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代数系统--复习
第6章代数

第六章 代 数 例3 (a) 考虑具有〈N, +, 0〉形式的构成成分和下述公理的代数类。 (1) a+b=b+a (2) (a+b)+c=a+(b+c) (3) a+0=a
那么〈I, ·, 1〉, 〈ρ(S), ∪, 和〈R, min, +∞〉(这里R是
包含+∞的非负实数)等, 都是这一种类的成员。
而每一非0元素 x 的逆元是(k - x) 。
第六章 代 数
(g) 设Nk是前k个自然数的集, 这里k≥2, 定义模k乘法×k如下:
x×ky = z
这里z∈Nk, 且对某一n, xy – z = nk。
即 xy/k = n …… z (余 )
( --------用于计算)
结论:
① 1是幺元 。
② 有逆元仅当x和k互质。
第六章 代 数
③ (G除去幺元b,剩下a与c ) 经考察发现:
运算表中a所在行与c 所在列的交叉元素,
以及c所在行与a所在列 的交叉元素都是幺元b。
故a与c互 逆 。
*a b c aa a b ba b c cbc c
第六章 代 数
(e) 考虑在函数的合成运算下,集合A上的所有函数的集合F。
那么恒等函数IA 是幺元,每一双射函数有一逆元。 (f) 设 Nk 是前k 个自然数的集合, 这里 k ﹥ 0 ,
在运算表中, x0所在行与列的元素,分别与表头的行与
列的元素一一对应相同 。 结论2: 在运算表中,某元素 y0 ∈ A是运算*的零元
在运算表中, y0所在行与列的元素都是y0
结论3: 运算*满足交换律
运算表中的元素 关于主对角线对称
代数系统(抽象代数)

6-1 代数结构(系统)的概念
所谓代数结构(系统),无非是有一个运算对象的集合, 和若干个运算,构成的系统。 一. n元运算 如何定义运算,先看几个我们熟悉的例子: 取相反数运算“-”、集合的补运算“~” 以及N上的“+” P(E) ~ P(E) N2 + N I - I 。 Φ Φ。 <0,0>。 。 0 2。 。 -2 <0,1>。 。 {a} 。 。 {a} 1 1。 。 -1 <0,2>。 0。 。 。 0 2 {b} 。 。 {b} -1。 。 1 。 -2。 。 3 <1,0> 。 2 {a,b} 。 。 {a,b} <1,1>。 <1,2>。
九.分配律 设和 都是X上的二元运算,若对任何x,y,z∈X,有 x(yz)=(xy)(xz) ,(yz) x =(y x)(z x) 则称对可分配。 例如: 乘法对加法可分配。 集合的∪与∩互相可分配。 命题的∧与∨互相可分配。 十.吸收律 设和 都是X上的可交换二元运算,若对任何x,y∈X, 有 x(xy)=x ,x(xy)=x 则与 满足吸收律。 例如:集合的∪与∩满足吸收律。 命题的∧与∨满足吸收律。
2.二元运算的运算表 有时用一个表来表示二元 运算的运算规律。 例如令E={a,b}, P(E)上的 ∩运算表如图所示。
∩ Φ 左 Φ Φ 表 {a} Φ 头 元 {b} Φ 素 {a,b} Φ
运算 上 表 头 元 素
{a} Φ {a} Φ {a}
{b} Φ Φ {b} {b}
{a,b} Φ {a} {b} {a,b}
六.可结合性 设是X上的二元运算,如果对任何x,y,z∈X,有 (xy)z =x(yz),则称是可结合的。 例:数值的加法、乘法,集合的交、并、对称差, 关系的复合、函数的复合,命题的合取、析取等。
第6章 代数系统基础汇总

1 2 3 4 6 12 1 0 1 2 3 5 11 2 1 0 1 2 4 10 3 2 1 0 1 3 9 4 3 2 1 0 2 8 a*b=|a-b|
6 5 4 3 2 0 6
12 11 10 9 8 6 0
3、子代数系统
V=<S,Ω>:代数系统 S′ S S′≠φ
子系统或子代 数
V′为V的子代数系统 每一个运算ω∈ Ω对 S′均封闭 V′ =<S′,Ω>是一个代数系统
定理
U=<X, ∘ > V=<Y, *> f:同态映射
Rf :X上的二元关系, 对于任意的x1,x2X x1Rfx2 f(x1)=f(x2) Rf是U上的同余关系
证明
③可传递性: (1) Rf是等价关系: ①自反性: x1Rfx2∧x2Rfx3 对任意的xX f(x1)=f(x2)∧f(x2)=f(x3) f(x)=f(x) f(x1)= f(x3) xRx x1Rfx3 ②对称性: x1Rfx2 f(x1)=f(x2) f(x2)=f(x1) x2Rfx1
变换运算表
g
1,2列交换 2,4列交换
1,2行交换
2,4行交换
一致
同构对运算保持相同的性质
设U=<X, ∘ >,V=<Y,*>同构,f是U到V的同构,则: (1) 若∘有幺元e *有幺元法f(e) (2) 若∘有零元 *有零元f() (3) 若xX有逆元x-1 f(x)Y有逆元f(x-1),反之亦然; (4) 若∘运算可交换 *运算也可交换 (5) 若∘运算可结合 *运算也可结合
+4 0 1 0 0 1 2 3 1 1 2 3 0 2 2 3 0 1 3 3 0 1 2
离散数学第二版答案(6-7章)

离散数学第二版答案(6-7章)LT第六章 代数系统6.1第129页1. 证明:任取,x y I ∈,(,)*(,)g y x y x y x yx x y xy g x y ==+-=+-=,因此,二元运算*是可交换的; 任取,,x y z I ∈,(,(,))*(*)*()()g x g y z x y z x y z yz x y z yz x y z yz x y z xy xz yz xyz==+-=++--+-=++---+((,),)(*)*()*()(,(,))g g x y z x y z x y xy zx y xy z x y xy z x y z xy xz yz xyz g x g y z ==+-=+-+-+-=++---+=因此,运算*是可结合的。
该运算的么元是0,0的逆元是0,2的逆元是2,其余元素没有逆元。
2.证明:任取,,x y N x y ∈≠,由*,*x y x y x y x ==≠知,**y x x y ≠,*运算不是可交换的。
任取,,x y z N ∈,由(*)**x y z x z x ==,*(*)*x y z x y x ==知,(*)**(*)x y z x y z =,*运算是可结合的。
任取x N ∈,*x x x =,可知N 中的所有元素都是等幂的。
*运算有右么元,任取,x y N ∈,*x y x =,知N 中的所有元素都是右么元。
*运算没有左么元。
证明:采用反证法。
假定e 为*运算的左么元,取,b N b e ∈≠,由*的运算公式知*e b e =,由么元的性质知,*e b b =,得e b =,这与b e ≠相矛盾,因此,*运算没有左么元。
3.解: ① 任取y x I y x ≠∈,,的最小公倍数和y x y x =*的最小公倍数和的最小公倍数和y x x y x y ==*因此对于任意的y x I y x ≠∈,,都有x y y x **=,即二元运算*是可交换的。
离散数学第六章代数系统

6.2 代数系统的基本性质
性质4 吸收率
给定<S,⊙,*>,则 ⊙对于*满足左吸收律:(x)(y)(x,y∈S→x⊙(x*y)=x) ⊙对于*满足右吸收律:(x)(y)(x,y∈S→(x*y)⊙x=x) 若⊙对于*既满足左吸收律又满足右吸收律,则称⊙对于*满足吸收律或
者可吸收的。
*对于⊙满足左、右吸收律和吸收律类似地定义。 若⊙对于*是可吸收的且*对于⊙也是可吸收的,则⊙和*是互为吸收的或
代数﹝Algebra﹞是数学的其中一门分支,可大致分为初等代数学和抽象 代数学两部分。
代数的由来
初等代数学:是指19世纪中期以前发展的方程理论,主要研究某一方程﹝ 组﹞是否可解,如何求出方程所有的根﹝包括近似根﹞,以及方程的根有 何性质等问题。
抽象代数:是在初等代数学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起始于十九世 纪初,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在这期间,挪威数学家阿贝尔(N.H. Abel)、 法国数学家伽罗瓦(E′. Galois)、英国数学家德·摩根(A. De Morgan) 和布尔(G. Boole)等人都做出了杰出贡献,荷兰数学家范德瓦尔登(B.L. Van Der Waerden)根据德国数学家诺特(A.E. Noether)和奥地利数学家阿 廷(E. Artin)的讲稿,于1930年和1931年分别出版了《近世代数学》一卷 和二卷,标志着抽象代数的成熟。
同态与同构
PART 同余、商代数、积代数
04
PART 05
代数系统实例
6.1 代数系统的定义
定义6.1 设S是个非空集合且函数f: Sn→S ,则称f为S上的一个 n元运算。其中n是自然数,称为运算的元数或阶。
当n = 1时,称f为一元运算,当n = 2时,称f为二元运算,等等。 定义6.2 如果对给定集合的成员进行运算,从而产生了象点,而
离散数学(第二版)第6章几个典型的代数系统

第三篇 幅代数结构
6.1 半群与群 6.2 子群 6.3 循环群和置换群 6.4 陪集与拉格朗日定理 6.5 正规子群、商群和同态基本定理 6.6 环 6.7 域 6.8 有限域 6.9 例题选解 习题六
第六章 几个典型的代数系统
6.1 半 群 与 群
半群与群都是具有一个二元运算的代数系统, 群是半群 的特殊例子。 事实上, 群是历史上最早研究的代数系统, 它比半群复杂一些, 而半群概念是在群的理论发展之后才引 进的。
(4) A≠ , 〈P(A), ∩〉是半群, 幺元为A, 非空集合无逆
元, 所以不是群。
(5) A≠ , 〈P(A), 是S, 所以是群。
S∈P(A), S的逆元
(6) 〈Q+, ·〉(正有理数与数乘)为一群, 1为其幺元。 〈Q, ·〉不是群, 因为数0无逆元。
因为零元无逆元, 所以含有零元的代数系统就不会是群。
〈P(S), 是独异点,
〈 P(S), , ;
〈Σ*, τ〉是独异点, 幺元是λ(空串), 〈Σ*, τ, λ〉;
〈SS, 是独异点, 幺元是IS, 〈SS, , IS〉;
但〈 ZE, ×〉不是独异点, 因为无幺元 , (1 ZE, ZE:
偶数集)。
半群与独异点的差别就在于独异点含有幺元, 但独异点
b2 0
S , 取a2
a1,
则
a1 0
b1 a2 0 0
b2 0
a1 a2 0
b1
b2 0
且a1
a2
0, 所以 a1
a2 0
因此 运算不封闭。
b1 b2 S, 0
所以〈S, +〉不是半群。
证毕
离散数学第六章

6.1.6 循环群和置换群
§循环群 在循环群G=<a>中, 生成元a的阶与群G的阶是一样 的. 如果a是有限阶元, |a|=n, 则称G为n阶循环群. 如 果a是无限阶元, 则称G为无限阶循环群. 例如: <Z,+>是无限阶循环群; <Z6,>是n阶循环群. 注意:(1) 对9 无限阶循环群G=<a>, G的生成元是a和a-1; (2) 对n阶循环群G=<a>=<e,a,…,an-1>,G的生成元是at 当且仅当t与n互素, 如12阶循环群中, 与12互素的数 有1、5、7、11. 那么G的生成元有a1=a、a5、a7、 a11. (3) N阶循环群G=<a>, 对于n的每个正因子d, G恰好有 一个d阶子群H=<an/d>.
6.1.3 子群
例如, 群<Z6,>中由2生成的子群包含2的各次 幂, 20=e=0, 21=2, 22=22=4, 23=222=0, 所 以由2生成的子群:<2>={0,2,4}.
对于Klein四元群G={e,a,b,c}来说, 由它的每个 元素生成的子群是 <e>={e}, <a>={e,a}, <b>={e,b}, <c>={e,c}
6.1.6 循环群和置换群
§循环群
定义6.7 在群G中, 如果存在aG使得 G={ak|kZ} 则称G为循环群, 记作G=<a>,称a为G的生成元. ☆ 循环群必定是阿贝尔群, 但阿贝尔群不一定 是循环群. 证明: 设<G,*>是一个循环群, 它的生成元是a, 那么,对于任意x,yG, 必有r,sZ, 使得 x=as,y=at, 而且x*y=as*at=as+t=at*as=y*x 由此可见<G,*>是一个阿贝尔群. 例如,<Z,+>是一个循环群, 其生成元是1或-1.
离散数学第6章+代数系统

于是A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零元,与A中至少有两个元素矛盾。
第6章 代数系统
3.逆元 定义6.2.8 设∗是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e为A中关于运算∗ 的幺元。如果对于A中的元素a存在着A中的某个元素b,使 得b∗a=e,那么称b为a的左逆元;如果存在A中的某个元素b, 使得a∗b=e,那么称b为a的右逆元;如果存在着A中的某个 元素b,它既是a的左逆元又是a的右逆元,那么称b为a的逆 元。a的逆元记为a–1。如果aA存在逆元a–1A,那么称a为 可逆元。 一般地说,一个元素的左逆元不一定等于该元素的右逆
n个 an a a a
第6章 代数系统
当运算*满足结合律时,an的也可以递归定义如下: ⑴a1=a ⑵an+1=an∗a 由此利用数学归纳法,不难证明下列的公式: ⑴am∗an= am+n ⑵(am)n= amn 3.分配律 定义6.2.3 设*和是非空集合A上的两个二元运算,如果 对于任意a,b,cA,有
等元,对任意的正整数n,则an=a。 6.2.2特殊元素 1.幺元 定义6.2.6 设∗是定义在集合A上的二元运算,如果有一个
elA,对于任意的aA,有el ∗ a=a,则称el为A中关于运算∗的 左单位元或左幺元;如果有一个erA,对于任意的aA,有个元素,它既是左单位元又是右单位元,则称为A中关 于运算∗的单位元或幺元。
元。一个元素可以有左逆元而没有右逆元,同样可以有右逆 元而没有左逆元。甚至一个元素的左逆元或者右逆元还可以 不是惟一的。
定理6.2.6 设∗为A中的一个二元运算,A中存在幺元e且 每个元素都有左逆元。如果∗是可结合的运算,则在A中任何 元素的左逆元必定是该元素的右逆元,且每个元素的逆元是 惟一的。
第6章 代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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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论-基本概念
• 变换群:集合X是无限的,令TX表示所有从集合X到X的变 换的集合,具有下列性质:
– – – – (f)(g)(f,g∈TX →f ○ g,g○f ∈TX) (f)(g)(h)(f,g,h∈TX →(f ○ g)○h = f ○(g○h)) (idA)(idA∈TX∧(f)(f ∈TX →idA○f = f ○idA = f )) ( f)(f ∈TX →( f -1)(f -1∈TX∧ f ○ f -1= f -1○ f = 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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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论-基本概念
• 群:给定代数系统V=<G,⊙>,若<G, ⊙>是独异点且每个元素存在逆元,或者
– ① ⊙是可结合的, – ②关于⊙存在幺元, – ③G中每个元素关于⊙是可逆的, 则称<G,⊙>是群。
• Abel群:给定群<G,⊙>,若⊙是可交换的,则称<G,
⊙>是可交换群或<G,⊙>是Abel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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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论-基本概念
• 群元素的阶:给定群<G,⊙>,且a,幺元e∈G,则a的 阶或周期为使an=e的最小正整数,并称n为a的阶.记作| a | = n。任何群<G,⊙>幺元e的阶都是1 • 集合的置换:令X是非空有限集合,从X到X的双射函数, 称为集合X中的置换,并称|X|为置换的阶。 • 集合上的所有置换(双射)与复合运算,构成的代数系统 是一个群,称为对称群。 • 由n个元素的集合而构成的所有n!个n阶置换的集合Sn与复 合置换运算◇构成群<Sn,◇>,它便是n次n!阶对称群。 • 若Q PX = S|X|,则称由Q和◇构成的群<Q,◇>为置换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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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定义
同型代数系统: 设两个代数系统
<S, f1,f2,…,fm>和 <T, g1,g2,…,gm>,如果fi和gi(1≤i≤m)具有相 同的元数,则称这两个代数系统是同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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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定义
子代数系统:设<S, f1,f2,…,fm >是一代 数系统,且非空集TS在运算f1,f2,…,fm 作用下是封闭的,则称<T, f1,f2,…,fm >为代数系统 <S, f1,f2,…,fm >的子代数,记为<T,f1, f2,…,fm > <S,f1,f2,…,fm>。
– 左逆元 – 右逆元 – 逆元唯一
• 可约元与可约律
– 左可约 – 右可约
– 可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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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运算表与这几个基本性质的关系
– 运算*具有封闭性,当且仅当表中的每个元素 都属于S。 – 运算*满足交换律,当且仅当表关于主对角线 是对称的。 – 运算*是等幂的,当且仅当表的主对角线上的 每个元素与所在行或列表头元素相同
– 代数系统间的同构关系是等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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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同余关系: 给定<S,⊙>及其上的商代数<S/E,*>,则<S, ⊙>~<S/E,*>。 通常,称gE为从S到S/E上的正则映射,并且称 gE为从<S,⊙>到<S/E,*>的与E相关的自 然同态映射,简称自然同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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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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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e)如果⊙和*满足等幂律,则和也满足等幂律。 (f)如果e1和e2分别是关于⊙和*的幺元,则f(e1)和f(e2) 分别为关于和的幺元。 (g)如果θ1和θ2分别是关于⊙和*的零元,则f(θ1)和f(θ2) 分别为关于和的零元。 (h)如果对每个x∈X均存在关于⊙的逆元x -1,则对每 个f(x)∈Y也均存在关于的逆元f(x -1);如果对每个 z∈X均存在关于*的逆元Z -1,则对每个f(z)∈Y也均 存在关于的逆元f(z -1)。
– 多元同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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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满同态 – 单一同态 – 双射—同构
– 给定<X,⊙,*> ~ <Y,,>且f为其满同态映射,则
(a)如果⊙和*满足结合律,则和也满足结合律。 (b)如果⊙和*满足交换律,则和也满足交换律。 (c)如果⊙对于*或*对于⊙满足分配律,则对于或对于也 相应满足分配律。 (d)如果⊙对于*或*对于⊙满足吸收律,则对于或对于也 满足吸收律。
<TX,○>构成群,在代数中称为变换群 • 子群:给定群<G,⊙>及非空集合HG,若<H,⊙>是群 ,则称<H,⊙>为群<G,⊙>的子群。 • 群<G,⊙>的中心cent G= {a | a∈G ∧(x)(x∈G → a⊙x = 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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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论-基本概念
• 子群的陪集:
– 令<H,⊙>是群<G,⊙>的子群且a∈G,则把下面集合:a⊙H = {a⊙h | h∈H},称为由元素a所确定的群<G,⊙>中的H的左陪集, 或简称为左陪集并简记aH。此外,称a是左陪集aH的代表元素。 – 给定群<G,⊙>,子群<H,⊙>的左陪集关系,记作CH,其定义 为: CH := {<a,b>| a,b∈G∧b-1⊙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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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x为关于*的左逆元,当且仅当位于x所在行的元 素中至少存在一个幺元,y为关于*的右逆元, 当且仅当位于y所在列的元素中至少存在一个幺 元;x与y互为逆元,当且仅当位于x所在行和y 所在列的元素以及y所在行和x所在列的元素都 是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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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同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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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定义
积代数:设<S,⊙>与<T,*>是同类型的, 而<S×T,>成为新的代数结构,其中 S×T是集合S和集合T的笛卡儿积,且定义 如下: <s1,t1><s2,t2> = <s1⊙s2,t1*t2>,其中s1, s2∈S,t1,t2∈T。 则称<S×T,>为代数结构<S,⊙>和<T,*> 的积代数,而代数结构<S,⊙>和<T,*>称 为<S×T,*>的因子代数。
– 同余关系是代数结构的集合中的等价关系,并且在运 算的作用下,能够保持关系的等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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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定义
商代数:给定<S,⊙>及其上的同余关系E, 且由E对S所产生同余类构成一个商集S/E。 若在S/E中定义运算*如下: [x]E *[y]E = [x⊙y]E 其中[x]E,[y]E∈S/E 于是<S/E,*>构成了一个代数结构,则称 <S/E,*>为代数结构<S,⊙>的商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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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定义
• 同余:
– 给定<S,⊙>且E为S中的等价关系。E关于⊙有代换
性质:(x1)(x2)(y1)(y2)((x1,x2,y1, y2∈S∧x1Ex2∧y1Ey2)→ (x1⊙y1)E(x2⊙y2))。E为 <S,⊙>中的同余关系:E有代换性质。与此同 时,称同余关系E的等价类为同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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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元素x是关于*的左零元,当且仅当x所对应的行中的每个 元素都与x相同;元素y是关于*的右零元,当且仅当y所对 应的列中的每个元素都与y相同;元素θ是关于*的零元, 当且仅当θ所对应的行和列中的每个元素都与θ相同。 – 元素x为关于*的左幺元,当且仅当x所对应的行中元素依 次与行表头元素相同;元素y为关于*的右幺元,当且仅当y 所对应的列中元素依次与列表头元素相同;元素e是关于* 的幺元,当且仅当e所对应的行和列中元素分别依次地与 行表头元素和列表头元素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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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结合律 • 交换律 • 分配律
– 左分配律 – 右分配律
• 吸收律
– 左吸收律 – 右吸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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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等幂律与等幂元 • 幺元或单位元
– 左幺元 – 右幺元 – 幺元唯一
• 零元
– 左零元 – 右零元 – 零元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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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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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论-基本概念
• 子半群:给定半群<S,⊙>及非空集合TS,若T对⊙封
闭,则称<T,⊙>为<S,⊙>的子半群。
– 子独异点
• 循环子半群:给定半群<S,⊙>及任意a∈S,则<{a,a2 ,a3,…},⊙>是循环子半群。 • 积半群:给定两个半群<S,⊙>和<T,*>。称<S×T,> 为<S,⊙>和<T,*>的积半群,其中S×T为集合S与T的 笛卡儿积,运算定义如下:<s1,t1><s2,t2> = <s1⊙s2,t1*t2>,其中s1,s2∈S,t1,t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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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系统—基本性质
• 同构关系
– 设<X,⊙>与<Y,*>是同类型的。称<X,⊙>同构于<Y, *>,记为<X,⊙> ≌ <Y,*>,其定义如下:
• <X,⊙> ≌ <Y,*>:(f )(f为从<X,⊙>到<Y,*>的同构映射 或更详细地定义为: • <X,⊙> ≌ <Y,*>:(f )(f ∈YX∧f为双射∧f为从<X,⊙>到 <Y,*>的同态映射)
– 一元同态:设<X,⊙>与<Y,*>是同类型的。称<X, ⊙>同态于<Y,*>或<Y,*>为<X,⊙>的同态象, 记为<X,⊙> ~ <Y,*>,其定义如下:<X,⊙> ~ <Y,*>:(f )(f ∈YX∧(x1)(x2)(x1,x2∈X→ f(x1⊙x2)= f(x1)*f(x2))),其中YX表示从X到Y的函 数. – 二元同态:<X,⊙, *> → <Y,,>:(f )(f∈ YX ∧( x1)( x2) ( x1 , x2 ∈X →(f (x1 ⊙ x2)= f (x1) f (x2)∧ f (x1 * x2)= f (x1) f ( x2),f称为从<X,⊙, *> 到<Y,,>的同态映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