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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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注意:会计证学员只掌握粉红字体部分)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2、各种补贴、津贴;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

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4.制图。

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

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

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7.医疗。

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8.法律。

个税税率表2019-2020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9-2020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9-2020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2020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工资个税税率表和年终奖个税税率表是相同的,但是他们的个税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注意区分。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每月工资预扣预缴,采用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预扣表(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例: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未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每月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月一个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二、年终奖所得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稿酬所得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实际税率为百分之十四。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十一章讲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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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国债利息和保险赔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B.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C.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D.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5787110603]
『正确答案』ABCD
【考题·多选题】(近三年考题)张某因工作调动于2010年8月将一套80m2的唯一家庭住房出售,售价100万元,该住房于2004年3月以60万元的价格购入。

下列各项中关于该房屋出售行为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张某免予缴纳营业税
B.张某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C.张某免予缴纳土地增值税
D.张某免予缴纳契税
[答疑编号5787110604]
『正确答案』ABC
第五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题·综合题】(近三年考题)中国公民王某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 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 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分几档类型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分几档类型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分几档类型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分几档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2、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

3、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5、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

6、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可以免征、减征个税的情形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3.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税税率分为哪几种形式?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及减征项目

个人所得税—免征及减征项目

个人所得税——免征及减征项目免征项目: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劵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

5. 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休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服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减征项目:1.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扶持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扶持区招商,总部经济,西南地方扶持政策:1.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2. 增值税:3%3. 服务业个税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0.5%-2.1%4. 服务业个税所得税一般纳税人:0.5%-3.1%5. 附加税:0.36%6. 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40%7. 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扶持;8. 对注册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扶持;9. 总部经济招商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园区的财政扶持政策。

10.全程一站式服务11. 请仔细tel阅读这段话<189>,这段话<8391>有你想知道的内容,详细情况<8278>曾,向你提供资料答疑解惑。

上海奉贤区南华亭经济园区政策概况: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6%)不扶持个税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0.5%-2.1%;一般纳税人0.5%-3.1%)附加税:0.18%商贸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16%)不扶持个税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0.25%-0.65%;一般纳税人0.25%-1.38%)附加税:0.18%。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9种实用方法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9种实用方法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9种实用方法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个人的收入水平征收的一种税收,对于很多人来说,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有一些实用的方法可以帮助个人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下面是九种实用的方法:1.合理使用个税优惠政策:个税优惠政策是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激励政策,合理使用这些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比如,可以通过购买住房、赡养老人等方式享受相应的个税优惠。

2.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指不用纳税的最低收入额,超过起征点的收入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规划收入结构,通过合理利用起征点,将部分收入调整到免税范围内,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3.合理规划收入分配:收入合理分配可以通过将收入分散到多个家庭成员名下或控制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以达到降低家庭整体个人所得税负担的效果。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方法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不能违反诚实纳税原则。

4.合理运用税收扣除: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一定的税收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合理运用这些税收扣除项,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5.合理运用税收减免:国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群体的个人所得税给予减免,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人员、创业投资人等。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免,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6.合理选择税收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可以有综合征收方式和分类征收方式,不同的征收方式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也不同。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合适的征收方式,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7.合理运用个税延期缴纳政策: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延期缴纳的政策,通过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减轻个人财务压力,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进行资产的配置和理财,进一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8.合理运用免税额度:个人所得税中有一些免税的额度,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2018年至今仍现行有效的免减个税文件-jeep

2018年至今仍现行有效的免减个税文件-jeep

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给予了高度关注,以下收集了一些仍现行有效的免减个税的条例,供学习。

对于个税减免事宜的办理,在结合税法规定的同时,还要积极了解所在地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一、法定优惠项目(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二、其他优惠项目(1)外籍人员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5、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6、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7、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大全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大全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大全有时候,大家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拿不准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哪些是减、免、缓、扣和暂不征收的,今天税小皖按照文件后先顺序,给你编排好了,需要缴纳的9项,减征的3项,免征的27项,暂缓征收的1项,扣除一定标准征收的1项,暂不征收的2项。

看看就明白了,本文还涉及最新今年疫情期间个税免征项目哟。

一、需要缴纳个税的有9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共3项(一)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7号)第一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第一条: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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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PR—2013—0130008
山东省财政厅
文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
鲁财税〔2013〕54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 2013年12月26日
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以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税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残疾人员是指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评定为残疾,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

孤老人员是指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

烈属是指经民政等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第四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包括工资、薪
金所得(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五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劳动所得,实行按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每月(次)应纳税款减征9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全年应纳税额减征90%。

对同一纳税人每月减征税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或者全年减征税额不超过6000元。

第六条因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受灾情况,确定具体减征幅度,但最高不超过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90%;同时减征税额不超过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实际损失额。

第七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征期限为该纳税人不再取得应税劳动所得为止。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减征期限一般为遭受灾害,造成损失的当年;对于损失较大的,可以减征至第三年。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减征申请由纳税人取得所得或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和审批。

第九条符合减征条件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由本人或
委托所在单位或他人,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实行一次性审批,此后每年年初由主管税务机关对经过审批的纳税人进行维护。

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之日起,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对于已审核批准,但后经核实发现不符合减征条件的,取消其减征优惠资格。

纳税人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税申请表(见附件1);
2、证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孤老人员和烈属还需提供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第十条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应由纳税人本人于灾害发生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书面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自然灾害减税申请表(见附件2);
2、纳税人受灾及保险赔偿等情况的证明资料。

第十一条纳税人减免税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准予减免税的书面决定,并逐户制发〘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注明减免期限和数额。

依法不予减免税的,逐户制发〘减(免)税不予批准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对纳税人数众多且税款由同一扣缴义务人扣缴的,主管税务
机关可不逐户下达审批决定,但需附〘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

第十二条纳税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纳税人应及时将税务机关的审批决定告知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根据审批决定,对纳税人应减征的税款,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纳税人享受减税照顾期间,应当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对享受减征照顾的纳税人进行明细申报。

第十四条纳税人应按税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减税。

对采取借用、买卖、冒名等欺骗手段获取减税优惠以及未按规定报批而自行减税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减征事项,应当实行税收减征集体审议制度。

上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减征审批的监督,定期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减征申请时,应按要求区分减免税性质,输入减免税性质代码,规范减免税的管理。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地税、民政等部门应加强联系和配合,交流信息,促进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落到实处。

第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6〕6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006年8月24日印发的〘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税〔2006〕26号)及2009年12月4日印发的〘关于对我省残疾、孤老和烈属人员的劳动所得继续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09〕1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税申请表
2. 自然灾害减税申请表
3. 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情况明细表
附件1: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税申请表
附件2:
自然灾害减税申请表
附件3:
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情况明细表
注:1、本表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制。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每月减征税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或者全年减征税额不超过6000元。

3、因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减征税额不超过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等后的实际损失额。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印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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