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展趋势的研究
浅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及趋势

改革。 本文在梳理个人 所得税 改革历程的基础上, 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趋 势 进 行 了分 析 , 并具 体 探 讨 了 以家 庭 为 单位 征 收 个 税 的 影 响 。 关键词: 个人 所得 税 改 革 发展 趋 势
务输 出地“ 人财两空 ” 的结局。不利于地 区问 、 城乡闻的平衡发展 。 首先 , 就 劳务输 出地来讲 , 不发达地 区尽 管输 出了劳力 。 但是社会 管理成本并未下降。 户籍所在地遗 留的房产等不 动产 、 配偶 、 小孩 、 父母
税务筹划
浅论我 国个 人所 得税 的改革历程及趋势
烟 台理 工 学校 杨再春
摘 要: 个人所得税是 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 来源。随着我 国经济
的 不 断发 展 , 人 们 生活 水 平 不 断提 高 , 我 国 个人 所 得税 制 度 经 历 了 系列
三、 家庭 为 单位 征 收 个 税 的 影 响 长期以来, 中部 或 西 部 省 份长 期 扮 演 了劳 动 力输 出地 的 角 色 。 而 个 人 所 得 税 作 为地 方 税 种 。 主 要 是 以地 方 征 收 为 主 。 这 无 形 中 就 造成 了劳
夫妻 , 其父母并无退休金 、 养老金等保 障, 就更显不公平 了。 以家庭为单 位 则 可 以 缓减 这种 压 力 。
二 是 开 辟 了农 村 地 区的 税 源 。 增加 了农 村 地 区 的财 政 收 入 。 长 期 以 来, 因农 村 居 民收 人远 远 低 于 城 市 居 民 , 所 以个 人 所得 税 基 本 未在 农 村 地 区实 施 。 特 别 是 在 中西 部 省 份 农 村 更是 闻所 未 闻 。 个 人 所 得 税 如 以家
税 税 率 与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以 及 社会 消 费 品价 格 联 动增 长 的 机制 。 而个 人 所 得 税 向 家 庭 所 得 税 的转 变 。应 该 成 为 下 一 步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度 改革 的 重点方 向。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和税率结构的改革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结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必要性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对于财富分配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然而,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设置较低,导致多数纳税人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给广大中低收入群体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因此,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必要的,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经济负担,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
其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有利于激发经济活力。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创新创业和科技人才的培养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人群征收的税率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高收入者的税负,将为高收入者提供更多的投资和创业机会,推动创新创业的繁荣发展。
二、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的必要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率结构过于复杂,存在多个税级和不同所得段的税率差异。
这种复杂的税率结构不仅给纳税人带来了理解和计算的困扰,也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难度。
因此,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是必要的,有利于简化税制,提高税收管理的有效性。
此外,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中存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个人子女教育费用的扣除等。
然而,由于个人所得税率结构的限制,这些优惠政策往往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合理设置税级和税率差异,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的可行性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结构是一个复杂的改革任务,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经济状况和财政的可承受能力。
然而,我国经济总体发展良好,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结构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同时,税收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政府也表示将加大力度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社会公平的维护以及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环境的复杂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主要依赖于税务机关的执法力度和纳税人的自觉性。
虽然近年来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等。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征管制度不够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和不足。
例如,税法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对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信息化已成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尚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纳税信息。
(三)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税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效果。
然而,当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税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税收征管需求。
(四)纳税人遵从度不高纳税人的遵从度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部分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税法了解不足等原因,导致其遵从度不高,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一)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税法规定,减少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应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的税种,所以被称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
个人所得税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国家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指标。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从198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逐渐得到发展和完善。
1993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为我国现代个人所得税体系的奠基,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框架和税率等。
2005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有的3个级次的税率合并为7个级次的税率,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群体。
2011年,我国再次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了起征点,调整了税率结构,确立了个税改革的方向,使得个人所得税逐渐向着平稳发展和完善迈进。
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探讨1. 提高起征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相对较低,这给收入较低的纳税人带来了较大的负担。
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应该是提高起征点,减轻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这将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2. 调整税率结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是影响个税制度公平性和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的个税税率分为7档,最高税率为45%,这一税率结构对于高收入者来说相对偏高。
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应该是进一步调整税率结构,降低对高收入者的税率,增加对低收入者的优惠。
这样不仅可以减轻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
3. 减少税收优惠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扣除。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滥用、变相避税等。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二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三是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四是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原因分析(一)税制设计不够科学税制设计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基石。
然而,我国现行税制在税率结构、税级设计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税收负担不均,容易引发纳税人逃避税收的行为。
(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薄弱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纳税人认为纳税是负担,缺乏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同时,社会缺乏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导致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薄弱。
(三)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仍然依赖传统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
这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难以实现精准征收。
同时,信息化程度的不足也使得税收征管难以应对复杂的税收环境。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一)完善税制设计优化税率结构和税级设计,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设计,鼓励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二)加强纳税人教育,提高依法纳税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普及税法知识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
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
(三)推进信息化征管,提高征管效率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影响分析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影响分析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及新个税法实施,企业和个人纷纷关注个税新政策对自身的影响,下面将就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全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表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月均 3500 元提高到了月均 4166.67 元,相当于年收入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可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鼓励群众增加消费,同时提振内需。
影响:国家大力支持创业和自主就业,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增强社会公平性。
同时,大幅增加纳税人数量,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推动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
二、综合所得征税制度新的综合所得征税制度是指将各种形式的个人收入汇总起来计算,统一征税。
与现行居民个人所得税分项计税不同,个人实际收入按照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
根据法定税率及其他规定,适用比例和扣除金额等,分别确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税款等。
影响:对个人税负影响最大的是高收入人群,综合所得征税制度可使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领域拓宽。
对没能达到最低标准的企业或个人,将比现行方法更加公平,减轻了个人责任和企业负担。
同时,将激发士气和消费,进一步增强民族经济发展的支撑力量。
三、家庭支出扣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法定扣除标准有所提高,并增加了教育、大病医疗和住房等支出。
同时,不再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在纳税前,可减除的专项扣除用于缩减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应纳税所得额。
影响:在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中,发放增值税的专项扣除是一大利好。
而改革方案定向的家庭支出扣除能够延长家庭财务链的传导作用,增强其便利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家庭财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还可以减轻年轻家庭的压力,激发真实消费需求。
四、股息、偶然所得等资本性收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股息、偶然所得等资本性收入不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并设置“差额征税”制度,对资本性收入仍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202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改革方向一、个人所得税现状概述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显著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仍然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结构和征管机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税制结构及其问题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采用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每类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
这种税制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征管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分类税制难以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容易导致税负不公。
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分类税制已经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
三、税收征管及挑战在税收征管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面临着信息化水平不高、税源监控不力等挑战。
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赖于纳税人的自觉申报和税务机关的审核,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征管手段有限,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情况。
另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越来越隐蔽和分散,这使得税收征管工作更加困难。
四、改革方向与措施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和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未来的改革方向主要包括:一是逐步向综合税制转变,将不同类型的所得纳入统一的税制框架内,以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二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源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三是优化税率结构,适当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
五、国际经验与借鉴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许多国家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例如,一些发达国家采用综合税制,将各种所得纳入统一的税制框架内,并实行累进税率,以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
此外,这些国家还加强了对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征管效率。
我们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不断深入。
《2024年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与监管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社会公平。
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下,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理论、实际两方面探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问题,并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可能的解决策略。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理论概述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主要依据的是税法规定和税收征管法。
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效率等,旨在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遵循的流程包括纳税申报、税务审核、税款征收等环节。
三、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纳税申报制度不完善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纳税人由于对税法理解不深,无法准确申报自己的应税所得;另一方面,部分纳税人存在逃避纳税的行为,导致税款流失。
此外,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审核不严,也使得一些不合规的申报得以通过。
(二)税务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务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税务信息化建设仍存在滞后现象。
税务系统软件更新不及时,数据处理能力有限,导致税务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地处理大量税收数据。
此外,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有效共享,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三)税收监管力度不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监管力度不足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监管手段有限,无法有效发现和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务部门的人力资源有限,难以对所有纳税人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管。
此外,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也使得一些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逃避纳税。
四、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策略(一)完善纳税申报制度首先,应加强税法宣传和普及,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和认知。
其次,应优化纳税申报流程,降低申报难度,使纳税人能够准确、方便地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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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展趋势的研究【摘要】随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的决定,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争论便再未停止。
目前,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研究绝大部分是针对个税税率以及其级次划分,而对于个税起征点的研究却十分稀缺。
笔者就这一问题展开研究讨论,希望能够有所创新。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累进税率倒“U”型曲线最优起征点模型1 引言随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是多少的争论便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确定关系着百姓们的可支配收入、消费水平、生活质量等一系列问题,更是成为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2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现状所谓个人所得税,即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后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实行了分类、分率的征收制度。
时至今日,个人所得税已征收30余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这30余年中不断变化,不断完善。
下文中,将就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相关现状进行分析。
2.1 纵向比较——我国个税起征点变迁之路1980年制定《个人所得税法》时,将个税起征点定为800元,然而,我国当时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仅有63.5元。
当时,绝大多数居民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因此,此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针对高收入人群进行个税的征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升。
2005年,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980年的762元增长到18364元,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从1980年的477.6元提高到10493元。
这些变化都迫使国家在2006年1月1日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
2008年3月1日,国家又一次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
但随着居民的收入稳步提升,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然而,3500元是否真的适用于我国目前的现状以及下一步我国个税起征点又将怎样调整一直为学术界广泛关注。
2.2 横向比较——我国个税起征点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为判断我国个税起征点是否合适,还可与世界其他各国的相关数据相比较,在此,我们主要采用了人均GDP数据与个税起征点两类数据(如表1)。
数据来源:IMF网站及各国税务部门网站由表中不难看出,我国个税起征点的绝对值是相对较低的。
但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必须考虑到是建立在我国人均GDP不够高的基础之上,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相对个税起征点(个税起征点比上人均GDP)是最高的(仅次于印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居民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是最大的。
因此,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目前的起征点水平相对于其他国家并不算低。
3 学术界对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认识目前,对于个税的税制改革,学术界普遍出现两种声音。
其中一种认为,要想实施合理的个税税制,改变目前的累进税率制度为当务之急。
而另一种不同的声音则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改革对于整个个税税制有着绝对不能忽略的作用。
下面就两种观点进行简要阐述,并论述笔者看法。
3.1 改变累进税率制度效果更优支持应关注累进税率制度的学者普遍认为,税率结构是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最具显示度的制度安排,是能否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核心环节,因此,他们认为如何设计累进税率制度是个税合理化的核心问题。
而设计累进税率制度包括两项主要内容,即边际税率水平与级次数量(如表2)。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个税税制普遍采取的是较少级次。
而在发展中国家中,则多采用的是多级次的累进税率制度。
持税率改革观点的学者普遍认为减少税率级次有利于简化税制,并且提高征管效率。
同时,发展中国家个税起始税率所普遍低于OECD国家。
他们的观点认为过高的税率容易带来替代效应,并刺激纳税人逃税,影响税制竞争力。
所以,认为应该进行累进税率制度的学者支持减少税率级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争取能够形成橄榄球税收模型。
3.2 个税起征点并非不重要并非所有学者都认为累进税率制度的改变效果会优于对起征点的调整,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个税起征点是个税改革中的关键因素。
个税起征点又称费用扣除数生计费用扣除,其中升级费用是费用扣除制度的核心,是纳税人维持基本生活所支付的费用。
为了体现分配正义,我国对于综合征收中生计费用扣除,应当摒弃现行“一刀切”的定额或定率扣除制度,采用基础扣除和特别扣除相结合的个别扣除法,以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支持该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目前我国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
在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的环境下,若只是提高税率,则势必会加重“税率爬升”带来的增税效应。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借鉴各国实行的税收指数化制度,建立个税起征点动态调整机制,将个税起征点与我国当年通胀指数、CPI指数等挂钩,建立个税起征点与物价联动机制。
在个税税制改革中,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主张一定要让个税起征点问题先行,给予足够推动力,使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负确实有所降低。
4 最优税率的理论分析针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研究的模型,可谓是汗牛充栋,但是对于不同研究方法,不同研究条件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
4.1 埃奇沃思模型福利经济学通过效用递减规律来认识累进税率以及累进税率与公平原则之间的关系。
福利经济学认为每个人的经济福利由自身所得到的效用构成,在国民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给穷人,就会增加整个社会的总效用,从而增加一国的经济福利,体现了“分配公平”的原则;而收入的这种由富人到穷人的转移,则需要累进的税率结构才能实现。
1897年,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通过假设累进税率对经济效率和劳动供给没有影响,将效率和公平问题转化为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使社会福利函数取得最大值得问题。
根据假定,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且边际效用递减,要实现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分配,就要求每个人的效用相等,。
最优税制应将富人的收入转移给穷人,实现收入均等。
这样,埃奇沃思模型就意味着一个激进的累进税率结构,即课于高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高达100%。
4.2 最优线性所得税理论线性所得税因所得税的税率不随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而变化,其边际税率不变,从而使税额与应纳税所得之间呈线性相关关系。
研究线性累进税率制可以帮助分析个人所得税最优税率的影响因素,同时对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虽然大多数国家采用累进税率,但由于最低税率对应的税基很宽,因此最低税率实际上就是最优线性所得税研究的问题。
为此斯特恩(Stern,1976)研究了一个与埃奇沃思相似的模型,所不同的是个人在所得与闲暇之间做出选择。
为了简化分析,斯特恩假定对一个人课征的税收收入用如下公式表示:T=-a+t×I,其中T为税收收入,a为对个人的补助,t为税率,I为个人总收入,a和t为正数。
斯特恩认为最优线性所得税目标就是确定合适的边际税率t和定量补助a,使社会在实现合适的收入再分配目标的同时还能使所得税的效率损失最小化,从而使社会福利函数最大。
更一般的,在其他情况相同时,劳动供给越具有弹性,税率的最优值就越低。
4.3 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理论——米尔利斯模型(Mirrlees Model)米尔利斯对个人的效用函数进行假设,它假定消费与闲暇是可以替代的,从而构造出个人效用的无差异曲线,每个能力不同的人会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选择不同的工作时间和努力程度,最大化自己的效用。
高能力者多工作,政府可以实现征税目标,因此政府的税收政策必须起正激励作用,税率应该是非线性的。
根据米尔利斯模型,在可以选择边际税率的非线性所得税制下,对最高收入课征的最优边际税率是零。
其原因在于: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最高收入者在取得一定收入之前,其适用的边际税率随收入的增加而提高;而当他的收入超过一定数量之后,如果增加的收入适用的税率为0,那么,最高收入者就可能决定要更多工作。
就是说,最高收入者的效用增加了,其他人的效用没有降低,因而实现了满足其约束条件的帕累托改善。
这也就是米尔利斯指出的最是税率应该成倒U型的观点,即从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效率来看,对高收入者的边际最高税率应当为零,对于低收入者的税率也应该为零,而对收入适中的中产阶级税率则应该适当高一些。
5 最优起征点模型笔者此次提出的模型,是以上述米尔利斯模型为模板,将其中的最高边际税率替换为个税起征点,将其个体收入替换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我认为,这一模型其形状同样将呈现“倒U型”。
在最优非线性税率模型中,基于最高边际税率的模型理论上考虑了影响税收的各个因素,例如政府财政收入,个人对收入—闲暇的偏好,居民对于税收体制的反应,政府、企业、员工三方的博弈等,因此,认为个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亦呈现“倒U型”是合理的(如图1)。
基于此模型,下面将对其所涉及的三大时期进行如下阐述:首先,随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初期增加,这一时期我们将其称作经济起飞期,我国个税起征点将进行上调,这主要是考虑到税收体制需要体现公平原则。
在我国经济起步发展之时,由于政府主导作用,使得发展体现出了明显的地区差异,而我国又一直使用的是统一的个税起征点,因此势必会为西部内地居民带来严重的生活负担。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与企业产权的不清晰,导致初次分配缺乏效率,使得我国不同生产部门间员工待遇差距较大,为了改善这一不公,个税起征点也应该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提高。
这正如我国1980年征收个人所得税30余年来的历程一样,我国个税起征点由起初的800元提高至目前实行的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
其次,当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期,这一时期我们称其为社会矛盾激化期。
势必将会出现一个个税起征点的制高点。
这一水平下的个税起征点将会将税制设计所需体现的社会公平发挥到极致。
其原因在于,处于这一阶段的中国,社会矛盾势必激化,贫富差距将会达到有计划的拉开的临界点,即面临着最大的社会贫富差距。
这样一来,作为个税起征点而言,降低意味着可以要更多的照顾到社会低收入成员甚至中低收入成员,以此来维持社会的稳定,无疑将更好的反映个人所得税“劫富济贫”的政策效应。
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最终将步入发达国家行列,这一时期我们称其为社会整体转型期。
笔者此时的中国,将全面实现现代化,社会阶层不再以低收入居民为主,而是与如今西方发达国家类似,呈“橄榄球”状,以中产阶级为主。
此时的中国,在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上,应该更为注重效率,而无须过于看重公平,因此个税起征点势必回落,面对更多的中产阶级征税。
在注重效率的同时,须对少数绝对贫困人口进行转移支付,以兼顾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