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发展及其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公允价值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公允价值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张青来源:《会计之友》2013年第15期【摘要】引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可以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但是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时候,许多人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提出了质疑,认为公允价值是引发金融危机的根源。
文章从公允价值的应用现状进行分析,说明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允价值;金融危机;资产评估引言长期以来,历史成本一直是会计计量的主要模式。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一种更能反映会计个体经济资源价值的计量属性应运而生,即公允价值。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更能体现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反映企业价值。
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时,社会各界一方面积极寻找应对危机的举措;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寻找危机产生的根源。
这一过程中,有人提出:会计计量原则——公允价值是造成金融危机的元凶之一。
然而,金融危机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经济问题,并非纯粹的会计问题。
一、公允价值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这充分考虑了基本国情,是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
国际会计准则中应用到公允价值的领域也十分广泛,最常用的是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
同时,公允价值在企业合并中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
公允价值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的交易市场,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被世界很多市场经济国家所推崇。
二、公允价值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生了严重的储蓄和贷款危机,一些储蓄及住房机构利用会计手段掩盖问题贷款,最终导致400多家金融机构破产。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允价值最初被提出是作为一项预防金融风险利器的。
30年后的今天,美国再一次陷入了由次贷危机而引发的金融风暴中。
表面上看,公允价值似乎是金融危机的“帮凶”。
在市场向好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利润表上显示大量浮动收益,容易让资产管理者和交易人员滋生盲目乐观情绪;一旦经济下行,市场看空的时候,相关金融资产价值被低估,势必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
公允价值应用中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公允价值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摘要:公允价值计量在近十几年来,一直是国际会计理论前沿的一个极富挑战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与现实高度相关的信息,从而帮助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公认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公允价值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运用进行深入分析,阐述了公允价值会计运用对企业价值、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同时,提出了我国会计业务中推行公允价值存在的现实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允价值;背景;建议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的新形势,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出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重新引入,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
公允价值的应用在我国经历了“先用后弃,禁而又用”的反复阶段,这次使用同以前相比,范围有所扩大。
那么此次对公允价值的重新启用,将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公允价值在实际应用中又会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一、影响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的背景分析公允价值对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界来说都还算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人对它们还不甚了解,这也正是造成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的前述现状的主要原因,而归纳这些影响,则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1)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并与实务脱节长期以来,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应用存在严重脱节的现象。
理论内涵与实务内涵之分或广义与狭义之说己是不争的事实。
理论上讲,公允价值应该成为其他几种计量属性的基本目标,其他几种计量属性应该成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工具。
但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一直将市价作为公允价值的代名词。
理论和实务“两张皮”削弱了理论研究对实务应用的指导,致使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严重束缚了公允价值应用的发展。
(2)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与会计实践发展不同步我国加入wto以前,国内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对于会计信息并没有很高的要求,很少关心与财务信息所披露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相关的公允价值信息。
关于我国信用衍生产品发展相关误区的思考

全球 经 济 失 衡是 造 成 金 融 危机 的 基 本 面 I 素 。 天 I
全球 经 济 失 衡 具体 表 现 为 美 国过 度 消 费 并 导 致 美 国 的 长 期 贸 易 逆 差 以及 亚 洲 新 兴 国家 、石 油 输 出 国和 某 些 欧 洲 国 家 的 长 期 贸 易 顺 差 。 美 国通 过 大 量 负 债 来 满
总之 金融危机爆发 的原 因十分 复杂 除了上述 宏观层面 的因素外 , 信用评级机构 的失误 、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和基于历史数据和数量化模型 的定价方式等
微观 层 面 的 因素 也 起 到 了推 波 助 澜作 用 。
足其 巨额消费 之需 ,这种 “ 赤字融 资 ”的经 济结构 . 在资产价格 泡沫的帮助下吸收 了日益攀升 的债务 .造
徐 光 张 楠 王宏峰
作者简介 徐 光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市场交易规范部 张 楠,中信证券债券业务 线 王宏峰 ,中信证券债券业务 线
Au h s t or
×uGu n . re s il e De a t n . t n l s ca ino n ca a k t n t uin ln e t r a g Ma k t Dicpi p rme t Na i a n o As o it f an il re si t a v so s o Fi M I t o I Z a g Na ,n e t n n ig De at h n n Iv s me tBa kn p r men, TI e u ie t CI C S c r is t W an g Hon f n Iv sm e tBa kn p r n , TI S c ris g e g,n e t n n ig De a me t CI C e u ie t t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及会计处理实务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及会计处理实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一种金融工具或策略,旨在帮助企业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在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时,对方无法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风险。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在面对这种风险时保护自身利益,减少可能的损失。
一种常见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担保。
担保是指一方为另一方的债务提供担保,承担一定责任和风险。
担保可以为债权人提供一种保障,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人获得补偿。
担保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企业通过与第三方建立担保关系,可以在发生信用风险时减少经济损失。
另一种常见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信用衍生品。
信用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其价值来自于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
信用衍生品可以通过合约交易的方式,使投资者能够在不持有基础资产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
信用衍生品可以帮助企业在信用风险过高或无法承受时进行对冲,降低损失的可能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策略,对使用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准确确认。
企业应该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的担保合同信息和信用衍生品交易信息。
在会计计量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或摊余成本计量模式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适用于主动管理投资组合的企业,其应根据市场价格或其他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摊余成本计量模式适用于非主动管理投资组合的企业,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利率进行摊余成本计量。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会计处理实务需要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
企业应该充分了解各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特点和风险,确保正确使用和计量。
企业还应注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我国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总体现状

我国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汁量的总体现状虽然公允价值讣虽能够更加真实地揭示我国上市银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信息, 有利于增加市场约朿和透明度,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计量属性对国有上市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1公允价值运用对银行经营的影响我国的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与国外相比,虽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以公允价值讣疑的资产和负债规模都很小,但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个别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仍产生了较大影响,其运用在一泄程度上增大了银行业的监管成本。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还是存贷利差业务,同时也从事一些金融资产的投资来获得收益。
公允价值讣量模式会加剧商业银行信贷的顺周期问题,会加大英对利润的波动性,容易导致银行过度放贷或过度收缩贷款规模,导致资金资源的低效率,使银行的金融资产配置功能弱化。
在公允价值讣疑模式下,商业银行容易使用套期工具、证券化手段,将风险转移到客户方,通过短期经营策略来规避利率波动风险。
在经济增长时,处于正面的盈利预期,银行倾向于过度放贷:当经济下行期时,银行将会收缩贷款规模。
如果商业银行自身信用发生了恶化,那么公允价值讣量模式下新发行的银行负债利率会提高, 这会导致商业银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降低,最终结果反而是银行利润及存量资本的增加,这将不利于银行债权人的利益。
2公允价值运用对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公允价值的运用给我国商业会计核算带来不利。
首先,增加了会il•核算成本,在我国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也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而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的后续计量则是按照成本价值的取得进行相关的确认与汁量的,这样一来无形之中就增加了银行会计核算的成本。
再者,也加大了损益的不确泄性,商业银行对资产与负债的管理不是单独进行管理的,而是通过采用一种整体的方式进行管理,在实务操作中,银行一般都会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对银行的各项风险进行控制,这种混合模式存在很大的缺陷,证券投资公允价值的波动能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化抵消,从而使银行的资本以及收益产生波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显现的问题及其完善

金 融 危机 中公 允 价值 计 量
显 现 的 问题 及 其 完 善
赵 华 中原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河 南郑 州 4 0 0 00 5
急剧缩水。企业为使 资产 负债表小过分难 看 ,会 出售这些市值 不断 减少的资产,但 这种做法将进一步J】 J剧资产的贬值。减值 l 损失也将影响利润表 ,使企业 的利润大 为 减少或者变为亏损。而在市场 丧失信心 的 情况 下 ,最终将 影响企 业的现金 流盘( 阑 为评级下降无法筹 集足够 的借款或股 款) , 使企 业无 法支 付 经背现 金 或偿还 到期 债 务。雷 曼公司就是无法 支付保证金 而申请
破产保护的。
【 文章摘要 】 本文从 公允价值存在放大风 险的作 用、公允价值计量使得 企业经营业绩的 波 动性加剧 等方 面分析 了金融危机 中公
允价 值 显现 的 问题 ,提 出从 进 一 步保 证
信 息质量 的可靠性 、使非常情形下的公 允价 值 理 性 而 又不 失 客 观 等 方 面对 公 允
一
一
、
金 融 危 机 中公 允 价 值 显 现 的 问
题
( )公允价值存在 放大风险的作用 一 “ 以市 值训‘ 价”存在放火风险的作用 , 当市场仔 泡沫 时会给投 资者 传达过f 乐 观的信息 ,反之 则过于悲观 。l其是在 资 尤 产市场价值 急聘缩水 的情 况下 ,如果采用 I J 以市场价值 为撼 础的公允 价值 计量 ,反映 资产 负债表 的金融 资产账面价值 也会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解读

全部讲义第一节准则概述一、制定背景自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以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国上市公司以及部分非上市企业中已经连续5年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国内的广泛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经济运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此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分散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多项会计准则中。
为更加有效、统一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现有市场特征对公允价值计量制定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并提供详尽的操作性指导。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计量受到全世界关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建立一套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就是与国际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重要准则之一。
为响应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的倡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加快了对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项目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于2011年5月12日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制定了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规范了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有益参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国财政部会计司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2012年5月17日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
2014年1月26日,我国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1公允价值理论中存在的问题2.1.1公允价值难以取得当被计量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时,则其可观察的交易价格就是公允价值,具有一定的可验证性,不存在任何争议。
但是,当被计量资产或负债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时,则必须借助于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而我国应用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估值在实践中应用较少,无论在方法和技术都不够成熟,需要大量人为估计、假设与判断,再加上资本交易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还不够成熟和完善,缺乏相应的市场参考标准,价格难以真正反映真实价值,因而所估计出的公允价值是不可靠的,可信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并且容易被企业管理当局操纵,给企业留下相当的利润操纵空间。
2.1.2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指导尽管目前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已有了一些理论上的研究成果,但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对于公允价值的研究还有待深入,突出表现在估价技术的欠成熟上。
实务界对复杂的估价技术无所适从。
很多领域短时间内还很难克服人为的因素影响,也使其处于明显的阶段性的规定上。
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及如何协调JAB与FASB对公允价值的不同意见,还没有一个更好的协调方案保证二者在重要问题的立场上取得重大突破,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
2.1.3公允价值可靠性难以控制公允价值主要是通过市场确认的,如果两个交易主体之间除了交易事项之外没有其他利害关系,那么他们的交易价格被认为是公允的。
但是在现实中企业与其关联方交易价格缺乏公允性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上市公司甚至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报表,虚增会计利润。
由于公允价值主要是市场价格,在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要由会计主体自己来确定,所以人的主观因素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价值的公允性。
在实践中,有少数企业不考虑公允与否,把公允价值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
比如通过资产减值以及以后的减值冲回等手段从而达到操控利润的目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一个非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的模糊计量概念,作为会计计量的手段,相对于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虽然在财务报告中能提供更为相关性的信息,但在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上却不能保证能提高或不会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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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发展及其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摘要】信用风险缓释产品是分离、转移、对冲和管理信用风险的工具,也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型衍生金融工具。
对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会计处理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成熟,而我国的信用增进业务刚刚起步,目前还没有涉及行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此,文章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以信用风险缓释产品为对象,探讨其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关键词】信用风险缓释产品;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在应对世界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执行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在改善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环境的同时,发挥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作用已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探索之一。
由于中小企业外部评级通常较低,且我国缺乏有效的信用增进渠道,中小企业很难利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由专业债券信用增进公司为低信用级别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进服务,是国际金融市场上比较成熟的制度之一。
通过信用增进可以降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成本,实现信用风险专业化管理,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2009年9月,为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探索的我国第一家专业债券信用增进机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而信用风险缓释产品业务也随之兴起。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企业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方式,但我国的信用增进业务刚刚起步,目前还没有涉及该行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此,本文以我国信用风险缓释产品为对象,探讨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一、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内涵及其发展现状(一)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内涵信用风险缓释产品(Credit Risk Mitigation,CRM)是指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
总体来说,信用风险缓释产品(CRM)就是中国的信用违约掉期(CDS),它由两个主要产品和其他产品组成。
两个主要产品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其他产品是指金融市场成员可以自主创新研发的简单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核心功能在于缓释信用风险,以此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
其中,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属于典型的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工具,其主体是固定的双方,即信用风险缓释合约的买方和卖方,买方就约定的标的债务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后,由信用保护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适用于现行的银行间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运行框架,在交易、清算等方面类似于利率互换等场外金融衍生产品。
与信用风险缓释合约相比,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一种更加标准化的衍生产品,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工作由标的实体以外的第三方完成,凭证持有人可以得到相应的信用风险保护,并能够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实行“集中登记、集中托管、集中清算”,其市场透明度更高,可以控制杠杆率并防范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在国际市场并不存在,它是在总结国际金融危机深刻教训、结合中国市场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由中国市场开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产品,是中国对世界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重要贡献。
(二)信用风险缓释产品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在国际上,与我国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相似的衍生金融工具叫做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
信用违约互换在产生初期的发展并不顺利,理论界和金融界对其存在的利弊有广泛的争议。
最早的信用违约互换产生于1993年,作为对银行自身的一种保护措施,美国信孚银行和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开始出售一种偿还价值取决于具体违约事件的互换合约的新品种,发行此种互换合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向日本金融界的贷款遭受损失。
按照此种方案的合约规定,银行事先向合约的投资者支付一定的利益,但如果合约的标的贷款不能得到偿还,投资者必须代替债务人向银行赔款。
作为当时一种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人们对于信用违约互换的交易能否完成存在很大质疑,甚至世界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标准普尔公司都拒绝对信用违约互换等信用衍生品进行信用评级。
因此信用违约互换在产生初期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同。
信用违约互换具有很强的转移风险功能,直到1997—1998年的亚太金融危机时期,其才开始逐渐被人们接受,它在保护金融危机中的银行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金融危机后,信用违约互换在抵御信用风险上的重要性得到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重新评价,众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纷纷开始使用信用违约互换规避信用风险。
在此期间,信用违约互换及信用衍生品市场取得了爆炸性的增长。
在2001—2002年连续爆发的安然门事件和世界通讯公司危机中,信用违约互换再次发挥了较大作用,使得花旗、摩根大通等大银行通过CDS等衍生产品顺利转移风险并使自己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此后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取得了更快的发展,根据国际互换和衍生品协会(ISDA)的统计,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总额由2006年的34万亿美元激增至2007年的62万亿美元①,涨幅达到了惊人的81%,而62万亿美元的信用违约互换名义总额甚至远远超过了当时世界51万亿美元的股市规模。
但不久后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对信用违约互换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出现了巨大的动荡,CDS名义总额由2007年的62万亿美元大幅回落为2008年的38.56万亿美元。
由于信用违约互换与金融投机的各个领域均有关系,信用违约互换在金融危机中造成的影响导致许多大型金融机构重大亏损甚至破产。
(三)信用风险缓释产品是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2003年至2011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0.7%,而同期世界经济平均增速为3.9%。
中国经济占世界经济总量的份额,从2002年的4.4%提高到2011年的10%,在2010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也快速成长,产融不断深入结合,金融不断创新,新型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涌现,同前所述,信用风险缓释产品就是我国近期出现的新型衍生金融工具之一。
就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角度而言,我国资本市场表现出以下特征:第一,潜在市场需求巨大。
2005年我国发行了短期融资券,2008年又推出了中期票据,自此之后我国信用类债券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信用类债券余额高达4万亿元,是亚洲最大的信用类债券市场。
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增长同样迅速,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贷款余额约10万亿元,贷款余额达31.1万亿元(张强,2011)。
第二,债券市场风险结构趋向多元化。
随着信用类债券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大,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结构也不再单单限于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亦逐渐成为人们考虑的又一重大风险。
目前银行和保险机构承担了我国债券市场大部分的信用风险,使得这些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压力过大。
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可以分担银行、保险机构的信用风险压力。
第三,融资结构不平衡。
目前,间接融资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融资方式,主要体现为银行贷款,市场规模大概为50万亿元,进而大部分的信用风险由银行承担。
直接融资与之相比较,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其规模仍然很小,信用债券市场规模大概为4万亿元,二者差距明显。
更重要的是,中小型企业在融资(尤其是直接融资)时难度更大,无法获得信贷迫使许多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发展受限。
目前,我国已有完成备案的信用风险缓释产品交易商44家(截至2012年2月28日)、信用风险缓释产品核心交易商25家(截至2011年7月19日)、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28家(截至2011年7月5日)②。
信用风险缓释产品在实际应用中主要体现为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截至2011年5月12日,共达成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交易23笔,名义本金合计为19.9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3月3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9期,名义本金合计7.4亿元,其中6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以短期融资券为标的债券,另外3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以中期票据为标的债券。
③标的短期融资券期限均为1年,债券信用等级全部为A-1级,主体信用等级包括AA,AA+,AAA三个等级,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期限均不超过1年,创设价格从0.23至0.51不等。
标的中期票据的债券期限为3至5年,各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和主体信用等级均相同,包括AA+,AAA两个等级,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期限从1年到3年不等,创设价格从0.30至0.87不等。
总体而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创设价格与标的债券信用等级成反比,与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创设期限成正比。
二、国际信用风险缓释产品适用的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在会计理论与实务中一直是个难题,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缓释产品(信用违约互换)的会计处理在理论界更是存在很大争议。
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信用违约工具属于金融工具,认为其更符合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应按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信用违约互换是一种保险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对信用违约互换的规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2004年版国际会计准则和2006年版国际会计准则对财务担保合同就有不同的规定。
2004年版国际会计准则把财务担保合同归入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中,除非财务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当债务人的信用等级水平低于特定水平时,担保人对被担保人支付款项”时才遵循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2006年版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中明确了财务担保合同的定义,并将其纳入到金融工具的范围中。
财务担保合同,指要求签发人当特定债务人不能到期偿债,按照最初的或修订的债务工具条款给发生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范围包括已发行的财务担保合同。
但是,如果财务担保合同的发行人以前明确声明将此类合同视作保险合同,并且使用适用于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则发行人可以选择本准则或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对此类担保合同进行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在2006年的修订为财务担保合同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处理指明了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对信用风险缓释产品的计量方法首选公允价值:在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条件时,财务担保合同可以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进行相关处理,例如当企业卖出或买入财务担保合同的目的是与其他合约交易进行对冲。
2009年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将金融资产4分类简化为2分类(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但对金融负债则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