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用定额

北京费用定额
北京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10.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11.税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2.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

13.其它: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开支。包括:上交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财产保险、职工取暖、经济担保、党委宣传、董事会费、审计咨询、公(鉴)证、诉讼、法律顾问、民兵训练、社会义务、绿化、“门前三包”等费用。

(四) 利润: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五) 税金: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五、各项费用适用范围:

(一) 建筑工程:

1.单层建筑:各类单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2.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3.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它各种用途建筑物。

(二)装饰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它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以及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挡土墙、混凝土管道等。

(四)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它构件。

(五)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地下降水工程。

(六)桩基础:建筑、市政工程中各类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

(七)仿古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八)安装工程:

1.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2.其它: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电缆敷设、架空线路、路灯、室外管道工程等。

(九)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

(十)绿化工程:城市、庭园、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十一)庭园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园工程所规定的内容。

六、有关规定:

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

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3.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

4.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它标准执行。

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它的相应标准。

七、计算规则:

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其它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八、分包工程管理费:

1.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3.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一、现场管理费

2. 现场经费

二、企业管理费

三、其它费用

四、分包工程管理费

附表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

注:本表仅供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参考。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2003.1.1起执行。

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改革的思路,结合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的特点,在1999年……

二、本定额分为承包工程(包工包料)和承包定额用工工程(包工不包料)两种承包方式,承包工程按本定额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三项费用;承包定额用工工程按本定额规定计取间接费和税金。

三、由于修缮施工而发生的“占地费”、“申报掘路施工手续费”,及有关部门收取的“环境保护费”、“排污费”、“绿地保护赔偿费”等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另行结算。

四、本定额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以外的劳务项目。

第一节承包工程

一、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内容

1.企业管理费:指房屋修缮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层对各类房屋进行修缮(含抗震加固)、改建、装饰、装修等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内容包括:

(1) 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层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不包括由材料采购保管费开支的材料人员和由福利费开支的医务、幼教人员的工资等;

(2)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经费,及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 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软盘等办公用品的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 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

(5) 业务招待费:企业为经营需要合理支付的招待费用;

(6) 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7) 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管理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8) 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 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10) 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11) 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住房公积金等。

(12) 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3) 其它: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开支,包括职工取暖、工程投标、财产保险、经济担保、咨询、公(鉴)证、诉讼、审计、董事会费、党委宣传、民兵训练、以及绿化、“门前三包”等社会义务费用。

2.利润: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3.税金: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间接费及其他费用标准

三、相关规定

1.表中所规定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计取标准为参考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进行浮动,并在承包合同中予以确定;税金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变动。

2.高级修缮:指旅游宾馆、饭店、外交公寓、大型公共建筑(含影剧院、展览馆、商场、高级礼堂、歌舞厅)等。

第二节承包定额用工工程

一、间接费和税金内容:间接费

1.间接费

(1)中小型机械费:施工中使用的搅拌机械、提升机械、木工机械、夯实震捣机械、钢筋机械、电焊机、空压机、磨石机等各种中小机械的折旧费、修理费、燃料费、人工费、安拆费、进退场费等全部费用;

(2)生产工具使用费:施工生产中所使用的手工工具、工具补贴和施工中各种消耗性工具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费:为防晒、防滑、防雨、防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生产效率降低的人工费;

(4)施工困难增加费:在营业性用房不停止营业或建筑物地处繁华街区的情况下进行修缮施工所增加的降效人工费;

(5)高级装修(文物)及设备保护费: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损坏建筑物中原有的高级装修、文物、设备而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

(6)超高工程增加费:建筑物檐高超过25m或45m时所增加的垂直运输发生的人工费;

(7)小型设施费:施工现场的临时维护、供水、供电及机具棚、工作棚、淋灰池等临时设施施工

所发生的人工费;

(8)施工管理费:非生产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社会保障费、教育经费等;

(9)其他费用:施工前勘查估算、施工中检验试验、完工后清理现场的人工费,以及因停水、停电所发生的停工工资和一切由本项列支的其他费用。

2.税金: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间接费和税金标准

三、相关规定

1.承包定额用工工程的脚手架木具若由承包单位自备,按《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单位估价表》中价格计算,列入工程预(决)算,其间接费和税金仍以人工费为基数计取。

2.承包定额用工工程的水电费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

3.若修缮投资单位提供部分中小型机械时,按下表规定的比例扣除:

4.营业性用房已停业(含分层分段停业)或建筑物虽地处繁华街区但可做现场围栏与街道隔绝的,不得计取施工困难增加费。

5.建筑物檐高虽超过规定的高度,但修缮施工部位在规定的高度以下时不得计取超高工程增加费。

01定额解释说明第三号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三号) 一、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使用说明 1.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适用范围? 答:预算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只适用于计算预算定额中的第三章降水工程、第十五章脚手架工程、第十六章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的工程量。 2.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否适用于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计算? 答:不适用。 3.建设部规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否适用于预算定额中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章节? 答:不适用。 4.如果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如何使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答:发包承包双方如采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的形式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按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还是按建设部规范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对上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不明确而又必须发生的工

作内容,应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在包干单价中;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另议包干单价,避免在结算时发生争议。 “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双方合同约定每平方米包干单价。包干单价根据承包内容可以是劳务包干人工费,也可以是造价包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1.管道保温定额子目是否包括法兰、阀门的保温? 答:不包括。 2.法兰、阀门保温工程量如何计算?执行什么定额? 答:法兰、阀门保温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法兰、阀门保温执行设备保温相应定额子目。 3.管道刷第三遍漆如何执行定额? 答:管道刷第三遍漆,执行刷第二遍漆相应定额子目。 4.散热器刷漆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散热器刷漆工程量按散热器的散热面积计算。 5.暗装管道的定额子目中是否包括剔槽、堵洞费用? 答:不包括。应另行计算。但定额子目中所含预留洞费用也不扣除。 三、通风、空调工程 1.玻璃钢及复合型通风管道的展开面积如何计算?

北京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

201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word资料11页

201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二号) 一、建筑工程 1.钢筋工程中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有关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包括有粘结和无粘结)的张拉费用包括在主材的材料预算价格中。 (2)定额子目8-16、8-17项目名称“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张拉”应为“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 (3)工作内容不包括施工用马凳,应另行计算。 2.JS-复合防水涂料是指什么? 答:JS-复合防水涂料是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简称。华北标准图集88J1-X1工程做法T1-8水乳型聚合物水泥基复合防水涂料,应执行JS-复合防水涂料子目。 3.冬季施工混凝土外加剂费用是否包括在冬雨季施工费中? 答:定额中冬雨季施工费不包括冬季施工混凝土外加剂费用,如果发生应计算在混凝土预算价格中。 二、电气工程 1.木套箱制作安装子目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暗装配电箱预留洞,不适用于砌体结构暗装配电箱预留洞。 第 1 页

2.管路保护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管路在焦渣层内敷设及各种塑料管和金属软管在预制楼板上的敷设。 3.交纸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定额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交联电缆与纸绝缘电缆的对接。 4.防火堵洞定额子目如何执行? 答:应区分防火堵洞的部位以处计算工程量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定额中未包括防火堵料[防火枕包、防火胶泥]、钢丝网、型钢支架的用量及价值,应根据设计的具体情况和规范要求,计算其数量,并将其价值列入工程预算中。 5.卫生间等电位联接定额子目如何执行? 答:卫生间等电位联接以处计算,定额中未包括跨接地线的敷设,应根据具体设计情况而定。若采用型钢作跨接地线,则执行接地母线敷设相应子目;若采用管内所穿导线作跨接地线,则执行第六章配管配线相应子目。 三、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1.空调水系统调试费如何计取? 答:按采暖系统调试费计取。 2.模块式燃油(气)锅炉安装,当台数过多时如何执行定额? 答:模块在10台以内,按定额基价计算;如超过10台时,按定额基价乘以下列系数: 第 2 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颁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发〔2012〕538号)的精神,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为配合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执行,现将《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 算定额>的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1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印发 附件 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 (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 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 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北京2001费用定额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围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2011-06-13 16:40:47) 转载 标签: 杂谈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2012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01北京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过人之处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人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潭土外运的费用。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的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的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蔻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第1 页共3 页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01北京费用定额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 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过人之处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人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 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 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潭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 义务等费用。 (三)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的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的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 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蔻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北京装饰定额解释

1、88J1-X1楼8F2第8条是否要套子目?套何子目?(2001)(最薄处30厚C15细石砼套用如下定额) 答:楼地面找坡层执行楼地面中找平层子目,所以应套用装饰工程1-21、1-22细石混凝土找平层。2、2001定额1-68、1-69波打线指什么做法?1-70、1-71、1-72子目,石材底面刷养护液、石材正面刷 保护液是否指标准图集上的“正、背面防污剂”? 答:波打线一般为块料楼(地)面沿墙边四周所做的装饰线;宽度不等。其基层做法一般与楼(地)面做法一致只是与楼(地)面面层采用的材料或颜色不同。形象地讲就相当于墙面的踢角线只不过将墙面放到成为地面一样。2001年预算定额1-68为大理石板波打线1-69为花岗石波打线。 定额综合了标准图集的标准做法;因88J标准图集有关石材做法中含有石材养护液所以定额也就会出现相 应内容。 3、88J1-1中楼9F第2条是否套子目?按结合层还是保护层考虑? 答:套找平层子目。 4、楼地面轻集料混凝土垫层套何子目? 答:应套装饰中1-11陶粒混凝土子目。 5、楼梯装饰子目中防滑条计算的规定? 答:整体面层的楼梯定额子目已包含了防滑条;块料面层楼梯定额子目不含防滑条须单独执行防滑条子目。 这一点从定额子目中的材料用量上就可以看出。 6、散水、台阶、坡道以及室外暖沟是否执行人工挖槽沟子目? 答:散水、台阶、坡道以及室外暖沟应该执行建筑分册人工挖土。 7、豆石混凝土与细石混凝土的区别是什么? 答:豆石应该是天然的、光滑的大小如同绿豆、黄豆;细石一般是用机械粉碎而成、是带棱角的石屑形状 呈不规则型。 8、彩色水泥自流平涂料(3-5厚)与环氧地面漆自流平涂料(1-2厚)子目,定额是按多少厚度编制的? 答:彩色水泥自流平涂料与环氧地面漆自流平涂料子目,定额是按标准图集标准做法编制的。 9、厂房内地面钢筋砼垫层是否应将钢筋与砼分别套项还是另做补充定额? 答:厂房内地面钢筋砼垫层应将钢筋与砼应分别套项;即钢筋应按实计算。 10、如果地面铺砖全部是斜着铺的应该套用何定额?是否要考虑损耗? 答:如果地面铺砖所采用的砖品种不同,规格相同,定额消耗量一般不准许换算;可换算材料价格。 11、块料面层定额子目中是否包括结合层? 答:包括结合层。 12、拼花楼地面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拼花楼地面按拼花部分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3、内墙抹灰中的简易抹灰具体指什么情况下的抹灰? 答:设计图纸采用88J1—X1,内墙2A1时使用。 14、装饰工程中,内护墙饰面面层为何没有榉木板的做法? 答:榉木板属胶合板类,面层应该执行装饰定额3-166~3-168相关子目,主材价格可换算。 15、装饰定额3-27和3-31都是外墙涂料怎么单价相差那么多?3-27中有刮腻子吗? 答:3-31子目中丙烯酸弹性高级涂料的材料单价较高,并包括腻子。3-27中不含刮腻子。 16、88J1—X1中内墙38B,聚合物砂浆修补一项应套用何子目?88J1—X1中内墙38B,对于2001年预 算定额来说,应套哪些子目? 答:聚合物砂浆修补不再单独套用定额子目,内墙38B应直接套用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17、88J1-X1中内墙6A为乳胶漆墙面,底层为水泥石灰膏砂浆。请问该底层是套2001定额的3-98~3-100, 还是套3-78~3-81? 答:应该执行3-98至3-100子目。 18、本工程内墙及顶棚装修先刮水泥腻子,找平后再刮耐水腻子,请问:是否先执行水泥腻子子目,然后

北京定额预算最新取费标准

通知 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 京造定〔2009〕6 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费计取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经〔2001〕664号)(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现对预算定额中规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应费用、费率进行调整如下: 一、规费计算的原则和依据 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应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计算。 预算定额中规费包括的内容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

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号令)、《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6〕18号)。 7.生育保险:《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4号令)。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 规费=人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详见规费(附表一)。

2012北京定额编制说明(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

2012北京定额编制说明(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编制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 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 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 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 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 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 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 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 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 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北京2001预算定额

北京2001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 第二册装饰工程 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 第四册电气工程 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 第九册绿化工程 第十册庭园工程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装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工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力的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九、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的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 十、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主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 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册建筑工程 册说明

北京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园林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 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单位:株

第一章绿地整理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形。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有差距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伐树挖树根项目定额已包含装车、外运费用,不得调整。如摘冠需使用平台升降车,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屋顶花园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种植基质回填,无机基质执行回填轻质种植基质子目,其他基质执行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九)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北京市《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要求必须客土,应办妥洽商手续,方可客土。(十)土方运输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渣土外运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尽寸以体积计算。 (三)原土过筛以体积计算。按附表1.1规定计算。 (四)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米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有差距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之差计算。 3.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附表1.1规定计算。 4.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它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不得计算渣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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