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_欧盟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_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范及其借鉴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法律规范及其借鉴宋锡祥[1]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转基因生物技术在争论中不断发展。
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增加到2001年的5260万公顷。
至2000年,已有将近50个国家相继培育成200多种转基因作物,其中各国已获上市的转基因作物产品种类已达149个,仅美国就有42个,由转基因作物生产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份已达4000余种。
转基因农作物及其产品市场销售额由1995年的7500万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30亿美元。
为了有效规范转基因食品投放市场,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欧盟有关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框架已初具规模,逐步趋于健全和完善。
一、欧盟转基因食品管理立法现状(一)1990年4月23日欧盟理事会发布的《指令》第90/220/EEC号有关转基因生物故意释放环境的内容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制定了统一的法令,1990年第220号《指令》的出台既是针对研究和发展的目的,也是为了对包含或者由转基因生物组成的产品投放到市场,而实施转基因食品故意释放环境时,确保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欧盟理事会1990年的《指令》被认为是“横向立法”,欧盟也已采纳该产品——特别立法与1990年《指令》的风险评估原则相结合。
指令对转基因生物的构成作出界定,即“在某生物中,由于其基因材料用某种方法已经被改变,它通过和或与自然的配对结合不会自然产生”。
而生物鉴别技术导致转基因食品的出现。
1、(Deliberate release for R&D)对于研究和发展的故意释放出于研究和发展的需要,在故意释放到大田的试验实例中(由指令B部分规范),成员国的主管部门要进行评估并就是否同意将试验案卷材料的提交作出决定。
欧盟委员会已经建立了案卷信息交换程序,并把此任务委托给联合研究中心。
迄今为止,已接受和分发了1500多个案卷,其中不涉及保密的案卷摘要可以在相关的网站查阅。
美日欧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对我国的借鉴

E U a n d J a p a n, i t wa s a n a l y z e d t h a t C h i n e s e l e g a l p o l i c i e s a n d r e g u l a t i o n s a r e n o t s t r o n g a n d h a v e a p o o r ma n e u v e r a b i l i t y . B a s e d o n t h e e x p e r i e n c e o f Ame r i c a , EU a n d J a p a n a r e p r e s e n t e d s e v e r a l s u g g e s t i o n s .
建议 : 首先 , 建立健全 法律 法规体 系, 促成《 转基 因食 品安全法》出台; 其次 , 完善管理 制度 , 对转基 因食 品进行 全面 细致地规 范 ; 再次 , 优 化管理机 构设置 , 建 立行之有 效的 管理 体制 ; 最后 , 积极 参与 国际合作 , 逐 步与 国际上通 行的
转 基 因食 品在解 决粮食 短 缺 、 促 进农 业发 展 、 减 少 环境 污染 等方 面 起 到 了一 定 作 用 , 但 是 在 食 品 安
1 美欧 日转基 因食 品安全管理的 比较研究
Fi r s t l y, e s t a bl i s hi n g a n d p e r f e c t i n g l e g i s l a t i o n a n d r e g u l a t i o n s s y s t e m, i s s u i n g t h e Ge n e t i c a l l y Mo d i ie f d F o o d S a f e t y La w. S e c o n d l y, s t r e n g t h e n i n g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ma na g e me n t s y s t e m t o s u p e r v i s e c o mpr e h e n — s i v e l y GMF. Th i r d, o p t i mi z i n g t h e ma n a g e me nt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s t r u c t ur e, s e t t i n g u p e f f e c t i v e ma n a g e me n t s y s - t e m a n d me c h a n i s m. Fi n a l l y, p a r t i c i p a t i n g a c t i v e l y i n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c o o pe r a t i o n a n d g r a d u a l l y i n t e g r a t i ng i n t o t h e i n t e na r t i o n a l s t a n d a r d s a n d p r a c t i c e . Ke y wo r d s: g e n e t i c a l l y mo d i f i e d f o o d; s fe a t y; ma n a g e me n t
美国_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析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_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析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2008年秋,中国民众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食品安全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空前关注,同时也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推到聚光灯前。
目前我国把“食品安全”列为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要问题之一来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对该领域的认识和研究普遍早于发展中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对美国、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述评,以期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分析(一)美国食品安全立法美国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非常多,既有《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DCA)、《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健康服务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蛋制品检验法》等非常具体的法律。
由美国众议院制定并公布的《美国法典》以及美国联邦法典对食品安全有非常严格和完善的法律规定。
在此基础上,美国FDA与USDA(美国农业部)负责制定了《食品法典》,以指导食品管理机构监控食品服务机构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零售业和疗养院等机构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开展情况。
这些法律法规基本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美国正是通过对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促进本国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有4个:卫生和人类服务部(DHHS)下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除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以及制订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法规和标准;美国农业部(USDA)下的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负责肉类和家禽食品安全,并被授权监督执行联邦食用动物产品安全法规;美国国家环保署(EPA),负责饮用水、新的杀虫剂及毒物、垃圾等方面的安全,制订农药、环境化学物的残留限量和有关法规;商业部(USDC)下的国家海洋渔业署(NMFS),负责通过非官方的水产品检查和等级制度来保证水产品的质量。
国际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及启示

我国应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 明确各方责任和操作流程。同时,还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的 威慑力。
2、建立独立且权威的监管机构
我国应建立独立且权威的食品监管机构,确保其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中的 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还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1、建立完善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在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 各种转基因作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同时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2、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应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团队,负责转基因 食品的安全性评估和风险管理。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 推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
2、监管机构独立且权威
欧美国家的食品监管机构通常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 立性。这些机构通过对转基因食品的全面评估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 质量。同时,这些机构还定期向公众发布评估报告和监管信息,加强公众对转基 因食品的认知和理解。
3、技术研发力度大
欧美国家在转基因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不断推动技术创新 和进步。这些国家通常拥有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能够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全面、 准确的检测和分析,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加强公众参与和风险沟通。应通过科普宣传、专家解读等方式,提高公 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建立健全的风险沟通机制,确保各 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利益平衡。
4、推进多方参与和国际合作。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共同推进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同时,鼓励学术界、企业界和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合作和共赢。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订及对我国启示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订及对我国启示0 引言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是21世纪增长最快的经济领域,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安全管理始终伴随着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
我国已计划投入300亿人民币实施转基因等专项,通过巨额的政府资金进行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发及推广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农产品产业链,进而对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然而,现行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于2 000年制定,在当时的背景下我国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加之近年审批操作不够规范,管理成本较高,不利于与发达国家缩小差距。
美国是全球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推广面积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最大的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国。
近几年来,转基因生物技术产业得到发展,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随之提高,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安全管理受到美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方面,美国农业部0SDA)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根据联邦法规第7篇第340章寸C FR Part 340)的法规,对特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引入环境释放、州际转移和进口)进行管理。
然而,自1987年以来,对“已知植物病虫害”的生物分类名单从未变更过,这意味着在商业化推广过程中会释放出可能产生风险的转基因生物。
不仅如此,在现行法规下批准转基因生物的引入主要是通过审批制以及审批程序相对简化和审批时间相对缩短的报告制,而目前只有10%左右的授权是通过审批制完成,大部分转基因生物则是通过报告制释放到环境中。
另一方面,欧盟出于公众知情权及贸易利益等方面的考虑,于2005年出台严格的转基因产品全程追踪与标识政策,这与美国实行在最短时间内将转基因作物新品种进行商业化推广,最终为占领技术制高点的现实利益相抵触。
美国为保证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推广有序进行,以实现其全球战略的目的,美国政府决定对现行的“特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引入”法规进行修订,力求将未知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本文从美国修订“特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引入”法规着手,系统阐述法规修订的内容,同时结合目前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现状对我国的影响进行分析,最终为完善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

转基因食品面面观之四:世界各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规一览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大体可分为美国和欧盟两种模式:美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宽松;欧盟则要严格、复杂得多。
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欧洲国家认为,只要不能否定转基因食品的危险性,就应该加以限制。
而美国则主张,只要在科学上无法证明它有危险性,就不应该限制。
下面是一些国家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法规。
美国美国政府参与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已有12年的历史。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USDA-APHIS)负责管理转基因植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美国环保局负责对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而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
例如,2001年之前,FDA虽然要求开发商提供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详细资料,但不是强制性的。
2001年1月17日之后,FDA对上述转基因食品管理过程转为强制性,要求开发商在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之前至少120天,向FDA提出申请并提供此类食品的相关研究资料,以确认此类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为加强对转基因作物的管理,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最近又提出了一项新建议,根据该建议,即使是在风险还不明显的小规模种植阶段,投入田间试验的转基因作物也需接受FDA、EPA等部门的安全性评估。
与美国现有的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管理措施相比,新建议在尺度上更为严格,主要体现在对田间试验进行安全性检测的时间有所提前。
总的来说,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是较为宽松的。
在美国,一种转基因食品从申报到批准一般只需要5个月的时间,而在欧盟则通常至少需要17个月。
加拿大可能与美国紧邻的缘故,加公众舆论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较高,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也与美国类似。
在销售新型食品(包括转基因食品)之前,生产商必须告知加卫生部产品安全局,并提交有关该食品的资料。
加卫生部审查批准后,产品才可进入市场销售。
对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加政府目前的政策是:由于市场销售的所有转基因产品均被认定为“实质上等同于”传统产品,在产品标识上两者应享相同待遇。
美国、欧盟、日本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的指 导 原 则 和 具 体
有 严 格 监 管 ,下 有 激 烈 竞
20 0 4年 食 品 和药 物 管 理 局 公 争 ,若 被 查 出食 品r gcIr 震 od ruu iA i te
品 质 量 安 全 提 供 法 律 依 据
定》 和 《 管理性扣 留 的规定》 等
( )严 厉 的处 罚 和有 效 的食 三
美 国有 多部规范企业 、团体 法 规 ,为 企 业 和执 法 者 提 供 l 『实 品 来 源 追 溯体 系对 食 品 企 业 形 成 和个 人行为 的食 品质量卫 生联邦 施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追 溯 的技 术 和 执 有 力 的 威 慑
2 0 () 6 1 . 0 1 4 :1 — 7
队伍
1 我 南 非 等 国 的 柑 橘 业 合 作 经 []文晓鹏 ,邓秀新. 国柑 橘牛产现状
济组织很注重对社员的培训工作 ,
定 期 开展 技术 培训 和 经验 交 流 ,
[]托 马斯 ・ 普林 ,封 岩. 1 7 斯 2 0年世 界 0 柑橘产 量和 消费预 测 lj. 界农 _ 世 J
防 止 管 理 缺 位 导 致 一 个 环 节 出 现 全 的各 环 节 监 管 、疾 病 预 防 和 事 所 有 涉 及 食 品加 工 、运 输 、配 送
问题 就影 响到 整个 食 品行业 。 美 国政 府 还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优
故 应急 反应 都有 法可 依 。
和 进 口 的企 业 建立 并 保 全 相 关 食
世寥 囊业 W。dA rtu r geI“ t il t
安全追溯监管体系 及对中 启示 国的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为视角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为视角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食品贸易的日益频繁,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治理方面的发展对全球食品安全治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特别是近年来,美国通过实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简称FSMA),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本文旨在探讨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特别是FSMA的实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际食品安全治理的趋势和方向,从而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本文首先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概述,分析FSMA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接着,详细解读FSMA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风险预防、科学决策、全程控制、国际合作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探讨FSMA实施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和成效,以及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结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实际情况,分析FSMA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通过对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国际食品安全治理的最新趋势和动向,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改进和创新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也可以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治理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球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演变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演变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伴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公众对食品安全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完善。
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标志性的法律法规出台,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早期的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主要以零散的单行法规为主,这些法规主要针对特定的食品或食品问题,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和食品贸易的日益全球化,这种零散的法规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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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我国还 缺乏 一部 全面、完 整的生 物安 全方 面的 法律。目前, 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管 理的法律、法规 众多, 但有一部分 没有发挥 应有 的作用, 各个法 规之 间的 协调性 还有待于提高。! 农业生物基因工程 安全管理实 施办法∀ 主 要从保护我 国的农业 遗传 资源、农 业生物 工程 产业 和农业
欧盟国家对 转基 因食品 的管 理比较 严格, 对 安全 问题 非常重视。但欧盟 过于严 格的 管理 会影响 转基 因食品 的发 展, 而且, 欧盟 各个国 家在 管理、法 律方 面存 在分 歧, 许 多国家没有按欧 盟有 关转基 因食 品管 理体系 来运 行, 影响 了运 作效率。
收稿日期: 2004- 03- 26
第二, 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存在 执法不严的 问题。 例如, 2002 年 3 月 20 日, 中国农 业部出台 了 ! 农业 转基因 生物标识管 理办法∀ 并正 式实 施, 要求 对转 基因 食品 进行 标识。但是 , 直到 2003 年 7 月, 我国的 部分转 基因 食品才 开始出现标 识。而且, 我国对 美国 的转基 因食 品标 识连续 三次放宽期限: 第一 次是 中国给 美国 9 个月 的宽 限期, 即 由原定的 2002 年 3 月 20 日到 2002 年 12 月 20 日; 第二次又 由 2002 年 12 月 20 日延迟到 2003 年 9 月 20 日; 第三次则由 2003 年 9 月 20 日 延迟到 2004 年 4 月 20 日。这反映 了我国 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
基因食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转基因食品; 管理; 法律法规; 对 策
中图分类号: D922 4
文献标识码: A
转基因生物体 ( GMO-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转 基因食 品 ( GMF -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存在 各 种风 险, 这就要求国际组织和各 国政府 采取 有效措 施对 它们 进行安 全评价和严 格管 理, 确保 人类 健康和 生态 安全, 使 转基因 食品为人类造福。
途, 新微生物
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联邦 杀虫 剂、杀 真菌 剂、杀 啮 齿 动物药物法 毒物控制法 微生物杀虫剂: 试验许可与报告 生物技 术微 生 物产 品: 毒 品控 制 法下的最后法规
食品与 食品、饲 料、食 品 药品管 添加 剂、兽 药、医 理局 药及医疗设备
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政策声 明: 从 新植 物品 种 而来 的 食品
2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欧盟国家对生物技术食品评估做出了严 格的法律 规定。 欧盟管理体系基 于两 个方面 考虑: 第一是 生物 技术的 应用 可能引起的 风险, 二 是最 终产物 及其 安全 性。1997 年 5 月 14 日, 欧盟通过 欧盟议 会委员 会新食品 和食 品成分 管理 条例 第 258/ 97 号令 , 并于当日生效。该管理法规主要 规定 了新食品的定义, 新食品 和食 品成 分上市 前安 全性评 估机 制和对 GMO 产 生的 食品 和 食品 成 分 的标 签 要求。 欧 盟认 为, 新食品包 括含 有 GMO 的 食品 和食 品成 分, 对 GMO 来 源的 食品和食品成分以及 其他 分子 结构经 过修 饰的食 品和 食品成分 等。新 食品 和 食品 成 分不 应给 消 费者 带来 危 险, 不能误导消费者, 不能明 显不 同于 现有的 食物 以至于 营养 上不 利于消费者。凡食品中含有 GMO 成 分, 必须通 过由欧 盟委员会食品常 务委 员会等 组成 的审 议程序。 为了保 证消 费者了解必 要的 信息, 欧 盟要求 新食 品必须 贴上 标签, 对 于转基因食品或 食品 成分则 实行 强制 性标签。 标签上 必须 标明 该食物的组成, 营养价值和食用方法。
4 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转基因食品可能 给人 民生 活带来 巨大 的经济 效益
和社会效 益, 而同 时又存 在着 潜在 的风险, 因 此, 建 议对 转基因 食品 采取 加 强研 究、谨慎 发展、严格 管理 的政 策。并采取以 下措施:
第一, 重视风 险评 估与安 全检 测, 加快 风险 分析 技术 与检测技术的发 展, 加强 有关 转基 因食品 安全 性的基 础性 研究工作。由于我 国缺乏 一整 套转 基因食 品风 险评估 与安 全的程序与 方法, 因 此, 必须 加快 研究开 发转 基因食 品的 风险评估与安全 检测 技术, 建 立相 关的转 基因 食品风 险评 估与安全检测中 心和 相关技 术体 系, 为转 基因 食品的 风险 评估与安全检测 提供 科学依 据。转 基因食 品在 投放市 场前
生产安全的角度, 对 GMC 的 实验研 究, 中间实 验、环境释 放或商品化生产 进行 管理; ! 农业 转基 因生 物安 全管 理条 例∀ 旨在加强农业转 基因 生物 安全 管理, 保 障人 体健 康和 动植物、微 生物安 全、保障 人体 健康和 动植 物、微生 物安 全, 保护生 态环境, 促 进农 业转 基因生 物技 术的 研究; 农 业部颁布的 !农业转 基因生物安 全评 价管理 办法∀ 、 ! 农业 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 管理办法∀ 、 ! 农业转 基因 生物 标识管 理办法∀ 、! 农业转基因 生物安 全评价 管理程 序∀、 ! 农业转 基因生物进 口安全管 理程 序∀ 和 ! 农业转 基因 生物 标识审 查认可程序∀ 是对 !农 业转 基因 生物 安全 管理 条例∀ 的细 化和具体实施; 卫生部颁布的 ! 转基因食品 卫生管理 条例∀ 是针对转基 因食 品 安全 和卫 生 管理 而制 定 的法 规, 但 是, 目前转基因食品的管 理 主要 由农 业部 负责, 卫 生部 的 ! 转 基因食 品卫 生 管理 条例∀ 没 有发 挥 其应 有的 作 用。因 此, 我国亟需制 定统一的 生物 安全法, 统一转 基因 生物 体的审 批、实验、生产和安全检测程序, 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
2005 年第 2 期
科技管理研究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search
2005 No 2
文章编号: 1000- 7695 ( 2005) 02- 0038- 03
美国、欧盟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毛新志1, 周 锋2
( 1.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2.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 430081)
要进行深入 的 实验 研 究, 包括 毒 性、过 敏 性、抗 性 分 析, 动物实验和 人体 实验, 评 估转基 因食 品对人 体健 康、农业 生产和生态环境 的潜 在危害, 以推 动我国 转基 因食品 的实 验研究和 产业化 发展。同 时, 在商 业化 生产中 , 要注 重各 项指标的安全检 测与 追踪监 控, 加 快转基 因生 物及其 产品 的风险分析 与安 全检测 技术, 做 好技 术上的 准备, 以 应对 国内 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
表 1 部门的管辖范围及相应的法规
部门
管理范围
法规、指南
植物 有害生 物、植 农业部
物、牲畜
联邦植物有害生物法 7 CFR 340 GMO 及其产品 的申请 内容 与过 程 的简化 GMO 及其产 品: 受控 生物 体的 报 告程序及解除控制的申请
微 生 物、 植 物 农 环保局 药, 农 药 的 新 用
毛新志等: 美国、欧盟有关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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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对 转基 因食 品安全 管理 非常重 视, 国家 有关 部门先后出台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办法。2001 年, 国务院颁布了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条例∀ , 旨在加强 生物技术与 GMO 的安全管理。2002 年 3 月, 农业部 颁布了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农业转 基因生物进 口安全 管理办法∀ 、 !农 业转基 因生物 标识管 理办法∀ 、! 农 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 价管理程序∀ 、 ! 农业 转基 因生 物进口 安全管理程序∀ 和 ! 农业转 基因 生物 标识 审查 认可 程序∀ ; 2002 年 7 月, 卫生部 颁布 了 ! 转基 因食 品卫 生管理 条例∀ , 并且均已正 式实 施, 但是, 我 国在 转基因 食品 管理 上仍存 在许多问题。
通过 表 1 可以 看出, 美国 对生物 安全和 转基因 食品管 理方面的 法律、法 规很健 全, 而且 各部 门相对 独立 , 分工 明确, 权责明 晰, 相互 协调 统一, 且 运作 效率 高。由 于美 国对转基因食品 的管 理采取 相对 宽松 的政策, 美国的 转基 因作物和转基 因食品发展非常快, 在世界上 处于垄断 地位。 但在转基因 食品 管理、法 律方面 仍存 在严重 的不 足, 即对 转基因食品不进 行标 识。这不 仅违 背了美 国广 大人民 的意 愿, 是不 尊 重 消 费 者 知 情 选 择 权 的 一 种 表 现, 而 且 同 WHO/ FAO 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制度的规定相背离。
1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与相应的法律、法规
美国 的 转 基 因 食 品 主 要 由 美 国 食 品 与 药 物 管 理 局 ( FDA) , 美国农业部 ( USDA) 和美国环 保局 ( EPA) 负责检 测、评价和监 督。其中, FDA 的食 物安 全与 应用 营养 中心 是管理绝大 多数食物 的法 定权力 机构, 美 国农 业部 的食品 安全和检测 部门则负 责肉、禽 和蛋 类产品 对消 费者 的安全 与健康影响的管理, EPA 则 负责 管理 食品作 物杀 虫剂 的使 用和安全。 各部 门 的管 理 范围 由 GMO 产 品 的 最终 用 途而 定。一个产品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 ( 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