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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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分包单位管理制度____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____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____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____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分包作业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分包作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员工宣传,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管理层、班组长、工人等各个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资料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与主承包单位、其他分包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周边环境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预警措施。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危险作业进行认真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科学安排工人的劳动时间和强度,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做出相应处理方案。

第十七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药品,做好突发事件处理的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工程分包单位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当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分包单位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和措施,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方式,确保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分包单位员工安全培训的内容、方式和频次,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起重工具和设备管理、防护措施管理等,详细规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4. 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分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和装备,以及危险源识别、评估和治理措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5. 安全检查及整改制度:规定分包单位定期开展的安全检查内容、频次和责任人,以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要求和期限,做到问题发现即时整改。

6. 安全奖惩制度:明确分包单位员工违反安全规定的违纪处分和奖励措施,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7. 安全监督制度:明确监督检查部门对分包单位的监管职责和方法,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具体设计和制定,并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完整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工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分包项目的分包单位管理工作。

第三条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分包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选定第五条分包单位的选定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遵循招投标程序,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实力、信誉等因素。

第六条分包单位应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

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分包合同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第九条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将合同副本送交公司计划部存档。

第十条分包合同的履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四章分包单位的管理第十一条分包单位应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公司项目管理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告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廉洁自律规定,不得行贿、受贿,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分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经理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各项目部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层层负责。

第五条教育培训项目部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政策,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上传统计分包工程的安全信息。

第二章安全责任与义务第八条责任分工公司负责人应明确各级项目部与施工队的安全责任,分管领导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监管与检查项目部负责人应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管,并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教育公司及各级项目部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理解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公司及各级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安全会议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施工准备项目部应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齐全。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分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安全警示标志项目部应明确标识施工现场和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保护措施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物资及设备进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被盗或损坏。

第十七条安全救援预案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救援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第四章安全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监督检查权限项目部应邀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分包单位,包括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安装等领域的分包单位。

三、安全责任1.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2.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分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分包单位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3. 分包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防护带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分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六、事故处理1.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2.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监督检查1. 分包单位应定期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 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 分包单位应定期开展内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分包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五、争议的处理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

1. 分包单位安全责任:明确分包单位对施工安全承担的责任,包括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培训与教育:规定分包单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规定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制定和实施安全措施,包括工艺控制、设备设施管理、作业规范等。

5. 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规定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包括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6. 安全检查与监督:规定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监督,配合项目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7. 安全责任追究:明确分包单位对安全责任追究的要求,包括对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惩处。

8. 安全管理信息化:推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管理信息的录入、存储、分析和报表等功能。

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建筑公司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包单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对于建筑公司而言,只有将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

三、组织机构1.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每个分包单位都应指定一个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整体安全生产工作,并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1. 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筑公司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整体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漏洞。

建筑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责任。

2.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需要编制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熟悉和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建筑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以及培训周期,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2. 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单位应与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合作,将建筑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

分包单位应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

六、现场安全检查1.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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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

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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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电缆等必须报总包单位验收、登记方可进场;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项手续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备执行自检后上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
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6.4、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对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定机定人;
4.6.5、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五个不准,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机或上机乱摸乱动;b 工作期间不准打闹嬉戏吃东西看书报,不擅自离岗;c不准超负荷突然增速和急速冲击作业;d不准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e不准任意拆卸固定和属于机器上的零件,变更机械性能和结构;
4.6.6、机械传动部位必须装有保护装置,电力部位必须装有防雨装置,如因此类保护装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担事故的损失以及责任;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0、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0.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0.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

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实施者要做好记录和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
4.10.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
4.10.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0.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2.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2.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及其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2.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2.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2.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2.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正规厂家购买。

如:安全帽、安全带、电缆、配电箱、脚手架扣件等,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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