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思考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思考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新机制,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目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由行政管理向出资人管理转变,由集中统一管理向分类分层管理转变,切实构建以治理结构规范人、市场机制选择人、业绩指标考核人、薪酬制度激励人、监督体系约束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新机制,才能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文站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高度,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应对思路和着力点,以供参考。
标签: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分层管理一、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上下功夫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也是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把握好具体定位。
就是要把握好党管干部原则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定位。
主要体现在:管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以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把好导向关。
管标准。
从企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出发,基于组织架构、职责设计和岗位设置的实际,确定不同岗位人员选人用人标准和条件,把好入口关。
管程序。
把董事会和经理层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以制度化的方式予以明确,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选人用人规则,把好规则关。
管机制。
加强管根本、管长远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通过制定好的政策来促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好政策关。
管监督。
加强对董事会、经理层选人用人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对违反党规党纪和有关政策的,要及时严肃处理;对已提拔使用的领导人员要加强监管,对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把好调整关。
二是要处理好一个关系。
就是要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治理原则之间的关系。
如何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性修养

如何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性修养保持良好作风的研究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和实行对外开放的中坚。
搞好国有企业,既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为此,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要时刻牢记党赋予的历史使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良好作风,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这不仅是新时期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那么如何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性修养,保持良好作风呢?笔者认为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一、要以加强理论修养为出发点,将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位,为领导人员提升政治素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实践证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为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整体素质和精神状态如何,直接影响着企业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
一个企业的领导人员素质高、作风正、工作方法对头、思想政治工作做得细、做的实,职工群众的精神状态就好,积极性就高,发展就快。
而一个干部的成熟,首先是思想上的成熟,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因此,作为国企的领导人员,应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改进思想作风,提升政治素养。
(一)要牢固树立理论武装头脑意识。
搞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这是加强党性修养的关键环节。
从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教训看,由忽视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导致头脑空虚,最终走向犯罪的事例不少。
因此,不重视理论学习,不是什么“光荣的缺点”,而是“致命的弱点”。
怎样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呢?油气集输总厂综合维修中心主要把握了四点:第一,强化责任。
引导领导干部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终生任务。
像雷锋那样,把学习理论看成“阳光、空气和水”,像鲁迅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到工作上一样,挤时间学习理论,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克服思想懒惰、纠正忙于应酬的问题。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V V 都鑫鑫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审计制度中较高层次的审计监督,由于其涉及范围广、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开展起来难度也比较大。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对他们在职期间的经济职责是否切实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他们在职期间是否保持公正廉洁进行监督检查,从而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出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价。
虽然近些年经济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只有把这些问题和不足彻底解决,才能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取得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一、对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一)持之以恒坚持党的领导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坚持党对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有效地保障工作的方向不偏不倚,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下去,符合党的方针和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在法律范围内规定要做出审计的,必须严格做出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重要作用。
(二)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树立整体意识和大局意识,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
要根据审计工作的要求,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与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各种材料,不得出现隐瞒和抗拒经济审计的行为。
对于审计出的问题和不足,要抓紧时间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并且建立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观念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要打破思想上的束缚、观念上的障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审计观念,创新思维方式和审计方法,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
比如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审计人员可以依托大数据对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省时省力,而且数据更加全面精确。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普遍存在先离后审现象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离任或者调任之前,首先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实际的情况是,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没有在工作上做到很好的沟通和衔接,导致很多时候都是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离任或者调任之后,才开始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直接造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及时,账面上也留下了不少的疑问和困惑,新任领导干部对经济情况也不了解,所以直接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
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论文

浅析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摘要】多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不断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大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规则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本文着重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情况出发,分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和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1.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1.1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是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基本上形成了两条主线:一是以产权关系确定的管理体制。
以工业系统为代表,政府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下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由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党委管理,较好地做到了管人与管资产的结合;二是党工委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党工委,管理委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代行了出资者的管理职能,基本上做到了管人与管事的结合。
1.2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监督和激励。
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造、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决策程序和经营管理运行规则,资产所有者到位,对企业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同时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了经营管理者在执行决策中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权。
1.3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
在教育培训方面,这几年已基本形成一个覆盖现职经营者和后备经营人才的包括学历培训,短期轮训、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网络。
还积极探索选送优秀人才赴国外培训的路子,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形式多样的培训,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大批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已陆续走上企业领导岗位,发挥着骨干作用。
加强国企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措施

加强国企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措施1. 引言1.1 背景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稳定。
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管理混乱、监督不到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效益和形象。
为了加强国企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管理和提升领导干部的素质。
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更严格的监管要求,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强化培训和培养机制、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优化激励机制以及加强队伍建设。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2000字】1.2 目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国企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与稳定。
在现实中,一些国企领导干部管理不力、效率低下、腐败现象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
加强国企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国企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素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可以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激励其努力工作、创新发展。
强化培训和培养机制,可以提升领导干部的专业能力和领导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确保国企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优化激励机制,可以激发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
加强队伍建设,可以构建一支忠诚、敬业、专业的领导干部队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为国企领导干部提供更好的管理环境和发展空间,推动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字数:230】2. 正文2.1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于加强国企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5.12•【字号】桂办发[1998]33号•【施行日期】1998.05.1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工作的办法》的通知(1998年5月12日桂办发〔1998〕33号)各地、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工作的办法》作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改革整顿的总体方案〉的通知》(桂发〔1998〕12号)的配套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工作的办法一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第一条取消企业及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和干部称谓。
第二条自治区、地(市)、县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授权的资产营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分别由自治区、地(市)、县党委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授权的资产营运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监事会成员分别由上述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第三条自治区、地(市)、县直属工厂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由自治区、地(市)、县党委管理;副厂长(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由自治区、地(市)、县党委组织部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地(市)、县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机构授权的资产营运公司和工厂制企业出资建立的独资、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由各资产营运公司和出资的工厂企业的党组织、董事会分别或共同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各独资、控股企业的董事会管理。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党纪国法,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任何非法经济活动。
第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应公开透明,不得进行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占有国有资产,不得利用国有企业资金违法经商,不得变相受贿、受贿索贿。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组织和公众监督,在重要岗位变动前,需接受廉洁从业审查,不得隐瞒问题或提供虚假资料。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正确行使权力,公正决策,坚持以国家和企业利益为重,不得存有关键岗位变动等不正当个人谋利目的。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合理佩戴工作证件,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地位谋取私利,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个人财物,不得接受商业宴请和旅游对象。
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家属应加强自律,不得向亲属、友人以及与其有经济往来的人员提供便利,不得利用亲属、友人等非法关系牟取私利。
第七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注重自身职业素养培养,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道德水平和领导能力。
第八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自觉接受廉洁从业的监督和检查,主动申报个人收入和财产变动,如实上报,不得隐瞒、漏报或提供虚假信息。
第九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及时报告个人和亲属在经济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利益冲突和问题,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备,接受监督处理。
第十条:对于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进行查处,追缴违法所得,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甚至法律追究。
以上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各级国有企业和领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加强自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各级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执纪,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廉洁从业的风清气正,为国有企业的繁荣与发展保驾护航。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3.30•【文号】国资厅发法规[2004]204号•【施行日期】2004.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4]204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2004年3月30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结合中央领导同志对国资委要“管出资的人、管保值增值的事”的要求,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集中力量、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央企业领导人培训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学习这一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二是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启发学习内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三是坚持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既突出紧缺专业知识的培训,又着眼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四是坚持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运作的企业领导人才,更好地适应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五是坚持国资委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广泛利用各种社会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分层次组织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六是坚持突出重点与按需施教相结合,针对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学制,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效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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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C N U T L E T R U p R R E I s E !管 理方略
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效监督的思考
文, 孙宪来
加强 对 国有企 业领导 人 员的有效 监督 ,防止 因权 力失控 而导 致 腐败现 象的 发生 ,有着极 为 紧迫和现 实 的意义 。笔者就 如何 加 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 。谈点粗浅的认识。 企 业领导 人员监 督 方面存 在的 主要问题 多年来 ,国有企 业在 改革 发展过 程 中 ,虽然 对权 力的监督 制 约高度 重视 ,做 了大量 工作 ,建 立 了这样或 那样 的监督 制度 。但 就 其有 效性而 言 ,却依 然存在 着薄 弱环节 : 是监督 制衡 机制 软弱 。 目前 。有些企 业权 力高 度集 中 ,花 钱 “ 一 支笔 ” 、 用人 “ 一句 话 ” 、 决策 “ 一 人定 ” ;一 些企 业 的党 管不 了政 。对 。 一 把手 ”存在 的 问题听之 任之 。监督 软 弱无力 ;
一
副职成 员一般 也不 敢或 不愿理 直气 壮地进 行互 相监督 ;企业 内部 的纪检 、监 察等部 门.虽 然 负有监督 职责 ,但都 在被 监督者 的直 接领 导 下工 作 。不仅 无 法监督 企 业的 “ 一 把手 ,有 的甚至 还会 帮着 出谋划 策 ,躲避 上级 的监督 。 二是企业 内部 监督资源 亟需 整合 。目前 , 企业 内部负有监督职 责的部 门不少 。 但 由于 这些部 门分 属于不 同的领导 主体 。 监督 资源 分散 , 且这些 监督 部 门由于体 制 、 机 制上的缺陷 ,监督职责 交叉重 叠。 造 成各监督机 构分工不 合理 。 互相 配合差 。 有 的问题 多方面插 手 .有的事情 又无人过 问 ,这就使得 企业监督几 乎流于形 式。 三是 制度监 督缺 乏钢 性。在企 业 内部 管理 上 。虽然有 各种监 督 制度 和措旅 。但在 实践 中 ,当制度与 权 力遇到 冲突 的时候 ,制 度常常 显得苍 白无 力 。不堪一 击。 四是职 工群众 的 民主监督 实施难 。客观 上 由于 普通职 工 对本 企 业的 重大决 策缺 乏 了解 ,对企 业领 导干 部的薪 酬 、补 贴 、职 务 消费等知之更少。主观上职工的参政议政水准不适应客观 的需 要 。但更 多 的是有 的企业 领导 人员缺 乏 民主意识 ,在 涉及企 业经 营管理 的重 大事项 等方 面 。不征 求职工 意见或 不愿 意厂务 公开 , 使职 工失去 知情 权 ” 。 五是市 场竞 争还缺 乏严 格规 范。现阶 段市 场竞争 不规 范和不 确定 因素很 多 , 为了达 到 目的而不 择手段 的行 为也很 多。 如 行贿 、 回扣 、变相 提供 高消费 、钱权 交 易等等 ,一方 面诱使 企业 的领导 人 员产生各 种不 廉洁 行 为 。一方面企 业领 导人 员为 了企业 的生存 发展 不得 不违心 地做 出一 些违 法违规 的行 为。 二 、加强 对企业 领 导人 员有效监 督 的对策 第一 。加强教 育 .筑牢 防腐拒 变的思 想防 线。 是 加 大宣传 教育 力度 ,树立 “ 权 为民所 用 、利为 民所谋 ” 的宗 旨和高 尚的职 业道 德惰操 ,树 立科学 的政绩 观 ;二是强 化监
浅谈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新洛公司纪委王木根)
浅谈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新洛公司纪委:王木根[摘要]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由于监督措施不到位,少数企业因领导人员的滥用职权、贪污腐败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谈了自己的一些粗浅对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在国企发展建设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少数国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国企“一把手”的落马不绝于耳。
2008年12月,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9年2月,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他们身为国有大型企业的领导人员,违反组织原则,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一、当前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把手”违纪违法,除了物欲膨胀等个体原因外,企业运营机制、体制和管理上存在的缺陷、漏洞,客观上使得他们有隙可钻,有机可乘,这不仅导致了企业领导人员的腐败,也对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造成了严重制约。
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滞后于国企改革发展形势的体制机制要求,管人、管事、管物的制度明显“缺”。
对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主意识依赖性过强,而建规立章完善管人、管事、管物的制度体系又过慢,往往是事后堵漏建制的多,事前预防的少。
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难”。
表现在企业同级党组织想管却“难管”,管多了担心会影响党政关系,进而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使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发挥无力;班子副职因受制于人而不敢理直气壮地监督,有的班子成员之间不但监督无力,甚至于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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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
(中纪办发[2003]18号 2003年9月23日)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承担负着重要职责。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现提出如下意
见 :
一、明确任务,切实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
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为为重点,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新世纪新阶段,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和新的变化。
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出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新的实践,坚持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 根据发展变化了的新形势,不断赋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
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监督, 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正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其主要任务是: 在继续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着重落实 2003 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项要求 ( 以下简
称“五项要求”), 即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
大事项;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各地区、各企业要结合实际, 贯彻落实“五项要求”, 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教育 , 不断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加强教育,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性工作。
要围绕“五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 针对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在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上下功夫。
各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一系列重要著作、胡锦涛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牢记“两个务必”,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要开展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教育、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的教育、依法经营和勤俭办企业的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等,使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荣誉、地位,在金钱、美色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要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教育,使他们成为依法经营、廉洁自律的模范,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的监督,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作出表率。
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重要措施。
企业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廉洁自律的要求,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结合贯彻《企业固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继续坚持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的制度,在财务管理、采购销售、工程项目、资产流动等环节, 推行财会审计、比价采购、招标投标、规范交易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决策和管理行为;要继续坚持和严格执行厂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要继续坚持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汇报、诫勉谈话、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职与公务回避、从业承诺、廉政档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制度。
要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和奖惩措施,并将制
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各地区、各企业要围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五项要求”, 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自查自纠,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领导人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贯彻落实“五项要求”的专项检查。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效能监察等形式,把有效的监督融入经营管理之中。
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在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过程中,特别是当前企业重组改制、资本运作、产权交易等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要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的监督作用,企业领导人员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五项要求”的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根据其错误事实,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要通过严肃纪律,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五项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收到实效
各级党政领导和企业领导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监督管理新机制,切实加强对固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放到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大局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各地区、各企业要把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与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要通过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