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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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12年7月,是由原政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和法学系、地球科学学院地理系、资源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组建而成。

现设有4个系,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另有光谷发展研究院、土地工程实验室、公共经济研究所等研究平台,并启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

学院坚持实施教学与科学研究一体化发展战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服务资源管理和保护三位一体模式,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行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品牌专业、特色学科、精品课程的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学院为目标,使学院成为国土资源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管理研究的主导力量,成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现任院长李江风、党委书记张吉军。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合理。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9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8人, 行政管理人员10人,实验室管理人员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有43人(占教师比例为64%),在读博士学位14人(占教师比例为22%),90%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拥有博士学位,35%的教师有出国学习经历。

学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战略,聘请了多名学术水平高的校内外兼职导师,每年引进2—3位优秀博士。

学院要求教师具有国内访学、国外留学、实务部门挂职三种经历,建立公正有效的奖惩制度,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培养机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交流能力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地位的专家学者,努力构建一支学缘、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约1000余人。

学院积极探索宽口径、厚基础、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实施本科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公共管理、法学、土地资源管理三个专业的本科生均在秭归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地理系本科生在北戴河、周口店和庐山开展教学实习。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大校〔2017〕43号)(附件1),经重庆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即日正式启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备案。

3.教务处负责牵头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或者前四学年(五年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课程获得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拥有1个博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3个硕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和2个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单位。

学院现有教师40多人,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有1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有教授8人,副教授20余人。

学院近年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及上海市社科类、教育类的研究课题,教学科研在公共管理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2006年公共管理学院有2个本科专业招生,分别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这两个新兴专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毕业生能够适应多种管理工作岗位的需要,就业状况良好。

本学院的本科毕业生专业基础宽广,适应性强,可报考公共管理类和教育学类等多个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教育管理学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师范)本专业以"基础理论+实践能力"为主要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系统掌握管理科学、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计算机运用的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从事公共管理工作所必备的研究与创新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理论进行教育等公共事业的管理、指导和评价。

本专业主要培养各级各类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新闻出版和传媒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社区教育与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学科的师资。

专业课程主要有:管理学原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和预测、管理心理学、公共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公务员基础知识、教育管理学、比较教育行政、教育经济学、教育政策和法规、教育社会学、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教育统计与测量、社区教育、公共管理前沿专题等。

行政管理系行政管理专业(行政与社会管理方向)(非师范)本专业以"基础理论+实践能力"为主要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系统掌握管理学、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法学等学科理论知识,熟悉国家法律、制度、方针及政策,具备从事行政与社会管理实际工作能力,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管理实践能力。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部、院(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的文件精神和《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形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部、院(系)遵循执行。

一、推免名额及其分派原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推免名额,今年我校推免名额为570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4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中给予我校派出的推免名额3名。

另外,我校还取得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100名。

学校研究制订了2018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一)各学部、院(系)专业的推免名额,依照《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名额分派原则的规定进行分派,其中:一、中文、历史、数学、物理、心理、地理等6个国家文理科人材培育基地所在专业,依照教育部规定的推免名额下达。

基地人数不足30人(含30人)的,按实际人数的50%下达;人数超过30人的部份,按人数的必然比例下达。

二、国家文理科人材培育基地之外的专业,依照14级专业学生(含18年提前毕业学生)人数的必然比例下达推免名额。

为支持文理科基础学科进展,支持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的人材培育,支持从基础文理专业选拔优秀毕业生攻读应用型专业硕士研究生,推免名额的比例向数理化生地心理等基础学科和文科专业适当倾斜。

3、对于符合特别推免程序申请条件的学生,依照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推免程序执行。

提出申请的学生,需有三名教授联名推荐(每位教授同一届毕业生限推荐2人,申请“佛年计划”和“卓越教师”计划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同时有2名本专业教授推荐+1名教育学科教授推荐),学部、院(系)审核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审批后,名额单列下达到学生所在学部、院(系)。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b 涵(S I )蔡栗呷乾 < 學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成立于1951年,1959年被确认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2006年被确认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行列。

作为新中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秉承“智慧的创题活动日。

通过“ 1 +90+365”的形式,以1天校园主题活动曰接续90天师生共读阅读季,营造365天书香校园,不断激发学生阅读经典的动力,以经典阅读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厚植爱国情怀、磨砺品德修养、为贯彻“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学校持续推进和实施大学生身心健康促进©〇• i d 年华东筛范犬学_主题话‘健康学习、健康生活、运动校园k ecnu 大孝生灕濠比赛 2、 m axa ».少pm 族攀生轉色a 助会t 大零生響力遘动金(供酶.m m . ■礴) •■ * - - _计划。

自2017年起,学校连续四年举办“健 康学习、健康生活、运动校园”主题活动。

通过举办大学生游泳比赛、“书 院杯”篮球友谊赛、少数民族学生特色运动会、大学生智力运动会(桥牌、 数独、围棋、象棋)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体育运动曰益成为校园时尚,体育类学生社团蓬勃开展。

越来越多的学生走出寝室、2. xasa» 、, 'H iy i k iflU l i r o 走下网络,走向运动场,_体育蔚然成风.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的大学理想,围每年推出经典阅读 系列书目,开设经 典导读系列讲座校园书屋为学生创 造最美阅读空间每年举办大学生游 泳比赛担当时代重任。

该项目入选教育部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绕“育人、文明、发展”的责任使命,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

历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细

历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细

历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细则(2019年6月修订)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为使本系选拔推荐工作更具操作性,现根据历史专业特点,特制定以下选拔办法细则:一、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历史系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成员为系领导班子成员:王东、孟钟捷、黄爱梅、瞿骏、徐燕婷(组长)。

二、推荐基本条件从符合下列条件学生中,根据以德为先、综合排名择优遴选的方式,选择推免生: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且非公费师范生、非定向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计入素质类扣分项。

3.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4.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同等条件下,基地班学生优先考虑。

5.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综合排名方案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专业能力考核、素质类项目加分和扣分项目等部分确定,基础得分为学业成绩第一名100分、按名次递减1分。

其中专业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占比30%,其余学业成绩+素质类项目加、扣分项目占比70%。

(一)学业成绩1、以学生一年级至三年级三个学年的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由高至低排序,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按名次递减1分。

成绩按照最终成绩排序,如有“补缓考”“重修”则予以标注,同等条件下次序排后。

2、学年论文成绩不低于良。

(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为面试形式。

1、面试小组由系推免工作组构成,成员为系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本科生基地班导师、相关班级辅导员。

由推免工作组对学业成绩+素质类加、扣分项目后,按照去年学校下拨名额的1:1.5进行差额面试。

2、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了解学生已有的学术基础和学术兴趣,学生对学术前沿动态的了解、未来研究规划和自我规划等,主要考察其研究潜力和表达能力等。

2018年推免生复试名单

2018年推免生复试名单

名单按申请编号排序 复试学院 复试专业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刑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社会学院 社会工作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刑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比较法学研究院 比较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社会学院 基础心理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刑法学 社会学院 社会工作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刑法学 商学院 金融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诉讼法学 比较法学研究院 比较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诉讼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欧法学院 民商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诉讼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法律(非法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 第 1 页,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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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0 20180302 20180305 20180306 20180312 20180314 20180318 20180320 20180321 20180325 20180326 20180334 20180335 20180336 20180338 20180339 20180340 20180344 20180347 20180348 20180351 20180357 20180366 20180368 20180370 20180376 20180378 20180382 20180383 20180385 20180390 20180391 20180392 20180401 20180402 20180403 20180414 20180415 20180422 20180423 20180427 20180432 20180439 20180446 20180448 20180456 20180458 20180466 20180469 20180470 20180473 20180480 20180485 20180493 20180495 20180500 20180503 20180507 20180508

二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一、制订依据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厅〔〕8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司〔〕10号文《关于下达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5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及《华东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中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二、推免资格类型根据教育部教学厅〔〕5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学司〔〕10号文《关于下达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和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学制二年。

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即下列13个专业不得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学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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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学校推免生接受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我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对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对接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接收有关面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各二级学科点招生分别成立面试小组,负责实施本专业推免生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三、面试名单确定
(一)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tm)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院有关专业志愿。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7推免生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可以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待录取名单确定后必须登录中国研招网正式报名)。

我院招生专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我院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60%。

(二)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核预报名系统报考者的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通过电子邮件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

我院2017年推免生面试比例为1:2。

(三)申请者在收到学院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参加面试,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学院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学院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前来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四、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由各专业分别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发放面试通知时告知申请人)。

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潜力评价以及外语能力测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

并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2个小时之内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

面试结束后,学院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
首轮面试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院系以邮件方式通知。

七、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除了跟公开招考的研究生(硕士和博士)一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八、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021-********
九、补充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生工作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021-62238751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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