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检员管理制度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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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检员管理制度和职责

1.目的:确保工厂生产的产品在生产、加工、储存、发运过程中符合检验检疫要求,了解最新检验检疫动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厂检员

3.职责:

3.1认真学习检验检疫法律及有关规定,了解、掌握检验检疫的有关常识。

3.2接受检验检疫机关的培训、考核、监督与管理。

3.3协助检验检疫机关检查、监督本单位生产、加工、储存或者运输的出口产品,是否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3.4对本单位生产、加工、储存的出口产品进行出口前检疫检疫,根据检验检疫结果,认真、如实地填写“厂检记录单”。

3.5配合协助检验检疫机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监督工作。

3.6收集和反馈有关的检验检疫信息,及时提供建议和意见定期向检验检疫机关汇报工作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对出口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检查、监督

(1)原料收购需符合检疫要求,如病虫害、腐烂等现象要加以控制。

(2)加工程序应当结合防疫及检疫要求,对有病虫害的原材料一定要剔除,加工时的边脚废料要及时清理,保持车间内清洁。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别存放,不能混放,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单独隔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记,容易与合格品区别。

(4)车间内有关防虫、防潮、防霉变、防鼠的设施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有无损坏。

(5)加工场地、加工车间、设备及其周围环境要符合检验检疫要求,做到清洁、无尘土、无害虫、无鼠、无污染,车间不存放与加工无关的杂物。露天加工货场要求平整、清洁、无杂草、无垃圾、无积水。

(6)产品必须经厂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并对包装过程实施监督。

最好在白天进行包装作业,避免夜间作业,以免灯光诱集害虫进入包装箱内。

4.2对出口产品的储存过程实施监督。

负责检查落实有关注意事项,要对合格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检验检疫问题(仓库感染、受潮霉变等)进行检查。

(1)检查产品储存场所的设施和环境卫生,要求无生活害虫、无鼠、无尘土、蛛网、无其它杂物。待检验检疫的产品与其它产品要分开存放。产品堆放整齐有序,唛头标记明显,铺垫材料要及时清毒或更换。仓库内防虫、防霉变、防鼠的设施齐全、有效。

(2)要定期保养仓库,避免产品在储存过程中感染病虫害。一旦发现被感染,要及时采取消毒或熏蒸等处理措施。

(3)产品入库、出库、储存过程都要有准确记录,详细注明产品的品种、规格、批次、数量、入库、出库时间等。

4.3产品出厂前的抽样检查。

(1)抽查与取样的原则

A抽查与取样是现场检验的重要环节,也是决定整批货物是否合格的前提,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B抽查与取样必须以“批”为单位,检查时可根据货物的堆放情况分为若干小区,每个小区应均匀地设若干抽样点,抽样点必须具有代表性,还要根据害虫的习性、栖息部位和货物的实际情况,在害虫易聚集潜伏和滋生的地方,适当增设抽样点。

(2)抽样检查的数量及方法

按一批货物总件数的0.5-5%的抽样检查,但最低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检查时要求厂检员对货物进行直观的、简单的感观检查,发现有带虫孔者,要抽出来重点检查,看虫孔里面是否带有活虫。对抽取的样品,用眼睛仔细观察,看是否带病虫害,虫蛀,是否有霉变等。

(3)如实填写“厂检记录单”

根据整个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及抽样检查的情况,判断该批货物是否合格。认真、如实地填写“厂检记录单”。

4.4对出境货物进行监装。

厂检员对货物进行抽检检查,一般都是在货物装集装箱之前进行。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以后,在装集装箱的过程中,也要进行监督。装箱前,首先检查集装箱内是否干净,有无生活害虫、粪便、泥土、水、鼠尸等。若箱内清洁无杂物,即可装箱,装箱过程要实施监督,确保货证相符,防止装错货物。另外,集装箱装箱的过程,最好在白天进行,尽量避免夜间作业,以免灯光诱导害虫进入集装箱内,感染货物。

5.监督与管理:

5.1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监督,由厂检员负责各制度的实施。

5.2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应做好配合工作。

5.3质检部不定期对厂检员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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