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井二零零七年“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____煤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各部室、队组:为更好的开展我矿“一通三防”工作,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有效的控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

具体活动要求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及时有效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司决定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____组长:____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成员:____二、各单位职责生产部。

负责对井下巷道失修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队组材料设备的码放,防止影响巷道通风断面。

机电部。

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及机械运行状况进行排查。

安全部。

负责对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使用及井下爆炸作业是否按规程作业进行排查。

保卫部。

负责井口灯房、打卡房、澡堂、井下____米范围内职工抽烟情况进行排查,严禁职工在该区域抽烟、使用明火。

监控室。

负责监控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

通风部。

负责“一通三防”所有隐患的排查和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思想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以防止煤矿瓦斯、煤尘及火灾等重大事故为目标,全面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将日常工作中存在通风隐患进行深入排查,进行全面普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和要求,通过排查和治理,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

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矿的安全稳定。

真正将安全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一个人,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和谐发展。

四、活动目标排查通风安全隐患,防止煤矿瓦斯、煤尘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五、活动时间本次活动自____月____日始至____月____日止。

六、活动具体安排:1、隐患排查阶段(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通风部组织开展一次全矿“一通三防”大检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所有业务部室必须全部参加,认真检查我矿在“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通风部统一汇总,下发五定复查表。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

第三条企业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一通三防”。

第四条企业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第二章一通第五条一通即通风,公司要求生产车间和办公楼充分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第六条生产车间应按规定安装通风设备,通风设备的运行应处于正常状态。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等危险物品。

第八条办公楼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九条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通风效果良好。

第三章三防第十条三防包括防火、防震、防水。

第十一条防火: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防震: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地震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建筑结构安全性。

第十三条防水:公司要求各单位加强防水工作,做好建筑物、设备的防水处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防灾管理制度,提高员工防灾意识,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第四章检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检查制度,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检查范围包括通风设备、消防设施、建筑结构等。

第十七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级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十九条对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矿井深入开采,矿井事故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有增加的趋势。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运营,减少事故的发生,采取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

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概念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实施一通和三防的管理制度。

其中,一通是指矿井工作面与地面之间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三防是指防突、防灾、防事故。

通过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内容1.一通管理(1)建立矿井通信系统,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性;(2)制定矿井通信制度,规定通信的方式和内容;(3)设立矿井通信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报告;(4)建立矿井地面指挥中心和地下调度室,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2.防突管理(1)严格执行矿井规章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2)建立矿井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矿井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3)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内空气清新;(4)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泄漏。

3.防灾管理(1)建立矿井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灾害;(2)建立矿井应急预案,包括灭火、排烟、救援等;(3)矿井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防事故管理(1)制定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2)建立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4)建立矿井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1)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2)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3)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意义(1)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2)减少生产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3)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

五、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实施;2.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4.完善设备和仪器的配置;5.不断改进和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一、概述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并实施“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一次通知与三种防护措施的综合实施,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一通一通是指一次性通知,即在每个工作日的开始前,由上级向下级发布相关通知。

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当日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存在的潜在危险预警以及应急预案等。

通过一次性通知,全体员工将及时了解到当日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能随时做好准备。

三、三防三防是指防火、防盗和防事故。

作为“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三防主要针对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面临的火灾、盗窃和事故等风险,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处置方法。

1. 防火防火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首要任务。

为此,每个岗位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与及时检查。

同时,各部门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任何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的人员,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和处理。

2. 防盗防盗是保障工作场所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应加强对工作场所出入口的监控与管理,确保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能够进入。

同时,对于重要财产区域,需设置监控摄像头,并定期检查摄像头的运行状况。

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将贵重物品带离或放置在锁柜中,确保安全。

3. 防事故防事故是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工作环境的安全。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在从事高风险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同时,员工应加强对工作环境的巡查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问题,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执行与检查为了保证“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制度的执行与持续监督。

每个部门应配备专职负责人,负责执行和监督工作。

定期进行内部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

同时,定期邀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员工的安全。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㈠.瓦斯检查制度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⑵.循环路线:每月月初由分管瓦斯检查的队组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计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改;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循环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⑶.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⑷.无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以及提前或推后检查时间.⑸.通风科长必须每月审查一次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计划表月中变更也要及时审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⑴.瓦斯检查员要在现场交接班,•不得私自改变交接班地点,更不得在井外交接班.⑵.交接班时,•瓦斯检查员要分别在对方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认可,不得代签,同时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班工作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和所存在的隐患以及下个班需要注意的问题.⑶.接班后,当班瓦斯检查员要按时进入规定的检查地点,中途不得逗留.8.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⑴.瓦斯检查员下井要带好瓦斯循环检查计划路线图表,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前,先要将瓦斯检查牌板上的上个班的检查时间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抄写到自己瓦斯循环图表背面相应的栏目内.⑵.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循环图表上填写检查路线、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记录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示值,当光学瓦斯检查仪与瓦斯传感器在同一位置的读数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时,要以读数较大者为准同时要及时向通风科汇报.⑶.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汇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⑷.通风队值班干部,每班班后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循环图表”,并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名和签注审阅时间,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理.⑸.生产队组当班跟班干部要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对图表上及瓦斯检查员所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⑹.生产队组当班工长应每班三次对工作面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异常的地点应随时进行检查,对瓦斯检查员提出的整改方案要积极组织实施.⑺.通风科干部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斯检查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9.瓦斯日报审阅制度⑴.通风科每天将一个圆班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特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进行综合,填写到“原相矿瓦斯日报表”上每个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取一个圆班的最大数值.⑵.通风科值班干部要认真审核当日“原相矿瓦斯日报表”的内容,在确认日报表准确无误后,报送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偏高或涌出异常的地点,通风科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组织处理.10、瓦斯临界状态的处理⑴采掘工作面检查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值的95%时,称为瓦斯临界状态.⑵各种瓦斯测量仪器中有一种测得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95%,即称此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⑶采掘工作面的测点中有一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该工作面就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⑷通风科必须及时查明达到临界值的原因并组织处理,处理完毕后,采掘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㈡.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3、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4、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5、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6、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7、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0.5%、1%、2•%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8、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9、相关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办法仪器发放范围的要求提供本单位应配仪器的职工名单及相关工种的变化情况,通风科按名单核发或撤回仪器领用牌,使用人员凭牌领用.10、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当班领用当班交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丢失或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丢失仪器领用牌要立即到仪器收发室挂失,并交工本费由通风科补办仪器领用牌.11、标校仪器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12、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13、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㈢.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作用,规范监测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功能及传感器的设置⑴.我矿采用KJ-131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系统包括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及供电、传输线缆等.⑵.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A、瓦斯超限自动报警及全电压断电功能;B、其它各种模拟量传感器的报警功能;C、故障闭锁功能;D、断电状况和馈电状况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功能;E、具有防雷电功能,避雷装置必须经机电科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F、不间断备用电源保证系统不小于2小时的正常运行功能;G、监测数据实时显现及历史数据处理功能;H、各种图表打印功能;I、数据传输联网功能.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⑷.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电缆连接,严禁通讯线、动力线等共用,以确保其本质安全性能,并保证监控信号电缆发生故障时,还可通过电话及时了解井下现场瓦斯浓度信息.⑸.除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传感器外,每个采区回风巷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及一氧化碳传感器,回风立井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进行局部通风的工作面及暂时停止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要求使用瓦斯传感器.采掘机、电机车、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由生产队组设置管理.2、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⑴.生产技术科在进行水平、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相应的监测监控设计,施工队组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作业地点的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断电参数设定、信号电缆和电源线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绘制详细的设备布置图.⑵.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已经批准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内容,填写安全监控设备申请单并报请通风科负责人审批后,交由机电科负责执行.设备断电控制部分接线必须由施工单位或机电部门人员进行操作,监测人员现场监护.⑶.安全监控设备电源取自采区变电所,并通过专用线路向分站供电.安装前要做如下准备工作: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有此情况不得下井使用.清理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清理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完好齐全,各插件接触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检查设备绝缘程度、合格后方可使用.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A、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隔爆检查步骤进行处理,通电时间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计算.B、烤机完毕后,拆除电源等处连接线,盖上扣盖,作好标识,入库备用.设备的安装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A、井下分站应置于便于观察、调试、检修、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地点,并且用专用箱吊挂,其显示窗高度为1.5米.瓦斯探头必须置于专用盒内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B、监测专用电缆必须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保持0.1米的距离,与管路同侧必须在管路上侧0.3米以上的距离,与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保持50mm的距离,悬挂点间距不得大于3米,中间不允许盘圈和盘“8”字型.C、电缆连接要按规定使用接线盒,接线盒内电缆芯线要整齐,接点插接要可靠;电缆与设备连接时,要先测定设备的输出电压等级,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线,各电缆及插头与设备连接要紧固.D、系统安装完毕,通电15分钟后方可进行调试.E、监测电缆的吊挂必须实现一条线.⑷.安全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生产、调度、安监等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的水平、采区或工作面未安设监控设施或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⑸.检修、拆除或改变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时,必须事先通知监控部门,若这些过程可能造成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或部分监控功能丧失,还必须事先征得矿值班领导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实施.⑹.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至少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周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应适当缩短标调周期;其它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标校.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复电范围、复电浓度等至少每隔7天检查测试一次.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传感器至少每四个标校周期必须升坑一次.进行全性能测定及相应的维护工作.其余周校可以在井下进行,每次标调要做好记录.更换井下瓦斯传感器后,要先对传感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待示值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调试工作.⑺.传感器标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甲烷传感器标调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或校验气体和流量计,标准气体采用具有国家承认资质厂家或部门所提供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⑻.瓦斯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测量仪表的允许误差规定为:CH4浓度范围在0—1.0﹪时,误差小于±0.1﹪; CH4浓度范围在1—2.0﹪时,误差小于±0.2﹪; CH4浓度范围在2.0—4.0﹪时,误差小于±0.3﹪.⑼.井下分站、传感器、断电仪、电缆等监控设备,分属于采掘生产区域内的,由采掘队组管理并由机电科向采掘队组办理移交手续.其它无人作业地点如矿井总回风道、瓦斯尾巷、空巷等由机电科管理.采掘面的瓦斯传感器,只能由采掘队班组长一人挪移.设备、电缆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及时报机电科进行修复或补充.队组搬家时要提前通知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将其移交给机电科管理.⑽.机电科要建立定期巡检制度,至少每旬应对井上下监控设备、信号电光缆、分站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巡检记录.瓦斯检查员监控人员必须对当班辖区内的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和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瓦检员在每次检查瓦斯的时候,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将对照结果记录在版板及图表上并汇报通风科.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同时通风科应立即将超差传感器的地点通知机电科值班人员,由机电科值班干部安排维修人员下井,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处理完毕.⑾.相关调校设备及器材齐全,按井下使用瓦斯传感器数量每10台不少于一套校验装置配置.⑿.严格瓦斯监控系统断电后井下设备的复电程序.凡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在传感器监测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且经现场瓦检员检查核实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复电命令,否则按违章追查处理.⒀.瓦斯传感器的拆除或监控设备的停用,必须事先报请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监控机房要严格中心站主机内的定义设定,井下无需监控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在当班拆除后,必须当班将其注销;新投入使用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在软件中做好定义设定,以确保传感器正常,数据准确;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当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写监控装置故障记录表,故障期间瓦检员必须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具体故障分为当班处理及当天处理:需要当班处理完的故障有:A、瓦斯传感器故障;B:因通风设施损坏或其它非故障原因造成瓦斯传感器报警:C:系统所配接的所有分站通讯中断;D:分站运行状态在中心站显示不稳;E:因监控电缆短路或传输电缆断开,造成无数据信号或传输失败等.需要当天处理完的故障有:A、中心站主软件损坏:要求备机时刻处于完好待命状态,同时及时汇报矿产公司,矿要积极与厂家联系组织处理B、机房设备故障:C、井下分站故障等.⒁.凡掘进到位的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的独头工作面,监控设施不得回收.⒂、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要建立设备台帐,反映设备使用维护状态,使用设备必须建档,井下连续使用6个月的设备必须升坑检修,并且要有详细的记录.⒃.机电科负责采掘生产工作面监控线的延接和逐段回收工作,并作好记录,多余电缆必须妥善缠绕在专用电缆盘上.3、地面中心站管理制度A.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B.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出中心站日志,统计当班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矿值班人员和通风科.C.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通风科、矿长、总工程师审阅.D、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E、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F.中心站主机严禁将有病毒的软盘插入运行.G、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中心站主机.4、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通风安全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矿井监测系统获取的信息,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5、监测中心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并有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6、通风科应建立以下图纸、台帐及报表:⑴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和断电点控制接线图,图上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型号、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机构保存,每季送矿产公司一份;⑵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台帐;⑶瓦斯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⑷瓦斯监控设备检修记录表;⑸瓦斯监控系统巡回检查记录;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中心站运行日志;⑺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⑻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7、安全监测员包括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矿井通风专业的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8、通风安全监测设施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⑴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⑶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⑷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⑸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该淘汰的设备.㈣.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基本要求⑴.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⑵.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指出排放瓦斯量、排出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区域巷道、瓦斯排放工艺等.⑶.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的具体操作方法按通风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条款执行.2、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 高瓦斯区域的开掘巷道停风后,预计在短期内瓦斯会超限通风科应在巷道开始施工时就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排放瓦斯措施.现场发生变化时通风区要及时对措施进行更改、修订并审批.排放瓦斯措施应在通风科保存.2发生无计划或者有计划停风后通风科、队当班值班人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积极组织瓦斯排放工作.3排放瓦斯责任划分:总工程师: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亲自坐台指挥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5%应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通风科长副科长:参与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在1﹪—3﹪时,通风科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以上干部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风科长必须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4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通风科值班人员及现场跟班干部事先与机电单位负责人联系,由机电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将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瓦斯风流经过的区域内全部设备断电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断开,并由现场机电人员看管并设置警示牌.现场安全员及机电部门人员负责核实排瓦斯沿途电器设备断电情况,证实完全断电后及时通知通风科,由通风科现场人员负责准备排放瓦斯.5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停止排出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警标,安全员会同通风人员把守巷口,严禁人员入内.6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7排出瓦斯量必须严格控制,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可采用拆开停风巷道口外第一节风筒人为造成漏风、用绳子捆扎风筒或调整三通预先装好风量等控制风流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出浓度,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的方法控制瓦斯浓度.8排放瓦斯过程中,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排出风流及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以后的瓦斯情况,及时调控排出瓦斯量,并详细记录出坑后应登记在排放瓦斯记录本上.9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10启封长期停风或已封闭的盲巷,按瓦斯浓度大小,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11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排放人员必须使用现场就近处电话向通风科及矿调度汇报排放工作情况,得到许可后方可出坑.12 排放瓦斯记录本上的记录内容应包括:排放瓦斯日期、地点、负责人及参加人员、排放开始和结束时间、排放过程瓦斯浓度和排放瓦斯量等.3.特殊情况瓦斯排放制度。

一通三防_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_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三防:即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措施,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工作,监督各部门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一通三防工作。

三、通风管理1. 通风系统应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确保风流稳定、充足,通风设备完好,通风设施齐全。

2.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确保通风效果。

3. 瓦斯检测员应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防治瓦斯管理1. 严格执行瓦斯防治措施,加强瓦斯检测、监控,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对高瓦斯区域,应采取隔离、通风、防灭火等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 定期对瓦斯防治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五、防治煤尘管理1. 严格执行煤尘防治措施,加强煤尘检测、监控,确保煤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 对产生煤尘的设备、场所,应采取湿式作业、密闭、通风等措施,降低煤尘浓度。

3. 定期对煤尘防治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六、防灭火管理1. 严格执行防灭火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监控,确保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隔离、通风、防灭火等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定期对防灭火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七、培训和演练1. 定期对员工进行一通三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一通三防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建立健全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

其中,“一通”指通风,通过合理的通风装置,防止室内积聚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三防”分别指防火、防爆、防毒,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防范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2. 安全设施和装备: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5. 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通过“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3篇)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3篇)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制订《恒邦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2、本细则和办法适应于矿属有关单位及外联区队。

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1、根据《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通部、生产技术部、综合部、通风工区、采掘各区队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2、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安通部长、安全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部长、总和部长、通风区长担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生技部分管主任工程师担任。

成员由安通部、“十项安全专业管理”中分管“一通三防”及专管成员组成。

3、矿长每季度初负责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

矿总工程师每月初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

____矿井通风系统,研究布置日常工作,____制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生产副矿长负责督促科室和采掘区队、辅助单位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规定和标准____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对井下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

4、每日调度会,通风工区区长负责汇报当天“一通三防”工作重点,存在隐患,注意事项。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每旬____一次“一通三防”工作质量大检查,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

评比结果纳入矿结构工资和资金分配考核。

6、通风工区区长。

(1在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分管主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一通三防”业务和管理工作。

(2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阿井二零零七年“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制度
阿井二零零七年“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兰阿煤业公司发【1】号及井发【1】文件精神,防止通风、瓦斯、煤尘和自然发火事故,并结合近年来“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际,为确保今年“一通三防”管理及全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各运输大巷和采掘工作面及其生产系统内的通风设施由通灭队按质量标准负责施工、维护、维修、保养,确保完好。

二、各采掘工作面及其生产系统内的通风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各运输大巷、车场内的通风设施由运输区负责管理。

三、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处50---100元罚款。

1、通风设施维护、维修、保养不及时者。

2、有人为损坏通风设施者。

3、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堆放旧料、杂物、溜子皮等或有积水、淤泥不及时处理影响通风设施质量者。

4、通风设施设置位置有折梁断腿、支架不完好或通风设施质量不符合[换行]标准要求者。

5、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由于巷道来压,折梁断腿影响通风设施质量不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不架设超前支护或临时顶柱者。

6、管线不按要求从门墙中行走者。

7、扩修巷道时,不同调度室、生产科、通灭队联系,有损坏通风设施
者。

8、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不按生产科的要求码放木垛或封闭后密闭前不架设超前支护者。

9、各采掘工作面及运输巷拉运大件,冒险蛮干,不汇报调度室、不请示生产科及通灭队直接损坏通风设施者。

10、各运料单位运料通过风门时,同时打开一组风门或不及时关闭风门者。

11、通风设施损坏,不汇报调度室及生产科造成影响者(处罚管理单位)。

12、“一通三防”组检查人员对“一通三防”隐患不能及时查处,造成影响者。

13、瓦斯检查员对风门损坏、密闭前后5米内堆积杂物、旧料不及时汇报者。

14、其他“一通三防”设施损坏影响生产或威胁安全者。

四、加强瓦斯检查工作:
1、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或冲火工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火灾事故给通灭队罚款100元,造成其他后果者另行处罚。

2、对盲巷不及时封闭者处5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另行处罚。

3、瓦斯检查员脱岗早下班或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者罚款50元,同时要处罚当日值班队长30元,造成后果者另行处罚。

4、不按规定排放瓦斯或电焊、氧焊、气焊、喷灯焊接,违章作业者给
责任人处5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另行处罚。

5、由于管理不善,瓦检员空岗或空班漏检者处罚通灭队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罚。

五、加强综合防尘:
1、残采、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没有接到位或没有及时进行洒水降尘,造成煤尘飞扬给通灭队罚款300元,其中当事人承担100元,当日值班队长承担罚款30元,无当事人者党政一把手各罚款50元。

2、各运输大巷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有煤尘飞扬现象者处罚通灭队100元。

3、各防尘管路不按规定施工,接头不严漏水者,发现一处罚款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影响者处100元以上罚款。

4、隔爆设施不定期检查或防尘喷雾设施安设不到位,影响[换行]通风质量达标者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六、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扇安装不到位,发生循环风或高压部位漏风者处50元罚款。

2、风筒接头不规范,有死弯或异经风筒没有过渡节者,发现一处处20元罚款。

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者罚款200元。

3、局扇无专人管理者处罚使用单位100元。

4、无计划停电、停风者处罚使用单位100元,造成后果者另行处罚。

5、回采工作面结束或掘进工作面贯通不及时设置风门或风墙,造成风流短路或其他影响者给通灭队罚款300元,其中分管通风的队长和班
长各承担50元。

七、加强防灭火工作:
1、对各采空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永久性封闭者,处罚通灭队100元,发生火灾事故者另行处罚。

2、对各工作面没有做到巡回检查,或检查不细,造成火灾事故者处罚通灭队300元。

3、对各防火密闭施工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由于巷道来压密闭变形不及时修复造成火灾事故者处罚通灭队100元。

八、其他:
1、自救器管理按井口《三违人员处罚条例》及《自救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没有严格落实者,按井发《三违处罚条例》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对照进行处罚。

阿井
二〇〇七年元月二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