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心得(附两个典型案例介绍)-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解读.doc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解读一、关联申报主体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二、关联申报期限企业需在2017年5月31日前,就2016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三、关联关系判定标准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关联关系:(一)股权控制: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资金借贷控制: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Σn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三)特许权控制: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四)购销劳务控制: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老会计经验】如何减少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中的失误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如何减少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准
备中的失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都是纳税人将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调整后,填制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连同财务决算报告一并在汇算清缴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结清应补、应退税款即可。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操作,与以前有所不同,除报送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外,还要进行关联申报和准备同期资料。
在这两个环节中,企业需要格外注意如下要点以减少失误。
注意关联申报的认定、时限与内容关联申报是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审查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决定是否对应纳税款做出调整的重要依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
首先,企业要弄清交易双方是否存在税法规定上的关联关系。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提出了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3个条件,《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又将其扩展为8个条件。
在操作中,企业应一一对照与其交易的一方是否存在税法规定上的关联关系,如果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应该将与其发生的交易确定为关联申报的内容,否则就不必进行关联申报。
其次,企业需注意关联申报的时间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该同时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也就是说,企业进行关联申报的时间应该与办理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同时进行,即应该在年度终了后次年的5月31日前进行。
最后,企业应注意关联申报。
关联申报,同期资料

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篇一:《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辅导要点》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辅导要点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二零一一年六月目录一、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辅导要点 (1)(一)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含义 ................................................ (1)(二)需要进行关联交易申报的企业范围 (1)(三)关联关系的确定标准 ................................................ .. (1)(四)关联交易主要类型 ................................................ (2)(五)填报重点和难点 ................................................ (3)(六)风险提示 ................................................ . (5)二、同期资料准备的辅导要点 (6)(一)同期资料的含义 ................................................ . (6)(二)同期资料准备或报送的企业范围及时间要求 (6)(三)同期资料准备与报送的重点 ................................................ .. 7(四)风险提示 ................................................ .. (10)附件一:相关法律依据 ................................................ .. (12)附件二: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17)附件三:特别纳税调整有关表证单书 (32)一、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辅导要点(一)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含义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是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重要内容之一,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等九张附表。
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

关联交易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2014-2-18一、法律依据及意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续)•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促使关联企业之间遵从独立交易原则•为反避税选案、分析提供帮助二、关联申报对象•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续)•关联报表共18000份,其中城区9000份,邱隘3500份,集士港4500份,鄞江1000份。
•特别要关注规模以上外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关联申报情况三、关联交易申报•《关联关系表》(表1)•《关联交易汇总表》(表2)•《购销表》(表3)•《劳务表》(表4)•《无形资产表》(表5)•《固定资产表》(表6)•《融通资金表》(表7)•《对外投资情况表》(表8)•《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9)(一)关联方定义•征管法----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所得税法----企业、其他企业、组织、个人----更广泛(续)•1.以25%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限来定义关联企业(或关联方);同时规定,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因此,即使一家企业对另一家企业的法定持股比例(即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未达到25%,也可能由于上述规定被认定构成关联关系。
(续)•2. 强调“控制”概念。
如一方对另一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购销活动、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必需的无形资产和专有技术实施控制,双方将被认定为构成关联关系。
因此,在法律层面没有所有权关系的交易双方企业也可能被认定互为关联企业并受到转让定价评估和调查。
(二)关联交易申报要求•申报方式与去年相同,以网厅申报为主。
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心得(附两个典型案例介绍)

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心得(附两个典型案例介绍)来到北京开发区国税局挂职锻炼已经三个多月了,为了能够让我在挂职期间更好的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开发区的领导希望我能够接触到在原单位无法接触到的税收业务,真正实现交流学习,锻炼干部的目的。
在充分地考虑了开发区的工作特色、税源状况,结合我原来的工作履历,我被安排到第四税务所。
第四税务所2016年税收任务260.9亿元,占全局任务292.7亿元的89.14%,管理纳税人230户,是名副其实的大企业管理所。
工作安排上,我在所里主要负责同期资料审核、收入分析、大企业动态、对外支付审批、出口函调和医药制造行业调研等。
虽然从事税务工作20多年了,也曾经有过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厅、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工作经历,但是同期资料审核、出口函调、对外支付审批对我来说都是全新的工作。
有一些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知道一点,有一些由于税收业务的局限,根本没有接触过。
企业所得税的同期资料审核工作是我面临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难点工作。
按照北京市国税局的安排,此项工作今年也纳入绩效考核,并且实行强制分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结束后,经过筛选,开发区纳税人需要送同期资料的纳税人91户,第四税务所需要审核的资料共45份,占到分局任务的50%。
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工作、实践,我所2016年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基本结束,工作中,我也在不断地摸索前行,也有一些心得和感悟,和大家共同分享。
一、工作情况北京国税局管辖的纳税人的关联申报业务量非常巨大,同期资料的审核工作是每一个基层管理单位所得税管理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北京二直局结合近年在同期资料审核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和普华律师事务所共同研发的同期资料审核模板,从定性、定量方面进一步规范同期资料的审核工作,在全市国税系统推广使用。
7月份,北京二直局分两批组织各区局国际税收、税源管理部门的业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今天(7月13日)国际税收各朋友圈纷纷转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这项重磅公告。
这份公告对今后税企双方的转让定价基础工作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将使得跨国公司关联交易和同期资料的透明度空前提高。
本人尝试在第一时间把个人对这份公告的一些个人理解写出来和各位分享。
如有论述不当之处欢迎各位批评指正。
一、发布形式解读早在201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出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征求意见稿,但是时至今日仍没有出台修订版,这其中的协商难度可见是非常大的。
本次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主要替代《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中第二章“同期资料”和第三章“关联申报”。
也就是说,《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今后可能会采取“拆分”的形式进行修订,在形式上由一部管理办法变为几个管理办法。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尽快满足实际需要,哪些部分协商一致就推出哪个部分,降低整体修订难度,同时也可以把各部分做得更精细一些。
应该说这样做体现了立法的智慧。
二、发布背景解读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对关联交易和同期资料管理的修订,是根据BEPS行动计划第13项“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进行的。
该项行动在所有15项行动计划中位列“最低标准”,也就是说,行动计划的批准国都必须实施的一项改革计划。
第13项行动计划旨在引导纳税人自我评估是否遵守独立交易原则,并为税务机关开展转让定价风险评估和调查提供充足资料,从而提升信息透明度,以有效应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第13项行动计划的结构大致分为三层,对应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则包括三个部分,“国别报告”描述企业集团全球的业务概况;“主体文档”描述集团内企业全球的运营和财务状况、“本地资料”描述所在地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信息。
税务审计与稽查经验谈
税务审计与稽查经验谈内容总结简要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作为一名税务审计与稽查领域的资深员工,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本文将结合我的实际经历,分享一些关于税务审计与稽查的见解和心得。
在税务审计与稽查领域,我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的审查和分析。
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
需要与各部门紧密合作,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为企业合理的税务筹划建议。
在案例研究方面,我曾参与过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税务审计项目。
其中一个有趣的案例是,我们发现一家企业存在大量的跨境交易,但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最终为企业了合理的解决方案,使其避免了巨额的罚款和滞纳金。
在数据分析方面,我擅长运用各种专业软件和工具对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
在一次项目中,我们需要对一家企业的过去五年财务数据进行审查。
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我发现该企业存在一些异常的财务支出,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支出并未依法纳税。
这一发现为企业了有效的税务筹划依据,使其避免了潜在的风险。
在实施策略方面,我认为关键在于制定明确的审计计划和流程,并确保团队成员严格遵守。
在一次大型企业税务审计项目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了每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我们成功完成了项目,为企业了有力的支持。
税务审计与稽查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工作。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相信自己在这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
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为企业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我国税务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以下是本次总结的详细内容一、工作基本情况在我的税务审计与稽查工作中,我主要负责财务报表分析、税务申报审查以及税务筹划建议。
在这期间,参与了数十个税务审计项目,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多个行业。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制定了明确的审计计划和流程,并注重与团队成员的沟通与协作。
2020年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培训资料
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培训资料一、关联申报主体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二、关联申报期限企业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就2019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三、2016版关联申报表包含哪些内容2016版关联申报表包括22张附表,分为三部分:(一)基础信息:包括《报告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以及《关联关系表》,共3张表;(二)关联交易信息:包括《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金融资产交易表》《融通资金表》《关联劳务表》《权益性投资表》《成本分摊协议表》《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以及《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共13张表;(三)国别报告表:包括《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英文)》《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以及《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英文)》,共6张表。
四、国别报告申报主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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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BEPS行动计划要求,同期资料和国别报告是增强税企间信息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为促进BEPS成果在我国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对同期资料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
新版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三层,准备门槛各不相同,企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一种文档的准备门槛,就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如何准确判断是否要准备同期资料是纳税人面对的首要问题,本文深度分析同期资料准备门槛,以期帮助纳税人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主体文档的准备门槛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的,或者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注意,这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的统计口径,既包含跨境关联交易,又包含境内关联交易,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关联交易不需要剔除。
企业年度内只要发生境外关联交易,就应自行询问合并其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是否已准备了主体文档,如果集团公司已准备,则不管该企业境外关联交易额大小,都应准备一份集团公司主体文档的对应中文副本;如果集团公司没准备,而本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10亿元,企业自身有准备主体文档的义务。
例如,C是美国某集团公司M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C仅与M 之间发生一笔10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其他境内的关联企业之间发生3亿元的关联交易。
如果M已准备了主体文档,那么,C需要将其翻译成中文副本,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如果M没有准备主体文档,C也没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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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心得(附两个典型案例介绍)来到北京开发区国税局挂职锻炼已经三个多月了,为了能够让我在挂职期间更好的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开发区的领导希望我能够接触到在原单位无法接触到的税收业务,真正实现交流学习,锻炼干部的目的。
在充分地考虑了开发区的工作特色、税源状况,结合我原来的工作履历,我被安排到第四税务所。
第四税务所2016年税收任务260.9亿元,占全局任务292.7亿元的89.14%,管理纳税人230户,是名副其实的大企业管理所。
工作安排上,我在所里主要负责同期资料审核、收入分析、大企业动态、对外支付审批、出口函调和医药制造行业调研等。
虽然从事税务工作20多年了,也曾经有过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厅、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工作经历,但是同期资料审核、出口函调、对外支付审批对我来说都是全新的工作。
有一些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知道一点,有一些由于税收业务的局限,根本没有接触过。
企业所得税的同期资料审核工作是我面临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难点工作。
按照北京市国税局的安排,此项工作今年也纳入绩效考核,并且实行强制分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结束后,经过筛选,开发区纳税人需要送同期资料的纳税人91户,第四税务所需要审核的资料共45份,占到分局任务的50%。
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工作、实践,我所2016年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基本结束,工作中,我也在不断地摸索前行,也有一些心得和感悟,和大家共同分享。
一、工作情况北京国税局管辖的纳税人的关联申报业务量非常巨大,同期资料的审核工作是每一个基层管理单位所得税管理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北京二直局结合近年在同期资料审核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和普华律师事务所共同研发的同期资料审核模板,从定性、定量方面进一步规范同期资料的审核工作,在全市国税系统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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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地考虑了开发区的工作特色、税源状况,结合我原来的工作履历,我被安排到第四税务所。
第四税务所2016年税收任务260.9亿元,占全局任务292.7亿元的89.14%,管理纳税人230户,是名副其实的大企业管理所。
工作安排上,我在所里主要负责同期资料审核、收入分析、大企业动态、对外支付审批、出口函调和医药制造行业调研等。
虽然从事税务工作20
多年了,也曾经有过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厅、行政管理等岗位的工作经历,但是同期资料审核、出口函调、对外支付审批对我来说都是全新的工作。
有一些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知道一点,有一些由于税收业务的局限,根本没有接触过。
企业所得税的同期资料审核工作是我面临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难点工作。
按照北京市国税局的安排,此项工作今年也纳入绩效考核,并且实行强制分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结束后,经过筛选,开发区纳税人需要送同期资料的纳税人91户,第四税务所需要审核的资料共45份,占到分局任务的50%。
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工作、实践,我所2016年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审核工作基本结束,工作中,我也在不断地摸索前行,也有一些心得和感悟,和大家共同分享。
一、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