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程序文件29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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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IATF16949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 目的对用于确保和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及证明服务符合要求的监视和测量的设备、方法、软件等的控制。

3 职责3.1质量部门门负责对监视、测量设备的校准或委外校准;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3.2采购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3.3 各使用人员正确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并负责日常保养工作。

4 程序4.1监视、测量设备的采购、验收及领用4.1.1 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采购申请,交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实施采购。

4.1.2 质量部门对购回的监视、测量设备进行验收(自校或送外校准),合格即由质量部门编号,贴合格证标识,记入“监视和测量设备一览表”,同时填写自校“校检记录表”,再由采购部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即由采购部办理退货手续。

4.1.3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监视、测量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4.2监视、测量设备的校准和发放。

4.2.1质量部门编制年度监视、测量设备“校准周期计划”,交总经理批准,质量部门按计划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校准或自校。

4.2.2质量部门按送检计划对校准合格的监视、测量设备贴“合格标识”,标明有效期,并分发各部门;对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识”,标明限用的范围;对不合格监视、测量设备贴“停用标识”,若有报废,将结果记入“监视和测量设备一览表”。

4.2.3监视、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失准,应将其送质量部门自校或送外校准和维修,质量部门对监视、测量设备失准前的测量结果进行有效性评价。

对校准后的监视、测量设备执行4.2.2条款。

4.2.4对不便粘贴标签的监视、测量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2.5 对需进行内校的监视、测量设备,质量部门应编制《内部校准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经质量部门负责人批准,由质量部门实施并填写内校“校检记录表”。

IATF16949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IATF16949产品监视与测量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以实现,满足顾客要求。

2.范围;适用于对生产所用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3.权责;3.1资材部仓库:负责对入库产品数量、规格、型号、相关资料的验收以及标识工作;3.2品质部:负责对来料、制程、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3.3供应商/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以及预防措施;3.4厂长:负责对『紧急放行申请单』进行核准。

3定义:无5.工作程序;5.1品质部负责明确各检验目的、检验范围、检验方式、检验准备及检验项目等,编制检验标准和检验指导书。

5.2对产品执行监视和测量的设备在每次使用前,除要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要对进行例行检验的测量设备进行运行检查,品质部制定相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作业指导书,实施运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相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点检表”中,如发现设备失准,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必要时,对已检测过的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5.3进料的监视和测量;5.3.1对A类生产购进的物资,由资材部仓管员核对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品质部安排人员进行检验,对B类物资由资材部仓管员核对无误后,可直接办理入库。

5.3.2检验员根据《控制计划》、产品检验标准、样品、图纸等执行检验,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5.3.3仓管员根据合格的验证记录标识后办理入库手续;5.3.4检验不合格时,仓管员负责进行标识并对不合格品的隔离,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3.5紧急放行;1)当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时,在可追溯的前提下,由品质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厂长核准后方可执行放行;2)仓管员根据批准的『紧急放行申请单』,按规定检验数量留取同批样品送检,其余由检验员在『领料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后放行;生产车间也需在其产品的标识卡上也应注明“紧急放行”;3)在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品质部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含表格)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含表格)

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1.目0的:确保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亦称检测设备)符合产品所需之测量能力,以展示监视和测量设备及产品均符合公司和客户规定要求。

2.0范围:凡本公司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亦称检测设备)及测试软件均适用。

3.0术语和定义:3.1检定: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确定并证实检测设备是否完全满足规定要求而做的全部工作。

3.2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检测设备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标准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计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3.3测量设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3.4监视设备:是指用于监视生产或服务过程的工作状态的设备,是生产设备的组成部分,如装配在生产设备上的温度、压力、比重等计量设施等,它侧重于定性测量实验,在公司内部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监控。

3.5计量确认: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注:1.通常包括:校准或检定、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2.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3.预期使用要求包括:量程、分辨率和最大允许误差。

4.计量要求通常与产品要求不同,并且不在产品要求中规定。

4.0职责和权限:4.1归口管理部门:4.1.1品质管理中心:1) 负责贯彻执行国际、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2) 负责建立量值传递系统,进行量值传递工作。

3) 负责检定检验、测量和检定/校准与管理。

4) 负责对失效计量器具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必要时对产品进行追溯、验证。

5) 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测量系统分析。

4.2相关责任部门:4.2.1采购供应处:1)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

4.2.2使用部门:1)负责确定其相关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选型及技术要求。

IAFT16949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IAFT16949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3.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流程:
NO
工作流程
职责、任务和权限
责任单位
工作输出
1
<
/检验/试验准
、备/
>
1.质量部编制相关检验规范。
质量部
《进货检验规范》、 《过程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
2
1
F
1.质量部根据【送检单】依据《进 货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2.检验员将检验结果记录在【进货检 验记录】上
4.3要求暂停生产以便纠正质量问题。
2
进料检验
1.进货检验和试验策划
质量部根据顾客要求、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进货物资检验的策划,编制《进货检验规范》, 明确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工具/方式、检验数量和判定准则。确定检验方式和数量时, 应充分考虑进货物资对成品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和分承包方的质保能力。
2.进货检验步骤
6
1
F
1.商务部负责对发运之前的产品进 行产品最终评审;
商务部
【产品交付审核记 录表】
产品最终评审
7
1
1.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审核及全尺 寸计划;
2.质量部以及计划实施产品审核及 全尺寸测量。
质量部
产品审核、全尺寸检验
8
J流程结束
1 .资料归档、保存
责任部门
4.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流程的实施:
NO
工作流程
3.半成品入库,制造部填写【送检单】,检验员检验并填写【成品/半成品检验记录】,半成品 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不合格品的处置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5.本公司不实行“紧急放行”方式,必须按《过程检验规范》对过程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 方能转序。
6.巡检记录按《过程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人员应认真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正确, 检验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IATF16949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含流程表格)

IATF16949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含流程表格)

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1.1通过对用于生产的材料、过程产品、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以下简称监测),确保未经监测或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或交付。

1.2为顾客提供合乎质量规范的产品,以满足其要求。

2.0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材料、过程产品和产品的监测。

3.0职责3.1 质检部负责对材料实施监测(检验)。

3.2 质检部负责对过程产品、产品(成品)实施监测(检验)。

3.3 生产部车间负责产品的自检。

4.0程序内容4.1 产品监测控制程序4.2 其他管理要求4.2.1 对检验中涉及试验时,执行《实验室管理程序》;当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试验时,应获得“试验报告单”。

4.2.2 只有在规定的产品监测完成并且符合要求后,产品才可转序或入库,否则不得将产品放行。

除非有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且有可实现追溯的记录或标识。

4.2.3 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经质检部组织评审后作返工、返修、让步放行、报废等处置。

具体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4.2.4 产品审核。

由质检部组织按《内部审核管理程序》策划的安排,至少每半年一次对已入库待发运的产品进行审核。

4.2.5 外观检验。

a)对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有顾客要求的外观检验项目时,检验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b)外观检验所需标准样品(极限合格)均应作妥善保管和维护;c)对从事外观检查的质检员应经过适当培训,并由企管部组织进行资格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4.2.6 除非有顾客同意,否则在所有规定活动均已完成之前,不得放行和交付产品。

在有放行的场合下,应考虑:a)此类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b)此类放行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4.2.7 材料、成品和过程产品监测的记录由质检部负责收集和保存。

5.0相关文件《不合格品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生产管理程序》《供方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内部审核管理程序》《监测设备管理程序》《实验室管理程序》《仓库管理程序》《检验指导书》《材料检验单》材料检验记录.d oc《材料验收单》材料验收日报表.xls《首件检验记录》首件产品检验记录表.d oc《自检记录表》自主检验记录表.xls《巡检记录表》I PQ C巡检记录.xl s《质量检验单》产品质量检验表(二).xl s《产品检验记录》产品过程检验记录表.xl s《全尺寸检验/功能测试记录表》铸件全尺寸功能检验报告书.d oc《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d oc。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IATF16949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IATF16949程序
5.4
批准
总经理
采购的监测设备批准权限按公司相关审批规定执行。
5.5
采购
市场部采购
采购员负责监测设备的采购和送检;自制的专用检具由品质部组织生产及送检。专用检具的图纸、生产中必须保存的软件由技术部负责保管,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送检单》
5.6
确认、安装
品质部
品质部负责组织检测试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量测仪器管理卡》《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
5.9
领用并编号
使用单位
品质部
使用单位领取监视和测量设备,本身没有编号的由品质部刻录统一编号。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
5.10
纳入台帐
品质部
生产部
品质部把刻录了编号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输入监测设备台帐,进行统一管理。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
5.11
测量系统分析
3.3 市场部采购负责监测设备的采购;
3.4 生产部负责监测设备中非监视和测量设备部份的设备管理;
3.5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按规定周期送检或报检。
4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流程
序号
工作流程
责任部门
术部
使用单位
产品开发负责人在进行工艺开发与设计时,提出对监测设备的需求,报品质部负责人;各单位部门在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监测设备的添置计划(含备件),报技术部。
《采购申请单》
5.2
制定检测装置添置计划
品质部
品质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监测设备需求计划,制定公司监测设备的添置计划(含备件)。
《采购计划单》
5.3
计划评审
品质部
采购申请单位
品质部根据需要确定组织财务和各使用单位对公司监测设备采购计划进行评审。评审内容至少包括对选型的合理性、技术性以及质量成本等。临时急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填写好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精编文档).doc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1 目的对监视和测量资源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其测量精度和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证实产品要求符合性的检验、监视、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的控制。

3 职责3.1 质量部是监视和测量设备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

4 术语4.1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4.2 检定(验证):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4.3 实验室:用于检验、试验或校准的设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化学、金相、尺寸、物理、电性能或可靠性试验。

4.4 测量:确定数值的过程。

4.5 监视:确定体系、过程、产品、服务或活动的状态。

4.6 测量设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5 工作程序5.1 质量部根据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备适当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并确认是否达到预期使用要求。

5.2 测量设备的管理5.2.1 测量设备统一给本公司管理编号,实现A、B、C分类管理:A类计量器具:公司最高标准器,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

B类计量器具:用于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主要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各种通用和专用计量器具。

C类计量器具:各种设备上,用于一般指示计量器具;固定安装在设备上,一般不可拆离的计量器具;对于计量值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

5.2.2 测量设备的购置a)使用部门主管填写申请,经质量部经理(或计量管理员)审核,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超过2000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b)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测量设备,采购部应选择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带有CMC标志的计量器具进行采购。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下简称监测设备)进行控制,证明所生产的产品都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

2.0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在用的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无论其为私有或由顾客所提供。

3.0职责3.1 质检部负责对用于产品和过程监测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检定/校准(校验)。

3.2各使用部门负责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存及其日常维护。

3.3 质检部负责监测设备的测量系统分析管理。

4.0程序内容4.1 监测设备控制程序4.2 其他管理要求4.2.1 本程序所指监测设备,指用于产品或过程监视和测量用的装置,如常用量具(卡尺、千分尺、电子称等)、设备仪表、试验设备(装置)等。

其中主要指测量设备,监视设备不需要检定或校准。

4.2.2 监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和人员要求a)监测设备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和《生产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b)质检部和综合办负责对使用监测设备人员视情况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培训。

4.2.3当公司有计算机程序软件用于过程或产品的监测时,为保证监测值准确,质检部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4.2.4 质检部负责对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测量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按MSA手册规定的方法进行,除非顾客有评价方法的要求。

质检部负责制定《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按计划对计量型或计数型测量设备进行分析,形成分析记录。

4.2.5 公司设实验室,归质检部管辖或领导,其管理执行《实验室管理程序》。

4.2.6 监测设备检定和校准、测量系统分析的有关记录由质检部予以收集、保存。

5.0相关文件《设备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实验室管理程序》《计量器具校准规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d oc《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测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xl s《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记录》通用卡尺校准记录表.xl s《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表 (2).x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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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流程图
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流程图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流程图
规范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对材料、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确保未经检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材料和产品非预期使用、流转和发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进货、过程及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 试验: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

3.3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4. 职责
4.1 技术部负责制订检验和试验所需的技术标准、规范或图样,并明确控制方法及制订相关的检验指导书。

4.2 质量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生产/装配全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4.3 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产品的采购,并保证采购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提供采购产品已经过供方检验和试验的合格证据。

4.4 仓库负责生产材料、外协件及辅助材料的合格证明\数量的入库检查。

4.5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制造及自检和互检,并按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处置、入库等工作。

5. 工作程序
本程序分为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5.1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5.1.1 采购产品到货后由采购人员通知库房人员进行接收,库房人员对产品进行清点、记录及标识,并将其置于进货待检区待检。

5.1.2 采购产品的外包装完整而且合格证据齐全后,库房人员方可接收。

(辅助材料需合格材料证明,外协件需合格单、尺寸检验报告单、材质检验单)。

5.1.3 检验和试验
5.1.3.1 外协外购件检验
a.库房人员按照《订货单》检查外包装、检验合格证书、数量,并填写《报
b.质量部检验员按照《检验指导书》《零件图纸》规定的内容对外协外购件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报告》和《报检单》。

5.1.3.2辅助材料检验
生产部负责辅助材料的辅助材料的检验和试验,一部分不需检验的辅
助材料库房人员做好标识和记录,确保发生问题时能立即
追回和更换。

5.1.3.3 对于厂内无法完成的检验和试验,可委托外部有资格的或顾客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其结果供顾客评审。

5.1.3.4 对于计数型检验的项目,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对于外观检验的项目必须提供适当的照明、设备资源和人员资格证明。

5.1.3.5 却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由质量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技术部、采购部和使用部门确认,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放行。

紧急/例外放行的外协/外购件、辅助材料由库房人员进行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5.1.4 入库
经检验和试验判定合格的采购产品需办理入库手续并作好标识、记录,方可入库。

5.1.5 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检验和试验判定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2 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5.2.1 生产前的准备
5.2.1.1 操作者在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生产用设备、工具、检具的状态、负荷情况和运转情况,以确保生产能正常运行。

5.2.2 首检: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工序要素变化后的第一个工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

5.2.3 自检、互检、专检、巡检
5.2.3.1 在加工或装配过程中,生产工人要进行自检。

5.2.3.2 操作者检查刀具、量具状态、毛坯件或上下道工序的产品质量情况。

5.2.3.3 自检执行“三检制”即:首件检验、中间检验、末件检验。

5.2.3.4 操作者自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检验员反馈并记录。

5.2.3.5 专职检查
a.检验员要按照《检验指导书》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执行“三检制”:即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和最终检验,并填写《过程检查记录》、《零部件抽检记录》和《制造流程卡》,负责办理报废等手续。

b.操作者及检验员要维护保养好量检具,实行定置摆放。

5.2.3.6 检验结果标识、流转
a.产品从毛坯加工到成品,检验员和操作者按照《检验指导书》《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操作,检验员做出检验状态标识,即:合格品挂合格证并放置在合格品区域。

b.过程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可流转。

c.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前或必需的报告收到前,不得将产品流转。

d.却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并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技术部、质量部和使用部门确认,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放行。

例外放行的产品由生产车间进行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5.2.4 生产车间将检验合格的产品放入合格品区。

5.2.5 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检验和试验判定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5.3.1 装配完的电机/风机总成交给检验员依据《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同时填写《装配检验记录》。

5.3.2 标识、记录
5.3.2.1 检验合格的电机/风机总成由检验员贴上合格证。

5.3.2.2 贴上合格证的电机/风机总成,由试验室进行抽样试验。

5.3.2.3 试验完毕的电机/风机总成由检验员确认后挂合格标识,同时填写《成品试验记录》。

5.3.2.4 对于计数型检验的项目,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对于外观检验的项目必须提供适当的照明、设备资源和人员资格证明。

5.3.3入库
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电机\风机,生产部负责入库,做好记录。

5.3.4 最终检验(发运前)
5.3.4.1 在发运之前检验员按技术文件的规定对产品品种、包装、标识等进行检查,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记录。

5.3.4.2 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签发《出厂检测报告》、《QA出货检查记录》后方可发货。

5.3.4.3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或顾客的批准,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前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前,检验员不得将产品放行。

5.3.5 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 相关文件目录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检验指导书》
6.3《工序卡》
6.4《作业指导书》
7.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7.1《报检单》保存期二年
7.2《进货检验报告》保存期二年
7.3《零部件抽检记录》保存期二年
7.4《制造流程卡》长期保存
7.5《过程检查记录》保存期二年
7.6《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保存期一年
7.7《装配检验记录》保存期二年
7.8《成品试验记录》保存期二年
7.9 《出厂检测报告》保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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