的最终用户共同撰写《程序变更验收报告》,经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后,报送信息技术处审批。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公通字[2022 ] 43 号)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催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但不伤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伤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伤害,但不伤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伤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伤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殊严重伤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伤害。
最新等保2.0-信息系统测试管理办法

第七条如遇以下测试终止条件,测试组应暂停或终止测试活动:
1)版本初验测试(含基本功能验证测试和缺陷回归测试)未通过;
2)发现严重缺陷,阻塞后续大量用例无法测试;
3)项目需求出现重大变更;
4)测试人力出现较大变更。
关于印发《XXXXX外网网站信息系统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XXXX业务应用系统上线前的测试流程及上线后的版本升级测试流程,保障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单位制定了《XXXXX外网网站信息系统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XXXXX外网网站信息系统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2)业务系统项目组应在启动测试设计活动前二周提交测试申请,测试组按《信息系统测试流程》要求,准备测试环境、编写测试计划,审批通过后启动测试活动;
3)若有自动化测试需求,业务系统项目组应在启动测试设计前三周提交自动化测试申请,测试组先对系统进行自动化可行性分析,再按《信息系统测试流程》要求,启动自动化用例设计工作;
第六条负责检查以下测试准入条件,满足条件后才允许启动测试:
1)项目开发单位提交测试的版本必须基线化,测试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2)项目开发单位提交的文档应归档管理,包括开发单位的系统测试报告、系统需求设计文档、版本描述文档、用户手册、系统安装升级手册、联机帮助、缺陷列表等;
3)项目开发单位提交的系统功能列表须与业务需求部门的原始需求一致;
第九条测试过程中如遇以下争议情况,测试组应申请召开争议评定会议,邀请相关人员(测试人员、业务需求部门、项目开发单位、系统使用人员)参加: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2024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普及,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将成为组织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面对数据爆炸和安全隐患等挑战,制定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将为组织提供高效、安全和可靠的信息系统服务。
下面将从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信息系统管理的基础。
2024年,组织在引入新的信息系统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网络和硬件设施评估,确保其可以满足组织的业务需求和未来的扩展需求。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维护、修理和报废等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其次,信息系统规划是组织信息系统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2024年,组织需要定期进行信息系统规划,包括将来一段时间内的信息系统发展目标、技术选型和项目优先级等,确保信息系统的长期可用性和可扩展性。
同时,信息系统规划需要与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相一致,确保信息系统的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再次,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是信息系统管理的关键环节。
在2024年,组织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的流程和机制。
信息系统开发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上线等阶段,确保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信息系统运维需要建立日常运维和故障处理的机制,保障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最后,信息系统安全是信息系统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2024年,随着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安全威胁的加剧,组织需要制定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制度和措施。
这包括用户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漏洞修复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确保组织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
同时,组织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将成为组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优化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规划、建立规范的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流程以及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将帮助组织提升信息系统的效率、稳定性和安全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依据《网络安全法》(国家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或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信息系统、网络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从事信息安全等级评定和认证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信息安全评定机构)。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第四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当坚持“风险评估、等级确定、分类保护、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脆弱程度、所涉领域的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安全等级,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信息安全等级评估第五条为了确定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可以选择权威的信息安全评定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评估。
第六条信息安全等级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独立的原则,评估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信息安全等级评估应当考虑信息系统的架构、技术、设备、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分析其信息资产价值和重要性,确定其信息安全等级。
第八条信息安全等级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和实施方案等,评估报告应当详细说明评估对象信息系统的安全状态和安全风险,评估结论应当明确标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实施方案应当包含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第三章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第十条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际管理中。
第十一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应当明确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责任人、操作流程、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
等保2.0的实施步骤及测评流程

等保2.0的实施步骤及测评流程一、等保2.0实施步骤1、确定信息系统的个数、每个信息系统的等保级别、信息系统的资产数量(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机房的模式(自建、云平台、托管等)。
2、对每个目标系统,按照《信息系统定级指南》的要求和标准,分别进行等级保护的定级工作,填写《系统定级报告》、《系统基础信息调研表》(每个系统一套)。
3、对所定级的系统进行专家评审(二级系统也需要专家评审)。
4、向属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提交《系统定级报告》、《系统基础信息调研表》和信息系统其它系统定级备案证明材料,获取《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每个系统一份),完成系统定级备案阶段工作。
5、依据确定的等级标准,选取等保测评机构,对目标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具体测评流程见下文,实际工作中,可能需要一开始就要选定测评机构)。
6、完成等级测评工作,获得《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每个系统一份)后,将《测评报告》提交网监部门进行备案。
7、结合《测评报告》整体情况,针对报告提出的待整改项,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的“等级保护工作计划”,并依照计划推进下一阶段的信息安全工作。
二、等级测评的流程1 测评准备活动阶段首先,被测评单位在选定测评机构后,双方签订《测评服务合同》,合同中对项目范围、项目内容、项目周期、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项目验收标准、付款方式、违约条款等等内容逐一进行约定。
同时,测评机构应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测评机构与被测单位(公对公)签署,约定测评机构在测评过程中的保密责任;一种是测评机构项目组成员与被测单位之间签署。
项目启动会后测评方开展调研,通过填写《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掌握被测系统的详细情况,为编制测评方案做好准备。
2 测评方案编制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与被测信息系统相适应的测评对象、测评指标及测评内容等,并根据需要重用或开发测评实施手册,形成测评方案。
方案编制活动为现场测评提供最基本的文档依据和指导方案。
信息安全等保三级(等保2.0)系统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信息安全等保三级(等保2.0)系统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2020年2月某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建设方案目录第一章项目概述 (4)1.1项目概述 (4)1.2项目建设背景 (4)1.2.1法律要求 (5)1.2.2政策要求 (7)1.3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7)1.3.1项目建设目标 (7)1.3.2建设内容 (8)第二章现状与差距分析 (9)2.1现状概述 (9)2.1.1信息系统现状 (9)2.2现状与差距分析 (11)2.2.1物理安全现状与差距分析 (11)2.2.2网络安全现状与差距分析 (20)2.2.3主机安全现状与差距分析 (33)2.2.4应用安全现状与差距分析 (45)2.2.5数据安全现状与差距分析 (57)2.2.6安全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 (60)2.3综合整改建议 (66)2.3.1技术措施综合整改建议 (66)2.3.2安全管理综合整改建议 (82)第三章安全建设目标 (84)第四章安全整体规划 (86)4.1建设指导 (86)4.1.1指导原则 (86)4.1.2安全防护体系设计整体架构 (87)4.2安全技术规划 (89)4.2.1安全建设规划拓朴图 (89)4.2.2安全设备功能 (90)4.3建设目标规划 (96)第五章工程建设 (99)5.1工程一期建设 (99)5.1.1区域划分 (99)5.1.2网络环境改造 (100)5.1.3网络边界安全加固 (100)5.1.4网络及安全设备部署 (101)5.1.5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服务 (136)5.1.6安全加固服务 (154)5.1.7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162)5.1.8安全等保认证协助服务 (162)5.2工程二期建设 (163)5.2.1安全运维管理平台(soc) (163)5.2.2APT高级威胁分析平台 (167)第六章方案预估效果 (169)6.1工程预期效果 (170)第一章项目概述1.1项目概述某单位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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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一十章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一十一章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一十二章
第四十八条
第一十三章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附录一
变更申请单
日期:
变更申请人
所属部门
联系电话
变更申请时间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章
第二条
第三章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四章
第一十条
第一十一条
第五章
第一十二条
第一十三条
第一十四条
第一十五条
第六章
第一十六条
第一十七条
第七章
第一十八条
第一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八章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九章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期望完成时间
变更原因
变更要求
缓急程度
□常规□紧急
变更类型
□技术□业务
变更申请部门
意见
签章:日期: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日期:
变更级别
级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签章:日期:
案可附件)
变更对象
变更内容
签章:日期:
回退方案详述
(方案可附件)
回退对象
文档类别:XXXXXXXXX外网网站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版本号:Ver2.0
XXXXXXXXX外网网站信息系统
变更管理规定
修订记录
版本号
编制部门
修改日期
生效日期
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提示
V1.0
办公厅
2016.8.16
新建
V2.0
办公厅
2020.2.1
标准转版
修改说明:
(注:版本号:第一次制订为第一版,既以“1.0”表示。若有重大修改时,号码递增1,即为“2.0”。若有细微修改,号码递增0.1,即为“1.1”,若号码变更数超过9时,则以10、11、12……依序排列。)
回退内容
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