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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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规定要求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4.3动火作业4.3.1在厂动火作业区内动火必须到安全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4登高作业4.4.1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____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部审批。

____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4.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6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4.5设备内作业4.5.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5.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5.3对于进入有害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____分钟之内由化验室取样分析,分析合格,经安全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储区域、施工现场等。

第三条安全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卫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卫生管理,自觉遵守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第三章安全卫生要求第八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通道畅通。

第九条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防止细菌、病毒滋生。

第十条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对从事特殊工种或使用特殊设备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八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业场所安全警示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安全警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施工现场等。

三、安全警示标识1.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禁止标识:如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操作等;(2)警示标识:如注意安全、当心滑倒、当心触电等;(3)指令标识: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等。

2. 安全警示标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置,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四、安全警示管理制度1. 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管理;(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3)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合理布局,便于员工识别;②突出重点,明确警示内容;③醒目美观,与作业场所环境相协调。

2. 安全警示标识的更新和维护:(1)安全警示标识的更新和维护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2)安全警示标识损坏、褪色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更新和维护;(3)更新和维护后的安全警示标识应满足国家标准和规定。

3. 安全警示标识的宣传和教育:(1)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警示标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标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更新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警示标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安全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业场所定置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定置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定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作业场所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作业场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应当高度重视作业场所管理工作,明确管理目标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确保制度的落实。

2. 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作业场所管理工作,包括设定作业规程、制定作业计划、监督作业过程等。

3. 作业场所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

三、作业规范1. 作业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布置,保证作业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善。

2. 员工在作业场所应当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戴不符合规定的服装和饰品。

3. 作业场所应当设有清晰的作业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员工必须遵守标识和标志的规定。

4. 作业场所内严禁吸烟、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保持场所整洁。

四、作业安全1. 作业场所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2.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作业规程,不得擅自改动作业流程和操作方式。

3. 发现作业设备存在故障或者危险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作业场所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负责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五、作业卫生1. 作业场所应当保持整洁,保证作业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2. 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洁,杜绝蟑螂、老鼠等卫生害虫的滋生。

3. 员工在作业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 每日对作业场所进行消毒,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六、作业纪律1. 员工在作业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动。

2. 作业场所内严禁噪音、喧哗等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

3. 严格控制作业场所内的吸烟行为,规定吸烟区域,并设置专门的吸烟点。

4. 违反作业纪律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被追究责任。

七、违章处罚1. 对于违反作业规范、作业安全、作业卫生和作业纪律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____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

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八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建立事故处理和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

第七章安全宣传第十七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安全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作业场所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有序,保障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场所,包括生产区、办公区、仓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作业场所实行凭证进出制度,所有进出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五条员工进出管理:1. 员工需佩戴公司统一的工作证,并按照规定路线进出作业场所。

2. 员工进入作业场所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出示工作证,并配合做好登记手续。

3. 员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应向门卫报告,并确保携带个人物品安全。

4.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作业场所,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出管理:1.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场所,需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

2.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应服从门卫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作业场所的各项规定。

3. 外来人员需进入特定区域,应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4. 外来人员离开作业场所时,应向门卫报告,并确保携带个人物品安全。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进出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规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3. 特种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需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熟悉作业场所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二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5篇)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5篇)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1.职工对毒物有知情权。

企业对职工应进行防毒(防尘)安全教育。

2.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改革工艺,采用无毒、低毒原辅材料生产产品。

3.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5.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毒物(粉尘)的含量浓度,努力控制在国家允许的最高限值之内。

6.按规定设置的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检测校验,保持灵敏好用,防止急性中毒的发生。

7.对已有的防毒、防尘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9.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为职工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工作服、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防毒(或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等。

车间、岗位配置的公用防毒面具等应急防护用品应齐全、足够、有效,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10.剧毒物品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

每次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11.剧毒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发、双本帐、双把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12.为车间操作人员和仓管人员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材。

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2)是针对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的场所所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作业场所防毒管理制度的内容:一、作业场所评估:1. 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害。

2.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工作人员培训:1. 对作业人员进行有关防毒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性质、危害及防护方法;防毒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救援程序等。

三、防护设备:1.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密闭式防护服等。

2. 对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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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________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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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xx)。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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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卫生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的伤害。

3、安全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分厂设备处负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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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设备设施跑、冒、滴、漏控制工作;分厂安环处负责煤尘、粉尘、废气、废渣、废水等污染控制治理工作;职工医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4、各单位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消除设备、工艺的跑、冒、滴、漏,使工作场所和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5、有煤尘、粉尘的作业岗位和场所,必须采用湿法操作和隔离法操作,保证喷淋装置完好,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护目镜,减少与尘毒物质的接触机会。

6、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岗位和场所配置自动在线监测仪,岗位人员加强监控,做好检测记录,发现问题,积极处理,并加强自然和机械通风排毒措施;岗位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7、各安全员负责对有毒有害岗位配备的防毒面具、氧呼吸器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和检查维护。

8、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必须对入厂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

9、安全部门联系国家有资质机构按国家规定,定期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进行检测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控制治理措施,并于每年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10、各分厂设备处定期开展无泄漏达标验收工作;各分厂安环处定期开展清洁文明验收工作;采取设备、工艺技术等控制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为职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11、各分厂安环处对全厂卫生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废气、废水排污治理工作,确保达标。

12、职工医院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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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能力。

13、职工医院对新入厂的员工及岗位人员要进行严格体格检查,建立档案;人力资源部对职工医院体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14、职工医院联系有资质机构对职业病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对于体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患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5、人力部门签订合同签时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告知。

培训中心定期对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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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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