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典当公司章程

典当公司章程典当公司章程范本(通⽤6篇) 在社会⼀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章程的场合越来越多,章程是书⾯写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书。
那么相关的章程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典当公司章程范本(通⽤6篇),仅供参考,⼤家⼀起来看看吧。
典当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本章程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均具有约束⼒。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委员会 邮政编码:523981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家庭服务、家⽤电器维修。
公司经营范围⽤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条公司股东共1个,分别是: 1、谢剑锋 证件名称:⾝份证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村⼤有围组41号 邮政编码: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谢剑锋 以货币出资2万元,总认缴出资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
实缴出资2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登记前缴纳。
3、黄华兴 以货币出资1万元,总认缴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
实缴出资1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登记前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根据其出资份额⾏使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作进⾏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实缴出资⽐例认缴新增出资; (⼋)按照实缴出资⽐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公司终⽌,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例分享剩余资产。
典当行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典当行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及细则,它是公司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 *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典当行)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典当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商务部、公安部xx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成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行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典当行承担责任,典当行以其全部资产对典当行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典当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典当行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典当行的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典当行全称: * *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住所: * * 市 * * 街 * * 号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六条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注册资本额确定)。
第七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动产抵押业务;(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四)发放信用贷款;(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赃物和不明的物品;(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四)管制刀具、枪、子弹、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典当责任公司章程

典当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典当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典当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依法经营的依据。
第二条典当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经营典当业务为主要业务的责任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依法独立承担债务,公司负责人和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典当贵金属、珠宝、古董、字画、书画、艺术品、文物、奢侈品等个人合法所有的物品。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分为1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第六条公司股份由投资人持有,股份之间具有平等性和转让性。
投资人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额确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表决权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行使。
第八条公司每年的净利润,在根据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各种费用后,将根据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职,由董事会任命并定期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公司董事的任职期为4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公司的重大决策需要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且需要过半数的董事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十四条公司遵循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保障安全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典当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典当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对客户物品的保管责任,并定期公示或索取保管费。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第五章公司财务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典当公司章程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第四条公司全称:**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法定地址:**市**区**大道**号。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自设立之日起10年。
公司设立宗旨:促进**经济发展,为**市内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渠道,为股东增加收入,为社会创造财富。
第七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商务部核准的其它典当业务。
第四章注册资本和股东第八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出资形式:货币资金;资金来源:自筹。
由以下股东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75万元,占55%;四川****有限公司出资25万元,占5%;**出资150万元,占30%;***出资50万元,占10%。
第九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通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出资人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一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二)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其出资比例分红或取得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四)终止清算时,按其出资额参与公司财产权益分配;(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二条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二)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擅自撤回出资;(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抵制有损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四)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五)执行股东会决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典当公司管理章程

典当公司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指导典当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典当业务行为,提高典当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的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员工、典当行为参与者。
第三条典当公司的基本情况本典当公司为(填写典当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为(填写成立时间),主要从事典当业务。
本公司营业范围为(填写营业范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管理形式本典当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组织机构本典当公司的管理机构如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第六条董事会本典当公司的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各项规章制度;2.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3.聘任和解聘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4.检查经理层和监事会的工作,并决定相应的处罚和奖励措施。
第七条监事会本典当公司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1.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2.监督公司的管理行为是否规范、合法。
第八条经理层本典当公司的经理层为执行管理任务的机构,负责实施公司经营计划、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等任务。
第三章典当业务第九条典当业务范围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法》规定并通过本公司鉴定的物品,均可在本典当公司办理典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贵金属;(2)钟表;(3)珠宝首饰;(4)艺术品;(5)高档手袋。
第十条计息本典当公司按照市场利率计算利息,以借款金额为基础计息,计算方法如下:1.每日计息,自典当之日起起息;2.借款的期限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利息;3.到期还款的当日为最后计息日。
第十一条物品评估本公司对典当的物品实行公证式评估,评估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对典当物品作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保管责任本典当公司对典当物品实行公证式保管,保管期限为典当期限届满后7天,逾期如当事人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该典当物品由本公司所有。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名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住所:。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和出资额:(一)名称: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二)名称: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三)姓名: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第九条出资人在本章程订立后,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证明书不得在市场上流通交易。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或按比例承担风险。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四方共同出资设立吉林省庆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为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名称:**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的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典当公司章程

典当公司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典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典当业务、借贷业务、担保业务等。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设立香港公司董事会(简称“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董事长:(董事长姓名)2.董事:(董事姓名)3.监事:(监事姓名)第五条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监事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
第七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立的部门、职能由董事会决策,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公司经营规范第八条公司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保护典当业务主体和当事人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借贷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可控,并严格保护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隐私。
第十条公司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和业务合规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
第十一条公司须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报告。
第四章公司收费与分红第十二条公司与客户签订典当或借贷合同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贷款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不定期分红制度,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将利润以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章合同和协议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均为法律文件,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公司须建立健全的合同与协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存储、查询和保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后生效,并盖有公司法定章程盖章。
第十八条公司的章程修订,应经过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名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住所:。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三章股东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和出资额:(一)名称: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二)名称: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三)姓名:住所: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第九条出资人在本章程订立后,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证明书不得在市场上流通交易。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或按比例承担风险。
(八)有权査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交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三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或月)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二)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三)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应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常设权力机构。
第二十条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会选举。
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议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的设臵;(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1/3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对所议作出的决定应由2/3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成员应为3-13人,如果公司没有设董事会而设了一名执行董事,没有设监事会而设1-2名监事,那么应相应调整有关条款,如所有条款中涉及“董事会”的字样改为“执行董事”,将“监事会”改为“监事”等;如果公司没有设副董事长,那么就删掉参考格式中“副董事长”的字样。
)第六章总经理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八)其他职权。
(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第七章监事会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为:。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不设监事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六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五)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年,由董事会(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议;(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臵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臵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五)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也可设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30日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股东会议通过,)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30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六条公司自行解散时,应提前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行业主管部门、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在董事会(注:无董事会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公司设执行董事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应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