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
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指在天津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对伤者是否构成工伤进行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下是我对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一些观点。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必须符合工伤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在工作期间、工作岗位上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只有在下班回家的过程中,或者是因工作需要出差或执行公务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伤者在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交通方式、伤者的职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伤者的出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交通事故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
第三,在进行工伤认定时,还需要确定伤者是否达到了工伤的伤残标准。
《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一系列的工伤伤残评定标准,根据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据此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最后,对于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满,伤者有权进行申诉。
伤者可以向天津市工伤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于申诉的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天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进行的判断。
伤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经过评定达到相应的工伤伤残标准,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认定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进行申诉。
最终目的是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待遇。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可以认定吗在现实社会很多时候⼈们在⼯作过程中发⽣⼯伤,这样的话是可以申请⼯伤赔偿的,但是需要进⾏⼯伤鉴定,那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可以认定吗?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可以认定吗可以申请⼯伤,然后中⽌,等事故责任弄清楚后就可以恢复认定程序。
⼆、可以认定⼯伤的情形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要看交警认定责任书内容是什么,如是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申请⼯伤认定。
如没有交警认定责任书,⽆法认定是否⼯伤。
《⼯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申报⼯伤1、申报单位申请职⼯发⽣伤亡事故后,⽤⼈单位应当⽴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政部门和⼯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或职业病确认诊之⽇起30⽇内填表写并提交《⼯伤认定申请表》和⾸诊病历本、旁证材料、⾝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伤保险的⽤⼈单位应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职⼯或直系亲属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起⼀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政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2、受理如职⼯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二、工伤认定的时效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司机如何界定工伤

单位司机如何界定工伤
单位司机工伤的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若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或者驾驶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即可认定为工伤。
若是在下班后或者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事故,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二、事故的性质和原因:若事故是由于司机驾驶过程中突发疾病、车辆故障、其他车辆违规行驶等原因导致的,可认定为工伤。
若事故是司机主动违规操作或者酒后驾车导致的,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
三、受伤程度和严重性:若司机在事故中受到严重伤害并需要住院治疗、手术或者长期康复等,可认定为工伤。
若仅是轻微擦伤或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
四、医疗证明和其他证据:司机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医院诊断书等,证明因工作导致的伤害。
同时,还可以提供事故现场照片、交通事故认定书、报警记录等证据,以便有更充分的证明。
总体来说,单位司机工伤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的严重程度和医疗证明等因素,不同的司机工伤案例有不同的判断标准。
如果司机认为自己的伤害是工伤,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界定。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王丽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
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
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
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交警认定工伤流程

交警认定工伤流程交警认定工伤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因此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减少,需要通过交警认定来确认其伤情和责任。
下面是交警认定工伤的流程:第一步:受伤人员报警当受伤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第一时间应该报警。
拨打交警电话报案,并告知自己受伤情况和伤害程度。
交警接警后会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第二步:交通事故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包括采集证据、拍摄照片、询问受伤人员和目击证人等。
根据勘查结果,交警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事故的责任方。
第三步:医院检查和证明受伤人员需要前往医院进行伤情检查和治疗。
医院会开具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描述伤情和治疗过程。
这些证明将用于后续的工伤认定。
第四步:工伤认定申请受伤人员需要向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申请人还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第五步:工伤认定审理交警部门会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审理。
审理过程中,交警会召集相关证人进行听证,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和审核。
在这个过程中,交警可能会联系相关的医生或者鉴定机构进行专业评估。
第六步:工伤认定结果交警部门根据审理的结果,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交警会出具工伤认定证明,说明伤情和事故责任。
如果认定不为工伤,交警会解释原因,并告知工伤申请人可以继续申诉的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交警认定的工伤并非最后的决定,申请人有权利进行申诉或起诉。
此外,如果申请人有相关的保险,还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
总之,交警认定工伤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和程序的过程,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参与审理过程。
只有在经过认定,受伤人员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保障。
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The world is like a mirror: Frown at itand it frowns at you; smile, and it smiles too.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劳动者要是不幸出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肯定要符合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才行。
那到底我国对交通工伤认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呢?在申请进行认定的时候,当事人又该提供怎样的认定材料?本文将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一)必须在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二)必须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三)必须是本人无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四)必须是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五)必须是本人负伤、致残或者是死亡的。
按照这一标准衡量,秦某虽在上下班路线上发生了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但由于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目前尚无法确定,因此现在还不能认定工伤。
二、交通事故申请工伤的材料(一)《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五)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50%责任能否申报工伤

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50%责任能否申报⼯伤现在交通是很发达的,如果要上下班的话,不管是开车还是乘坐公共交通⼯具,如果发⽣交通事故的,是可以考虑申请⼯伤认定的,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侵权⾏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那么,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50%责任能否申报⼯伤?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50%责任能否申报⼯伤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伤的情形只有⼀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本⼈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本⼈的主要责任(该职⼯本⼈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的受伤为因⼯受伤!上下班遇交通事故如何认定⼯伤第⼗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伤。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正常⼯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职⼯正常⼯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加班的上下班途中。
其包括两层含义:1、时间:职⼯发⽣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是发⽣在从住址出发⾄到达单位这段时间⾥;2、路径:职⼯发⽣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是发⽣在从单位⾄住址的所可能经过的路径。
⾏⼈发⽣交通事故怎么办?⾏⼈与机动车发⽣事故后,应⽴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有责任⽴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包扎或固定。
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跳停⽌,应⽴即采取措施,进⾏⼼肺复苏法抢救。
发⽣重⼤交通事故时,伤者很可能会脊椎⾻折,这时前来救助⼈员千万不要翻动受害⼈,如果不能判断是否脊椎⾻折,也应该按脊椎⾻折处理。
⾏⼈与⾮机动车发⽣交通事故,在协商⽆法解决的情况下,应报警。
遇到撞⼈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呼救,动员周围群众追上或拦截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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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刘万金
【案情】201*年11月1日0时20分许,刚刚从某工厂下班的职工韩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在国道上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当场死亡。
由于无法查清交通事故成因,某县交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对上述事实予以证明,没有认定责任。
韩某近亲属向某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厂方以无法认定韩某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为由,不同意认定工伤。
人社局采纳了工厂的观点,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韩某的近亲属不服,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分歧】一种意见认为,韩某应当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意见认为,韩某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评析】笔者持第一种意见。
1.从举证责任的角度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应该由谁负责提供证据,用于证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否则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的关键,是认定韩某对交通事故是否负主要责任。
如果负主要责任,不应认定为工伤;反之,
应当认定为工伤。
然而,交警大队并没有认定韩某的交通事故责任。
作为用人单位的工厂方虽然提出异议,亦未提供证据。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能,应当承担于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从立法目的角度《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的范畴,根据劳动法第一条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该法的立法目的。
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中,也均体现了该立法目的。
因此,作出工伤认定时,应当遵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fwsir.)出现伤亡事故后,能否认定为工伤,不仅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体现社会人文关怀,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因此,在作出工伤认定时,应当适当向劳动者倾斜,以体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本案中,韩某对交通事故是否负主要责任处于难以认定的灰色地带,根据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应当推定韩某对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并进而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