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技术标准
泛光照明安装工程技术要求.doc

泛光照明安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界面划分一、总承包公司负责施工的机电工程承包范围1、供电工程总包应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泛光照明配电箱安装、调试、验收,及对本部分独立分包人和指定供商的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其它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二、由泛光照明安装工程分包人负责施工工程承包范围1、泛光照明安装工程分包人应完成的招标范围包括:所有设备、材料之供应、安装、检验、调试和验收;所有的设备、材料、部配件缺陷保修期(由业主发出实际竣工证书的日期起计算2年)内需要的正常替换的配件;一切与有关政府部门就上述项目施工、验收所需的联络及跟进的工作及费用。
泛光照明安装工程自行承包的各系统的具体工作范围描述如下:1、泛光照明施工图纸的深化2、与幕墙施工单位的配合:幕墙的开孔、灯具固定件的安装、管线的铺设、灯具的安装、防雷接地施工等3、与机电总包的配合:泛光照明电源管线的敷设4、与弱电分包的配合:楼宇控制与泛光照明的配合,控制箱、配电箱的安装等5、泛光照明的调试、验收等工作泛光照明安装工程技术要求一、执行的技术规范本泛光照明安装工程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具体如下:1、设计、施工图纸2、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3、建筑电气工程通用图籍92DQ1、92DQ3、92DQ4、92DQ6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5、《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6、《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电气DBJ 01-26-96;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54-95 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DBJ01-611-2002)国家颁发的其他有关电气、管道施工规范规程;二、灯具的技术要求见外墙灯具规格说明书三、各系统内容及技术要求3.1、工程的特点东方文化艺术中心泛光照明工程特点:工程施工与幕墙施工穿插进行,工期较短,工程的电缆、钢管敷设有一定的困难,灯具安装要保证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等性能不受影响,要保证灯具的安装美观,保证设备的使用安全,达到设计意图。
LED泛光照明灯具技术要求

序号名称技术要求图片1LED墙面投射灯技术参数颜色范围:暖白光(3000K)光源规格:1W/颗(科瑞、日亚芯片,灯珠亮度不小于80LM左右)LED数量: 18颗发光角度:8°(光学树脂透镜)光源功率:21W面盖材质:耐高温钢化玻璃灯具尺寸:¢160*H125MM(含支架高度)灯体材质:优质高压铸铝灯体,(可调节式安装支架)输入电压:AC220V(也可以一个灯外带一个全防水型电源)防护等级 IP66(全封闭结构,防护性能高)环境温度:-20℃ ~ + 55℃4LED投光灯技术参数颜色范围:暖白光(3000K)光源规格:1W/颗(科瑞、日亚芯片,灯珠亮度不小于80LM)LED数量: 48颗发光角度:10°光源功率:58W面盖材质:耐高温钢化玻璃灯具尺寸:¢230*W235*H280MM(含支架高度)灯体材质:优质高压铸铝灯体输入电压:AC220V(底部出线)防护等级: IP65(全封闭结构,防护性能高)环境温度:-20℃ ~ + 55℃5SMD灯条颜色范围:暖白光(3000K)光源规格:SMD5050LED数量: 60颗光束角: 120°灯体材质:铝合金灯体,表面氧化处理灯具尺寸:20*13.5*1000MM输入电压:DC24V(1台320W电源可最大连接12米灯)固定支架:最好和灯具一体化,否则必须属于加强固定的,安装好后不允许有松动出线方式:侧面出线,灯具带公母接头,线长在10CM左右,灯体内必须有不小于0.75平方的跳线(手拉手连接时可以避免压降)额定功率:12W防护等级:IP65环境温度:-20℃ ~ + 55℃7LED投光灯技术参数颜色范围:暖白光(3000K)光源规格:1W/颗(科瑞、日亚芯片,灯珠亮度不小于80LM)LED数量: 5颗发光角度:60°光源功率:6.6W面盖材质:耐高温钢化玻璃10。
泛光照明工料规范

泛光照明工料规范1、编制说明1.1本规范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为依据,并结合我公司对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本条款是对施工规范的有效补充。
1.2本规范与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同时执行,以最高要求为准。
1.3本规范未涉及到或未描述的地方,请参照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执行,并以高标准为准。
1.4在投标报价上,施工单位需考虑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合理报价。
2、编制依据2.1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00:98《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住宅工程质量标准》(华润置地,2007版)3、泛光照明工程分项技术标准3.1管路施工的技术要求3.1.1泛光照明的管线、灯具及支架安装整齐、美观,测量定位要求准确,现场设计加工支架、吊架,根据测定管路的垂直走向弹出线来,按照安装标准规定的测定点间距的尺寸要求,确定支架的具体位置。
3.1.2明配电管安装排列要整齐,管壁光滑、清洁,钢管采用丝扣连接,在管箍两侧做好可靠跨接,吊架及沿墙敷设的电线管码固定牢固,间距均匀。
电气管路与水管交叉敷设时,应在水管上面,相互净距不小于0.2米,管路通过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应加补偿装置。
3.1.3钢管与配电箱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至配电箱内,当不能直接进入时,应在钢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金属管管口包扎严密。
3.2管内穿线3.2.1管内穿线前,管路必须清扫,并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
泛光照明招标技术要求

泛光照明招标技术要求泛光照明招标技术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泛光照明招标技术要求第一章基本要求1.技术规格书概述本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招标图纸描述了有关泛光照明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维护保养等技术要求,涵盖从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至交付的各项细则。
为能妥善完成本合约内各事项,投标方需结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本技术规格书)和商务文件加以综合理解,两者有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并需按要求提供一切所需的工作人员、工具、物料、设备、储存、有效的质量证明报告、图纸等。
规格书中带“※”为重要条款,制造厂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处不符者,即视为废标。
规格书中带“△”为次重要条款,承包商(本文所说“承包商”、“承包单位”意指本次招标中标方)必须遵守,每项不符合条款扣减相应技术评分,三项以上(含三项)不符合者,视为废标。
规格书中其它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每项不符合条款扣减相应技术评分,有10 项不符合者,视为废标。
3.※招标工作内容及要求※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及施工蓝图为基本的设计原理和意图,作为本承包商在进行设备设计和制造时的参照和指引,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发觉有不妥善和错漏的地方应在回标时指出。
业主只接受投标人提供的满足国家规范、设计和使用功能的机电设备。
投标单位的回标技术文件须包括对原设计单位图纸的审核意见,业主以此作为技术标评分依据之一。
3.1 标段划分3.2 工作内容(1)泛光照明工程的工程范围是根据本工程技术要求文件及招标图纸所示的包括泛光照明工程的全部内容。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依据招标图纸和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完成必要的图纸深化设计;负责供应、安装及接驳泛光照明工程,包括:所有灯具及灯具固定件的供应、安装;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线管、线槽、桥架、电线、电缆的敷设及接驳;金属管件、灯具外壳等部位的防雷接地;配电箱、控制系统的供应、安装;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以及保障各系统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
完成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完成操作培训和售后服务。
泛光照明技术标准

泛光照明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目录1、照明总体要求1.1 一般要求1.2 标准1.3 呈交文件1.4 产品2、照明方案及技术要求2.1 概述2.2 方案设计效果2.3 技术规范标准2.4 LED 系统要求2.4.1 LED 系统概要2.4.2 LED 系统工程范围2.4.3 LED 系统技术要求2.5 灯具选型及标准2.6 灯光控制系统要求2.7 灯具安装要求3.工程施工3.1施工准备3.2施工方法及程序3.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3.5施工实施制1.照明总体要求综述提供和安装如图示及本说明所列照明灯具术语“建筑师”个别地或整体地指建筑师、室内设计师、照明设计师或业主代表。
1.1 一般要求 A.提供所列灯具包括灯泡和附件、合适的电线、控制部件及稳固安装灯具所需之部件。
B.对于那些特别指明产品代号和有特别说明或有附加图示说明的灯具,在灯具订货时须严格按照这些说明订购。
C.总承建商应向电气施工单位提供所有的照明施工说明(包括灯具说明和;电气施工单位应向灯具制造厂商提供所有灯具订货所需的资料。
D.灯简图)具类别应以字母顺序罗列和按有关说明选购。
E.当制造厂商需要修改灯具的详图时,其修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a.灯具发光性能有所改进或相等。
b.结构、机械、电气、安全以及维修方面均应有所改进或相等。
c.费用是减少或相等的。
d.所有修改应经建筑师以书面形式的核实和批准。
1.2 标准 A.以下为本说明参照和遵循的有关标准和规范:a.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IEC)b.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T 50314-2000)c.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 133-90)(GBJ 303-88)d.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e. 北京市有关的照明工程规范要求f. 北美照明工程协会(IESNA)的推荐做法 B.除非有书面另外说明外,所有的灯具和附件应是新的、高质量的、经测试机构批准并有测试机构认可的产品标签。
泛光照明设计技术要求

• 色温与灯具搭配:根据灯具类型选择合适的色温,LED 灯具适用多种色温,而荧光灯则以冷 白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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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与管理
设备维护
• 定期检查与清洁: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 更换灯具的周期:灯具应根据使用频率和寿命进行定期更换,避免影响照明效果。 • 故障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设备故障,缩短停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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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设计方案
• 整体规划:从建筑布局、材料选择到设备安装,形成系统性节能设计方案。 • 先进节能技术:采用高效照明、热回收系统等技术,显著降低能耗。 • 绿色认证:通过环保认证,提升项目价值与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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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能能耗,提供数据支持与分析。 • 数据分析软件: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优化能耗管理与决策过程。 • 传感器技术:部署温度、湿度等传感器,精细化管理能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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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 设备升级:更换旧设备,采用能效标识高的产品,提升整体效率。 • 用户行为引导:通过宣传与培训,提高使用者的节能意识与行为。 • 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运行,减少故障和能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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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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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 避免光污染:使用合理的照明设计,确保光线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干扰,影响居民生活和生 态平衡。
• 提供必要的可见度:确保光源位置和强度满足交通和行人通行需求,提高夜间视线安全。 • 确保使用安全:选择安全且耐用的材料,避免设备出现故障或意外,保障灯具的长期安全使
用。
夜景泛光照明LED艺术灯光照明超全招投标技术标准要求

技术部分第一章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其它及本工程相关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条例、法律条文等。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本工程执行下列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年版)(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7)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04(1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1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7(1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JB/T 10216-2000(24)《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91(25)《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1(26)《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6(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30)《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优标准》GB/T50375—2006(32)《建设工程工程师规范》GB50319-2000(3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其他设计规范及标准(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公司提供扩初设计文件及技术说明书。
南地块泛光照明技术要求

第二章工程技术要求一、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本系统工程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有关标准和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12)《室外环境照明指南》(CIE-37)《都市城区照明指南》(CIE-92)《泛光照明与装饰工程照明指南》(CIE-94)《城区照明指南》(CIE-13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标准》YD/T 2008-199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011年版)《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实验A:低温实验方法》GB/T 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实验B:高温实验方法》GB/T 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实验C:恒温、温湿实验方法》GB2423.3-81《信息技术设备的量和单位》GB4943-95 GB 4943-2001《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12《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19510.10-2009《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7-2005《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201-2008《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201-2008《投光照明灯具光度测试》GB/T 7002-2008《照明灯具反射器油漆涂层技术条件》QB/T 1552《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QB/T 3741《灯具油漆涂层》QB/T 155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灯具-第2-5部分:特殊要求-投光灯具》IEC 60598-2-5《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IEC 60598-2-1《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IEC 60598-2-2《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1《灯用附件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性能要求》GB/T 15042-2005《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施工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任何其它有关的现行规范及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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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目录1、照明总体要求1.1 一般要求1.2 标准1.3 呈交文件1.4 产品2、照明方案及技术要求2.1 概述2.2 方案设计效果2.3 技术规范标准2.4 LED 系统要求2.4.1 LED 系统概要2.4.2 LED 系统工程范围2.4.3 LED 系统技术要求2.5 灯具选型及标准2.6 灯光控制系统要求2.7 灯具安装要求3.工程施工3.1施工准备3.2施工方法及程序3.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3.5施工实施制1.照明总体要求综述提供和安装如图示及本说明所列照明灯具术语“建筑师”个别地或整体地指建筑师、室内设计师、照明设计师或业主代表。
1.1 一般要求 A.提供所列灯具包括灯泡和附件、合适的电线、控制部件及稳固安装灯具所需之部件。
B.对于那些特别指明产品代号和有特别说明或有附加图示说明的灯具,在灯具订货时须严格按照这些说明订购。
C.总承建商应向电气施工单位提供所有的照明施工说明(包括灯具说明和;电气施工单位应向灯具制造厂商提供所有灯具订货所需的资料。
D.灯简图)具类别应以字母顺序罗列和按有关说明选购。
E.当制造厂商需要修改灯具的详图时,其修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a.灯具发光性能有所改进或相等。
b.结构、机械、电气、安全以及维修方面均应有所改进或相等。
c.费用是减少或相等的。
d.所有修改应经建筑师以书面形式的核实和批准。
1.2 标准 A.以下为本说明参照和遵循的有关标准和规范:a.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IEC)b.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T 50314-2000)c.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 133-90)(GBJ 303-88)d.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e. 北京市有关的照明工程规范要求f. 北美照明工程协会(IESNA)的推荐做法 B.除非有书面另外说明外,所有的灯具和附件应是新的、高质量的、经测试机构批准并有测试机构认可的产品标签。
当被要求时,应能提供这些测试书面报告。
C.所有灯具应符合本地、省、和/或国家建筑楼寓、电气和能源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
D.安装在户外建筑物下部位(如建筑物的拱腹)的灯具和户内有水或极度潮湿的地方的灯具应为经批准适用于潮湿地方的灯具。
1.3 呈交文件A. 对于那些不作任何修改的在标准产品目录之列类,应提交产品目录相关页。
这些产品目录相关页应清楚地说明所有的随灯具配备的元件和所有响应的产品数据(包括灯泡、镇流器的质量、镇流器的制造厂商和型号、输入电压、输入功率、材料、完成面、配件和/或可选项目、和任何以书写形式阐述说明的杂项)。
如果某页所描述多于一个灯具型号,其余无关的资料应画掉。
B. 呈交的文件必须是由制造厂商准备或制造厂商在当地的代表机构准备并清楚地印有制造厂商和其代表机构的名字。
C. 标准产品之列灯具:a) 一份带有防伪造金属反光印章的产品证书以及所有要求审批的申请文件。
b) 灯具含有多于一个灯罩时,呈交的订货图纸应包括各灯罩及固定灯罩的各部件的外形尺寸。
D. 非标产品类灯具,如客户订造、改装、直线连续安装灯具,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蜡纸图。
这些图纸上应画有灯具结构详图、直线连续安装灯具的长度、灯泡外形、电源输入装置安装位置、镇流器安装位置、吊装式灯具的吊杆(线)安装位置、灯具表面材质、以及灯具各部件材质表。
图纸必须是按比例的。
安装单位应向制造厂商提供所有作安装直线连续安装灯具用的墙壁顶部藏灯凹处现场实际外形尺寸。
如果需要安装墙壁投射反光元件或挡光板,图纸应表示出灯具与墙壁或相邻垂直面之间关系。
E. 以上段落A 到C 中提到的呈交文件,制造厂商应在收到定单后的两星期内提供。
所有呈交文件应清楚地注有其项目的名字和灯具的型号。
F. 灯光顾问/业主将会核实所提供的文件是否齐全,如果不够齐全,灯光顾问/业主有权向施工单位索取订货图纸。
G. 本工程照明承包商还应呈交下述文件,并经照明顾问确认:LED 控制系统线路图及施工详图。
灯具安装节点详图。
灯光控制系统图。
1.4 产品1.4.1 一般材料的要求A. 灯具内各部件的装配和接线应在制造厂内完成,并应配以必须的灯座、镇流器、连线、挡光元件、反光元件、管道、镜片、及其他灯具安装所需之部件。
B. 照明灯具内各元部件应有密封外壳保护。
无外壳保护的金属连接部分应是焊接、用焊接材料填满焊缝、表面光滑、不漏光。
白炽灯具应由有边的装饰罩密封。
固定镇流器用螺杆、灯座U 形螺杆、反光元件固定螺杆均应焊接在灯具的灯体上;不允许使用非标螺纹螺杆。
镇流器部件必须安装在有良好通风的位置并牢固地安装在金属表面。
C. 除特别说明外,灯具应设计成底部开启式更换光源型。
D. 灯具结构应是以尽量少的连接点。
非外露的连接部分应为焊连接、螺杆连接或用螺钉连接;不允许采用焊剂的低温焊接的连接。
在进行电元件维修或更换时,有些部件必须被移开能接触到需要维修的元部件;这些在进行维修较里面元部件时必须被移开的较外面元部件不能采用自攻螺钉连接或铆钉连接来固定。
同样地,不允许采用自攻螺钉连接或铆钉连接来固定电元件。
E. 灯具的铸造或冲压制造部分应为细精粒、足够硬、成形尺寸接近铸模尺寸、重量和厚度足够、装配紧凑、口需经锉平和抛光以避免任何不完善或褪色的表面和连接点。
F. 荧光灯和HID 灯具的灯体应设计成便于电元件的维修和更换。
在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无需把灯体从安装处拆卸下来。
1.4.2 灯座A.白炽灯和H ID 灯座应是带铜螺旋套筒的陶瓷基座。
B.荧光灯灯座应由白色、耐热塑胶材料制成。
工作电压大于300V 的荧光灯灯座应为安全型。
当灯泡被拆卸时,它将断开灯具输入回路。
C.每个安装在敞开型荧光灯具的灯泡应备有不少于两个灯泡固定夹。
D.灯座材料应是足够的硬和可靠地固定在灯具外壳。
E.灯座应能适用于规定的灯泡,并固定在一特定的位置以致灯泡和镜片、反光器和挡光板有一适当的安全空间。
F.灯座应能可靠地固定灯泡,正常程度的振动和维修人员在维修时正常碰撞均不会导致灯泡掉下。
1.4.3 反光元件 A.铝质反光元件a. 反光元件和反光锥体或遮光板应由#12 铝质光板制造而成。
这些反光板应不少于1.45mm 厚。
材料不应有任何锤印、加工过程留下的旋纹和痕迹或在铆焊过程所形成的凹槽。
安装后任何铆钉、弹簧或其他金属铁器应是不可见。
b. 反光元件表面经金属反光生产程序制造而成。
反光元件的内表面不应有任何水珠痕迹,在其清洁、有金属光泽的表面的反光率不应低于83%。
从正常的角度看反光器的反光面应是淡红色而不是多种颜色的。
c. 锥体的反光面应作焊缝密封度的测试。
B.反光元件的油漆:a. 反光元件应先成型,后上底色和油漆。
外面是白色陶瓷的灯具的反光元件及其反光体应符合以下要求和进行以下测试:①灯具置于退色计100 小时后,反光元件的反光率不应低于86%,外表面也不可有任何可见的颜色变化。
②灯具置于100%湿度、37.7℃(烤箱试验)100 小时后,反光元件表面不应有任何局部隆起的疤痕或损坏的迹象。
③灯具置于盐雾(20%氯化钠)150 小时后,反光元件不应有任何陶瓷裂纹出现。
C.反光锥体a. 除另外说明外,提供45°灯泡和灯泡成像保护角;如果灯具的上部反光部件是与反光锥体分离的,保护角度应为45°。
b. 在任何情况下,反光锥体的支撑元部件不应变形。
1.4.4 镜片A. 镜片、灯罩、和其他传光部件应在灯具框架内。
镜片应是可拆的,但却是牢靠地固定在灯具的框架上,搬运或移动灯具框架应不会引起传光部件的掉落。
B. 玻璃镜片a. 除另外说明外,平滑玻璃镜片应由经热处理的硼酸玻璃制造而成。
b. 玻璃镜片表面的加工(如磨沙处理、酸洗、抛光)应遵循照明灯具表所述进行。
C. 聚丙烯塑胶镜片a. 镜片应是注塑模具制成、水晶般透明、100%聚丙烯塑胶(除另外说明外)。
菱形或圆锥形凸面图案的镜片,参照菱形(圆锥形)表面到底部中心的距离确定其最小厚度。
而凹面图案的镜片,则参照材料的厚度确定其最小厚度。
b. 从各个方向、垂直45°到90°的角度目视镜片时,应看不见灯泡在镜片上的成像。
在0°到45°的角度范围内,最大亮度(在一个灯泡下)与最小亮度(两个灯泡之间)之比应不大于3比1。
c. 聚丙烯塑胶镜片的表面加工(如磨沙处理、酸洗、抛光)应遵循照明灯具表所述。
1.4.5 荧光灯具标准类 A.灯体a. 由厚钢,经阳极氧化处理或相等的防锈处理;或硬质、适合用作直线吊装的铝材制造而成。
b. 灯体外表面:除另外规定外,陶瓷颜色按说明或按选定所述,户外安装灯具的灯体。
外表面参照以下“户外安装灯具灯体表面”的要求。
B.反光元件反光率不低于85% C.频繁启动a. 每个由单一镇流器镇启动而需频繁启动的荧光灯应有一(1)个接地灯座。
工作电压大于300V 的灯座应为安全型,并能在灯泡移开时,断开输入电路。
b. 用与频繁启动电路的荧光灯泡(430mA 及以下)应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板上,灯泡边与金属板边的最小距离不应少于12.7mm。
1.4.6 高强度放电灯具 A.灯体、所有适合部分钢阳极氧化处理或同等的防锈保护、或硬质铝材。
B.外表面:烘烤搪瓷表面a. 不可见表面:无光泽黑色b. 可见表面:颜色和结构按如下各类灯具的说明所述c. 户外安装灯具外表面①灯座体:带浇铸散热片的铸铝以确保灯泡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能得到很好的散热。
②除另外规定外,灯具的设计应设计成顶抽式和底抽式更换灯泡型。
d. 反光元件高纯度(不低于99%)的铝材料。
用机械和电子抛光技术进行其金属光泽表面的加工。
反光元件作阳极化处理以防表面的氧化或腐蚀。
反光率不应低于83%。
e.除另外说明外,金属卤灯灯具的镜片应由安全透明玻璃制成。
1.4.7 照明设备布线A. 电压额定值:接入照明灯具的绝缘导线应能承受不低于600V 的工作电压。
B. 温度额定值—灯具内:所有照明灯具用绝缘导线应为规范批准的、并符合灯具设计或北京地方规范要求 C. 温度额定值—灯具外a.所有灯具间或灯具到电源插座间的软导线(非敷设在导线槽)的温度额定值应不低于105℃b.软线型号应符合具体使用所需、配备把导线固定在灯具上的导线固定夹;使用在有水的地方的软线应有防水进入导线保护。
D.连接片 a.灯具内各连接部件均应有各自的连接片,并应用永久性连接或插接式连接。
b.灯具电源接线不在灯具内时,其接线柱应安装在一专用的接线合内。
接线柱应由耐火塑料制成的;金属旋线弹簧固定在其底座,导线能直接穿入金属旋线弹簧内。
E.从正常目视角度观看灯具(如45°仰角),不应看到任何灯具内的连线。
如需要,增加额外接线端子。
如果灯具是吸顶式或嵌入式安装在斜面,其可视部分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