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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森林乡村的实施方案

申报森林乡村的实施方案

申报森林乡村的实施方案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森林乡村建设已成为当前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有效推动森林乡村的建设,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在申报森林乡村的实施方案中,首先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砍伐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同时,还要加大对退化森林的修复力度,采取植树造林、防护林建设等措施,逐步恢复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

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在森林乡村的建设中,要注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种植等方式,引导农民就业增收,同时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此外,还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农药农药残留等污染源的治理,确保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加强森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推动森林乡村的发展,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森林乡村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和引导,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森林乡村文化建设森林乡村的建设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提升,还要注重文化建设。

要加强对森林文化、乡村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精神文化素质。

五、强化政策法规支持在申报森林乡村的实施方案中,必须强化政策法规支持。

加大对森林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乡村建设,推动森林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申报森林乡村的实施方案需要全面考虑森林资源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森林乡村建设的全面推进。

希望相关部门和广大农民朋友共同努力,为森林乡村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57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57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5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的总体布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绿化理念,紧紧围绕“山水花园城市”建设的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动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绿色镇江”建设,加快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为全市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2013年,全市新造林面积16.9万亩,四旁植树325万株,森林覆盖率(扣减自然湿地面积)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水岸绿化率达到85%,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实现生态环境更加良好、森林功能更加完备、绿化网络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意识深入人心。

围绕森林城市创建目标,要高标准、高规格、高水平的编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把森林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与“山水花园城市”建设结合起来。

吉林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吉林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吉林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加快推进吉林市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吉林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吉林市创建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市绿地覆盖率达到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成为宜居宜业的森林城市。

二、重点任务(一)加大森林建设力度,扩大绿化覆盖面积。

通过植树造林、绿化提升等活动,逐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绿地覆盖率。

同时,加强对城市森林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

加强城市水系、湿地、山地等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工作,提高城市的生态容量和稳定性,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提高空气质量。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治理,推动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减排工作,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数。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共同建设美丽的森林城市。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吉林市森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提高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

(三)加强技术支撑,提升建设水平。

加强科技创新,引进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森林城市建设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预期效果通过吉林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全面实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的显著提升,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整体提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顺政办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20〕7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9日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为构建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北京市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按照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首绿办函〔2019〕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遵循,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理念,依托顺义区“一港、两轴、三带、多点”功能布局构建绿色空间,着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秉承“森林城市”建设理念,以乡土树种为主,营造健康的、近自然的森林城市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城市林业经济和生态文化全面发展,提升城市森林管理水平,发挥森林综合效益,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森林体系,到2023年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要求,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三、实施步骤(一)创建准备阶段(2019年—2020年)1.编制工作方案。

2019年1月—2020年3月,区园林绿化局组织起草《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针对创森5大类36项评价指标要求,征求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一、方案背景森林乡村是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乡村旅游为主导、以生态农业为支撑的一种新型乡村发展模式。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和休闲度假需求的提升,森林乡村已成为当下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之一。

为了推动森林乡村的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具体操作指引,确保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森林乡村,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升乡村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

2. 原则:(1)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森林乡村的发展布局,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和森林资源。

(2)生态优先:在创建过程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资源的功能和价值。

(3)产业导向:以乡村旅游和生态农业为主导产业,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

(4)参与共享:积极吸引社会资源,鼓励居民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1. 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1)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实施森林抚育工程,加强森林种植和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

(3)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在重点区域进行水土保持治理和防治沙化工作。

(4)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修复河湖水体,确保水环境的安全。

2. 乡村旅游发展(1)明确乡村旅游发展方向,确定旅游资源开发重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独特魅力的乡村景区。

(2)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交通、餐饮、住宿、休闲等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求。

(3)注重乡村旅游宣传和推广,做好网络营销,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4)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 生态农业发展(1)推广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特色农业种植模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2)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与推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销售渠道。

(3)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高农民组织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4)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示范,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3•【字号】芜政〔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芜政〔201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建设森林城市,是加快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城市升级版,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芜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来打造,紧紧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主题,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以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以“十大工程”为重点任务,实现森林进城、入村、绕路、依水、围田、悦人、入心、惠民,在芜湖市域内逐步建设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城市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城市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打造皖江生态样板,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芜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坚持保护优先,师法自然;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建设;坚持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总体布局及目标(一)总体布局。

按照芜湖“山水相间、城林交融”的森林城市发展理念,总体布局为“一核携四星、一廊串多点、三网连三区”。

“一核”,指以中心城区为芜湖市城市森林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域。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鄂政办字[2012]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字〔2012〕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旗内各大企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旗林业局制定的《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旗委、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现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委二届十六次全委会议和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坚持生态立旗发展战略,打造生态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努力实现鄂伦春自治旗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

二、总体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以“自然和谐,森林与草原相拥;有进有退,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实施城乡森林生态建设工程,林区、农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河流湿地生态建设工程,绿色廊道生态建设工程,有效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我旗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旅游产业化进程,实现特色产业富民目标;达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2024年创森林城区指导方案(2篇)

2024年创森林城区指导方案(2篇)

2024年创森林城区指导方案创森林城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护和发展城市森林资源,创造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环境。

____年的创森林城区建设指导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一、城市生态建设1. 森林保护和恢复积极保护城市内的现有森林资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砍伐和毁林行为。

重点保护和恢复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2. 森林绿化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将城市空闲地、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等转化为生态森林绿地。

通过栽植树木、搭建攀爬植物和搭建生态景观,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和绿色空间比例。

3. 建设生态廊道建立城市和郊区之间的生态廊道,连接城市内的森林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增加。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尽量保留现有的动植物栖息地,将其纳入生态廊道系统。

4. 推行生态农业鼓励在城市周边地区发展生态农业,提倡有机农业、规模种养和农田生态系统保护。

建立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绿色生态经济联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人居环境改善1. 空气质量改善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控制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排放。

通过增加绿化空间、建设绿色屋顶和墙体、提高建筑能效等措施,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2. 水环境治理加强城市水体污染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改善水质。

增加城市内的湿地、人工湖泊和景观水体,提高城市水环境的生态价值。

3. 垃圾分类与再利用推行全民垃圾分类并加强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处理压力。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培养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

4. 低碳出行推广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和共享出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的使用。

建设城市自行车道、步行街和公共交通枢纽,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三、经济社会发展1. 森林旅游与休闲发展森林旅游和休闲业,提供自然景观和生态体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创建森林文化主题公园和生态农庄,丰富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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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森林城镇实施方案
关于创森林城镇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居)、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镇“市森林城镇”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和现代林业发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大隐实际,特制定大隐镇创建“市森林城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森林城镇建设相关理论为指导,以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为核心,依据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城建建设理念,科学规划,部门合作,政府实施,全民参与,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城镇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改善我镇的生态环境、投资环境、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根据市有关创建要求和评判标准,我镇创建“市森林城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总体布局、点面结合、块线连接、特色明显、点有精品、面有氛围、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通过创建活动,使城镇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且乔木树种比重达到70%以上,干线公路、河道、渠道、堤防、骨干道路等的绿化率达到90%以上,市级以上森林村庄(含绿化示范村)达到60%以上,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达到700个/立方厘米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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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达到80%以上。

三、创建原则
1、政府组织原则。

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在镇“市森林城镇”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员参与原则。

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全镇人民,特别是各企业、单位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3、目标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市森林城镇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地安排创建工作。

四、工作重点
创建森林城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的落实。

1、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森林城镇,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

镇创建森林城镇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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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创建森林城镇需要全镇人民的参与和支持,要积极宣传创建森林城镇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绿化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

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要把创建作为年终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

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编制大隐镇镇森林城镇建设规划。

按照创建标准,充分采用植物地带性自然风貌,高标准制订《大隐镇创建森林建设规划》。

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全镇公共林地、生产林地、防护林地、附属林地的合理布局,确保全镇林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

4、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一是加强造林补绿。

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低产林改造工程等,挖掘现有林业用地资源潜力。

二是加快坡地开发利用。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经济林产业。

三是适度扩大林业用地。

对生态重要地区进行适当规划调整,扩大林业用地面积,增加林业资源总量。

四是加强林木管护抚育。

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工程、封山育林工程,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提高林分质量。

5、加强城镇景观和企事业单位绿化。

充分利用我镇得天独厚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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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水体景观资源,将其天然的山景、水景,把山、水等自然因素引入镇区,以道路绿地,滨河绿地为主线,布置游园、绿化、步行道、雕塑、亭台、游览景点、运动设施等,融入自然风情。

以线穿点,以点布面,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地系统,从而激活城镇环境,带动城镇的生态脉博,提供绿色生态空间。

大力实施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重点公益林保育工程,提高现有森林林分质量。

6、建立完善森林生态网络。

一是水体林网化。

积极实施水体结合及河岸绿化,形成良好的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森林生态走廊。

二是道路林网化。

年内完成滨溪南路、滨溪北路以及高速公路、大隐道口的绿化建设,提升全镇主要道路绿化水平,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三是农田林网化。

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升农田林网化水平,确保全镇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7、加快“森林村庄”建设。

以村庄整治为载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生态优先、反映特色的规划理念和保护与建设并举的绿化方针,充分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塘边、河边、溪边等地广种乔木;因村制宜,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不同模式,并结合一村一品建设,建设一批特色绿化村;在空间布局上,由点向面转变,大力营造立体绿化、生态绿地、村庄片林和环村林带,营造村庄森林生态屏障;在绿化成效上,由数量向质量转变,注重森林景观多样性、生态功能多样性和生物物种多样性,以乔木树种、乡土树种为主,大力发展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彩叶树种,形成近自然村庄森林生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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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通过创建和提升,XX年章山村达到市级森林村庄标准,XX年芝林、云旱两村达到市级森林村庄标准。

采取与乡村文化氛围特殊相融的绿化、功能化的村庄绿化景观,并通过完善和建设配套设施,改善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设成“森林村庄”
8、拓展森林生态休闲功能。

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以两大景区为依托,结合新农村建设,以“体现地方特色,坚持可持续、高起点、适度超前发展”为原则,大力开发有我镇特色的旅游产品,提高现有公园——天下玉苑、镇文化中心公园,绿地质量,提升公园绿地功能。

在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重点建设浙东九寨沟进山游步道建设、休闲亭、指示牌、宣传牌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双溪口水库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

逐步形成丛林探秘游、历史文化游、宗教文化游、生态休闲度假游四大旅游系列。

9、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

积极建立森林生态科普教育或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

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80%以上。

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省森林消防条例》宣传,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最大限度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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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居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XX年1月1至3月31日)
收集资料。

完成“市森林城镇”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成立组织。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大隐镇创建市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XX年4月1日至8月31日)
宣传发动。

召开全镇森林城镇创建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创建“市森林城镇”的良好氛围。

规划编制。

结合全镇森林生态建设实际,完成大隐镇森林城镇建设规划。

建设实施。

根据森林城镇建设规划把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齐抓共管、通力配合,确保完成森林城镇创建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3)第三阶段:迎验阶段(XX年9月1日至年底)
提交申请报告。

向市关注森林委员会提交市森林城镇创建申请报告。

迎验准备。

做好资料整理、验收准备等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市关注森林委员会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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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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