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现状分析
2024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2024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征收的一种重要税种,对于公平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旧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因此,2024年需要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改革,以更好地适应发展需求、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
一、问题与现状分析1.1 高收入人群税负过重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档次,最高税率达到45%,高收入人群税负过重。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收入人群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并且存在着税收优惠政策被滥用的问题。
1.2 低收入人群税负过轻与高收入人群相反,低收入人群税负过轻。
这不仅无法促使低收入人群更加积极地工作和创造财富,还会加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
1.3 税收征管水平待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有待提高。
存在一些个人所得税逃税和避税行为,这导致了税基缩小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2.1 政府财政收入稳定改革的首要目标是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改革应确保在增加公平的同时,不会对财政收入造成不可逆的冲击。
2.2 个人税负合理分配改革应着重解决税负过重和税负过轻的问题,通过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实现个人所得税负的合理分配。
要确保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的税负相对平衡,促使各个收入阶层更加公平地分担税收负担。
2.3 促进创业和创新改革应积极促进创业和创新。
应减少对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行业的税收规制,鼓励更多的人们积极投身到创业和创新中来。
这有利于培育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
2.4 加强税收征管改革应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行为,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通过提高征管水平,使个人所得税征收更加公平、高效和透明。
三、改革措施3.1 调整税率结构首先,应调整税率结构,降低税负过重的问题。
具体方案为:(1)降低高收入人群税率:将最高税率从45%下调至40%。
这将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现状及对策分析

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现状及对策分析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代开始征收,并且在过去几十年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经历了多次。
这篇文章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是税收基础相对较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通过工薪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来征收。
这样的税收基础限制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能力,因为很多高收入群体(例如资本收益者和高科技企业高管等)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拓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将资本收益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并且加强对各种税收规避行为的监管。
其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档次,从3%到45%不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收入差距扩大,部分高收入群体的税率较低,导致税负分配不均。
因此,我国应该考虑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进行调整,适当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率,实现税负的合理分配。
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等。
然而,这些减免政策的金额相对较低,无法充分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提高减免政策的金额,并且增加更多符合实际情况的减免项目,例如子女教育支出和住房贷款利息等。
此外,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效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依赖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和纳税人的责任意识。
然而,不少纳税人存在漏报和虚报等行为,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较低。
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一些不公平现象,例如高收入群体的税负较低,而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较高。
因此,我国应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例如通过建立更加公正的税收征收机制,完善税收调节政策,促进收入再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取的收入,按规定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调整。
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完善税制政策。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将原来的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增加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了个人起征点等。
这些政策调整使得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有所减轻,同时也提高了纳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情况。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和监督。
近年来,税务部门加强了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加大了对高收入群体和高收入行业的纳税人的稽查力度,提高了纳税人自觉性和纳税意识,有效遏制了个人所得税的逃避和规避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情况。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情况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金额不断增加。
尤其是在高收入群体和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金额明显增加,推动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
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和挑战。
尽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难度较大,存在征管缺失和遗漏等问题;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还有待进一步调整,以提高税制的积极调节作用;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公平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避免过度集中负担在某些群体上。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是在积极推进改革的实际缴纳金额不断增加。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解决。
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税制政策,加强社会宣传和纳税人教育,提高征管能力等措施,可以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推动个人所得税的健康发展。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在过去,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较低,税率结构相对简单。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2024年开始,中国政府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税负,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
随着税制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征收标准逐渐发生了变化。
首先,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发生了改变。
2024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实施后,采用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为
3%,10%,20%,25%,30%,35%,45%。
相比之前的税率结构,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比例更高。
这也是为了使税收更加公平合理,减少贫富差距。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也发生了改变。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税法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综合所得按照税率表计算,分类所得和其他应税所得各有相应的征税标准。
同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增加了一些专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在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中,还需要考虑到疫情对税收的影响。
由于COVID-19疫情的爆发,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许多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刺激措施。
在中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措施,其中包括减免个人所得税等。
这些措施旨在减轻个人和企业的负担,刺激内需,促进经济的复苏。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发生了诸多变化。
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和征收标准的调整,以及政府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加大力度,都是为了提高税收公平性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
此外,疫情对税收的影响也值得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恢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将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对策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对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税制结构不合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层次太少,居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不够合理,导致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被征收的税款差距过大。
其次是个税起征点偏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使得很多低收入人群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形中加重了低收入人群的负担。
再次是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不健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体制落后,税务机关征管能力弱,对高收入人群的稽查不力,导致有些高收入人群逃税现象较为突出。
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首先是调整税率结构,充分考虑不同收入群体的经济能力,合理划分税率层次,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实现税制公平。
其次是提高个税起征点,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个税起征点,使得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能够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再次是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逃税现象,建立健全的征收管理体制,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
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已经进入了新阶段。
未来,还可以考虑减税降费的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刺激消费和个人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
另外,可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纳规模和征管能力,降低税务机关的运营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总的来说,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通过合理调整税率结构、提高个税起征点、强化税收征管等对策,我们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现税收的公平、合理和高效。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及改进的法律思考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及改进的法律思考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首先,税制结构复杂,税率层次多,计算方式繁琐,使得纳税人难以了解和计算自己的应纳税额。
其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导致大部分低收入人群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大了低收入人群的负担。
同时,高收入者存在避税现象,很多高收入者通过各种手段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导致个人所得税征收难度加大。
另外,税法规定中缺乏相应的细化规则,很多情况下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自行解释和裁定,给了纳税人不确定的感觉。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在改进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思考。
首先,要简化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结构和税率层次,降低计算复杂度,提高纳税人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可以考虑将税率分为几个档次,并设定相应的税率,简化计税方式,使纳税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应纳税额。
其次,应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使他们有更多的收入作为生活费用。
然而,还需要注意的是,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要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防止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纳税责任。
此外,要加强对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纳税申报与核实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精准性。
最后,要加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和完善,制定更为清晰、具体的规定,减少对税务机关的解释性规定,增加纳税人的规避税款的便利性。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我们可以通过简化税制结构和税率层次、适度提高起征点、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监管力度以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等方式进行改进。
这将有助于使个人所得税更加合理、公平,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浅析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对策

浅析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对策首先,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相对较低,导致中低收入群体普遍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税率结构复杂,并且存在漏洞和遗漏,导致高收入群体存在逃税行为。
这种现状造成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
针对个人所得税现状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应该适当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
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合理的起征点可以更好地反映不同收入群体的经济状况,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其次,应该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进行。
通过合理的调整税率结构,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收力度,提高税收公平性。
同时,应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遗漏和漏洞的监管,避免高收入群体逃税行为的发生。
此外,也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更加透明、公正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机制,通过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
另外,可以通过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激励和引导个人合理增收。
例如,可以对个人的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一定的税前扣除,减轻个人负担。
此外,还可以设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个人进行公益捐赠,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最后,应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加大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提高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认知和理解,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法纳税意识。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税收公平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现状问题,可以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结构、优化税收政策、加强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对策来解决。
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个人所得税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个人所得税的和发展。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所得收入实行的一种税收制度,它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多级税率制,分为七个不同的级别,并已经进行过多次改革和完善。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税基窄、税收贡献不够平衡、税制设计不合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税基窄。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相对较少,覆盖范围较窄,许多高收入人群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规避个人所得税,导致征收难度大、税负重。
其次,税收贡献不够平衡。
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逐级递进,但是由于逃税漏税等原因,实际上高收入人群对国家财政的贡献并不大,而中低收入人群则往往承担了过重的税负。
再次,税制设计不合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设置过于简单统一,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影响较大。
此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周期过长、管理体制不规范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改善。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首先,要拓宽税基,增加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数量,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逃税漏税的成本,防止高收入人群规避个人所得税。
其次,要改进税收贡献的平衡度,采取差别化税率等措施,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降低他们的生活成本,增强消费力,对于高收入人群则适当提高税负。
最后,应当优化税制设计,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加强征收周期的管理、服务和公开,让纳税人更加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正度和透明度。
总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应当不断完善税制设计,加强税收征管,鼓励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促进税收公平和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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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摘要 (1)二、引言 (2)三.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2)(一)中国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与历史沿革 (2)(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现状 (3)(三)中国与英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税收级距的比较 (5)中英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分析比较 (5)1、中英两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收入水平不同: (5)2、中英两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方法不同: (5)②调整税率结构,实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税率模式的选择,不仅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且关系到政府的一些政策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因此,应根据英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趋向和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结合税收模式的改革科学地设计个人所得税率:具体而言,对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非专业性和非经常性所得,实行比例税率;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租赁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专业性和经常性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为缓和调节力度和刺激国民的工作积极性,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档次可以减少至3—5档,最高边际税率可以降为30%——35%。
具体而言,如果对勤劳所得和非勤劳所得仍分设两套超额累进税率,则勤劳所得可考虑从原有的9个累进级距档次改为3个,税率调整为5%、15%和25%,非勤劳所得仍可维持5个累进级距档次不变。
(6)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分析比较 (6)(四)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改革方向 (8)(一)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 (8)(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 (8)(三)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9)(四)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9)一、摘要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在中国税收体系中,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年轻的税种。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自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核心税种之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税制改革的变化,在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现行的个税征收体制,并通过对当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我国个税体制与英美两国进行对比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而总结出我国未来进行个人所得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及具体目标,我相信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更好的发挥税收的调节经济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个人所得税征管二、引言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临界值0. 4, 而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从体系设置方面和税收征管方面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税收体系, 加强监管。
个人所得税是新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尽管其在我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分配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增强,但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体中的比重仍然偏小,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中作用发挥仍存在较大差距,个人所得税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也应该看到,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体中的比重依然偏小,2008 年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6.87%,2009 年仅占税收总收入的6.64%,与西方国家高达40%的比重相比,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作用的发挥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的呼声日渐升高。
文章从目前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缺陷和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发,结合税制改革的目标定位,明确妥善处理关系,试图从多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三.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一)中国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与历史沿革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法律在新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在发展中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的过程。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目前已经成为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征的一个重要税种。
在今天各国的经济发展中,个人所得税发挥着两个重要的作用: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二是收入调节、减少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法与其他税法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突出的特征。
一是其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因此牵涉范围广,社会影响面大;二是税源复杂、纳税主体分散,对于税收监管水平和社会纳税意识要求比较高;三是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收入进行调控,调控作用直接,因此对税法制订合理性和执行效果比较敏感。
新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实践可以追溯到1950年,1950 年曾对个人的存款利息所得、公债和其他证券利息所得以及其他利息所得征收开征过利息所得税, 但此税已于1959 年停征。
改革开放后, 随经济发展,全国人大、国务院于1980 年后通过《个人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等法律法规开始向个人征收收入所得税。
但三个税种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能回避问题,如由于税制和税法不统一, 使不同税种的纳税主体之间的纳税差距加大,因此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全面改革,将原来按照纳税人类型分别设立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纳税人、征税项目、税率、费用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从而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比较完善的、统一的和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其后,《个人所得税法》经过多次完善,如1999 年10 月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开征利息税;2000 年1月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征收个人所得税;最近的一次重要修订发生在2011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现状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1、分类征收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及高低不等的税率和优惠办法。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累进税率体现公平,调节收入水平。
比例税率体现效率,以实现普遍纳税。
3、采用定额和定律两种方法减除费用中国目前对工资、薪金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项目,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其他收入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方法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扣除800元的费用;每次费用收入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减除费用,如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但对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非劳动所得,计算纳税时不扣除费用[1]。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的问题:一是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过去的20年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
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为3.4%,2001年这一比重提高为6.6%,而美国这一比重超过40%.我国周边的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
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测算的一项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在一千亿元以上。
其理由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收入水平的30%,发展中国家是15%.我国去年税收总收入一万七千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一千二百亿元。
如果按照发展中国家15%的比例计算,我国去年应该入库个人所得税2250亿元。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要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
但是,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实在是太低,如此过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世界上实在并不多见。
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令人堪忧。
二是居民收入渠道多元化,税源隐蔽,难以控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较过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收入结构日趋复杂。
政府未能根据收入分配体制全面调整及现实情况的变化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收入监控体系。
另外我国的财产税调节不力,还没有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
目前个人收入除工资、薪金可以监控外,其他收入甚至上处于失控状态,许多隐形收入、灰色收入税务机关无法控制也控制不了,造成个人所得税实际税源不清。
另外纳税人多、面广、分散、收入隐蔽,纳税人在银行里没有统一的账号,公民收入又以现金取得较多,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以控制。
三是个人所得税在社会再分配中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有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税负的原则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收入差距水平已经达到相当大高的程度。
一般认为,基尼系数0.3-0.5表示相对合理,通常以0.4作为警戒线。
而实际情况是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达到0.48。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从财税视角分析,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现行税制不完善导致税收杠杆不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
主要表现在:1、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阶层税率偏高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薪所得实行5%~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对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太高,且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对象主要由普通收入阶层承担,难以实现税收公平原则。
而对股息、红利所得则采取20%的比例税率,进一步造成实际税负的不公平。
2、税制本身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出现逆调节,对高收入阶层缺乏基本的调节和监控手段目前来自工薪阶层的税收收入占到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0%左右,中低收入工薪阶层不是个人所得税要调节的对象,却成为了征税的主体。
3、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选择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对不同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税率和扣除方法,容易出现综合收入高,但是所得项目多的纳税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综合所得低但所得项目单一的纳税人反而多纳税的不公平现象。
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纳税收入,也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征税原则。
四是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基起征点为3500元,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的目的是调节个人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3500元的起征点显然偏低,起征点偏低,会加重中低收入群众的负担,影响人民生活,还会弱化个人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我国现行分类制下在费用扣除上不考虑家庭、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因素,表面上实现了公平,实际上由于每个纳税人的负担不同,却扣除同样的费用,造成了税收不平衡。
与美国相比,中国只根据个人收入而不考虑家庭状况,美国是根据个人收入逐步提高税率,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最基本的原则是多收入多缴税,收入低的先缴税再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