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摇号(企业版)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摘要:一、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简介1.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2.摇号申请条件3.摇号申请流程4.摇号结果查询5.摇号政策调整正文: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是杭州市政府为了控制城市交通拥堵,限制小客车数量增长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根据规定,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采取摇号方式分配。
以下是关于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的详细介绍。
一、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简介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是通过采取摇号方式来分配增量指标,以实现对小客车数量的增长进行控制。
政府根据城市交通状况、环保等因素,每年都会对小客车增量指标进行调整。
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摇号申请,争取获得增量指标。
二、摇号申请条件1.个人申请条件:- 拥有杭州户籍或持有有效的杭州人才居住证或有效的杭州居住证;-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名下没有在杭州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杭州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县(市) 指标、阶梯指标的行为。
2.企业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 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在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企业。
三、摇号申请流程1.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2.阅读相关政策、摇号教程等;3.选择个人或企业申请,填写相关信息;4.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5.审核通过后,参加摇号;6.摇号结果查询。
四、摇号结果查询1.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2.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查询摇号结果。
五、摇号政策调整根据城市交通状况、环保等因素,政府每年都会对小客车增量指标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会在年初公布,申请人需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申请策略。
总之,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是为了控制城市交通拥堵,限制小客车数量增长而实施的。
深圳企业摇号申请流程

深圳企业摇号申请流程一、前言近年来,深圳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摇号成为一种公平公正的方式来分配有限的资源。
深圳企业摇号申请流程是指企业在深圳市政府指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是否获得相关资源的分配权。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企业摇号申请流程。
二、申请资格1. 企业类型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是在深圳市合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2. 行业限制:不同资源的申请可能会对企业所属行业有一定限制,需要根据具体资源的规定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申请时间: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公告,企业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一般为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三、申请材料准备1. 营业执照:申请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经营资质。
2. 企业资质证明:根据具体资源的申请条件,企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例如建筑工程类资源可能需要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3.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
4. 其他申请材料:根据具体资源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项目计划书、资金证明等。
四、申请递交1. 申请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一般通过深圳市政府指定的官方网站进行,线下申请一般通过指定的办公地点递交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递交:企业需要按照申请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并将其递交到指定的地点或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线上提交。
3. 缴纳申请费用:根据深圳市政府的规定,申请企业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费用金额根据具体资源和政策而定。
五、摇号结果公示1. 摇号公示:在摇号结束后,深圳市政府将会公布摇号结果,并公示中签名单。
企业可以通过查询中签名单来了解自身申请是否成功。
2. 中签通知:中签的企业将会收到深圳市政府发出的中签通知,通知中会详细说明中签企业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办理流程。
六、后续办理1. 资格审核:中签的企业需要按照中签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递交给深圳市政府进行资格审核,以验证企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单位杭州小客车区域指标申请条件

单位杭州小客车区域指标申请条件
根据《浙江省机动车增量调控实施方案》和《杭州市机动车增量调控
暂行办法》,杭州市的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条件:
1.杭州市常住户籍人口:申请人必须具备杭州市常住户籍,并需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2.杭州市非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且在杭
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满3年。
3.高层次人才:杭州市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在杭州市
高新技术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直系亲属,可以直接申请。
二、限制条件:
1.非杭州市户籍人口的申请人需满足积分限制。
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
可以获得不同的积分,积分包括工作积分、教育积分、交通积分、社保积
分等,满足积分要求即可申请。
2.杭州市户籍人口的申请人需满足年龄限制。
年满18周岁且不满60
周岁方可申请。
3.企事业单位人员购车限制:企事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各类组
织单位和员工,购车数量和使用排放标准有所限制,需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4.杭州市实行车辆增量调控措施,限购环保车指标、拍卖指标、竞价
指标等不同方式进行指标的发放。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2.根据申请类型选择申请车辆的指标类型,如环保车指标、竞价指标等。
4.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缴纳相关费用。
5.缴纳费用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领取指标。
以上是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申请的条件及流程,申请人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并按照流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进行申请。
北京市小客车摇号规则

北京市小客车摇号规则
1.摇号范围:
2.摇号指标及名额:
每年北京市政府根据交通拥堵情况和市民购车需求确定年度小客车指标总量。
指标按季度发布,名额包括普通指标和新能源指标。
3.摇号条件:
个人购车条件包括在北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连续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税满一年,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车辆购置税政策等条件。
单位购车条件包括在北京市注册,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车辆购置税政策等条件。
4.摇号程序:
(1)网上申请:车主可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指定的摇号系统网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或单位信息,并选择购车指标和车辆类型。
(2)缴纳摇号费:申请人需要在摇号系统网站上缴纳摇号费。
具体费用根据不同的指标和车辆类型而定。
(3)摇号公告:根据公告,领取摇号结果通知书,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车辆购置手续。
摇中的车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逾期则自动放弃指标。
(4)摇号结果公示:每次摇号结束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会将摇号结果以公示的形式公布,车主可查询自己的摇号结果。
5.摇号方式:
6.摇号周期:
7.特殊车辆优先通行:
北京市消防、抢险救援、公安、交通管理等特种车辆,在交通拥堵时
享有特殊通行权。
但也需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核制度。
总之,北京市小客车摇号规则旨在控制汽车数量,减轻交通拥堵,提
高城市交通效率。
通过公平公正的摇号方式,确保购车申请人的公平竞争
机会。
此外,根据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特殊车辆还可以享受优先通行权。
这些规则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发布!2021年每人只能保留一个指标60%新能源指标优先“无车家庭”

【导语】从北京市⼩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获悉,北京⼩客车摇号新政已公布,2021年每⼈名下只能保留⼀个指标,60%新能源指标优先给“⽆车家庭”,具体详情如下: 《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规定》已经2020年10⽉20⽇市⼈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21年1⽉1⽇起施⾏。
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规定 第⼀条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现⼩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态环境,制定本暂⾏规定。
第⼆条本市实施⼩客车数量调控措施。
⼩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例由市交通⾏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态环境等相关⾏政主管部门,根据⼩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合理确定,报市⼈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偿分配。
市交通⾏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家庭和个⼈需要取得本市⼩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规定向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申请登记。
单位和个⼈新能源⼩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式取得,家庭新能源⼩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式取得,新能源以外的普通⼩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式取得。
具体配置办法由市交通⾏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提⾼家庭指标配置⽐例的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符合下列规定的个⼈,可以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住所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在京居住的港澳台⼈员和外国⼈、持本市⼯作居住证的⼈员、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所得税的⼈员;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客车; (三)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条符合下列规定情形的,可以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和其他家庭申请⼈(以下统称家庭申请⼈)构成,总⼈数不得少于2⼈; (⼆)其他家庭申请⼈限于家庭主申请⼈的配偶、⼦⼥、⽗母、公婆或者岳⽗母; (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客车; (四)家庭成员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规定,家庭主申请⼈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企业汽车摇号授权委托书

企业汽车摇号授权委托书尊敬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我们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拟申请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以下简称“摇号”),为此特此委托北京XX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作为我们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们企业参与本次摇号活动。
一、授权范围1. 受托方有权代表我们企业填写并提交小客车指标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2. 受托方有权代表我们企业参加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组织的摇号活动;3. 受托方有权代表我们企业处理与本次摇号相关的其他事务。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摇号活动结束之日止。
三、授权人信息1.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3.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5.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四、受托方信息1. 受托方名称:北京XX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3.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5.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五、其他事项1. 我们企业承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 我们企业承诺在本次摇号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3.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
六、授权人声明我们企业充分了解并确认,受托方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在本次摇号活动中所作出的所有行为均视为我们企业的行为,我们企业对此表示同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授权日期:年月日(注:本篇企业汽车摇号授权委托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
杭州小客车摇号管理规定

杭州⼩客车摇号管理规定对于杭州⼩客车摇号管理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为治理⼤⽓污染,改善空⽓环境质量,实现⼩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国务院《⼤⽓污染防治⾏动计划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总则(⼀)本市⾏政区域范围内对⼩客车实⾏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单位和个⼈新增、更新⼩客车,应当申请⼩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四)市交通运输⾏政主管部门是⼩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件等⼯作。
市发改、建设、公安、司法、财政(地税)、国税、⼈⼒社保、贸易、环保、市场监管(⼯商)、质监等⾏政管理部门和区、县(市)⼈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做好相关管理⼯作。
监察机关负责对各部门的履职⾏为进⾏监督检查。
⼆、指标申请(五)单位和个⼈需要取得本市指标的,应当向市调控办提出申请。
(六)单位和个⼈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站办理;不能上⽹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办理。
单位和个⼈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办理。
(七)申请信息发⽣变化的,申请⼈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站或到服务窗⼝进⾏变更。
三、增量指标管理(⼋)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式配置。
增量指标以12个⽉为⼀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分配。
增量指标按照⽐例配置。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最新版)目录1.杭州小客车摇号条件2.杭州小客车摇号报名3.杭州小客车企业摇号申请方法4.杭州市小客车摇号申请5.杭州汽车摇号规则正文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概述:在杭州,想要购买一辆小客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通过摇号来获取购车指标。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杭州小客车摇号的相关规则。
一、杭州小客车摇号条件想要参加杭州小客车摇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杭州小客车摇号报名在杭州摇号服务中心和杭州市车辆调控办两个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和摇号教程。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报名。
三、杭州小客车企业摇号申请方法企业申请杭州小客车摇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入企业申请界面;2.阅读相关规定,选择企业类型,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3.准确填写企业申请人的信息,保证信息无误;4.查看信息确认页面,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确认界面;5.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后,即可下载并保存申请表。
四、杭州市小客车摇号申请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申请。
申请过程中,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杭州汽车摇号规则杭州汽车摇号规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对符合条件的久摇不中者、人才、多孩家庭以及重点企业,可直接申领车牌;2.购车后上牌时间的限制;3.增量指标额度的跨周期配置;4.《暂行规定》实施的有效期。
总之,在杭州想要购买小客车,需要满足相应的摇号条件,并通过摇号获取购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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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填报申报流程|办事指南|返回首页请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 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 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根据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 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 承载能力合理确定, 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 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 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 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 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监察部门 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 (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 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 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 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 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 标配额的 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 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 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 5 万元(含)以上;(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 证书。
第九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 5 万元(含)以上 的每年可以申请 1 个编码,每增加 50 万元可以增加 1 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 总数不得超过 8 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 1 个编码。
第十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 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 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 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 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 8 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 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 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 责审核纳税信息; 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 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 8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 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第十三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
申请人对 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合格的,审核部 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 26 日组织摇号, 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摇号结 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 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 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 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单位 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 12 月 31 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 续。
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 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 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 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 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二手车销售发 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 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 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 登记手续。
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 销登记信息, 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 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 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 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 责。
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 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指标管 理机构、 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 书、 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 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 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 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 “出租客运”、 “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 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 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
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 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 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标管理机构自 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 受理申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已经完整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接受 并遵守《细则》的规定。
版权所有: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京 ICP 备 05031682 号企业申请填报申报流程|办事指南|返回首页申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代码证书的颁发单位: 局 必填项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护照必填项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子邮箱:固定电话: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号:国税纳税人识别号:上年度增值税实际缴纳总额(元):地税纳税人识别号:上年度营业税实际缴纳总额(元):本年度可申请编码总数:(根据增值税及营业税总额之和计算,最多 8 个)本次申请编码数量:请选择提示:(《细则》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 材料或者伪造、 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 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 反馈, 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 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申请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代码证书的颁发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本人承诺,所提交的证件和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本人知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指标,且三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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