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主要系列设计
第五章 街道和广场-1

(5)街道的人行道在街道狭窄部分或进入街区内部 的出入口处,常设计成宜人的“港湾”,并使之 具有个性
(6)注意提高街道各区段的识别性与趣味性 常用方法: ❖ a. 结合所在地段的特点,设立明确的地标,使其
结构清晰易辨。 ❖ b. 结合街道交叉口、街头绿地等,每隔200~
开 敞
因此,在建筑布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1)沿街各建筑物之间多留些空隙;
❖ (2)采用点式和板式相结合的布置方法, 可达到高低、虚实对比的空间艺术效果;
❖ (3)将某些重要的建筑物后退红线布置, 使街道空间有所变化;
❖ (4)将某些建筑物底层架空处理,或设置 供行人使用的平台广场;
2.建筑物与街道成角布置 ❖ 多数情况是因街道为南北走向,为保证建
留出一定面积的广场空地或布置低层群房或绿化,以增加 景深和层次。
❖ c 街道两侧沿街建筑等高---可使街道空间的纵深感加强; 街道两侧沿街建筑不等高---有纵深缩短感。
❖ d 设立过街天桥、牌楼等设施,会改变街道的视觉效果, 增加层次。
❖ e 街道上的步行道、路牙石、水沟、车行分道线、绿化、 灯杆等设施,能增强街道的纵深感。
筑有良好的朝向而产生; ❖ 也有从整体考虑,为打破传统的线形布置
概念,使街坊整体布局独具风格而形成。
(1)建筑物与街道走向成锐角布置: 成因: ❖ 街道不是正南正北,建筑基本上是正南
朝向。 ❖ 街道基本是正南北向或正东西向,建筑
采用南偏东或南偏西朝向。
特点:
❖ ①由于建筑物的透视线与街道的透视线 不一致,当有规则地排列时,会产生有 趣的运动感;
取得强烈的视觉效果,积极地美化城市、赋予街道 以含蓄。 ❖ b. 在街道拐弯、曲折和空间变换处等位置显眼处设 置对景,能丰富街道层次,形成视线吸引中心。
外国城市建设史第五章古希腊的城市

外国城市建设史第五章古希腊的城市第五章古希腊的城市第一节古希腊的自然条件与社会背景古希腊是古典文化的先驱,欧洲文明的摇篮。
它深深地影响着欧洲2000多年的建筑史与城市史。
古代希腊的地理范围,不仅是希腊半岛,就是爱琴海诸岛,小亚细亚沿海,地中海沿岸以至黑海沿岸某些地方,也是古代希腊人的活动舞台。
多山的希腊阻碍希腊人的陆上交通,到曲折的海岸线,爱琴海上星罗棋布的岛屿,使大海成为交通的主要通道,这一地区的居民利用大海促进了对外的交流联系,特别是希腊战争以后,海上霸权使它有能力控制了黑海和地中海的贸易,从而保证了内部经济结构转向工商业和对外贸易,确立了以外贸为主的奴隶制商品经济结构。
在气候上,希腊属亚热带气候,很适宜与人的户外活动,因此体育盛行。
在地质上,盛产大理石与优良的陶土,给建筑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古希腊以“爱琴文化”,即克里特与迈西尼文化为其开端,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全2000年为其繁荣时期。
希腊本土的文化是从公元前12世纪发展起来的,它在古代历史上分为4个时期,荷马时期(公元前12世纪-公元前8世纪),古风时期(公元前7世纪-公元前6世纪),古典时期(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4世纪),希腊化时期(公元前3世纪-公元前2世纪)。
其中古典时期是古希腊文化与城市建设的黄金时代。
古典时期的文化是古希腊的代表。
希腊人所建立的国家,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周围有村镇,所以称为城邦。
比较著名的有雅典,斯巴达,亚各斯,科林斯等。
公元前479年,一雅典为首的希腊城邦,取得了反抗波斯入侵的战争胜利,使希腊的奴隶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建立了奴隶主的民主政治。
它是所有奴隶制国家中的一种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对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艺术等各方面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公元前5世纪后半期,雅典人口中奴隶数已占极大多数,保证了手工业作坊,矿山,采石场与公共建筑工地有足够的劳动力,发展和繁荣了雅典的工商业。
奴隶是古希腊社会财富和古希腊历史的主要创造者。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8.07.01•【字号】•【施行日期】1998.07.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和环境的保护,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区。
在本市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应当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依本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条市政府设立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进行审议;(二)对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三)下达年度法定图则编制任务;(四)审批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五)审批专项规划;(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市规划委员会由二十九名委员组成,委员包括公务人员、有关专家及社会人士,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十四名。
第五章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ppt课件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二、详细规划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标准术语》: 城市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
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
环境和各项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城市规划区:指城市 市区、近的区域。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 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
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 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二)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 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 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 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 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 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 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 布局。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一、总体规划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标准术语》: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评审稿1[1].13)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评审稿1[1].13)](https://img.taocdn.com/s3/m/fc06cf06a6c30c2259019e24.png)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评审稿)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1月前 言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和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4.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5.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6.附件(条文说明)。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城市设计的定义 (1)4城市设计编制层级与内容 (1)5城市设计基本原则 (2)第二章 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3)1适用范围 (3)2编制任务 (3)3主要内容 (3)4成果要求 (7)第三章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9)1适用范围 (9)2编制任务 (9)3主要内容 (10)4成果要求 (15)第四章 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7)1适用范围 (17)2编制任务 (17)3主要内容 (17)4成果要求 (19)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 (20)1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 (20)2城市设计的审查 (21)3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 (21)附件: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关于城市设计任务书.................错误!未定义书签。
5城市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为规范郑州市各类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与内容深度,提高城市设计的编制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实效性,实现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引导和提升郑州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城市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五章:纵坡设计

3.2 纵坡及坡长设计
1. 纵坡度 2. 坡长限制 3. 合成坡度 4. 纵坡设计的一般要求
1.纵坡度
(1)最大纵坡 (2)最小纵坡
(3)平均纵坡
(4)高原纵坡折减
(1) 最大纵坡
最大纵坡是道路纵坡设计的极限值,是纵面线形设计的 一项重要指标。 最大纵坡的大小将直接影响路线的长短、使用质量、行 车安全以及运营成本和工程的经济性。 制定最大纵坡主要是依据汽车的动力特性、道路等级、 自然条件、车辆行驶安全以及工程、运营经济等因素进 行确定。
各级公路最大纵坡
设计速度(km/h) 最大纵坡(%)
120 100
80
60
40
30
20
3
4
5
6
7
8
9
大、中桥上的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的纵坡不宜大 于5%,位于市镇附近非汽车交通较多的地段,桥上及桥头引 道的纵坡均不得大于3%,紧接大、中桥桥头两端引道的纵坡 应与桥上纵坡相同。 隧道内纵坡不应大于3%,并不小于0.3%(独立明洞
各级公路纵坡长度限制 (m)
设计速度 120 (km∕h) 3 4 纵 5 坡 6 坡 7 度 8 (%) 9 10 200 300 200 300 300 400 500 500 600 500 600 700 700 800 600 700 800 900 900 1000 900 700 1000 800 1100 900 1200 1000 1100 1100 1200 100 80 60 40 30 20
第三章 纵断面设计
• 3.1概述
• 3.2纵坡及坡长设计
• 3.3竖曲线设计
• 3.4高等级道路上的爬坡车道
• 3.5平纵面线形组合设计 • 3.6纵断面设计要点与方法 •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城市规划管理

第五章城市规划管理第一节城市规划管理概述一、城市规划的含义和作用(一)城市规划的含义:是指城市国家机构制定并经上级政府批准的在一定年限内关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等部署,以及城市用地、建筑和设施布局安排的发展计划。
(二)城市规划的特性:1、政策性2、综合性3、权威性4、地方性5、科学性。
(1)政策性: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我国对城市规划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实施与修改都作了严格规定的法律。
)(2)综合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城市内部各个系统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城市市政业务的综合、学科综合)(3)权威性:城市规划是市民根本利益在城市空间布局上的反映,它体现了公众的意志,是一种公共事务。
(4)地方性:地方性是指城市的个性。
(地域特色:深圳——现代化,凤凰——古镇)(5)科学性: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城市长远发展的宏伟蓝图。
(规划的方法:不准私自盖房)1989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从而将城市规划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具有指导、控制、调节的作用:1.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
2.城市规划控制着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城市性质是城市的特殊功能,决定着城市的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
城市规模包括一定时期城市人口规模和占地面积的大小。
)3.城市规划调节着城市内部的各种关系。
(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人口规模和城市设施、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二、城市规划理论的演变(一)古代城市规划理论(1)古希腊和古罗马代表着古代西方城市文明。
古希腊的建筑师希波丹姆提出把城市分为圣地、公共活动中心和住宅区,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功能分区思想之一。
古罗马的维特鲁威在他的《建筑十书》中,论述了城市选址、地段划分和广场规模等问题。
城市风貌保护与城市设计

城市风貌保护与城市设计第一章:引言城市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人们生活的主要场所,因此,城市的发展和变化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风貌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的关键是如何在城市设计过程中实现城市风貌的保护。
本文将就城市风貌保护与城市设计这个话题进行探讨。
第二章:城市风貌的定义城市风貌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不仅包括城市的景观和建筑物的外观,还包括了城市的文化、历史和人文特色等方面。
城市风貌的保护意味着保护一个城市的独特性和独特的文化特征。
城市风貌保护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并进一步扩大城市的内部发展,以保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特点。
第三章:城市风貌保护的重要性城市风貌保护对于城市的发展和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城市风貌是城市的文化瑰宝和历史遗产,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城市内部的生活方式。
城市风貌保护还能帮助城市吸引更多的人前来旅游、观光和购物,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因此,城市风貌保护不仅是一个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是一个城市营造和形象的塑造。
第四章:城市设计的重要性城市设计是城市更新和改造的重要方面。
一个好的城市设计可以提高城市的质量,创造出更多的城市魅力和生命力。
城市设计还可以帮助城市解决许多问题,如流通和交通管理、土地利用、环境卫生和安全。
城市设计还可以帮助住户更高效地使用土地。
因此,城市设计也是城市的强有力的发展工具。
第五章:城市风貌保护与城市设计的关系城市风貌保护和城市设计是不可分割的。
城市风貌保护不仅要求城市各建筑物、景点和公共设施都符合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同时也要求城市内部的设计风格和框架符合城市的独特性和特征。
城市设计要考虑到城市整体的建筑形式和生活方式,必须具备提供合适的人文特色、艺术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感等要素。
第六章:城市风貌保护和城市设计的优化和趋势城市风貌保护和城市设计的优化有许多方面。
首先,城市风貌保护和城市设计应该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和遗产的传承,在新的城市设计中探索保护文化和遗产的方式,同时研究那些会影响城市遗产、歷史和文化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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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城市设计的主要系列设计第一节标识系统设计城市标识系统是一套有计划、有目的、系统地给进入本区的机动车和行人以明确的位置及方位指示的系统,以简单易懂的与广场、游憩绿地有机结合的路标、指示牌为系统的内容。
1、城市标识在交通干道上有计划地布置交通路标指识系统,明确引导机动车进入本规划区,在街坊内则将停车方式,车位和单向行车等内容显示情楚,具体组织方式参照城市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
在公交车站、城市商业空间,步行道转折点等交通重要地点,设置街坊指南图,标识周围情况和城市主要功能区,明确所处方位,并通过设置道路及街道的路标,使行人能方便辨认方向,产生引导作用。
2、景观设施景观设施是具有服务、景观、管理等功能的城市小品,包括地面设施、人行天桥、灯具、电话亭、广告牌、座椅、邮筒、垃圾筒、休息亭廊、雕塑小品等。
目的是为居民提供一个方便的、具有宜人尺度的、有令人愉快的视觉效果的城市环境。
地面铺装结合土地的使用功能、空间大小及环境空间需达到的意境,规定城市重点铺装地段,注重其材料质地、纹理、色彩、平面造型、拼构形式等,使之成为城市中最富于表情的景观要素。
邮筒和电话亭均是城市中心的基本建设内容,也是城市公共场所中的通讯设施,它们的位置状况不仅反映城市公用事业的水平,也标志着城市生活的节奏和效率,是城市景观的组成之一。
规划邮筒一般固定设在街道路口,电话亭则主要分布在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的人流集散地。
电话亭设计和布置要求美观大方,与环境特点取得谐调,并做到容易被使用者发现,又不过分夺目。
室外坐椅设置在公共性强的地方,如商业广场就需提供一些供人们休息的空间和坐椅,疏缓体力和情绪。
在步行专用道上也可以在一定的距离内设置坐椅,结合树木、花坛、亭廊等设施创造轻松、愉快的休息环境。
安排无障碍设施的普及程度是反映城市文明的标准之一。
城市环境是面向大众开放的空间,作为城市景观主要内容的环境设施也应体现对所有人的关心,城市环境改善与创造的目标是我们所要建立的城市是健全人、病人、孩子、青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都没有任何不方便和障碍,能够共同的自由生活,活动的城市。
所有步行道和步行广场,凡是地面和进入建筑时,有高差的地方均应设计方便步行或轮椅攀登的坡道。
在步行专用道路区域内,为了给残疾人、老人等行走困难者提供方便,应结合步行空间的设计在适当的问隔设置带坐椅的休息场所。
公共场所的公厕设计时,须考虑为残疾人专设的厕间。
另外,公用电话亭的设计也应考虑少量的残疾人方便使用的问题。
第二节照明与夜景观设计照明设施是影响环境特征的要素之一,照明设施的系统设计可以使城市夜空间的特色得到突出,起到方便人民生活、美化城市的效果。
照明设施的功能并不只限于夜晚照明,其设计还需注意白天的效果,灯具与建筑、环境空间的关系和尺度适宜;在城市道路上同一类型的路灯高度、造型、尺度、布置等要统一、连续、整齐;在步行商业衔的空间里,应结合商业的厨窗、厂告、环境照明等多种光源,装点环境,渲染气氛,形成城市中的亮区,创造“灯光”文化和特色,使之与城市功能相适应;在步行系统中(包括步行商业街)的路灯灯具,应满足人们近距离的观感:其细部造型应精致、耐看,突出造型的统一感和个性,给人以一种特定的环境认同感;高层建筑,特别是位于显赫位置的高层建筑,城市的夜空间需择其重点进行建筑立面装饰照明,形成城市外部空间的亮区,丰富城市的夜空间,给人以空间上的诱导和视觉上的刺激;广场空间的照明,针对其功能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商业广场需延续,商业空间的繁华、热闹,以园林灯、霓虹灯为主,借助商业区的环境亮度,共同组织照明;文化广场则需考虑集会照明用的高杆灯,在平时,仍是以园林灯为主,重点地区强调其照明。
一、夜景规划的作用城市的夜色景观是反映一座城市发展是否具有现代气息标志之一,是城市内在活力强弱的反应。
同时,良好的城市夜景系统将对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树立城市的文明形象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夜景规划的原则城市夜景规划的设计主要建立在以下三条原则之上:1)表现城市的整体结构,突出各重点景观地区的形象。
2)创造明亮、安全、悦人的城市夜间休闲、娱乐环境。
3)烘托繁荣的城市夜间活动气氛,体现蓬勃的商业活力。
三、夜景规划在城市夜景中,通过山、水、城的夜景设计,表现城市的整体结构。
通过对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桥梁的灯光设计,并利用水中的灯光倒影来表现自然河道的轮廓线。
通过城市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和新市区各片建设群的点点灯光表现城市的骨架和建成区轮廓。
在城市夜景中,通过重要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和主要建筑物的灯光,反映城市夜景的重点。
沿河道路和绿带的照明强调出的优美线形及其在城市中的主导地位,符合空中和高处俯瞰的要求。
可以考虑多种柔和色彩灯光的照射,形成变幻的水景;同时,河面上的大桥也可以作为河面景观和延伸。
城市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照明光源采用柔和的白炽灯,选用特殊、美观的灯具、路灯、射灯、彩灯等多种类型的结合运用。
1、城市夜景观1)城市夜景观是自然与社会科学文化的集中体现夜晚的城市为夜空间环境提供所需的必备机能,如:商业机能、娱乐机能、休闲机能、交通机能,并通过各种高科技演光手段对城市夜间景观环境进行二次审美创造,为市民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适的休闲、娱乐、购物及交往的人工照明环境。
城市夜景观可以表现自我,也可以通过城市夜间的各种物质组成要素间接展现出来,如:灯光、建筑、广告、橱窗、小品、绿化……一个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反映了这个城市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和整体审美层次。
如果说城市夜景观的自然科学文化表现是舞台背景,那么社会科学文化表现则是夜景观的主题,背景始终是为了主题的展现而烘托气氛,并随着主题的展开而不断变换。
它通过人的各种夜生活行为来展现,如:商业活动、娱乐活动、交通活动、节日活动……同时它还决定着自然科学文化的表现形式。
高质量的城市夜景观环境可以通过它的夜间照明水平来体现,但现代城市夜景观环境不仅仅包括高质量的城市照明体系,它更与城市居民的活动体系交融在一起。
2)对城市夜景观认识的两种误区误区1:城市夜景观=城市夜景观照明城市夜景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并反映为城市夜景观照明,但照明在意义上仅属于科学文化的一种表现手法。
舞台背景表现得再好,但如果主题的展开却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其总体效果也不算是成功的。
城市夜景观与城市的交通体系、文化背景、市民的消费及价值观念密不可分。
误区2:城市夜景观会造成经济与能源的浪费在能源紧缺的今天,节约能源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主题,而城市夜景观照明需要大量的电力能源无疑是与这一主题相悖的。
过去的教训告诉我们,事故率和犯罪率的高低与之有着相当的关系,现代城市生活不可缺少夜景观照明。
另外,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灯光照明技术来改善城市夜景观会对发展城市的旅游观光业、改善居住环境等产生积极影响,会给城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
所以,提高城市夜景观环境质量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3)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思想的具体贯彻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规划师在综合考虑城市的自然经济历史社会和区域发展的前提下,对城市夜环境提出总体的及分区的宏观意向构思,并提出详细要求和限定条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城市建设的不同情况,有两种操作系统:一种是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的独立操作系统;一种是贯穿于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或已建成的城市和城市中的传统街区或城市已建成区域的夜景观规划设计采用第一种操作系统较直接一些,而且见效快;而对于新兴城市或城市某一区域的重新改造,采用第二种操作系统会使城市夜景观特色更加统一、完善。
由于长期以来对城市夜景观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第一种操作系统实际上是对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补充完善。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对城市夜间环境形态作出的合理组织,是城市美学在夜晚中的体现。
之所以把城市夜景观从城市景观中提取出来单独加以研究,是因为城市夜晚的景观与白天的大不相同,规划设计者必须熟知这些变化,哪怕是极微妙的一点,如果运用得当,也会创造出令人感动的城市夜空间效果。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不仅要从城市空间在白天的特征这一角度来考虑,还要通过各种方法手段来改变日光下形态很差的空间及相互间没有关联的存在形式。
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跨越多门学科,最成功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作品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在美国,主要通过完善的教学体制、法律制度、雄厚的财力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体制来使其夜景观规划设计方案付注于实践。
在我国,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与城市不同的建设发展历史给夜景观规划设计实践带来不同程度的困难。
将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成果纳入城市规划(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便使其具有了一定的实践性、可依据性和政策性。
此外,在进行夜景观规划设计时要依据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来进行,所以说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本身也是城市规划思想的具体贯彻。
2、我国城市夜空间环境的现存问题1)内容单一、缺乏特色白天由于繁忙的工作,人们的活动势必延至夜晚。
因此,城市夜晚应为市民提供更多方面的服务机能,如:旅游、购物、散步、娱乐、休闲……有活力的城市夜景观必具备丰富的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对夜生活的心理需求。
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夜空间环境往往围绕着商业机能展开,其中又以购物为主,这样势必造成了城市商业中心明亮一片,而在多数居住区、文教区或其他无明显经济效益的城市片段却漆黑一片。
可就是那些夜景观环境较为丰富的城市街道、商业地段,也存在着盲目西化、千城一面的倾向,这些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2)缺乏尺度感主要反映在夜间硬质景观的表现上,普遍的问题是宏观有余而细部不足。
许多在白天为行人设置的小尺度设施到了夜间反而成为路障,而且灯具无论在造型还是尺度上均缺乏细致的考虑。
事实上,城市空间中的各种灯具是联系白天与夜晚景观的纽带:白天可以点缀空间特色;入夜则是人类的“第二只眼睛”,能充分发挥其指示和引导作用,而且其本身的造型也是夜间标志城市尺度与特色的活跃因子3)缺乏整体性受经济观念的影响,许多行业在夜间不同程度的利用各种灯光技术树立自身形象,这样就会给城市带来一系列的景观问题。
德国哲学家谢林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唯有整体才是美的。
”整体概念是审美的基础。
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不令人满意的夜景效果主要是由于缺乏城市整体观念造成的。
4)缺少规划在许多大城市,单体建筑照明百花齐放,但缺乏统一,具体表现在:色彩杂乱;照明灯具、广告灯箱随意摆放,影响行人的心理舒适度与人身安全;缺少发展眼光,照明技术落后,以至于经常性地进行更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浪费。
虽然从另一角度来说,大大小小、色彩纷杂的照明广告(尤其是霓虹灯招牌)也算是一种特殊的景观,但如果在毫无规划的情况下,并不会令人引以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