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中日两国乡村地方政府进行社会建设的政策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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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及借鉴

中日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及借鉴

中日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及借鉴【摘要】本文将对中日社会保障体制进行比较,并探讨其中的经验借鉴。

文章从社会保障体制的概述入手,分析中日两国的不同特点。

然后,重点比较中日两国的社会保障体制,突出其相似之处和差异性。

接下来,分别从日本的养老制度和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两个方面,探讨各自的经验借鉴价值。

文章以制度完善和改进为重点,探讨中日社会保障体制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合作与交流的机遇,强调中日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及借鉴的重要性。

通过该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中日社会保障体制的改进和完善,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推动两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中日社会保障体制比较, 经验借鉴, 养老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 制度完善, 改进, 重要性, 发展趋势, 合作与交流, 中日关系1. 引言1.1 中日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及借鉴------------------近年来,中日两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合作日益深入,为促进双方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中日社会保障体制的比较及借鉴成为了当前研究的热点话题之一。

通过对中日两国社会保障体制的比较分析,并吸收借鉴对方的经验做法,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医疗保障、养老制度等方面的挑战,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中日社会保障体制在体制设计、运行机制、覆盖范围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但也有相互借鉴的空间与机会。

日本在养老制度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养老金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均值得中国借鉴学习;而中国在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方面也有一些值得日本借鉴的地方。

通过加强中日社会保障体制的比较研究,双方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

2. 正文2.1 社会保障体制概述社会保障体制是指国家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和保障制度的组合,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增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社会保障体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个方面。

社会保障体制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中日农业问题的比较分析

中日农业问题的比较分析

中日农业问题的比较分析引言中日两国是亚洲最大的农业国家,农业在两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地理、气候、政策等因素的差异,中日两国的农业发展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对中日两国的农业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分析其中的异同点,并探讨可能的解决办法。

农业发展现状中国农业发展现状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农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农业生产面临着粮食安全、农民收入、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

日本农业发展现状日本是一个人口相对较少的岛国,农业在日本的经济中占比较小。

日本的农业面临着老龄化、土地面积有限、国际竞争力不足等问题。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日本政府一直在保护和支持农业。

农业政策比较中国的农业政策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农业支持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

此外,中国还鼓励科技创新和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日本的农业政策日本政府通过农业补贴、价格支持和关税等手段保护本国农业。

此外,日本还鼓励农业与旅游、文化活动等产业的结合,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

农产品贸易比较中日农产品贸易情况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进口了大量的粮食和食品。

日本的农产品贸易相对较小,主要依靠进口。

贸易政策比较中国的农产品进口依赖于国际市场,政府通过降低关税、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政策,促进农产品贸易。

而日本在保护本国农业的同时,对农产品进口实施较高的关税和贸易壁垒。

可持续农业发展比较中国的可持续农业发展中国政府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倡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

通过政策导向、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日本的可持续农业发展日本高度重视可持续农业发展,推动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鼓励采用生态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

在人口政策实施方面,中国与日本有哪些不同?

在人口政策实施方面,中国与日本有哪些不同?

在人口政策实施方面,中国与日本有哪些不同?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同难题。

针对人类出生率下降,老龄化问题加剧等情况,很多国家都推出了相关的人口政策。

中国和日本也不例外,但两国在人口政策实施方面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政策形式中国实施的人口政策,主要是计划生育政策。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针对人口过快增长的情况,中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缓解过快增长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冲击。

而日本则实施的是制度改革政策。

由于老龄化人口问题突出,日本政府主要关注的是增加生育率,同时通过改革社会保障体系等手段,减轻老龄化人口对社会的压力。

二、政策内容针对人口问题,中国和日本的政策内容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例如,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着重于控制生育率,而日本政府则通过提高生育率,扩大生育辅助生育手段等措施,以缓解老龄化问题。

三、政策效果中国和日本实施的人口政策,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其效果。

在政策效果上,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但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比如“独生子女”家庭主义倾向强、性别失衡等问题。

而日本政府推出的改革措施,尚未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四、公众反应公众反应是衡量一项政策实施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中国,随着人们的观念不断更新,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同度也在逐渐降低。

一些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过度强制,侵害了人们的人权和生育自由。

而在日本,由于生育率低下、老年人口增多等问题,公众对政府的改革措施持支持态度。

综上所述,中国和日本在人口政策实施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然而,在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下降等问题上,中日两国都需要通过有效的政策手段解决。

中日农业问题的比较分析.

中日农业问题的比较分析.

中日农业问题的比较分析引言中日两国农业是两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国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

然而,中日两国在农业发展方面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问题和不同之处。

本文将对中日两国农业问题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加深我们对两国农业发展的理解和认识。

1. 农业发展历史比较中日两国的农业发展历史存在一定的差异。

早在古代,中国就有着悠久的农耕历史,农业文明在中国得到了充分发展。

而日本在古代则主要以渔业为主,农业发展相对较晚。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化的发展,中日两国的农业模式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2. 农业政策比较在农业发展方面,中日两国有着不同的政策和措施。

中国的农业政策主要以粮食安全为导向,注重粮食生产的稳定。

政府通过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来保障农民的利益,同时加大土地保护和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

而日本的农业政策则注重农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政府通过提供贷款和补贴等方式来扶持农业产业的发展。

此外,日本还鼓励农民进行农产品的品牌化和特色化生产。

3. 农业现代化比较中日两国在农业现代化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中国在农业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突破,农业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与此相比,日本在农业现代化方面的进程相对较慢,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农业科技水平也相对滞后。

然而,日本在农产品加工和农业品牌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其农产品在市场上有着较高的附加值。

4. 农业结构比较中日两国的农业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中国,农业主要以小农经济为主,农民普遍进行着小规模的农业生产。

而日本的农业则更加注重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专业化,日本的大型农场经营模式相对较为常见。

此外,中国的农业还存在着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较大的问题,农业发展的不平衡性较为明显。

5. 农业可持续发展比较在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中日两国都面临着一些共同的挑战。

农业生态环境问题、资源利用不合理问题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等都是两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难题。

中日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比较以及启示

中日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比较以及启示

中日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比较以及启示[摘要]为了推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建设,文章将我国和日本农业生态环境政策进行比较,基于二者之间的比较,提出相应的启示。

[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政策农村污染一、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政策研究(一)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现状一直以来,我国环境污染的控制重点一直都放在城市与工业污染两个方面,农村污染以及其防治工作逐渐被边缘化,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基本上还未构建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未进行相应的监测工作;第二,农村企业污染管理处于一种失控的状态,在农村城镇中其基础设施的建设较为落后,同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未向农村方面发展。

1、现代化农业生产所引起的各种污染。

我国是世界上使用农药与化肥数量最大的一个国家,远远超过其他发达国家。

不仅使农田土壤受到严重的污染,甚者还威胁到了空气的污染以及地下水污染。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管理的落后所引起的生活污染。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聚居点所产生的生活污染也因基础设施与环境管理的落后直接将其排入到周围的环境中,导致其周围出现了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几乎全都是直排,造成农村聚居点周围环境的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逐渐恶化,使农村饮用水的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

3、县镇企业所引起的工业污染。

县镇企业作为农民脱贫致富一个重要途径,但因受到自然经济的影响,大部分农村工业化的特征为粗放式经营,同时其技术含量也较低,正是因为其存在的这些特点,不仅加大了污染治理的难度,同时对企业周围居民所造成的污染危害更为直接和严重。

另外随着城市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大,城市产业布局的改变,很多工业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逐渐向农村转移,使得农村污染越来越严重,再加上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中西地区经济发展呈梯度格局,产生了一种“东污西进”的现象,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

4、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所产生的污染物。

近年来,在一些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因其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对其周围环境的污染也逐渐加剧。

近代中国与日本的比较(政治制度、特点异同、成因、启示)

近代中国与日本的比较(政治制度、特点异同、成因、启示)

近代中国与日本的比较(政治制度、特点异同、成因、启示)一、两国背景之比较:中国向以天朝大国自据,蔑视一切外来事物。

自古以来的边患均来自生活于北方地区的游牧民族。

这些游牧民族由于在文化上落后于汉民族,它们入侵中原的结果,总是在不同程度上接受汉文化,甚至成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

而日本则有向伟大的中国文化世界借用先进东西的悠久传统,因而当19世纪在同样的面临来自西方的高于我们传统农业文明的工业文明的冲击时,两国的反映表现出很大的不同。

中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统治者仍然极其厌恶和蔑视西方的一切,在1842----1856年两次战争之间的十几年中,面对西方扩张主义的挑战几乎没有做什么。

只到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再次战败的刺激下,才出现洋务派,主张向西方学习以达到自强之目的。

然而即使是洋务派也仍然认为"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于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因而向西方学习也就只能局限于先进的军事技术方面。

喊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

日本面对西方侵略做出的反映则要比中国快的多,他们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很快便提出了全方位向西方学习的方针。

这也可从两国自强运动的主要领导人发出的变革纲领性文件中看出。

中国弈忻在其《统筹全局折》中强调:"治国之道,在乎自强,而审时度势,则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

"日本1868年天皇颁布"五条誓文"阐明新政权的目标。

强调"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

""破除旧习。

......求知识于世界。

"这种认识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其后的行动。

中国进行洋务运动的直接原因是利用西方先进武器对付当时的太平天国运动,以维护日益腐朽的清政府的统治。

而日本则在明治维新前夕推翻了封建没落的幕府统治,从而为改革扫清了道路。

二、两国领导力量之比较:中国为清政府中的洋务派,其势力主要不在中央,而在掌握地方实权的总督和巡抚方面。

乡村振兴:不同的国家做法不同

乡村振兴:不同的国家做法不同

乡村振兴:不同的国家做法不同有思想的人都在这里汇聚美丽乡村×见学中国×未来城市一、日本重振乡村,注重发自民心植根乡土记者在日本一些乡村调研时感到,自经济高速增长结束后,日本乡村一方面经历了人口减少、产业萎缩、文化失传等危机,另一方面也经历了国家为拯救萧条的地方经济而进行的数次“振兴计划”。

在兴与衰、成与败的博弈过程中,日本乡村建设出现了一些新的理念和做法,如超越了原先单纯发展经济的思维模式,改变了以政府为主体的地方建设和乡村治理架构等,使乡村建设更加发自于民心,植根于乡土。

这些对中国乡村建设不无启示。

从20世纪60年代初起,日本乡村建设经历了致力于缩小都市与乡村发展严重失衡、推进乡村环境整治、提升村民生活水准、营造乡村景观、恢复生态系统等长期的过程。

近些年,让乡村重新充满生机和活力,成为日本乡村建设新的内容。

记者在一些乡村调研时了解到,目前日本乡村建设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夯实农业的基础,使农作物生产更有效率,农产品销售得到强化。

如为保护耕地和促进生产,采取耕地集约化管理和共同管理;强化本地土特产品的开发、生产和加工;进行销售改革,如开设直销店,提倡本地土特产本地销,推广高速路服务区销售、会员制和邮购等。

二是招揽区外人士来本地旅游、体验生活和定居。

如整合本地自然环境、历史遗产、文化遗存、特色饮食和风土人情资源,发展旅游业,吸引游客;灵活开展旅游事业,引导初高中学生来乡村进行修学旅行、合宿,学习和体验农村、农业生活;开展小初中学生到山村和离岛学校“留学”活动;促请从乡村去都市和境外的本地老年退休人士回村养老,招请热爱农业的年轻人和具有农业技能的农业支援者来村定居。

在高知县大川村小初一贯制学校,一位小学六年级女生告诉记者,她是来这所学校寄宿“留学”的。

她家住在50多公里外的高知市,因为觉得山村学校可以锻炼自己的意志,便主动跟父母提出来大川村“留学”。

学校老师告诉记者,这所村办学校全校学生共29人,其中11人是学校从外地招来的“留学生”。

中日农村社会保障的比较诠释

中日农村社会保障的比较诠释

中日农村社会保障的比较诠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日两国政府都非常关注农民和农业问题,战后日本高度重视并较早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和农村人口、许多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因此,分析研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许会对我国有所启示。

一、中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比较1.养老保险制度日本农民养老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需要。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民后金制度。

20至60岁的农民、个体经营者等成为第一号被保险者,他们实行每月定额交纳保险费(每月为1-33万日元),并且属于生活保护的低收人对象者,个人提出并经审查后,可免予缴纳国民养老金保险费。

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日本国民年金制度是国家对每位国民的基本生活给予的公平的保障,体现了国家在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国家财政一开始负担基本养老金费用的1/3,2004年在财政日益紧张的情况下,日本政府还是决定到2009年使国库负担基础养老金的比例从1/3逐渐上升到1/2。

第二层次是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

其设立目的是缓解参加基础养老金的第一层次参保者与其他各类养老保险参保者的差距,即向不满足于第一层次(基础养老金)的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险,第一层次被保险者中除豁免交纳基础养老金保险和加人“农民养老金基金”的人外均可任意参加,实行自愿参加,可享受税制优惠。

第三层次是农民养老金基金。

是否加人完全尊重农民的个人意愿,但是加人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60周岁以下,是国民养老保险的第一层次保险者(不含豁免者),并且还须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时间不少于60天;此外,还为老年人、残疾人、保险者遗属设立了“老龄基础养老金”、“残疾人基础养老金”、“遗属基础养老金”三类特殊人群的基础养老金制度。

1992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该方案虽然在养老金筹集上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方式,但更强调“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仅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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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东亚社会政策的地域特征比较中日两国乡村地方政府进行社会建设的政策异同曹启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一、前言在最近的年代里,乡村地方的发展暨城乡协调已经成为各国非常关心的话题。

由于乡村地区相对于城市地区而言,在人力资源、财力储备、社会团体发展等各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劣势,所以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施政,实际上成为乡村建设的主要动力,也就需要在政策上对地方政府进行社会建设的行政权限进行清晰的规定。

本文将从地方政府在民政福利、卫生保健、文化教育、土木建设与环境保护、产业提振等五个方面的行政权限,来比较中日两国的政策异同,并从中得到一些借鉴。

二、日本地方政府进行社会建设的行政权限日本的地方政府包括都道府县(高级地方政府)和市町村(基础地方政府)两大部分。

截止2007年7月,有1都1道2府43县以及782市、827町、195村。

在地方行政上,市又分为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以及一般市4类。

基础地方政府的类别基本上是按照人口数量进行划分,人口多的地方获得更多的施政权,而其它地方的同等事务则由高级地方政府举办。

目前日本法律的规定是5000人以上的村可以升格为町,50000万人以上的町村可以升格为市,20万人以上的市可以升格为特例市,30万人以上的市可以升格为中核市,70万人以上的市可以升格为政令指定市。

所以,日本的一般市、町、村其实都相当于中国一般意义上的乡镇,而一般市的建设,更是可与目前我国在新农村建设号召下的加强中心镇建设进行比较分析。

下表一将反映日本的政策与法律,对地方政府在民政福利、卫生保健、文化教育、土木建设与环境保护、产业提振等五个方面的行政权限的规定。

根据法令规定的日本各类型地方政府的权限委任表事务的区分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一般市町村◎民政与社会福利相关事务社会福祉法福祉事务所的设置○○○○任意生活保护法生活保护的实施○○○○○儿童福祉法儿童相谈所的设置、儿童自立支援施设的设置○民间儿童福祉设施的设置许可等○○身体障害者福祉法身体障害者更正相谈所的设置○对身体障害者的保护措置等○○知的障害者福祉法智力障害者更正相谈所的设置○对智力障害者的保护措置等○○母子及寡妇福祉法母子相谈员的设置、母子寡妇福祉资金的贷付○○针对母子家庭、孕产妇等的相谈与指导○○○○○老人福祉法针对养护老人之家的设置许可的相谈与指导○○看护保险法看护保险服务的提供○○○○○◎保健卫生行政相关事务食品卫生法实施食品等制品的规格检查○○设定餐饮店营业等设施标准、饮食店营业许可○○○墓地、埋葬等相关法律墓地等经营许可○○○○○针对墓地等的整备、改善命令等○○○○○化制场等化制场等设置许可等○○○○○化制场等検査、措置命令等○○○○○精神保健及精神障害者福祉精神障害者等入院措置、保险福祉手帐交付○精神保健福祉相谈员设置○○○结核预防法实施不定期结核预防接种等○○○结核传染家屋消毒等的措置命令○○○指定结核病预防医疗机构○○毒物取缔法有毒物品及销售业的备案等○○死体解剖保存法死体保存的许可○○温泉法发放公众浴场营业许可○○○◎地方规划、土木行政与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都市计划法都市计划的决定○开发审查会的设置○○○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的开发行为的许可○○○发放都市计划设施或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许可○○○都市再开发法发放旧城改造区域内建筑等的许可等○○○发放土地测量及调查许可○○○○宅地造成等规制法宅地造成工事规制区域的指定等○○○宅地造成规制区域内宅地造成工事的许可○○○土地区划整理法土地区划整理组合的设立许可○○○土地区划整理事业施行地区内的建筑行为等的许可等○○○住宅地区改良法住宅地区改良地区内建筑等的许可等○○○屋外广告物法屋外广告物的条例及设置制限○○针对违反的措置等○○○○驻车场法都市计划区域内路外驻车场管理者报告受理○○○被灾市街地复兴特别措置法被灾市街地复兴推进地域内建筑等的许可等○○○都市绿地保全法绿地保全地区内行为的许可等○○○○道路法市内指定区间以外的国道管理、市内县道管理○大气污染防止法大气污染防止相关事务○○噪音规制法噪音规制地域指定等○○○恶臭防止法恶臭原因物排出规制地域的指定等○○○振动规制法振动规制地域的指定等○○○水质污浊防止法水质防止法规定特定设施的设置通知等○○○◎文教行政相关事务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及运营相关法律県费负担教职员的任免、给与的决定○県费负担教职员的研修○○文化财保护法文物埋藏区内工程的报告受理、发掘调查指示○名胜古迹、天然记念物的轻微形状变更等的许可、取消、停止命令○○○○◎产业相关事务计量法基于计量法的警告、定期检查等○○○特定商品专卖行为的警告、好评、命令等○○○○商店街振兴组合法商店街振兴组合等的设立许可等○○○○商工会议所法商工会议所的负担金的赋课许可等○○○○流通业务市街地的整备相关法律流通业务地区内的设施许可等○○○○土地改良法农业协同组合等行使土地改良事业场合认可等○○○○注:本表参考了“seahawk”于2003年3月25日在“都道府県市区町村”网的发贴(日文)从上表可以看到,日本的町村主要办理以下社会事务:设置福利事务所、实施生活保护、对孕产妇和家庭提供咨询与指导、实施老年人的看护保险制度、管理墓地、管理化制场等。

集中在民政福利与卫生保健政策的落实,这些措施也是最亲民的措施。

一般市与町村相比主要增加在土木建设与产业相关方面的管理权限。

包括都市计划开发审查会的设置、发放土地测量及调查许可、对违反屋外广告物条例行为的处理、绿地保护、文物古迹等保护、特定商品专卖等众多产业相关事务的管理、土地改良等。

特例市与中核市,已经拥有了大多数行政事务管理的权限。

不过在民政与社会福利事务方面,大多数的业务都是只有中核市或政令指定市才举办,除此两种地方以外的区域的此类业务,实际上都是由都道府县政府举办。

目前日本居住在中核市或政令指定市的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住在特例市的约占1成多。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很多政策的实施主体,并不是普通的市町村,但高级地方政府的行政并不一定只在县厅所在城市(县城)设立办公点。

比如在儿童援助方面,儿童福利法规定儿童相谈所(相谈中心)的设置与管理由高级地方政府进行,被赋予此项业务管理权的基础地方政府仅有政令指定市(全日本只有17个)。

但是由高级地方政府设立并提供服务的儿童咨询中心一个县内都不只一家,多的有11家(东京都、神奈川县)、10家(爱知县),少的也有2家(富山县、福井县、山梨县、滋贺县、奈良县、和歌山县、香川县、高知县、长崎县、熊本县、大分县、冲绳县),佐贺县虽然只有一家相谈所,但也在北部的唐津市设立有唐津分室。

根据厚生劳动省的统计,截止2006年4月1日全日本共有191家儿童相谈所(相谈中心),基本上是依人口多寡由各都道府县在本辖区内进行布局。

随着近年来日本地方分权的进行,相信基础地方政府在社会政策的承担上,会越来越扮演重要角色。

如2000年新实行的针对老年人的看护保险制度,就是由所有的基础地方自治体进行主办。

三、中国乡村地方政府进行社会建设事务与日本相比,我国在政策上对地方政策在社会建设事务方面的承担的规定,可以说没有那么复杂,也可以说更加复杂。

1、各级地方政府在社会建设事务管辖权上划分不清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59条5款),“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6款),“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8款),“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9款),并“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0款)。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61条2款),“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3款),“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5款),“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6款),并“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7款)。

由是观之,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除乡镇一级无权行使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两项外,其它的在《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上均无差别。

这样的优点是保障了上下的政令一致。

但缺点也非常明显,使得下级地方政府疲于应付上级政府“委办”的事务,而极少有对本辖区内的政策创制;或者当该事务有利可图时,各级政府抢着干(当然一般是下级抢不过上级),而无利可图时则无人问津。

乡村社会建设的内容当然大多数都属于无利可图型的,结果就是乡镇官员难有作为。

2、乡镇地方政府在乡村事务管理上独立权限过小如前所述,在《地方组织法》上,乡镇政府比县级以上政府还少两大类管理权限。

不过实际拥有的管理权限却与县市政府完全同类,并无区别。

并且还规定下级地方政府需“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我们知道现在乡镇所办理的一切事务,县里都有对应的业务局接办。

所以真正属于乡镇政府举办的事务少之又少。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1条2款),但目前实际上,财政(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司法行政(司法所)都是典型的县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也就是准确的说,乡村财政、公安、司法行政的主办单位是县政府,并不是乡镇政府。

至于乡镇政府的人事组织权,毫无疑问在县组织部和人事部。

所以,一个对钱和对人均无独立管辖权,并且行政事务也不独立的乡镇政府,其在乡村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难免令人担忧。

3、乡镇未进行分类全国各乡镇,从50万人口的广东虎门镇,到只有一两千的小乡,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分类体制。

同样的组织体系,有的乡镇干部忙的出奇,有的乡镇干部闲的无聊。

4、乡镇实际承担的权限超出《地方组织法》虽然乡镇很容易沦为县市政府的附庸,但现实乡镇政府在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承担,又有很多事项是超出《地方组织法》的。

比如《地方组织法》并没有赋予乡镇政府“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此两项权限,但很多乡镇实际均有办理。

比如城乡建设事业方面简直数不胜数,乡村道路兴建,街道改造,还有进行镇区规划,有不少是由乡镇政府举办的。

这些对乡村社会建设来说是有益的,但与《地方组织法》是否有冲突,确实也可以拿来思考。

四、未来我国的乡村地方政府调整的建议借鉴日本与我国实践的经验,为适应乡村社会建设的需要,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以为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儿童等社会福利事务、文化教育政策应主要由县级政府举办笔者以为大多数乡村社会福利事务应由县举办,乡镇只需协助即可,无必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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