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所得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浅谈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会计差异处理

税 会 计 处 理
净资产原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 且双方受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合并后 的计税基础仍 然等于原计税基础, 因此合并方在合并过程
中不形成新增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 其次 , 合并方的合并成本与净资产入 账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并不影响当期
3 0万元 ,公允价值 9 0 元 ,会计 与税 0 0万
法规定一致 ) 及银行存款 8 0万元 ,取得 0
企 业 合 并 的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 )同 一控 制 下企 业 合 并 的 所 得 税 一
会 计 处 理
甲公司拥有丙公司的全 部股 权 ,合并后丙
公司维持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乙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
借 :固定资产清理 70 00 0 0 0
浅 企 合 中 谈 业 并 的
所 会计 处理 得税 差异
一 邵贵萍 (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 ◆ 中图分类号 :F 3 文献标 识码 :A 20 30 2 ) 02 2
内容 摘要 :本 文依 据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1 号一 8 所得税》《 、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 一 0 企 业合 并 》 以及 《关于 企 业重 组 业务 企 业 所得 税 处 理 若 干 问题 的 通知 》( 税 财 [ 0 9 5 号 )等相 关政 策 规 定 ,对企 2 0 ]1 9 业 合 并 的 所 得税 会 计 处理 进 行 了分 析 ,
并 对 比会 计 准 则 与 税 收 政 策 , 总 结 了 两 者 的 差 异 , 对 如 何 协 调 两者 的 差 异 提 出一 些 建 议 。 关键 词 :企 业合 并 会 计 准 则 计税 基 础 所 得税 会 计
合并报表编制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编制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在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过程中,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会计处理问题。
合并报表是将两个或多个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并为一份报表,以展示出合并后整体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表现。
而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往往需要面对所得税这一特殊会计科目,并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原则所得税是企业在盈利过程中需要向政府缴纳的税金,是企业财务报表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科目。
在合并报表编制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概括确认法:根据会计收益与税法所确认的收益之差异,计算概括确认法所得税负债。
概括确认法认为,公司在确认收入和费用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但在确认所得税负债的时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指由于会计利润与税法所确定的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而形成的应缴或可抵扣的所得税。
在合并报表编制中,应当充分考虑这部分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处理。
3.所得税开支的确认:根据实际发生的税收负担确定所得税开支,确保在合并报表中准确反映公司当期的税收负担。
合并报表编制中所得税的具体过程在具体编制合并报表过程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合并纳税实体确认:首先需要确认哪些子公司应该纳入合并报表中,这些子公司在纳税上也会受到影响,因此需要合并计算税收。
2.概括确认法的运用:根据概括确认法的原则,计算出各个纳税实体的税负债,然后按照各自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3.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根据会计利润与税法所确定的差异计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注意将这部分资产和负债纳入到合并报表中。
4.确认税收开支:最后,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核实各个子公司的税收开支,并将其合并计算得出整个集团的税收开支。
总结合并报表编制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进行此类会计处理时,必须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原则,确保合并报表准确地反映出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税收负担。
通过正确处理所得税的会计问题,可以更好地帮助公司管理者和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为业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Finance and Accounting Research财会研究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59合并财务报表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汪侨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100031摘要:在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由于内部投资、往来、交易的抵销,可能存在对合并报表中相关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情况,本文将对财务报表合并抵销过程中,对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确认及计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其具体处理进行说明。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递延所得税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对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按规定应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因合并抵销对集团内公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时,在合并报表层面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以真实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递延所得税适用税率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应当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为计量基础,当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从具体实务上看,在集团内企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过程中,除满足税务特殊情况下合并之外,对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并确认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时,应以相关子公司对应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计量基础;当对集团内部交易过程中未实现损益进行抵销时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以购入方以后实现销售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计量基础;当对集团内部往来进行抵销时,当集团内单位对合并范围内其他单位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抵销时应以债权人对应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计量基础。
二、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一)企业合并过程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递延所得税调整分析(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合并报表调抵消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合并报表调抵消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合并报表调抵消分录有六个部分,也可以理解为六个步骤,一步一步按顺序进行的。
也不是所有的合并报表都一定出现全部的抵消分录,涉及哪方面抵哪方面就好。
六大抵消分录如下:(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分录)(有需要才调,没有需要就不调,主要是调整母公司与子公司会计政策不统一,或者评估增值等)(二)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调整分录)(母公司单体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调整)(三)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将第二步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金额与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抵消,抵消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金额为0)(四)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消(将第二步按权益法调整后的投资收益与子所有者权益的抵消)(五)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涉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六)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资产负债表日母公司与子公司应收应付项目抵消)其实2、3、4三个部分做的分录是同一件事情。
实务中如果不做第2步的调整,那么第3步和第4步的分录也不用做,结果应该是一样的。
但是考试肯定还是要掌握的。
简单来理解一下,合并报表中,把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简单相加,那么这个合并报表中,已经完全包含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金额。
在第二步按权益法调整的时候,会把子公司的利润增加或减少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调整的这个金额是不是在合并报表中重复了?本来合并报表中已经包含了子公司,再根据子公司的金额调一次,是不是重复了?(这个思路对于理解合并报表抵消分录很关键,请小伙伴一定思考明白)。
所以在第3步把多出来的资产与权益相抵消,第4步把多出来的利润与权益相抵消。
具体分录如下:(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分录)1.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包括直接投资)取得的子公司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谈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处理——以内部固定资产交易为例

谈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处理——以内部固定资产交易为例【摘要】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涉及内部交易,有可能对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对于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关所得税影响企业必须予以考虑。
本文以内部固定资产交易为例,阐述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固定资产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并指出编制调整分录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内部固定资产交易调整分录递延所得税集团内的某一企业可能将固定资产出售给集团内的另一个企业,后者也将购入的资产分类为固定资产。
对于这类固定资产交易,合并工作底稿调整或抵销分录(以下简称调整分录)应当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整销售固定资产交易损益的分录;二是调整固定资产销售后折旧的分录。
上述调整会引起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动,所以企业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相应的所得税影响。
一、固定资产交易损益的调整(一)交易当年调整分录的编制对于集团内部发生的固定资产交易,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企业并没有将固定资产出售给企业集团外的其他单位。
资产销售方记录了这一销售并确认了营业外收入,所以编制调整分录时应当消除这一销售的影响。
购买方按照购买成本记录了固定资产,而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销售日集团内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是销售方所记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这一成本报告给企业集团,所以有必要将资产从记录的购买成本降低为集团内该资产的成本。
例:2008年12月2日甲公司(母公司)销售给乙公司(子公司)一台生产设备,销售价格为170 000元,交易中不存在相关税费。
该设备系甲公司于两年前购入,原价为200 000元,累计折旧为40 000元。
乙公司对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
两个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2008年末,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编制的调整分录为:借:营业外收入10 000 [170 000- (200 000-40 000)]贷:固定资产——原价10 000因合并调整,设备的价值被调低了10 000元。
【财务难点解析】合并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调整

免税合并
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分类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差额在独立报表中作为资本公积 控股合并:差额在独立报表中作为资本公积 吸收合并:差额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商誉 控股合并:差额在合并报表中作为营业外收入 或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不同合并分类在递延所得税处理中的不同作用
长期股权投资与所有者权益的抵消
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会改变或产 生新的暂时性差异,应进行调整 但将调整为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 司所有者权益抵消时,不会影响合并利润。 因此,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因长期股权投资 而产生的抵消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内部债权债务抵消
一方面需要抵消内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另 一方面需要抵消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抵消内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不影响合并利润, 因此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 抵消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会影响合并 利润,同时使所抵消的应收账款超过个别报表 中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视同计税基础), 因此应对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抵消。 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规定的理解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将各企业个别财务 报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视为合并财 务报表中相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准计 税基础),根据合并报表中的各项资产、负 债账面价值与视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 认新的递延所得税。因抵消相关资产和负 债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账面 价值与视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就应对其 产生的所得税影响予以处理。
合并报表编制中递延所得税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递延所得 税需要调整吗?
【推荐】合并报表中存货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导读]合并会计报表与存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二是存货跌价准备。
合并会计报表与存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二是存货跌价准备。
本文将对以上两个方面分两种情况进行探讨:一是初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的合并抵销处理,二是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抵销处理。
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利润的财税处理会计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第九条中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差异分析:现行税法要求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需要征税,不得合并纳税。
而从集团公司角度看,存货内部交易是把存货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若未对外销售,集团公司整体不会出现增值,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抵消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合并报表中没有售出的存货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对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账务处理:(一)初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1.抵销内部销售收入:借:营业收入(内部售价)贷:营业成本2.抵销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借:营业成本贷:存货(内部购入存货的成本×毛利率)3.递延所得税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二)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一年是对个别报表进行业务合并,所以对上期未实现的收益余额还要进行抵销,抵销时相对简单,只将上期已做过的分录再做一遍,但所对用项目略有不同,即将利润表上损益类项目用“未分配利润-年初”替代,资产负债上项目不变。
浅谈合并会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浅谈合并会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的处理作者:刘秀梅来源:《财税月刊》2015年第10期摘要合并会计报表是由企业集团母公司根据纳入合并范围的成员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编制的综合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报表。
在企业合并中由于存在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企业合并的划分,也就存在了递延所得税,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是一个难点。
本文从合并会计报表出发,探讨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
关键词会计报表;递延所得税;企业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控股合并(税法称股权收购)根据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为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合并方应根据其适用条件进行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税务处理情况下合并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同。
1.应税合并在应税合并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按合并日被收购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2.免税合并在免税合并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按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通常为被合并方股东的原始投资额,由于被合并方股东的原始投资额与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一般不相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通常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二)吸收、新设合并(税法称合并)根据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新设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为该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合并方应根据其适用条件进行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税务处理情况下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不同。
1.应税合并在应税合并情况下,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应按其公允价值确定,因此合并方取得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通常存在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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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与技术】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所得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会计主体假设,合并财务报表除了空间范围外,与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要素和原则其实没有什么不同。
所以,除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主要规定了合并的范围和主要技术方法、程序外,其他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均应全部适用。
由于合并报表和所得税处理都是会计实务中相对复杂的业务,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准确完整地计量确认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所得税资产、负债及所得税费用会更加复杂和困难,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编制合并报表时涉及所得税调整的主要业务一般情况下,所得税项目在个别报表中已做了处理,在合并报表中需要考虑的主要是进行了合并调整和抵销的资产或负债项目。
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涉及所得税调整的主要业务一般有以下方面:1、企业合并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按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按照税法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或小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或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因此控股合并下,一方面个别报表中不按公允价值调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合并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在合并报表中列示,另一方面,这部分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构成了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净资产的一部分,应作为商誉(或调整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组成部份。
2、合并时对子公司净利润的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享有被投资企业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调整子公司净利润而调整了合并报表的相关费用,以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调整后账面价值与个别报表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的变动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
3、合并抵销的资产、负债项目母子公司间的内部债权债务,在个别报表中,内部企业的一方反映为资产,另一方反映为负债,但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并不能因此增加集团整体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时需进行抵销处理。
一般地,如果抵销双方税率一致,且双方所抵销的债权债务不出现差额,则合并抵销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也正好借贷相抵,对合并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否则,应在分别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的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
4、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负债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由上所述,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如果交易或事项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属合并事项的,按上述1处理,否则应调整合并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
5、抵销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随着内部债权债务及含未实现销售损益的资产与负债的抵销,与此相联系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也需抵销,由此影响合并报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也应调整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
二、合并报表编制时适用税率的确定根据所得税准则,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当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确定。
那么,当集团内部不同企业的适用税率不同进行合并报表的所得税处理时,就应当分别不同资产、负债所属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按照所得税准则的规定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三、编制合并报表的所得税处理举例分析例1:A公司年初控股合并了B公司,以1 000万元对价拥有B公司60%的股份,符合免税合并条件。
购买日B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800万元,均为股本,可辨认资产、负债中除管理用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公允价值各比账面价值高出100万元以外,其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B公司按年折旧率10%计提折旧,存货当年对外出售80%。
B公司当年账面净利润200万元。
两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25%。
为简化起见,假定B公司利润不分配。
按免税合并规定,该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计税基础等于B公司个别报表账面价值,无暂时性差异。
A公司取得投资时固定资产及存货公允价值高于个别报表计税基础,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25%=50(万元),故此,合并商誉金额为1 000-1 000×60%+50=450(万元)。
当年末,A公司根据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B 公司的净利润。
固定资产应调增的折旧额100×10%=10(万元),存货应调增的成本为100×80%=80(万元),共计调减利润90万元。
被调减的净利90万元分别影响了合并固定资产及合并存货账面价值降低10万元及80万元,因此,合并时原对该资产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应转回90×25%=22.5(万元)。
B公司调整后的净利应为200-(10+80-22.5)=132.5(万元)。
合并调整及抵销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借:固定资产100存货100贷:资本公积 200该笔分录也可通过A公司的备查账簿直接过入合并工作底稿。
(2)借:管理费用10营业成本80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存货 80借:递延所得税负债(90×25%)22.5贷:所得税费用22.5(3)借:股本 800资本公积200未分配利润132.5商誉 450贷:长期股权投资(1 000+132.5×60%) 1 079.5少数股东权益[(1 000+132.5)×40%]453递延所得税负债50例2:A公司某年末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1 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为本年向子公司B销售商品的应收货款,A公司个别报表共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其中对B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0万元。
A公司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成本400万元,该批购入商品B公司当年对外销售40%,当年末B公司对剩余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
A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25%,B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假设税法规定税前可抵扣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其他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
假设A、B企业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税所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税所得。
合并报表应抵销A公司的应收账款500-50=450(万元),B公司的应付账款500万元。
A公司个别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900万元(1 000-100),计税基础990万元(1 000-1 000×10%),确认暂时性差异90万元,合并抵销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50万元,但计税基础依然为990万元,新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0万元(990-450-90),同理,B企业个别报表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没有差异,因抵销了500万元集团内部往来款项新增与个别报表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0万元。
因双方税率不同,应分别按各自相适应的税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合并报表中,应抵销B公司存货中的未实现损益60万元〔(500-400)×(1-40%)〕,而B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从整个集团公司角度来看,抵销了未实现损益后的存货余额为240万元〔500×(1-40%)-60〕,低于可变现净值270万元〔500×(1-40%)-30〕,合并报表中应冲回计提的跌价准备。
经上述未实现损益抵销事项,合并报表存货账面价值减少30万元(60-30),应按适用税率确认合并报表中的递延所得税。
当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要注意除将上期资产减值损失中抵销的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未实现销售损益的存货,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抵销外,相应调整的所得税费用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也应进行抵销。
合并抵销相关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借:应付账款 500贷:应收账款500借:坏账准备50贷:资产减值损失5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50×25%)112.5贷:所得税费用 37.5递延所得税负债(500×15%)75(2)借:营业收入500贷:营业成本 440存货60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30贷:资产减值损失3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15%) 4.5贷:所得税费用 4.5(3)假设第二年A公司又向B公司销售商品500万元,毛利不变,新增内部应收账款200万元,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B公司向A公司购入的商品至该年末累计对外销售60%,该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合并抵销相关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账款(500+200)700 贷:应收账款700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0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5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5贷:未分配利润—年初37.5递延所得税负债75借:坏账准备20贷:资产减值损失2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80×25%)45贷:所得税费用15递延所得税负债(200×15%)30借:所得税费用 4.5资产减值损失30未分配利润—年初 25.5贷:营业成本60借:营业收入 500贷:营业成本500借:营业成本[(500+500)×40%×20%]80贷:存货80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40贷:资产减值损失4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0×15%)6贷:所得税费用6例3:母公司A 于当年1月1日购入子公司B公开发行的三年期债券,面值1 000万元,名义利率10%,实际利率5%,购入价格1 136.16万元,利息每年末支付,本金到期支付,A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当年末,该债券公允价值1 100万元,假设A、B两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25%。
母公司持有债券至年末摊余成本为:1 136.16+1 136.16×5%-1000×10%=1 092.97(万元),因此,按照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母公司应计入资本公积贷方金额为1 100-1 092.97=7.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