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的原因分析
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思考

(三 )有 利于 实 现 收入 分 配 的公 平 ,适 应 当 前经 济 发 展 的需 要 根 据 1981年 800元 的 个 税 起 征 点来 计 算 ,个 税 起 征 点=同 期平均 收入 × 13.3%,照此推算,当前 的起征点应在 1万元 以上 , 因此 ,提 高个税起征点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 从 2010年 开 始 ,我 国将 工 资福 利 、补 贴 等 收 入 纳 入 到 个 税 征 收对 象 中 ,这在 实 际上 扩 大 了个 税 的 征税 范 围 ,加 重 了纳 税 人 的 负 担 ,不 应 当继 续 实 施 。在 2008年 以来 ,我 国 物价 持 续 上 涨 , 而 根据 个 人 所 得 税 来 看 ,我 国 目前 的 个税 起 征 点 为 3500元 。物 价的持续上 涨而个税起征点不变,加大了百姓 的生活压力,也加 大了社会 贫富差距。因此有 必要提高个税起征点 。 三 、结 语 个 人所 得 税 起 征 点的 调 整 ,是 当前 经济 发 展 的要 求 ,也 是 实 现 社 会 稳 定 和 谐 的 重 要保 证 。提 高个 税 起 征 点 ,适 当 减 轻 了中 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 ,加大高收入群体的调节作用 ,有利于实 现 收入分配公平 。但 也应认识到 ,个税起 征点的调整和变化 ,虽 然 在 一 定程 度 上 有 利 于 社 会 的相 对 公 平 ,但 也 存 在 着 很 多 问题 。 过多追求收入分配的公平 ,会影响高收入群体创造社会财富的 积 极性,也可能会加大逃税、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因此,应加大 个税改革的力度 ,加强法律监管 ,促进我 国经济 的发展 。
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的思考我国的所得税是指个人和企业根据其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所得税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我国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重复征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纳税人的利益,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
本文将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同一项收入被多次征税。
某些企业的利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纳税,但在分配给股东时又要计算个人所得税,这就构成了利润的重复征税。
二是交叉征税。
某些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在不同地区都要缴纳所得税,造成了跨地区交叉征税的问题。
三是税负重叠。
在我国,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征收标准和税率存在差异,导致了税负的重叠和重复。
重复征税问题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也损害了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效率。
重复征税导致了纳税人的税负过重,影响了其生存和发展。
重复征税使得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不合理,不公平,甚至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重复征税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影响了税收的征管效率。
解决我国的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不仅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也是为了优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效率。
针对我国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
应当完善我国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消除有关征税的模糊地带,避免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对同一收入进行重复征税。
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避免交叉征税现象的发生。
应当优化税收征管的方式和方法,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智能化,提高征管的效率和公平。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及其影响分析

DOI:10.19699/ki.issn2096-0298.2019.09.021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及其影响分析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 夏典 郭民之 黄明宇 云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时燕摘 要:个税起征点的确定与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密切相关。
2018年6月19日全国人大会议对个税草案进行审议,拟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上调至每月5000元,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由于城乡居民真实的收入数据获取困难,现根据中产阶级网[1]上公布的2017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数据资料,结合国家统计局官网等网站中获取的相关信息,按我国不同收入阶层结构比例产生了30000个模拟收入数据,据此讨论个税起征点与各收入阶层个税缴纳额、纳税占比之间的动态变化关系,并提出若干参考建议。
关键词:个税起征点 模拟收入数据 纳税占比结构 动态关系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05(a)-021-04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义不仅仅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是减小国民贫富差距的一种有效手段,对创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因此,一个合适的个税起征点对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国内对个税起征点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侧重理论方面的探讨,定量研究的结果很少。
本文根据我国不同收入阶层结构比例产生了30000个城乡居民模拟收入数据,据此讨论个税起征点与各收入阶层个税缴纳额、纳税占比之间的动态变化关系,探讨过程直观明了、简单易懂,相比于定性方面的探讨,本文在定量方面的研究结果更具参考意义。
1 个人所得税的两种常用计算方法1.1 超额累进计算法(分级计算法)超额累进计算法就是将应纳税所得额按着税率表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按相应税率计算税额,最后将各部分税额相加得到应纳个税额。
如某人某月应税所得总额为10000元,则按现行个税法,其应纳税额为6500元(10000-3500),将6500元按税率表从低到高划分为1500元、3000元和2000元3个等级,分别乘以对应税率得到应纳个税额:1.2 全额累进计算法(速算扣除法)全额累进计算法是先按应纳税所得额(全额)所对应的最高级次税率计算纳税额,再减去多计算进去的部分。
个税衔接政策解读

个税衔接政策解读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
然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也涉及到了许多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
因此,本文将从个税衔接政策方面进行解读,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参考。
一、个税起征点的提高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纳税人都将受益于此。
同时,个税税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35%。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了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新个税法还规定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具体来说,纳税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
这些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三、个税与社保的衔接在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合并为一个税收制度,纳税人只需要缴纳一个税费即可。
此外,新个税法还规定了社保费用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这也为纳税人减轻税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四、个税申报与缴纳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手机APP、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
同时,新个税法还规定了纳税人可以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即对全年所得进行综合计算,确定应纳税额。
这一政策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五、个税的纳税义务虽然新个税法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减轻,但纳税人仍然需要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具体来说,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如有违规行为将会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因此,纳税人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新个税法的实施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一项好政策,但具体的实施细节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因此,纳税人应当认真了解个税政策的相关内容,合理利用各种减税优惠政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税负。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影响分析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影响分析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及新个税法实施,企业和个人纷纷关注个税新政策对自身的影响,下面将就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全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月均 3500 元提高到了月均 4166.67 元,相当于年收入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可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鼓励群众增加消费,同时提振内需。
影响:国家大力支持创业和自主就业,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增强社会公平性。
同时,大幅增加纳税人数量,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推动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
二、综合所得征税制度新的综合所得征税制度是指将各种形式的个人收入汇总起来计算,统一征税。
与现行居民个人所得税分项计税不同,个人实际收入按照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
根据法定税率及其他规定,适用比例和扣除金额等,分别确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税款等。
影响:对个人税负影响最大的是高收入人群,综合所得征税制度可使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领域拓宽。
对没能达到最低标准的企业或个人,将比现行方法更加公平,减轻了个人责任和企业负担。
同时,将激发士气和消费,进一步增强民族经济发展的支撑力量。
三、家庭支出扣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法定扣除标准有所提高,并增加了教育、大病医疗和住房等支出。
同时,不再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在纳税前,可减除的专项扣除用于缩减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应纳税所得额。
影响:在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中,发放增值税的专项扣除是一大利好。
而改革方案定向的家庭支出扣除能够延长家庭财务链的传导作用,增强其便利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家庭财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还可以减轻年轻家庭的压力,激发真实消费需求。
四、股息、偶然所得等资本性收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股息、偶然所得等资本性收入不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并设置“差额征税”制度,对资本性收入仍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改革亮点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亮点分析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项涉及全体居民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其目的是通过调整税制结构,优化税收政策,实现个人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目标。
下面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分析:1. 个税起征点提高: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加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有助于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2. 考虑家庭因素:个税改革中考虑到了家庭因素,将家庭两个成员的收入合并计算个税,减少家庭因收入双重征税带来的不公平。
3. 分级税率制度:个税改革还引入了分级税率制度,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对不同档次之间的收入征收不同的税率,使得税负更加公平合理。
4. 扣除标准的调整:个税改革中调整了各项扣除标准,对于家庭和个人的各项支出给予一定的减免与扣除,例如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有利于家庭财务状况的改善。
5. 简化税制流程:个税改革还简化了申报流程,通过引入电子化系统和信息共享等方式,降低了申报成本和税务局的办税成本,提高了个人纳税意愿和准确性。
6. 优化税收政策:除了对个税征收进行改革之外,个税改革还考虑到了税收政策的优化,例如对于投资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创新科技企业的税收减免等,促进了创新创业和经济发展。
7. 加强执法和监管:个税改革还加强了税务部门的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强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提高了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
8. 落地支持措施:个税改革还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例如对于税收优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税务部门的改革和能力建设等,为个税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亮点在于它旨在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个人财富,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同时通过优化税收政策和税制结构,充分考虑到家庭因素和支出扣除等因素,使得个税制度更加科学、简化和便利,提高了个人的纳税意愿和准确性,加强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原因及影响

进公平。
(三)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提供动力发展经济 目前中国总需求中,消费需求较低,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不足。而在消费需求内部,政府消费比重较大,居民消费较低, 这使得我国消费需求上升速度不足。然而,目前我国投资和产 能不断扩大,如果缺少足够的消费需求相匹配,那么极有可能 出现危机。而对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使百姓实际收入提高,民
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众就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消费。同时,本次个人所得税的改
原 3500 元的起征点已经不能满足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情况。 革,促进了税率结构的优化,低档税率之间的级距增大,对中低
(二)公民对公平的诉求
收入者尤为重要,有利于内需的进一步扩大[3]。
自个人所得税实行以来,推动个人收入公平一直是其实行
(四)消费水平的提升
由原 3500 元增至 5000 元。
国民收入整体上升,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稳步上升,据国
调整前
调整后
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 年第一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上涨
级 别
金额(元)
级 税率
别
金额(元)
1.8%,居民对消费持积极态度,这也就说明我国目前消费水平
税率
提升,消费占收入比重提高,这使国家提升起征点适应消费需 求的增长。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 3500 元后,其纳税人由 9000 多万减少至 3000 多万,纳税面由 28% 降至 8% 左右[1]。而这部分减少的收
9000 元
入让渡给了公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这有利于逐步提高居民
4
超过 9000 元至
25% 3
超过 9000 至 X 元 10%
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民众拥有更多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创业,改善分配状况。起征点的提高也意味着税收的降低,使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必要性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的必要性摘要相对物价的上涨,目前的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滞后更加明显。
通胀压力对普通工薪族影响巨大,考虑到物价因素,很有必要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多项内容。
起征点其实是指“个人所税免征额”,是指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姿奥剩偎憧鄢?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额1980年9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方始建立。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
2008年,根据第519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部分条款作部分修改,规定2008年3月1日以后,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
国家为了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水平,陆续出台了法规、政策以完善人个所得税制度。
对此起征点的规定,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由“20多年前少数高收入者”转化为“今天的工薪阶层”。
而且还有一个事实是物价也在节节攀升,物价上涨幅度远远大于个税的调整幅度,但收入上涨的速度还是远远赶不上食品等的涨幅,再加上人们要攒钱应付房价等大宗商品的上涨,故而物价上涨特别是其中的食品等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普通百姓尤其是困难家庭影响比较大。
人们可以不买豪宅,但却不能不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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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的原因分析
王雪僮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联系的最为密切的一个税收种类,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自1981年以来,我国个税的起征点已经经过多次的调整,特别是2005年以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极为频繁。
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方案已经在2011年6月30日出台,频繁调整个税起征点的背后,必然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原因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更的历程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税种,无论是纳税的主体还是纳税的对象,与其他税种相比都有着极大的广泛性。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例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它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征收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自1981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就是我国税收工作中的一个固定内容。
当时的起征标准是月收入达到800元,这个标准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是很少中国公民能够达到的。
1986年,国务院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进行调整,对中国公民的个人所得征税方法进行调整,将中国公民的个税起征点调整为400元,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了内外双轨的双重标准。
2005年,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得到调整,将800元提升至1600元。
这是我国个税法修订以来进行的第三次调整,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后的首次对起征点进行的调整。
随后的2007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次得到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
从2005年到2007年几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经历了1200元大幅度的调整,这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011年三月的“两会”上,温家宝明确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将会成为国务院讨论的重要问题。
此后学界对于将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进行力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
这一决定将在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最新的一次调整。
二、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的原因分析
1.金融危机影响下的通货膨胀加剧。
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将全球独立的经济组织密切的关联起来,国际经济形势对每一个国家的影响变得更加深远和具体。
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对外经济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在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经济危机以后,我国的经济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通货膨胀的效应变得越发明显,在“钱不值钱”的情形下,社会舆论和公众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施与了强大的压力,可以说,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导致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一个重要外在原因。
2.个税调节有利于环节我国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
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行近三十年以后,我国的社会经济的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社会问题,就是两极分化的贫富问题在中国社会越来越明显。
个税征收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但是从当前来看,起征点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
工薪阶层作为中国社会的较大群体,这部分群体在财富的占有量上却是较少的,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并没有掌握在这部分群体的手中,这就让我们对个税征收的目的产生了怀疑。
减轻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是本次起征点调整的一个重要原因,起征点的调整有利于我国税收结构的完善,特别是当前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的情形下,应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收。
3.缓解我国居民收入增加与G D P增长不均衡的现象。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个税起征点的频繁调整与GDP的增长速度密切相关。
收入分配不合理,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我国居民收入增加的速度与我国GDP 增长的速度并不同步,在GDP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居民的个人收入却处于缓慢增长的状态,这就意味着在GDP增长中获得的大量社会财富并没有分配到普通的居民身上,这部分收入集中在一小部分人群的手中。
在分配矛盾日益凸显的情况下,缓解由此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极为必要。
并且通过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能够起到均衡二者之间增长关系的目的,起征点的调整不仅是对这一情况的遏制,更是为了更好的调整二者今后的发展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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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坚.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转换的配套条件研究[J].财政与税务.2009(6)
[3]高德山.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再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10(1)
金融财会
149
企业导报201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