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办法
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薪酬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薪酬制度一、薪酬制度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教师的工作量、教学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教师的薪资水平,避免薪酬的不公平现象。
(二)激励原则:通过薪酬制度激励教师进行积极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培训机构的整体发展。
(三)竞争原则:引入市场机制,让优秀的教师能够获得更好的薪酬回报,为教育培训机构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师人才。
(四)可持续原则:薪酬制度应该合理可行,不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在长期运作中保持稳定性。
二、薪酬构成要素(一)基本薪资:教师的基本薪资是根据其任课时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反映了教师的基本工作价值。
(二)课时费:教师的课时费是根据其授课课时数来计算的,是教师工作量的重要体现。
(三)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成果等因素综合评定的,旨在激励教师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四)提成或分红:教育培训机构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与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服务质量有关,因此可以设定提成或分红制度,让教师分享教育培训机构的经济收益。
(五)福利待遇: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给予教师一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年假、培训机会等,提高教师的获得感和福利保障水平。
三、薪酬考核机制(一)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学生评价、教务部门评估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研发成果评估:对于参与研发工作的教师,可以考量其研发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三)学科竞赛和成绩情况:参与学科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的教师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激发其教学热情。
(四)培训和学历提升: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研修班等活动,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学术能力,可以通过学历的提升以及培训的成果来调整薪酬。
(五)学生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作为教师薪酬评定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薪酬制度应当基于公平公正、激励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构成教师的薪酬要素,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来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
培训学校岗位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与方案(共三篇)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与方案(教学部+市场部)1.教师薪酬福利制度方案一2.教师薪酬福利制度方案二3.教师薪酬福利制度方案三4.教师薪酬福利制度方案四5.教师薪酬福利制度方案五6.教师薪酬完美版7.教师工资评级方案一8.教师工资评级方案二9.教师考核方法与星级评定10.教师奖惩规定11.市场部人员岗位职责12.市场部工资方案(3种)13.市场经理岗位职责14.市场部提成方法教师工资、福利制度方案一(正式签约专职教师类)一 .工资学校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以合理待遇。
1、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课时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补贴、保险等。
2、基本工资:专职教师基本工资3200元/月(含600元课时费)。
3、教师基本课时工资:试用期教师为130元/次(二小时为一次),转正教师的课时工资通过评级后按级别定。
转正不足一年的教师为新老师,初始课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4、证书补贴:有教师资格证加补贴120元/月,过大学六级、PETS-4级加补贴180元/月。
过专八、PETS—5级加补贴280元/月。
5、学历补贴:大专200元;本科300元。
9^保密费:100元/月。
10、餐补:50元/天。
周末上全天班的行政及上课跨中间两个时间段耽误午餐的专职教师及助教享有。
平时值班的行政一天工作时间超过9小时的,也享受50元/天的误餐补助。
11、培训津贴:120T30元/小时12、住房津贴:省外的员工或在郊区上班的老师如有需要,转正后学校可免费提供宿舍。
如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学校不予考虑,试用期间需提供住宿的,按100元/月收取。
13、关于寒暑假的工资待遇:专职教师寒暑假期间各有一个月享有2650元的基本工资(不扣450元课时)。
二•福利1、学校员工结婚,学校发礼金500元,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到场祝贺。
2、学校员工生子,发礼金200元,双胞胎400元,计划外生育不发。
3、员工三•保险1、员工与学校签转正合同三个月内,学校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完整版

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教育培训机构作为一个专业的教学机构,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整体业绩,必须建立完善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薪酬和绩效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竞争力。
二、薪酬管理1.薪酬构成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等。
其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确定的,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和团队的绩效指标评价结果来发放,津贴和福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待遇。
2.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非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
非定期调整则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表现情况进行,如公司业绩好可以给予员工额外奖励。
3.薪酬保密公司要求员工对自己的薪酬信息保密,并不得向外界泄露。
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绩效管理1.目标设定公司将根据部门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目标要具体、可衡量和可达成,以促使员工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
2.考核评估公司将根据设定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一般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估的结果进行发放,绩效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的奖励。
公司将绩效奖金发放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色的业绩直接相关,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培训发展公司将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员工主动参加培训的情况将被纳入绩效评估的重要考虑因素。
四、绩效考核1.考核方式公司将采用综合考核和360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综合考核将主要以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目标达成情况为评价指标,360度评估将从员工的直接上级、下级、同事和客户等多个角度对员工进行评估。
2.考核标准公司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辅导班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导班员工薪酬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辅导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辅导班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务、行政等岗位。
第三条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正、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员工收入与其工作绩效、岗位职责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工资指导线,结合辅导班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任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工作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岗位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指标,按月或季度进行考核,按比例发放。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员工年度或项目完成情况发放。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慰问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每月固定日期发放。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前,需完成当月的工作任务,并通过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员工如有请假、病假等情况,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扣发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并结算工资。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市场行情、辅导班经营状况,对员工薪酬进行一次调整。
第十六条特殊调整:因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情况,可进行特殊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七条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八条薪酬调整和发放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保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辅导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培训机构教师薪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教师薪资管理制度一、前言教师是培训机构的核心资产,其薪资管理制度对于培训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薪酬管理机制将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师团队,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升机构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因此,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对于培训机构至关重要。
二、制定背景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基于培训机构的发展需要,旨在激励教师创新教学及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确保培训教师的工作秩序和教学质量;维护培训机构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培训机构长远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教师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教师的薪酬应该符合其工作业绩、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应该公平、公正、合理。
2. 激励导向原则:教师薪酬制度应该能够促使教师积极工作、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并与培训机构的业绩和目标保持一致。
3. 稳定与动态平衡原则:教师薪酬应该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也要考虑到市场因素,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市场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薪酬结构设计1. 基本薪酬:培训机构教师的基本薪酬是其工作的基本收入来源,应该与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职称等相关,符合市场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2. 绩效奖金:培训机构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课程评价等制定相应的绩效标准,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3. 激励机制:培训机构可以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如年终奖、特别贡献奖等,以激励教师更好地工作。
4. 福利待遇:培训机构应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年假等,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五、薪酬管理流程1. 薪酬测算:根据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职称等要素,计算其基本薪酬,并考虑到市场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 绩效考核:定期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根据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定,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3. 薪酬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教师的工作表现,适时调整教师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办法

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办法
一、基本工资
1.1 根据教师的学历、教龄、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1.2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以现金形式支付。
1.3 教师的基本工资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2.1 根据教师的业绩、教学质量、学生成绩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2.2 绩效工资按照一定的考核周期进行评定和发放。
2.3 绩效工资以现金形式支付,发放方式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期发放。
三、奖励与惩罚
3.1 奖励:教师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形式可以为奖金、荣誉称号等。
3.2 惩罚:教师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或者不达标的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惩罚,如警告、罚款等。
四、福利待遇
4.1 教师享受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2 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教师提供其他额外福利待遇,如补贴、交通津贴等。
五、薪资调整
5.1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教师的薪资进行调整,确保教师的收入水平能够适应生活成本的变化。
5.2 薪资调整应经过合法程序,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并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和绩效进行评定。
六、薪酬福利管理
6.1 培训机构应建立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福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2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薪酬福利管理流程,包括薪酬测算、薪酬发放、薪酬调整等。
6.3 培训机构应定期对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培训机构自身的发展需求。
培训学校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薪金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学校薪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职工收入与工作业绩、贡献相匹配。
第二章薪金构成第四条教职工的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和职责,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金发放第九条薪金发放按月进行,每月底前发放当月薪金。
第十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得拖欠。
第十一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1. 教职工填写工资发放申请表;2.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工资发放申请表;3. 学校领导审批工资发放申请表;4.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结果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确保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薪金调整第十三条教职工薪金调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调整工资;2. 根据学校发展和经济效益调整工资;3. 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调整工资。
第十四条教职工薪金调整应遵循以下程序:1. 学校领导提出调整方案;2.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3. 学校领导审批调整方案;4. 学校财务部门执行调整方案。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薪金管理制度,确保薪金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薪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职工的监督,确保薪金管理制度的落实。
教培辅导老师薪酬制度范本

教培辅导老师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教培辅导老师的薪酬制度,保障教培辅导老师的合法权益,激发教培辅导老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教培辅导工作的老师。
第三条教培辅导老师的薪酬水平应与其工作职责、工作质量、教学成果和社会效益等因素挂钩,体现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
第四条教培辅导老师的薪酬构成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部分,具体比例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教培辅导老师的基本工资应根据其学历、职称、教龄等因素确定,可分为若干等级。
第六条教培辅导老师的基本工资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三、绩效工资第七条教培辅导老师的绩效工资根据其教学成果、学生满意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绩效工资的分配应注重激励,鼓励教培辅导老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九条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补贴第十条教培辅导老师可享受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具体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教培辅导老师在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工作的,应享受相应的地区补贴。
五、奖金第十二条教培辅导老师可享受年终奖金、优秀教师奖金等,具体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奖金的分配应体现激励原则,奖励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培辅导老师。
六、其他待遇第十四条教培辅导老师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教培辅导老师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应给予时间和经费支持。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各地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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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办法
培训机构教师薪酬管理制度办法
1、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费、绩效奖金、全勤奖、补贴、保险、电话补贴。
2、基本工资:专职教师基本工资1200元/月。
3、全勤奖:50元/月(当月满勤可发、迟到或请假均不发)。
4、超员奖:每个教学班级基数假设为10人/班,
若实际学生数超过10人,每超出一个学生,补贴该任课教师20元/人/月。
5、加班费:20元/半天,40元/天,加班具体时长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少于5个小时为半天,超过5个小时按一天算。
(由校长审核批准方能计算),如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6、餐补:10元/天。
周末上全天班的行政及上课跨中间两个时间段耽误午餐的专职教师及助教享有。
平时值班的行政一天工作时间超过9小时的,也享受10元/天的误餐补助。
7、绩效奖金包括:学生巩固率+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教师优质课比赛+新生源拓展奖励+优质服务奖励+年度奖励
巩固率奖:
1.
每期培训的最低基本续班率, 75%以上的班级有续班奖金,50%—74%不奖不罚,带班巩固率50%以下的老师,给予一个培训周期的观察期,连续两个培训周期巩固率低于50%的老师,学校有权将其辞退或转岗。
2.续班奖每期发一次。
学生巩固率奖励如下表:(G是巩固率的第一个字母)
巩固率奖金额75%≦G﹤80%
15元/生80%≦G﹤85%
20元/生85%≦G﹤90%
21元/生90%≦G﹤95%
24元/生95%≦G﹤100%
27元/生 G=100% 30元/生学生参加比赛获奖: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50-50元/人;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省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20-40元/人;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市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00-30元/人;
其他单项奖: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另行设立单项奖。
教学优质课奖: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00元(或等值物品);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50元(或等值物品);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奖励100元(或等值物品)。
新生源拓展奖励:
A:免费体验课:
班级正式开课时,如果报名人数(或收入)达到相应标准,对授课教师奖励100元,超过标准人数后的人数,对授课教师给予奖励,并对跟踪该班教学与招生工作的教师予以嘉奖。
B:新生招生新生招生为两个含义,一是在自己班级中招来新生插班,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招来新生进新班或插班,凡新报名学生(学校安排插班不除外)按10元/人给予教师奖励。
优质服务奖:
主要考核指标: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
评价系数
项目电话教学期末示范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评价标准分
10分
10分
10分
10分
10分权重
2.5
2.5
2.0
1.5
1.5
(1)电话教学电话教学作为一项教学常规,每学期每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教学。
须认真填写电话教学单,每月底和工资单一起上交检查。
如未按时交电话教学单,取消当月电话补贴。
电话教学时,每生每次时间不低于4分钟。
电话教学单须如实填写,学校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取消当月电话补贴,当月电话教学成绩记零,学期德育考核成绩记零,并给予记过处分。
教师每月发放电话教学费用20元/班。
电话教学考核标准与分值教学人次教学时间 4分,0.1分/人 6分,0.05分/分钟
(2)学期展示课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展示课。
在班级授课进度到达第8周/16周时,教师须与校长落实上示范课的时间、地点与内容,同时将计划上交给学校。
教师如有在规定的班级未开展学期展示课,该班的巩固奖减半,且该教师此项目的成绩计零。
学期展示课考核标准与分值按时上交计划完成度授课效果3分 4分 3分
(3)学生评价学生评价是指按规定填写学生评价表。
教师须在期末完成学生评价表的填写,上交学校盖章检查。
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
教学时间主要填写内容第1-4周学生个性心理分析与总结。
包括气质、性格、体貌特征、智力、创造力、人际交往、适应环境变化能力、动机、兴趣、人生观、自我意识等。
第5周
行为习惯第6-15周出勤情况、作业情况、学习兴趣、各项与所授培训项目相关的学习效果等。
第16-17周
总体学习效果归纳总结;教师对学生本人的期望;教师对家长建议与要求等。
第18周学校统一盖章,发送鉴定。
学生评价的考核标准与分值按时上交检查评价人数评价质量
2分 5分,0.1分/人 3分
(4)周教学计划周教学计划是指填写周教学计划表。
教师须在授课前将计划表贴在教室外供家长了解。
如果未填写周教学计划表,扣除教师奖金5元/次。
周教学计划考核标准与分值填写数量填写质量 4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分,字迹工整,内容详实,指导性强
(5)问卷反馈学期末学校向家长发放《家长意见问卷调查表》,收集反馈意见,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学校将针对反馈意见,对教师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优质服务奖考核细则优质服务奖每学期发放一次,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各个项目的成绩总和为该教师的学期成绩。
优质服务奖设立特等奖1名,奖励1200元;一等奖5名,奖励800元;优秀奖8名,奖励500元。
凡受到重大社会正当理由投诉者,取消参评资格。
优质服务考核成绩、春季考核成绩、秋季考核成绩三项的总成绩为年度奖的评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