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上传版
2024年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____年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高空作业活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空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维修工程、清洁工程等。
第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包括从事高空作业活动的一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条所有从事高空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高空作业证书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活动。
第二章高空作业前的准备第七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
第八条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高空作业的具体内容和目的;2. 高空作业的时间和地点;3. 所需的设备和工具;4. 高空作业人员的人员配置和职责;5. 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6. 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
第九条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必须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高空作业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检查所用的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高空作业时的控制和管理第十三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按照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职责进行工作,不得超负荷工作或超出权限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进行危险行为或不当操作。
第十六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注意气象变化和环境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和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安全状况。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减少和杜绝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高空作业分级标准、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部分,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热电厂的一切高空作业(包括外包工程项目)。
一、高空作业的定义1.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为高空作业。
2.虽在2 米以下。
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高空作业。
2.1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炉、容器等设备以及架空管道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空作业。
2.2 在炉本体内等设备上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空作业。
2.3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坑、井、孔洞、升降(吊装)口,排水沟、液体贮池,或有转动的机械,或有易燃、易爆、易中毒场所进行的作业。
二、管理内容和方法1、高空作业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等进行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均须在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后方可进行。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的工作量。
4、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5、在陡坡、屋顶、楼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 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 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高空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高空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空作业,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空作业领域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高空作业属于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高空作业准备工作第四条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制定高空作业计划,确定作业范围和时间;2. 审查作业场所,确保没有危险因素;3.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和培训;4. 准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第五条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高空作业操作规范第六条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以下操作规范:1. 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操作,不得擅自变更;2. 坚守安全原则,确保在安全的范围内作业;3. 检查和调试安全设备,确保正常运转;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第八条高空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指导员和监督员,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
第四章高空作业事故处理第九条一旦发生高空作业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条对于高空作业事故,必须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事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高空作业设备维护第十二条高空作业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高空作业设备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或修理设备。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设备维护记录必须详细完整,包括设备名称、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高空作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高空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管理制度范本(3篇)

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高空作业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建筑分公司所有涉及高空作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
二、安全责任1. 建筑分公司总经理负有最终安全责任,对高空作业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2. 高空作业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高空作业的安全工作,保证高空作业的顺利进行。
3. 高空作业班组长应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高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高空作业许可制度1. 任何需要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在施工前向高空作业负责人申请高空作业许可。
2. 高空作业负责人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进行高空作业。
3. 批准后,高空作业负责人应向相关人员发放高空作业许可证,并在工作现场进行公示。
4. 高空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天,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四、高空作业前准备1.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负责人应进行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将计划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2. 高空作业前应对高空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3. 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4. 工作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布置,确保没有人员闯入作业区域。
五、高空作业操作规程1. 工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2.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变动作业计划。
3. 在高空作业中,工作人员应相互协作,确保安全操作。
不得进行走钢丝等危险动作。
4. 所有作业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应保持警觉,注意自身安全及周围安全情况。
六、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理1. 高空作业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高空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3.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出现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
4. 工作人员应熟悉逃生路径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为保障公司高空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风险,特订立本《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合作伙伴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旨在规范高空作业行为,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高空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全部高空作业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护、清洁作业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有最终安全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员工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将成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订立、培训、评估等工作,并依据实际情况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培训与考核公司将针对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等。
员工必需通过安全培训和考核方可进行高空作业工作。
第六条作业许可制度全部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必需取得公司颁发的作业许可证,才略进行相关作业,证书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需先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2.确保高空作业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检修和维护;3.组织人员进行预作业安全检查,并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状态。
第八条安全装备和个人防护在高空作业中,必需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供应合格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2.严格要求高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等,并确保其使用正确;3.各种安全装备必需保持完好,并经过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九条作业现场管理在高空作业现场,必需做好以下管理措施:1.设置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入内、投身或翻越的区域;2.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禁止酗酒、吸烟及其他违章行为;3.调配专人负责监督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管理制度(3篇)

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确保建筑分公司高空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高空作业的管理要求和责任分工。
1.2 范围:适用于建筑分公司及其相关项目中进行的高空作业活动。
二、管理责任和权限2.1 建筑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指定相关责任人。
2.2 高空作业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管理高空作业活动,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
2.3 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三、高空作业准备3.1 高空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确保施工场所和设备的安全。
3.2 确保高空作业人员拥有必要的技能和培训,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3.3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带、头盔、防护眼镜、护膝等。
四、高空作业操作4.1 作业前,高空作业责任人应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包括作业人员、设备等。
4.2 严禁无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操作。
4.3 作业中,应加强安全监督和防护措施,禁止超过设备和场所的负荷承受能力。
4.4 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4.5 高空作业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和归位,清理作业场所和设备。
五、事故应急处理5.1 发生高空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5.2 及时报告建筑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5.3 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保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六、培训和教育6.1 建筑分公司应定期组织高空作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6.2 对高空作业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
6.3 在作业现场张贴相关安全警示和操作规程,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七、监督和检查7.1 建筑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高空作业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2 落实责任,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教育。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
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陡坡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具体要求如下:⑴高处作业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定期作荷载、冲击试验。
⑵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易滑鞋上班。
禁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⑶在基坑边缘0.8-1.2m处,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小于1.2m,要求牢固、结实、可靠。
⑷从事架子、起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证上岗。
⑸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且平顺、牢固、无探头板。
施工搭设的梯道、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架子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⑹基坑内施工的人员上、下班设专用的斜道或梯道,禁止攀爬模板,脚手架。
⑺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
⑻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脚手架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
⑼夜间作业保持良好照明,基坑周围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⑽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钢丝绳等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高空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合用于 XX 单位及外单位人员在厂区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厂领导、 XX 部门、 XX 部门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的申请。
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各生产车间和 XX 车间负责高处作业的实施。
高处作业流程应按照《高处作业流程图》执行,《高处作业流程图》见附件.距离地面 2 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作业前的准备阶段的安全规定。
(一)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 ,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 ,一律不许从事高空作业。
(二)作业人员应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熟悉高处作业的安(三)登高工器具应有编号,并设台账管理.(四)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安全带等登高工具,不得存在化学腐蚀、机械损伤等状况。
(五)安全带应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发现损坏的应立即报废,禁止修复使用。
(六)固定梯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挪移式爬梯除使用前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高处作业申请的相关规定(一)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需要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
(二)作业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办理前应先对作业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作业审批(一)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作业环境,并根据作业内容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危(wei)险因素进行审查。
(二)审查无误后方可在《特种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三)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 ,许可证到期后,如未能完成作业,需重新办理许可证。
(四)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 ,现场监督人员应即将取销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2、作业内容发生改变;3、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4、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5、事故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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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登高作业。
3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工作斜面坡度大于30°,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内容
4.1年满18岁,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4.2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登高前人员必须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4.3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4.4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张贴警示牌。
4.5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
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免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4.6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4.7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4.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4.9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4.10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立梯坡度 60°为宜。
梯底宽度不低于 50厘米,并应有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4.10.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4.10.2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4.10.3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严禁在六级(风速10.8m/s)以上大
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处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按《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 935—89)标准中“重劳动”工作时间轮换作业。
4.10.4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病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10.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活方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
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
当遇特殊情况并经作业风险分析评价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经作业车间的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10.6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空间。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如遇作业现场无法满足系挂要求的,要采取措施尽量满足系挂要求,并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10.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10.8高处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不小于2.5米的安全距离。
4.10.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10.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
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各种工具要有防掉绳,工具放入工具袋(套)内。
4.10.11严禁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须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4.10.1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成围栏。
4.10.13 30m以上的特殊高处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的与地面联系的通讯装置(如对讲机等)。
4.10.14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
4.10.15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严禁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4.10.16从事特殊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定作业方案,填写作业票,并经施工地点所在厂主管领导会签,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签发。
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作业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证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作业后立即报安全部门备案;需继续作业时应补办作业票证。
4.10.17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4.10.18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天(连续作业不超过24小时),间断作业在重新作业前,双方安全监督或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重新确认安全措施,如有变化,应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并在票面签字后生效。
高处作业票由作业所在车
间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4.10.19高处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1)作业负责人职责
作业负责人是指现场作业具体负责人,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落实,按照高处作业要求安排作业人员,确保作业安全。
(2)作业人员职责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有效的高处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作业。
(3)监护人职责
负责确认安全措施和落实应急方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进行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
4.10.20车间安全负责人职责
车间安全负责人检查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10.21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职责
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4.10.22生产安全部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4.10.23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
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
5高空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申请单位负责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附表1: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
编号所属单位作业等级
施工地点作业内容
作业人监护人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风险
分析分析人:时间:
序号主要安全措施
监护人确认签名
1 办理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场所。
公司安全管理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2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好全身式安全带。
3
禁止高空抛物,防止高空坠物伤害。
4
设置警戒区域和标识。
5
检查梯子或脚手架是否符合要求,放置区域平整坚实,牢固可靠。
6 指定现场专人监护。
补充 措施 1、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2、检查鞋底有无滑腻的物质。
3、检查工作区域上方无电缆或可能移动的设备。
4、检查登高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5、工作区域周围禁止车辆通行。
6、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救援计划是否已准备妥当。
8、天气状况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9、确保无其他对本工作有影响的许可。
申请部门
负责人意
见及签字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
部意见及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
意见及签
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