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制定
个人所得税法的历史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法的历史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法的历史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起,我国开始有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称的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
当时,此制度其实主要是针对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
当时,普通老百姓的工资才三四十元,按照规定,到中国来工作的外籍专家,工资不能低于800元。
2、198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这样,就形成了对内、对外两套个人所得税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次修正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定额扣除800元;对其他所得采取定额扣除800元或定率20%扣除费用的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新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
当时个人所得税除了有800元的免征额,还有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这个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自行制定,例如:在1999年,北京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是200元,广州是426元,珠海是600元,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更高达900元,这个到了2003年,北京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调整到400元。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确定

财 政收入 , 是 指政府 为履 行其 职能 、 实 施 公 共 政 策 和 提 供 公 共 物 品 与 服 务 需 要 而 筹 集 的 一 切 资 金 的 总
和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是 由不 同 的 征 集 方 式 形 成 的 结 构 , 主 要 由各项 税 收 、 企业 收入 、 债 务 收入 、 征 集 能 源 交 通 重 点 建设基金 、 国家 预 算 调 节 基 金 收 入 等 组 成 。个 人 所 得 税 是 税 收 的 一 部 分 ,提 高 个 税 起 征 点 必 然 会 造 成 税 收 收 入减少 , 进 而影响 国家财政 收入 , 所 以 国 家 提 高 个 税 起 征 点 必 须 考 虑 到 对 财 政 收 入 的 影 响 ,使 得 财 政 收 入
个 重 要 原 则 。 个 人 所 得 税 征 收 标 准 和 每 个 纳 税 人 的 本文 主 要从 影 响个 人所 得 税起 征 的 各个 因素 , 分
利 益紧密相关 。
析 我 国调 整 起 征 点 的原 因 ;结 合 国 外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征 收制度 , 提出对个人所 得税起征点 的确定模型 。
机 关 可 以 把 重 点 放 在 更 好 地 监 管 高 收 入 人 群 的 纳 税 问
题 , 完 善征 管体 系 , 规 范 对 高 收 入 层 的 监 控 以及 1 2万 元 以 上 收 入 自主 申报 工 作 ,那 么 2 0 1 】年 起 征 点 再 次 提 高, 最终不 会减少财 政收入 。同时 , 在 提 高 个 人 所 得 税
或 者 无 住 所 而 在 中 国境 内 居 住 满 一 年 的个 人 ,从 中 国 境 内 和 境 外 取 得 所 得 的 , 以 及 在 中 国境 内 无 住 所 又 不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旨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实施。
以下将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减免规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经过1993年、1999年、2005年、2007年、2011年、2018年六次修订。
2. 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3. 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 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级距,具体如下:(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2)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3)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4)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5)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6)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7)8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5%。
2024年最新个税公式大全含倒推公式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从其取得的各种居民收入中支付的税费。
2024年起,中国个人所得税有了一系列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根据新的个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大病医疗费-专项附加扣除-5000元(起征点)
税额(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3000元3% 0
3.根据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我们可以得到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4.税额=5000×10%-210=290元
所以,该工薪阶层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90元。
根据以上公式和税率表,我们可以计算出不同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额,进而掌握自己的税负情况,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和开支。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2024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月。
根据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6000元的3%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注1: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在每个纳税年度中的收入总额减去六万元的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法定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获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换算后根据本表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0000元的5%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新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月。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计算2024年后

个人所得税,又称个税,是国家对居民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2024年起,中国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的调整和税率的调整。
以下是2024年后个税计算的一些重要内容:
1.起征点调整:从2024年起,中国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调整为
每月5000元。
这意味着只有当个人月收入超过5000元时,才需要缴纳个
人所得税。
2.税率调整:从2024年起,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级别,
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根据个人收入的不同,逐
级递增缴纳相应的税率。
3.个税扣除: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可以根据一定的扣除标准来减少应
纳税额。
例如,每月基本减除费用为5000元,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
等一系列费用可以进行额外的扣除。
4.年终奖个税计算:年终奖金额超过12个月工资标准的情况下,根
据年终奖金额适用不同的收入税率。
若年终奖金不超过3万元,适用10%
的税率;若超过3万元,适用奖金超出部分的税率。
5.税前工资与税后工资计算:个税计算是基于税前工资进行的。
以税
前工资5000元为例,根据起征点调整,不需要缴纳个税;若税前工资为8000元,则需要减去起征点5000元,剩下3000元需要纳税。
根据税率表,可计算出纳税金额。
新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

新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是根据2019年3月5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对此前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调整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
根据《决定》,最高减免5000元的税款,把原有的3500元调整到5000元,调整后的个税起征点也由原来的3500元上调到5000元,而在5000元至1.2万元的收入范围内,税率也相应从原来的3%调整为3%至7%不等,在1.2万元至5万元的收入范围内,税率从原来的10%调整为10%至15%不等,5万元以上的收入,税率仍保持在20%不变。
由于税改影响了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因此,新的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如下:一、起征点调整后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二、税率表(一)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 5000元至1.2万元的收入范围内,税率为:收入范围(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5000-8000 3% 08000-17000 10% 21017000-30000 20%141030000-420000 25%2660420000-60000 30%441060000-85000 35%716085000-120000 45%15160(三)1.2万元至5万元的收入范围内,税率为:收入范围(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20000-25000 10% 1250025000-35000 15%2050035000-55000 25%3450055000-80000 30%5450080000-100000 35%78500100000-200000 45%133500(四) 5万元以上的收入,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33500元。
以上就是新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根据不同收入范围,税收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不同,希望大家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申报个税,避免纳税过多或者过少,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因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而应缴纳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税务政策、征收与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指个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主动履行纳税义务的责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根据自己的应纳税额,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相关信息。
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也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基础。
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表、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表等。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每个纳税人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只有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才能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政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离不开税务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税务政策涉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及扣除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适用税率的门槛。
起征点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经济负担。
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政府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及时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2.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指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和经济效益的平衡。
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会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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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模型的求解和检验 直接利用,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年度统计数据和职工平均工资年度统计数据, 用 MATLAB 软件 fcm 函数进行求解。对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年度统计数据得到分 类,类 0: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 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 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类 1: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 浙江省,广东省。对于职工平均工资年度统计数据得到分类,类 0:河北省,山 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 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 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类 1: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西藏。 由于西藏收入高,支出少,所以没有将其数据计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调整。将全国各省分为两类类 0: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 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 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类 1:北京市,天津市, 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 3.2 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预测模型
x(2)1 x(3) 1 其中: B : : x(n)1
x (0) (2) (0) x (3) YN : (0) x (3)
1.问题描述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我国于 1980 年 9 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 其初衷除了增加 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 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 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 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个税起征点从解放初开始一直是 800 元,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上调到 1600 元,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又由 1600 元提高到 2000 元。因此有关专家呼 吁,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现行的个税征收制度存 在着明显的问题:起征点过低、级数过多、级距没有拉开,其中最明显的弊病是起征
2.2 数据来源及说明 为保证数据的权威,本文所有的数据都来源于国家统计年鉴(1997—2009 年) 。根 据许多国家的经验,按月征收的个税起征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月净收入(人均收入扣 除消费支出后剩下的部分)的 6 到 8 倍确定比较合适。所以本文数据从统计年鉴中的 第十章人民生活中关于描述城镇居民生活的数据(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年度统计,职工 平均工资年度统计)中整理得到。通过整理得到各年全国及各省(不含港澳台)城镇 居民工资数据和各年全国及各省(不含港澳台)城镇居民消费数据。个税起征点的制 定与地区有关,所以本文用模糊 C 均值聚类方法(参见 3.1) ,将全国各省分为两类(类 0: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 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 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类 1: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这里由于西藏收入 高,支出少,所以没有将其数据计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在全国数据中, 为了处理方法的一致性,我们将全国各地区(不含西藏)的数据进行取平均得到,于 是,将两类数据进行整理取平均值,整理成表(附录 1[表 1]) 。所以在本文规定 第一, 类 0 为: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安徽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宁夏回 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类 1 为: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浙江省 广东省
第二,本文所用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年度数据。 第三,本文确定的起征点为按月征收的起征点。
3. 模型建立,求解和检验 3.1 分省模糊 C 均值聚类模型 3.1.1 模型的建立 模糊 C 均值聚类(FCM) ,即众所周知的模糊 ISODATA,是用隶属度确定每个 数据点属于某个聚类的程度的一种聚类算法。1973 年,Bezdek 提出了该算法,
3.2.1 基于 GM(1,1)灰色系统预测模型 3.2.1.1 G M(1,1)灰色系统模型
GM 表示灰色理论的灰微分方程模型。GM(1,1)即一阶一个变量的灰微分方 程模型。 GM(1,1)预测模型是最常用的一种灰色动态预测模型,其建模原理是: 设有一组原始序列: x(0) ( x(0) (1), x(0) (2),...., x(0) (n)) 对原始序列作一阶累加生成,得 x(1) ( x(1) (1), x(1) (2),...., x(1) (n)) 其中: x (1) (k ) x (0) (i)
u
i 1
c
ij
1, j 1,..., n
(3.1.1)
那么,FCM 的价值函数(或目标函数)就是式(6.2)的一般化形式:
m 2 J (U , c1 ,..., cc ) J i u ij d ij , i 1 i 1 j c c n
(3.1.2)
这里 uij 介于 0,1 间;ci 为模糊组 I 的聚类中心,dij=||ci-xj||为第 I 个聚 类中心与第 j 个数据点间的欧几里德距离;且 m 1, 是一个加权指数。 构造如下新的目标函数,可求得使(3.1.2)式达到最小值的必要条件:
作为早期硬 C 均值聚类(HCM)方法的一种改进。 FCM 把 n 个向量 xi(i=1,2,„,n)分为 c 个模糊组,并求每组的聚类中心, 使得非相似性指标的价值函数达到最小。FCM 与 HCM 的主要区别在于 FCM 用模糊 划分, 使得每个给定数据点用值在 0, 1 间的隶属度来确定其属于各个组的程度。 与引入模糊划分相适应,隶属矩阵 U 允许有取值在 0,1 间的元素。不过,加上 归一化规定,一个数据集的隶属度的和总等于 1:
(3.1.5)
由上述两个必要条件, 模糊 C 均值聚类算法是一个简单的迭代过程。在批处理方 式运行时,FCM 用下列步骤确定聚类中心 ci 和隶属矩阵 U[1]: 步骤 1:用值在 0,1 间的随机数初始化隶属矩阵 U,使其满足式(3.1.1)
中的约束条件 步骤 2:用式(3.1.4)计算 c 个聚类中心 ci,i=1,„,c。 步骤 3:根据式(3.1.2)计算价值函数。如果它小于某个确定的阀值,或它 相对上次价值函数值的改变量小于某个阀值,则算法停止。 步骤 4:用(3.1.5)计算新的 U 矩阵。返回步骤 2。 上述算法也可以先初始化聚类中心, 然后再执行迭代过程。 由于不能确保 FCM 收敛于一个最优解。算法的性能依赖于初始聚类中心。因此,我们要么用另外的 快速算法确定初始聚类中心, 要么每次用不同的初始聚类中心启动该算法,多次 运行 FCM。
这里j,j=1 到 n,是(3.1.1)式的 n 个约束式到最小的必要条件为:
ci
u
j 1 n j 1
n
m ij
xj
(3.1.4)
u
1
m ij
和
u ij
d ij k 1 d kj
c
2 /( m 1)
个税起征点
即
1 年平均工资 ( 年人均负担消费支出) 人均净收入的倍数 12 人均负担率
z
q x ( y) 12 k
其中 Z 为起征点,q 为常数一般取 6~8, (本文 q 取 7)x 为人均工资水平,k 为 年人均负担率(在本文中取 1.88[1997-2009 人均负担平均值]) ,y 为年人均消 费水平。本文所用单位均为元,下面不再进行说明。
点过低。现行税收政策使得中低收入者成为个税的纳税主体,无法发挥个税应有的调 节贫富悬殊的作用.为此,新一轮个税征收方案改革已势在必行。 近来,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纷纷献计献策,提出各种各样的修改 个税方案(特别是起征点) 。有关业内权威人士指出,适当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即个税起征点) ,需要根据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按人均负担率计算的城镇在岗 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等因素,还 要兼顾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差异,综合统筹考虑来决定。个税起征点制定原则是中 等收入者少交税,高收入者多交税。 根据许多国家的经验,按月征收的个税起征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月净收入(人均 收入扣除消费支出后剩下的部分)的 6 到 8 倍确定比较合适。 通过分析,我们得到个税起征点的关系式: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制定
福州大学 简彩仁、骆敬贤、唐昌宏
摘要 根据专家学者的研究及许多国家的经验,我们得知按月征收的个税起征点按照城 镇居民人均月净收入(人均收入扣除消费支出后剩下的部分)的 6 到 8 倍来进行确定 比较合适,而城镇居民人均月净收入是由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人均负担率、在岗职 工年人均负担消费支出等决定的。通过分析我们得到个税起征点同收入与消费的关系 式:
i 1 k
k=1,2,„..,n
(3.2.1)
再作 x (1) 的一阶均值生成,得
x ( x(2), x(3),....x(n))
其中: x(k ) 1/ 2( x(1) (k 1) x(1) (k ))
k=1, 2,3„..,n即构成了灰色模块,
可建立灰色模型,GM(1,1)模型的一般式为:
J (U , c1 ,..., cc , 1 ,..., n ) J (U , c1 ,..., cc ) j 1 j ( u ij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