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视域中的公安边防执法理念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摘要】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着认识模糊、执法保障缺乏、法制部门职能缺位等问题。
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要提高执法素质,注重岗位练兵;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改善执法环境,注重执法保障。
【关键词】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措施公安机关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好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促进者的职责,关键在于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业务、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任务。
几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以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们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在适应法制化进程的大趋势,进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显著进步。
但是由于我们新疆巴州地处偏远、民族众多、信息不畅、素质不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众多迷惑、疑问和茫然导致几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大,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模糊。
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讨论中,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等基础性命题仍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解释。
相当一部分同志更是肤浅地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方案就行了,没有将其作为推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手段摆上重要位置。
更为普遍的是,一些同志只重视在执法考评或检查中能取得好成绩,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热度不高,投入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者众多但实践不够。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热点话题,上至公安部领导,下至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科所队都在参与该话题的讨论。
应当说,全体民警是踊跃参与的。
但从实践上看,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多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公安机关仍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这项系统工程停留在口号、文件的层面上,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及如何具体实行和推进、如何量化标准等重要问题很少涉及。
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加强执法规范化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
在我参与的执法规范化培训中,我们深入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并通过实践案例分析加强了对执法原则和程序的理解。
这种培训让我认识到执法是一个具有巨大责任的职业,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法律意识,用法律的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决策。
第三段:做到公正执法,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
在执法规范化过程中,公正执法是基本要求。
我们要以一种公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让人民群众从执法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在实际执法中,我经常与同事们开展案例讨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以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经过充分的思考和论证,并做到符合立法精神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第四段:提高服务意识,赢得群众支持。
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服务意识也是重要的一环。
我们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的疑虑和诉求。
在办案中,我们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做到耐心、细致、准确地解答问题;并且,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的变化,及时改进执法服务,使之与时俱进。
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执法工作方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可。
第五段:建立科学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规范化的落实。
执法规范化的落实需要建立一系列科学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可以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运行,杜绝执法失范的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评价和考核体系,确保执法人员始终按照规范执法;其次,还需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如民众投诉渠道,媒体监督等,使执法工作在透明和公开的环境下运行。
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总结:通过参与执法规范化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并且从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加强法律意识、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以及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都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关键步骤。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在公安工作中,执法是一个核心环节,也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公安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权威,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效益。
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我提出以下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心得体会。
第一,健全执法体制,明确权责边界。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和职责分工。
要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健全执法决策程序,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防止滥用职权和违反执法规范。
第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素质。
定期组织执法培训,加强执法技能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同时,要注重执法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的理念,树立执法形象。
第三,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
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和操作规范。
要坚持证据链的完善,合理采用各种调查手段,确保执法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执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第四,加强执法监督,挤压腐败空间。
要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体制,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
同时,要强化执法纪律建设,加大对违法执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依法办案,加强法治意识。
办案工作要紧跟法治进程,坚持依法办案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
要注重规范证据采集和取证程序,确保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法律依据和司法公正。
第六,加强社会参与,形成规范执法合力。
公安机关要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执法信息的沟通和共享。
鼓励公众参与执法监督,通过举报渠道和舆论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只有形成多方合力,执法才能更加规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
通过健全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办案,加强社会参与,我们可以推动公安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看法

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看法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设的几点看法XX县公安安局环城派出所余睿今年以来,孟建柱部长提出出了“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能力”的要求,我对此感触触颇深,作为一名在基层工工作多年的民警,我深刻认认识到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关的生命线。
结合实际,我我认为要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应应坚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夫”做到“五个着力提升””。
一、在转变执法理念念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执法法为民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正确的的理念才能产生正确的行为为。
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力克服特权思想,坚决杜绝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根本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做到认识上尊重群众、感情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爱护护群众,不断提高践行“群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责任感感和紧迫感,把“权为民所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转变在以往的执法活动动中,把追求法律效果作为为唯一目标的思想,要通过过理性、平和执法,努力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相统一。
二、在执法培训训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执法法为民的能力。
加强教育培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质,是提升理性、平和、文文明、规范执法的前提。
我我们要通过三个强化,实现现三个提高。
一是强化法律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知识识水平。
针对民警执法薄弱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实战必训”活动,开展贴贴近执法实际的专题培训、、法律辅导,组织民警参加加典型案例点评和庭审旁听听,增强民警的法律知识;;积极鼓励民警自学法律专专业,增加法律知识的广度度。
同时把集中培训与岗位位练兵相结合,把工作岗位位当作练兵场,把执法执勤勤、调处纠纷、服务群众作作为练兵过程,并辅之以个个案点评、优秀案例评选等等活动,促进民警执法水平平的提高。
关于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关于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摘要:边防派出所作为沿边沿海一线基层执法执勤单位,民警执法素质的高低,部队执法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部队的形象和当地的治安稳定,事关公安边防事业的长远发展。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从更高的层次、更细的方面给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因此,必须充分认清当前边防机关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分析、解决基层民警执法执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部队执勤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键词:执法规范化;公信力;制度;监督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02孟建柱部长多次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作为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执法力量,公安边防部队只有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构筑起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战略屏障。
一、当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现状(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但服务意识不到位。
当前,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确立,依法办事、尊重人权、公正执法等已成为边防官兵的共同信念和职业追求。
但执法过程中随意对当事人进行训斥,作风霸道;对案件定性量罚一律从重,重打击、轻教育;个别民警执法随个人意愿、个人心情,影响执法公正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二)民警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但整体发展不平衡。
通过开展“大练兵”、“大接访”、“三基”工程建设等活动,广大民警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但个别民警证据意识不足,取证时重口供、轻事实;法律知识肤浅,适用法律不完整,案件名称不准确,案件查破不及时等现象还经常发生,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三)严密的执法体系日趋完善,但贯彻落实不全面。
目前,各级部门从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警务公开、信访接待、执法考评、执法监督等环节入手,建立健全了相关执法制度和实施细则,使各项执法执勤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经过半年的短期培训 , 缺乏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经验 , 难 以
适 应 高 强度 的执 法 工 作 需 要 。 对 基层 民警 执 法 经 验 不 足 的
问题, 虽然 上级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也尽力组织业务培训 , 但 由于基层任 务重, 培训时间不长, 培训效果不明显 。 ( 三) 对现役 体制认识 不足 , 未认清边防特 色 “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 边防 的主体是部队 , 执行的主 业 多为公安业务 , 不能简单地把边防派出所 同地方 公安派 出所划 等号, 淡忘边防派 出所的特色 。部队的体制 不容许 任何人在 同一 岗位上无 限制地工作, 在涉及晋职、 晋衔时不 得不调整工作岗位。 工作 岗位的流动性必然会给工作带来
实 行 现 役 体 制 的边 防 派 出所 , 其 人 员 的流 动 性 很 大 , 每 年 都 要 进 行 一 定 的干 部 调 配 。 不 少干 部 刚 刚 熟 悉 了 本职 业 务又 要 调 配 到 新 的 的 岗位 重 新 适 应 , 或 者 干 脆 脱 离 边 防 派 出所 工作 。 ( 四) 双重 领 导 标 准 不一
不牢 , 依法办案意识不强, 法制观念淡化 , 利 用 执 法 之 便 谋 取私利现象仍然存在 。 这些 问题 虽然 发 生在 极 少数 民警 身 上, 但 对 整 个 公安 边 防 队 伍 形 象影 响极 大 , 同时 也 是 引发 上 访 事 件 的 重 要 因素 。
( 二) 执 法 主 体 素 质 偏 低
2 0 1 3 年 3月 第3 期 总第 1 3 8 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f Hu be i Un i v e r s i t y of Pol i c e
Ma r . 2 01 3 No . 3 S e r . No . 1 38
公安部: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2010年 9月 ,在 总结一些地方开 展执法资格考试经验的基础上 ,公安部制定 了专 门的执 法资格 等级考 试办 法 ,并
将其与公 务员考核 、晋职 、晋级 、执法质 量考 评等结合起来 ,以I 足进民警执法素质的提高 。
在狠 抓教育培训 的同时 。公安 们.关整饬纪律作风和警 容风纪 不手软 。公安部先后发布 “五条禁令 ”、《公 安机关 人 民警 察纪律条令 》等一 系列纪律 规定 ,整 治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 。据统计 ,“五条禁 令”实施 以来 ,全 国公安机
在 2003年 “大讨论 ”的基础上 ,2004年 以来 ,公安部 部署全 国公安l初关 先后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大
接访 ”、公安机 关人民警察核心价值 观讨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 ,把执法思想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 内容 ,不断
强化 、深化全体公安民警为人 民眼务的宗 旨意识 。
安全法 、公安机关 组织管理 条例等 多部涉及 公安 工作的法律法规 ,制定或修订了公安机 关办理 行政 案件程序规定等近
40部规章。2009年 ,—部 12万字的 《公安机 关执 法细 则 》,是公安部执祛制度建设精细化的体现。在 立法和制度建设中 ,
公安部还 多次组织法规清理活动 ,共废止 公安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000多件 ,对 47件 法律法规提出了修改或废 I 建议 。
2008年 底开始 ,公安部组 织开展 了“全国公安民警大走 访”爱民实践活动 。200万公安民警深入社区 、村庄 、百姓家庭 ,
帮助他们 解决实际困难 ,极大 地密切了与 人民群众 的感情 。
为适应全面开放 、高度透明的执法环境 ,公安 部提 出了 “既要严格 、公正 、文 明执lj去,又要理性 、平和 、规范执法”
新时期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与规范化执法(常亮)

新时期警察执法理念的转变与规范化执法洛龙交巡大队常亮内容提要:执法观念和规范化执法是涉及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根本性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公安执法观念上存在的问题较多,已严重阻碍了公安规范化执法的进程。
公安队伍转变执法理念,规范化执法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队伍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
关键词:转变执法理念警民关系执法为民规范化执法近年来,党和国家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个战略任务大力倡导。
并且明确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公安队伍如何响应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思想,来打造一个“和谐”的执法团队,正是我们公安工作的当务之急。
而一个“和谐”的执法团队无疑就是将执法人性化与执法规范化和谐兼容。
陈旧的执法理念是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原因。
提起和谐的警民关系,无论是警察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想起六七十年代马天民时代那种鱼水情深的关系。
而现在警民关系紧张,甚至频频发生普通群众袭警事件。
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为何那种温馨和谐的警民关系离我们渐远呢?我认为影响警民和谐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社会矛盾凸显和警务职能粗化的不和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不断的加快,社会变革日新月异。
许多跟随时代变革的矛盾产物都不同程度的体现出来了,例如企业改制、农民工大量进城务工、征地拆迁等,在社会变革中也引发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不稳定因素。
而警察的社会职能注定了我们难以避免的处于矛盾的焦点。
我们疲惫的奔波于种种事件现场,被置于群众的“对立面”。
承载了无直接利益冲突下的迂回发泄,然而有时候我们并不能具备在某些突发矛盾中的处理能力,以及对事件本身的社会效应认识不够,然而处理中我们仍延用粗化的老经验,老方法,致使所有的矛盾都转嫁到了我们身上。
可是我们又是处理事件的执法环节,已经产生的对立面不会消失,使得我们的执法丧失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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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公安 警 察职业 学 院学 报
J o u m ̄ o f He b e i V o c a t i o n M C o l l e g e 0 f P u b l i c S e c u i r t y P o l i c e
J u n . 2 0 1 3
在 全 国 推 进 公 安 执 法 规 范 化 建 设 的 过 程 中 .公 安 边 防 机关 作 为 国 家 执 法 力 量 .应 适 应 中 国 法 治 化 进 程 .努 力 提 高 执 法 公 信 力 .进 而 推 动 公 安 边 防 工 作 和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 然 而 .执 法 规 范 化 水 平 的高 低 受 到 多 种 因 素 的 影 响 .边 防
V0 1 .1 3 No . 2
第 1 3卷 第 2期
执法规范化视域中的公安边防执法理念
董 川 锋
( 中 国人 民武 装 警 察 部 队学 院 , 河 北 廊 坊 0 6 5 O 0 0 )
摘 要 :公 安 边 防执 法 规 范 化 水 平 的 高 低 ,在 一定 程度 上 取 决 于 执 法 主 体 的 执 法 理 念 。 当 前 , 公 安
边 防警 察 在 执 法理 念 上存 在 着 角 色 定 位 不 准 、角 色 转换 偏 差 、执 法 的标 准 化 与 正 规 化 不 高 、执 法 效 果 追
求 不 明确 等 问题 。对 存 在 的 问题 有 针 对 性 地 研 究相 应 的 对 策 . 明确 执 法理 念 在 公 安 边 防执 法 实 践 中 的重
要 性 . 对促 进 公 安边 防执 法规 范化 建 设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意 义 关 键 词 :执 法规 范化 ;执 法理 念 :执 法 效 果 中 图分 类 号 :D 6 3 1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2 — 6 4 0 5( 2 0 1 3 )0 2 — 0 0 0 9 — 0 2
( 一 )执 法 主体 的 角 色定 位 不 准 , 角 色转 换 存 在 偏 差
公 安 边 防执 法 理 念 .是 公 安 边 防 执 法 主 体 在 实 践 中形
成 的 影 响 和制 约执 法行 为 的 思 维 意 识 公 安 边 防执 法 理念
应遵循 “ 依 法 治 国 、 执 法 为 民 、公 平 正 义 、服 务 大局 、党
身 所 具 有 的基 本 的执 法 观 念 。 二 是 执法 目的 ,即 为什 么 执 法 ,为 谁 执 法 。 “ 执 法 为 民 ”作 为社 会 主义 法 治 的本 质要 求 ,要 把 实 现 好 、维 护 好 、发 展 好 最 广 大人 民 的利 益 作 为 出发 点 和 落 脚 点 。三 是 执 法 方 式 ,即如 何 执 法 ,以及 公 安 边 防警 察 在 执 法 过 程 中享 有 哪些 权 利 、应 当履 行 什 么样 的
( 一 ) 执 法 理 念 的含 义
执 法 理 念作 为 意 识形 态 对 执 法 主 体 行使 权 力 有 着 十 分
“ 执 法 理 念 是 指 导 执 法 制 度 制 定 和执 法 权 的 科 学 有 效
行 使 所 必 需 的 价 值 观 念 和 理 论 基 础 .是 基 于差 异 意 识 形 态 或 文 化 传 统 下 对 执 法 的 功 效 和 应 然模 式 的 体 系 思考 ”
( 四 )执 法 理 念 在 公 安 边 防执 法工 作 中的 重要 性
体 在 执 法 理 念 上 存 在 的 问 题 .并 及 时确 定 应 对 之 策 .无 疑
可 以 推 动 公 安 边 防 执 法 规 范 化 建 设 、提 高公 安 边 防 部 队的 整 体 战斗 力
一
、
执 法 理 念 与 公 安 边 防执 法 理 念
念 ,坚 持 依 法 治 国 。 “ 依 法 治 国 ”作 为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的 核 心 内容 ,要 求 在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树 立 和 维 护 法 律 权 威 ,严 格 依 法 办 事 。五 是 执 法 效 果 。要 追 求 法 律 效 果 和 社 会 效 果 的有 机 统 一
的领 导 ” 的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服 从 现 代 执 法 理 念 的要 求。
f 三 、公 安 边 防执 法 理 念 的 内容
公 安 边 防 执 法 理 念 的 内 容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一 是 执 法 主 体 的执 法 观 念 。作 为 停 留 在 个 体 层 面 的 执 法 理 念 ,更
警察作为执 法主体在 执法实践 中起到 了十分重 要的作用 . 而执 法 主 体 的 执 法 理 念 .作 为 主观 因 素 又 制 约 着 执 法 主 体
的行 为 。 所 以 .明 确 执 法 理 念 的重 要 性 ,找 出 当 前 执 法 主
义 务 。 四 是 执 法 的 标 准 与 要 求 。要 遵 循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 二 ) 公安 边 防执 法理 念 的含 义
重 要 的 影 响 。 执 法 主 体 理 念 的 形 成 对 于 具 体 工 作 的 指 导 作
用 是 巨 大 的 任 何 一 项 公 安 边 防 的 执 法 行 为 都 是 在 一 定 的 执 法 理 念 指 导 下 所 进 行 的 。 旨在 保 证 执 法 行 为 不 偏 离 执 法 的 目的 和 方 向 ,以 实 现 执 法 行 为 的 公 正 、合 法 。 一 旦 脱 离 了正 确 执法 理念 的指 导 ,执 法 实践 必 然 成 为 盲 目 、无 序 的 行 为 ,甚 至有 损 法 律 的权 威 。 可 以说 。有 什 么样 的执 法 理 念 .就 有什 么样 的 执 法行 为 .执 法 理 念 直 接 影 响 着公 安 边 防执 法 行 为 的走 向及 其 运行 二 、公 安 边 防 机 关 在 执 法理 念 上 存 在 的 问 题及 对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