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章制度汇编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图书馆管理制度1. 借阅规定1.1 图书的借阅时间为每册30天,如需续借,请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归还前两天进行续借。
1.2 借书前请读者前往借书柜台办理借书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书籍禁止外借。
1.3 正常用户最多可借10本图书,特殊人群如教师、研究生最多可借15本图书。
1.4 逾期未还书籍将按照每天罚款0.2元的标准计算,若逾期60天仍未归还,将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 阅览规定2.1 图书馆设有专门阅览区域,学生可在此借阅图书并进行阅读。
2.2 图书馆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奔跑、吸烟等任何影响他人的行为。
2.3 阅览期间请勿随意翻阅其他读者的图书,如有需要请前往柜台办理借阅手续。
2.4 若读者在阅览过程中发现图书有破损或遗失,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赔偿损失。
3. 图书馆设施及设备使用规定3.1 图书馆设有自助借还系统,读者可自行借还书籍,请妥善操作。
3.2 阅览室内设有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供读者使用,使用前请先申请,使用后请及时关机。
3.3 图书馆内的桌椅、设备等不得随意摆放、移动,如需更改,请向工作人员申请。
3.4 图书馆内禁止摄影、录音、录像等行为,如有需要,请提前向工作人员申请批准。
4. 图书损坏及遗失处理规定4.1 若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发现图书破损或有遗失,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4.2 若图书确实由读者造成损坏或遗失,读者需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3 在赔偿后,若图书被找回,读者有权要求退还相应的赔偿费用。
4.4 若读者以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逃避赔偿责任,图书馆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阅览室管理制度1. 开放时间1.1 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
1.2 暑假和寒假期间阅览室开放时间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调整,具体通知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2. 进出规定2.1 进入阅览室前请出示有效的学生证或借书证,并向工作人员登记。
2.2 进入阅览室时,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机状态,并保持安静。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7篇范例)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7篇范例)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1一、图书馆借书须知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
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
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
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
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
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三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图书室管理,提高图书室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图书室是为中小学师生提供阅读、借阅图书、参与相关活动和研究的场所。
第三条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给予中小学图书室合理的场地、设备和经费支持,以确保图书室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职责由学校图书馆馆长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应不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学校图书馆制定,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图书室的开放时间第八条中小学图书室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为师生提供便利。
第九条图书室的开放时间应在每天上午7点至下午6点,中午可适当休息。
第十条图书室在重要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可以适当调整开放时间,确保师生的阅读需求。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和分类第十一条中小学图书室应保持图书的整洁有序,定期进行图书整理和分类工作。
第十二条图书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方便师生查阅和借阅。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编制图书目录和索引,帮助师生快速查找所需图书。
第四章图书借阅和归还第十四条借阅图书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借阅条件,学生可凭借阅证或学生证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五条阅读者可在图书室自助借阅和归还图书,也可以通过图书管理员办理。
第十六条阅读者借阅图书按照规定的借阅期限借阅,逾期者应及时归还或续借。
第十七条阅读者借阅图书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大借阅数量,以防止过度借阅和滥竽充数。
第十八条图书室应建立借阅和归还图书的记录和流程,以保证借阅和归还过程的准确和便捷。
第五章图书室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图书室应设立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图书室的设施和图书的安全。
第二十条图书室应配备足够的监控设备,监控图书室的进出口和借阅环境。
第二十一条图书室应定期维修和保养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1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
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2馆长工作职责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
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5篇)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一、读者入馆须知1、校图书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读者凭借其本人借书卡进入图书室。
2、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不要在阅览区接听电话,维护馆内秩序,并将包等私人物品放在指定的存放处,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也不能随意挪动或损坏阅览桌椅和休息椅等馆内设备。
3、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等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4、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在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破坏其电子设备。
5、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外。
6、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图书借阅规则1、凡持有我校本人校园卡的读者,均可在图书借阅室选借图书。
不得代借或将本人借书证转借他人,违反规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本人负责。
2、读者进入借阅室应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在开放时间内有序借阅。
若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主动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被涂写、污损、缺页、剪裁或内心与封面不一致的现象。
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在相应页码加盖查核章。
如事先不提出,还书时被检查有以上情况,本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借书册数为每人最多____册,借书期限为一个月,教师每人最多____册,借书期限为两个月,到期要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过期停借。
另外所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5、本室采取全开架式借阅,读者均可自由阅览,在室内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取一本并随即将代书板放在此书的位置上,阅后不需要的图书要放回原处并取下代书板,违者停借或没收借书证,并令其做检查。
6、服从管理,出门时待工作人员查清情况后方可出门。
小学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小学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建设和谐、文明的图书馆环境,维护图书馆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学图书馆的学生读者,包括借阅书籍、借阅期限、违纪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爱护图书馆的设施设备,遵守秩序,不得损坏图书馆的书籍和其他财物。
第四条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图书馆内吵闹,影响他人阅读和学习。
第五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尊重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造成干扰。
第六条学生应积极参与图书馆的活动,提高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第七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保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非法复制或转载图书馆的书籍。
第二章借阅书籍规定第九条学生可凭学生证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每次最多可借阅3本书,借阅期限为2周。
第十条借阅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借阅,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周。
第十一条借阅期限届满未归还书籍的,每逾期1天需罚款0.1元。
第十二条书籍遗失或损坏的,需按照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章违纪处理第十三条学生如有以下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损坏图书馆的设施设备或书籍的,按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并对其进行教育处理。
(二)多次违反图书馆规定或影响他人阅读学习的,将禁止其在图书馆借阅书籍,同时进行批评教育。
(三)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违规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学校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学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干扰或辱骂的,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暂时禁止进入图书馆等。
第十六条学生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的,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便利师生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教育资源和教学辅助设施,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小学的图书馆,包括校园图书馆和教学楼内的专用图书室。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图书馆管理规章,监督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图书馆的秩序,保障师生借阅、查询图书的权利。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图书馆藏书管理第七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图书采编体系,及时更新图书馆藏书,确保师生对各类图书资源的需求。
第八条图书馆应当分类存放图书,制定清晰的借阅规则,方便师生查阅和借阅图书。
第九条图书馆应当建立图书馆藏书目录,提供师生查询服务,方便他们寻找所需图书。
第十条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馆藏检查,清理过期、损坏或不合适的图书,及时更新馆藏。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当配备专业的图书资料管理人员,保证馆藏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当定期申请新图书,充实馆藏,满足师生对不同学科的需求。
第三章图书馆开放时间及服务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当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制定开放时间,保证师生在合理时间内利用图书馆资源。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解答师生提出的各类问题。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当定期举办各类阅读活动,激发师生的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水平。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当提供文献检索服务,帮助师生查找相关资料,提高科研能力。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当配备充足的阅览座位和设备,提供宽敞明亮的阅览场所,方便师生学习和阅读。
第十八条图书馆应当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水平。
第四章图书馆管理规章第十九条图书馆应当制定详细的借阅规则,明确借书流程和期限,规范师生的借书行为。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三篇)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开放时间: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4:30,周末和假期暂停开放。
2.借阅规则:- 学生每次最多可以借阅两本图书,借阅期限为两周。
- 借阅书籍前,必须先用借阅卡进行登记,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学生应保持图书的完整性和清洁,如发现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赔偿。
- 若逾期未归还图书,将按每日0.5元的罚款金额进行赔偿。
3.阅览室使用规则:- 学生在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 不得带食品和饮料进入阅览室,以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 不得有任何损坏、污染图书或其他设施的行为。
- 请勿对他人的阅读造成干扰,若需交流请保持低音量。
4.预约规定:- 学生可以通过预约借阅馆内的设备(如电脑、电子书阅读器等)。
- 预约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下午4:00之间,每次预约最多可使用2小时,如需续约请提前通知馆员。
- 若预约时间未到就未充分使用,将视为浪费资源,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5.处理规定:- 对于违反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的学生,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暂时或永久取消借阅权限。
- 对于断章取义、恶意破坏书籍或其他图书馆资源的行为,将通过家长通知,并与学校教育处理部门协商处理。
6.阅览室安全:- 阅览室内应保持良好的安全状况,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学生应按照教师的指示有序撤离。
- 学生对于自身的财物应保管妥善,如有财物丢失,学生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此为一份简要的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规定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小学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二)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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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章制度汇编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
文明读者公约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2.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到本馆办公室,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3.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
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4.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违章在馆内吸烟者将按章罚款。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
入馆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经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备案,重申以下规定:
1.凭本人借书证入馆,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
2.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违者罚款5元。
3.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勿随意搬拽阅览桌椅。
4.保持室内安静;入馆请关闭呼机和手机;在馆内请轻声交谈,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5.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
6.请勿抢占座位。
7.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8.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
开放时间
周一——周五
上午 7:30 —— 11:00 下午 13:30——16:30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安全防范制度
本馆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加强事故隐患治理为安全工作重点,结合本馆工作实际,确保做到: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搞好本馆书刊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晒、防霉、防潮工作。
1.馆内严禁烟火,要按上级防火要求安置防火设备,保证灭火器定期更换。
消防设备无损坏,消防信道无阻碍。
2.工作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牢记火警电脑,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3.工作人员上、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柜锁及水电设施确保安全,要定岗、定责。
4.开馆时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岗,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5.贵重书刊要严格借阅手续,随借随锁避免丢失。
6.定期清理书刊、柜架,坚持每日保洁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晒、防霉、防潮等各项工作。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直接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校图书馆全面工作的开展,处理
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二、负责制订修改馆内各项制度、职责及落实情况。
三、负责每学年馆内工作计划、总结;业务工作的统计报表,定期向主管领导
汇报。
四、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检验核实馆内所购书刊的票据、入库单。
六、负责检验图书期刊的报损、注销,图书财产处理须经校长批示。
七、要经常检查图书馆各方面工作,组织安排全馆人员互相协作开展借阅。
八、及时处理读者意见,借阅咨询及答疑,办理内外联系与接待工作。
九、组织安排本馆人员参加图书馆学会及业务学习。
十、按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报刊订购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核后执
行。
十一、负责办理书刊赔偿手续,办理师生离校签字手续。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图书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本校师生在库内可自行选书。
2.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并遵照如下程序:
A.凭学生证换取代书板,领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书库。
B.选书要用代书板,即从架上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入取书处,决定不借时,书要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再行选择。
C.选好书后,用代书板换回借书证,将书及借书证一并交给管理员,用代书板换回学生证,再领取所借之书。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如有冒用,借书证即以扣留,听候处理。
4.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本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5.借书数量累计限为:教师每人10本,职工每人5本,学生每人2本(其中I文学类一本)。
借书期限:教学用书教师六个月,学生一个月(必要时可续借一次);I文学类图书一个月。
6.图书借出时,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查验磁条和条形码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教工借阅规则
1.凡我校教职工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借书证借还图书。
2.本馆图书为开架借阅,请不要把书包带入库内。
挑书时,自己不需要的图书请放回原处。
3.每人限借10本书,借期为6个月。
如因教研需要,应有教研组长证明,册数和期限可以酌情办理。
4.爱护图书,不得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撕毁书面,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5.所借图书如附音像资料请爱护,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6.如因工作需要,不论是否期满,均应交还,逾期将按超期规定进行罚款。
7.未登记图书不准带出库外。
8.凡办理借还书手续者请在本馆输,不得代借。
9.教职工调离时应主动归还本馆图书。
应有书库及阅览清书通知,本馆负责人方可在离校通知上签字。
10.临时代课教师、工厂临时工需校办公室介绍信来办理临时借书证。
11.库内藏书经本馆负责人同意,可代号查阅,概不外借。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学生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为开架借阅,凡本校学生均可凭本人借书证进入。
2.每人限借一本书,借期为一个月,如逾期不还者按每人每天0.1元累计。
3.爱护图书,不得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撕毁书页,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执行。
4.由于借书证丢失造成本馆的损失,由领证人负责。
5.借书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6.如因工作需要,不论是否期满,均应交还。
7.借书时间按本馆通知办理。
8.学生毕业或转学、退学时可凭教务处通知办理退证手续。
靖江市长安初中图书室工作人员岗位职则
登录人员:
1.登录要做到准确、完整、整洁,对新书要加盖藏书章、贴条形码、贴磁条、核对。
移入编目人员。
未编目新书不得外借;
2.做好藏书的注销工作。
健全手续。
编目人员:
1.编目从点收、查重、分类、编目、加工、登录、组织目录到送交书库。
采编室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办理图书的验收、报账、登记、赔偿查价和注销工作。
3.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和目录体系的组织与调整工作。
4.编制新书目录和新书报导工作。
5.及时总结图书采购、分类和编目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提高图书的采编质量。
流通室工作职责:
1.负责图书的出纳、阅览工作。
2.负责图书的典藏、保管及修补、装订工作。
3.开展图书宣传、推荐工作。
4.使用馆藏图书目录,组织管理保证分库、阅览室的图书目录。
5.向教研室、教研组提供图书,并指导其管理工作。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6.开展馆际互借工作。
7.定期如开读者座谈会,收集读者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8.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借书证的领取、补发、收缴工作。
9.及时总结图书流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对读者服务工作的质量。
书库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接收每一批图书,做到书、账相符。
2.按类排架,依书次号整齐排列。
3.保证书库的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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