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保险行业的发展问题及整改建议

保险行业的发展问题及整改建议一、保险行业的发展问题保险行业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了风险分担和保障功能。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保险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保险行业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信息了解不够,这导致了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不准确。
同时,投保人也难以获得保险产品的真实信息,往往仅依靠保险代理人的介绍和宣传,导致选择失误和不满意的情况。
2.产品创新不足的问题目前,保险市场上的产品种类相对较少,缺乏针对性和差异化。
传统的人寿险、车险等产品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
与此同时,在新兴领域如健康保险、老年护理保险等方面的创新也相对较少,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3.服务体验不佳的问题保险行业在服务体验上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是理赔流程繁琐,投保人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提供多种证明材料,导致理赔周期较长。
其次是服务响应速度低,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常常遇到投保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者回复问题周期较长的情况,给投保人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二、保险行业发展的整改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整改建议:1.加强信息透明度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建立起详尽准确的保险产品信息数据库,使消费者可以了解各个保险产品的细节和风险。
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2.加强产品创新与差异化保险公司需要增加对新型保险产品的研发投入,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同时,应加强风险评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加产品的可信度和可持续性。
3.优化服务体验保险公司应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可以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建立自动化的理赔流程,减少人工干预的环节,提高理赔的速度和准确性。
同时,建立全天候的客服热线,解决投保人的咨询和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保险市场在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以下是我认为的其中几个问题以及可能的对策:1. 市场竞争不充分: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依然存在较高的垄断现象,少数大型保险公司垄断了市场份额,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
为了促进市场竞争,政府可以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监管,确保公平竞争。
2. 产品创新不足:当前我国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寿险和财产险领域,产品创新不足。
政府可以加大对保险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具有个性化特点和针对特定需求的保险产品。
同时,加强对新产品的监管,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通常拥有更多的信息,而消费者则对保险产品和公司了解有限,导致信息不对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推动建立一个统一的保险信息平台,提供全面的保险产品信息和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等信息,方便消费者做出更好的选择。
4.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目前我国对于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力度相对较弱,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容易受到误导和欺诈。
政府可以推动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高对于违规销售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增加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和辨识能力。
总之,我国保险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发展和改进的机会。
政府和保险公司应该共同努力,通过各种措施和对策,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升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和透明度,实现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保险市场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行业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继续探讨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其中一个问题是市场竞争不充分。
尽管保险市场在我国已有相当大的规模,但由于寡头垄断现象的存在,市场竞争程度较低。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银行入股保险公 司和保 险公 司入 股银行实
现 了资 源 共 享 ,产 品 互 补 和 交 叉 销 售 。 建
看 ,行业竞争 日益激烈 ,商 业银 行对于没 有经营风 险的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
高 ,金 融 监 管在 不 断 放 松 。 这 就 为 银 行 保
户 群 体 , 仅 可 以 解 决 目前 保 险 公 司 分 支 不 机 构 不 足 的 问 题 , 且 能 够 降 低 销 售 成 本 并
在全 国保费收人 中 ,银 行类保险兼业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保 费 收入 快 速 增 长 , 占保 险 业 全 部 保 费 收 入 的 比例 也 成 上 升 趋 势 ,从 总 量 上 来 说 ,我 国 的银 行保 险 的 发 展 是 相 当快 速 的 。
开 展银 行保 险 方 面 进 行 了尝 试 和探 索 ,
本 文 在 总 结 我 国银 行 保 险 发 展 现 状 的
保 合 作 模 式 , 保 业 务 的范 围 ( 图 1】 银 见 和
销售量 ( 图 2) 见 快速增长。 统计 显示 ,近几年来全 国银 行网点快 速增长 , 截止 2 1 年底 已达到 1 万左右 , 00 1
关 键 词 :银 行 保 险 经 营 模 式 法 律 监 管
银 行保 险经营成功的关键在于 以客户 关系为中心 ,吸引维持并强化客户与银行 保 险机 构之间的长期关系 ,充分认识和把 握银行保险的客户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能 够为银行保 险经营机构带来的经济价值 的 总和 ,进而为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各阶段的
品发 展 迅 猛 。部 分 公 司开 始注 重 期 缴 产 品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银行保险业务是指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的各种保险服务。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但是,银行保险业务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银行保险服务缺乏特色当前,银行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大多数银行保险产品并无太大差异化,导致市场份额难以提升。
另一方面,一些银行为了追求快速盈利,往往过于依赖保险公司,而忽略了自身特点的发挥。
因此,银行保险服务缺乏特色是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策:银行应该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客户的需求,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和客户需求的银行保险产品。
此外,银行应该更加注重自身品牌的塑造,强化品牌意识和品牌文化建设,提高银行保险服务的品牌价值和特色市场竞争力。
二、银行保险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模式的复杂性和困难度大,业务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银行保险业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一些银行的保险销售经理缺乏专业知识,缺乏对客户的风险意识,导致客户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对策:银行必须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的管理,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同时,平衡保险公司利益和客户利益,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银行保险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客户的信任度。
三、银行保险业务产品销售压力过大银行保险业务销售压力过大,导致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过度追求业绩和提成,同时也忽视了对客户的风险疏导和保护。
这种短期行为对客户和银行都存在潜在的风险。
对策:银行应该注重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一次销售,终身关系”的服务理念,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注重保险业务人员素质和专业知识的提高,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保险销售团队。
同时,加强银行保险业务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强和保险公司的协作,及时调整银行保险业务产品和服务。
四、银行保险业务监管不够当前,银行保险业务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监管力度。
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问题分析1. 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不信任感保险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公众的质疑和不信任,主要原因之一是保险合同复杂、条款繁琐,难以理解和诠释。
此外,在事故理赔方面,一些保险公司往往会采取种种手段拒绝或推迟赔付,进一步削弱了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感。
2. 信息不透明和产品差异化不明显目前,保险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但是由于信息不透明的缘故,普通消费者难以准确判断各个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和价值。
此外,许多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吸引客户购买,并未充分披露产品的风险特点和限制条件。
3. 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当前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监管层面上存在着监管力度不足、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这使得某些企业可以违规操作或通过其他方式规避监管,损害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解决方案1. 提高信任度为了提高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感,首先应加强透明度。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优化合同条款,简化表述,减少隐晦语言的使用,使得客户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其次,在赔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并及时履行义务。
此外,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和监督,增加整个行业的透明度。
2. 加强消费者教育面对复杂多变的保险产品市场,普通消费者需要更好地了解产品特点和购买原则。
因此,政府和监管部门可以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消费者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传达给消费者。
同时,一些专业机构也应推出可靠的保险指南和比较评估工具供消费者参考。
3. 健全监管体系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是改进行业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所在。
监管部门应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强化处罚力度,对于违规行为严肃处置。
同时,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例如增加中央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合作机制,提高监管信息共享的效率和可靠性。
4. 推动科技创新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也应积极跟进科技进步。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高理赔效率和准确性,降低操作风险。
同时,大数据的应用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和风险偏好,并推出个性化服务和产品。
浅析国内“银行保险”发展问题与对策

4 分 支机 构 对 银保 业 务 发 展 4 银 保 业 务对 全 行 中 间业 务 . . 的 重 视程 度 有 所提 高 ; 收 入 的 贡献 度 有 所提 高 ;
5 经营 效 益 较差 。 . 5 业 务效 益 对全 行 的 贡 献度 5 业 务 收益 对 全 行 的贡 献 度 . .
3 业 务管 理 松 散 ,未设 立 牵 变 化 ,分 红险 后 来居 上 , 为 3 在 总 行 层 面确 立 了专 门的 . 成 . 头 管理 部 门; 发 展缺 乏足 够 的认 识 ; 代 销 保 险 的主 要 险种 ; 管 理 体系 ; 银保 业 务 牵头 管 理 部 门 , 完 较 体系 ; 4 分 支 机 构 对 银 保 业 务 的 3 初 步 建立 了全 行银 保 业 务 整 地 构 架 起 了 银 保 业 务 管 理 . .
浅 析 国 内 银 行 保 险 ”学 ,广 东 广 州 5 O 0 ) 广 10 6
摘要 : 行保 险是在经 济全 球化和金 融 自由化 的宏观 背景下 , 银 银行产 品与保 险产 品相复合 、银行业务 与保 险业务相 渗透 、 银行 资本 与保 险资本相 融合 的产物 。 行保 险业务在我 国保 险业发 展 中的地位和作用 日益重要 , 银 其进一步发展具
好 的 品牌 形 象 ,开 拓更 广 阔的 客户 源 。对 客户 来说 , 银 行买 但 在 银 行 整 体 的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中 仅 占 5 在 %左 右 的 份 额 , 纯 从 单 保险, 价格 更便 宜 , 回报 更 高 ; 行 网点 多 , 家 门 口就可 以买 收入 贡献 的 角度 来 看 ,贡 献较 小 ,因此 在银 行 内部 得到 的关 银 在
式 。 2 0 年 以 来 ,尽 管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证 券 市 场 走 势 以 的 发 展 特 点 : 00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刘兴亚
王少群
陈
敏
( 中国 人民 银行 金融稳 定局)
一 ! 我 国银保 业 务发 展现 状 及特 点
9 % 年 , 平 安保险 与农 业 银行 签订代 理保 险业 务协 议 , 我 国银 行保 险业 务正 式 开始 , 1 25 XX ) 年以后逐步扩展 到全 国 " 20 0 3 年保监会取 消 了一家银 行网点 只能代理 一家保 险公 司产 品的限制后 , 银保业务取得 了突飞猛进 的发展 " 20 0 1 年至 20 1 0 年 , 银保 业务全 国年均保 费 增速达 5 3 % , 占人身险保费 的份额 由 20 0 1 年 的 3. 1 6 % 升至 201 0 年的4 8 .3 5 % , 成 为仅次于 营销员渠道的第二大销售渠道 " 银保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 出现 了无序竞争 ! 销售误 导等问 题 " 为此 , 从 20 1 0 年底开始 , 监管部 门连续发 布 5关于进 一步加强商业 银行代理保 险业 务 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 的通知 6 和 5关 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的通知 6 ( 下 文对 以上两个文 件简称银保新 规 ) , 要求保 险公 司驻点人员撤离银行 网点 , 并 限定一个银 行 网点最 多只能代 理三家保险公 司的产 品 ( 即 / 一对三 0) , 银 保业务开 始下滑 , 20 1 2 年上 半年银保保 费 占人 身险保费的 比重降至 4 . 7% " 我 国银 保业务 主要呈现 以下特点 : 1. 销售协议是银保合作 的主要模式 " 银行与保 险公司通过签订代理销 售协议开展 合作 " 其中 , 银行主要负责保 险产 品的销售 ! 宣传等工作 , 保 险公 司负责产 品设计 ! 人员培训 ! 售 后服务等工作 " 在机构合作层次上 , 主要包括 / 总对 总 0 ! / 分对 分 0 及 / 分对 总 0 三种模 式 , 其 中 / 总对总 0 模 式 占主导地位 " 在销售实践 中 , 监管政策调 整前 , 主要 由保 险公 司1Biblioteka 3氨 翼篆璧 评论,
当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银行保险业务最早是在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率先出现的,是对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一种补充,也称为“附随业务”。
本文对银行保险作了概述,探讨了当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我国银行保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银行保险;问题;对策一、银行保险概述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这一词汇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的法国。
银行保险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初始意义具有明显的“银行”与“保险”融合特征,其内涵是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和发展而不断丰富的。
因此,在银行保险业的理论界和实业界对银行保险的涵义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解释。
下面从销售渠道说、产品服务说、经营策略说三种不同角度对银行保险的定义进行归纳。
(一)销售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最为直观的理解,也是银行保险发展早期的主要定义方式从银行保险的最初形式来看,所谓的银行保险就是利用银行等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
DolisaK.Flu在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险公司发表的《亚洲的银行保险》报告中也认为,从最为简单的形式上看,银行保险就是经由银行销售保单,也就是银行代销保险。
(二)产品服务说是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学者AlanLeach在其出版物《欧洲银行保险中的问题及2000年发展前景》一书中提及:“银行保险是包括传统银行、储蓄银行和建房协会在内的,对保险产品进行制造、营销和分销的服务。
”英国保险业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银行的一种经营行为,即银行销售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
我国学者郑伟、孙祁祥也从产品提供的角度来理解银行保险,认为“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安排,其中,保险公司负责产品的制造,银行负责产品的销售。
”经营策略说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种与其主业经营相关的商业策略。
(三)经营策略说强调银行与保险公司两个不同的金融部门联手进行产品开发、营销和分销我国学者栾培强对此定义为“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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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1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保合作逐步发展起来。
加入WTO以后,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加剧,银保合作已经成为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银行保险业务量在银保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不断上升,截至2004年底,全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达到795亿元,银保合作日益加强,营销产品已经由单一的储蓄分红险发展到万能险、健康险、养老险等,营销模式由储蓄所柜面销售延伸到银行理财中心、电话直销等,保险已经成为银行客户理财服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客户享受到更加专业化和人性化的金融服务。
从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起步晚、成长快,但近年发展步伐有所放慢,经营模式主要为松散型协议合作,银行主要充当兼业代理人角色,并从专属代理人转变为独立代理人,银行保险产品以寿险产品为主,且主要是分红和固定收益产品。
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拓宽经营思路,更新经营理念,改善经营方式和手段,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探讨新的银保合作模式。
1.1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内最早开展银行保险业务的商业银行,在银行保险市场占比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中国工商银行自1992年起就积极利用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服务网络、先进的技术手段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广泛的业务合作。
近年来,该行本着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需要的服务理念,与保险公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银保合作新模式,推动银保双方共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全能型、多元化的金融保险综合服务,先后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合作范围不仅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传统银保业务,而且还涉及协议存款、基金代理销售、保险资产托管、电子商务、现金管理、深度融资、联名卡发行、保单质押贷款、数据库营销等新型业务领域。
近年来,该行在银行保险市场的占比始终保持领先水平,而且率先在国内推出与保险公司数据实时连接系统,完成了代理保险业务从手工处理到电子化处理的实质性转变。
截至2004年年末,该行代理保险业务量达到745亿元,其中代理销售保险业务量为297亿元,市场份额32%,居于市场首位;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业务量为448亿元。
目前该行已经同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华泰资产管理、太平人寿等保险公司签署了保险资产托管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各保险公司客户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共同促进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1.2中国银行积极支持中银保险向专业银行保险公司迈进,有资本纽带关系的银保合作日益成为发展趋势。
中银集团保险公司(即中银保险)是一家外资财险公司,其前身是中银集团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5年1月,后者通过“分改子“变身为中银保险,成为首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中银集团保险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香港;是中国银行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该公司保费收入构成可分为中行系统内保费收入和其他中介代理保费收入两部分。
2004年中国银行境内各分支机构的自有财产保险纷纷转向中银保险,其保费收入为5623.54万元,来自股东方关联采购的保费收入在该公司保费收入中占60%;2005年1-8月份,中行系统内(含自有物业)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为61.39%,而其他中介代理保费收入不足40%。
中国银行积极支持中银保险向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发展。
2005年中行总行向内地各分行下发《关于支持中银保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发展保险业务作为该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品牌、网络和客户资源优势,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集团利润来源,满足集团利润最大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向银行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充分挖掘客户的边际效益潜力,稳定和扩大客户群。
中国银行拥有庞大的分支机构和客户经理团队,代理中银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畅通,许多保险公司都希望与其合作。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曾为了争取在销售网点和销售品种上获得与中行的深度合作,曾将其在香港上市的主承销商业务交给中银国际。
中银保险与中行具有资本纽带关系,银行与保险公司携手分析客户需求,合作开发产品,通过银行渠道向客户销售银保产品,保险公司以承保公司的身份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
中银保险的两大重点业务水险和大型商业保险与中行对接,水险业务流程相对固定,通过与中行国际结算系统对接,可以采用在线核保、远程出单的模式操作,而不必单设分支机构,从而绕开中银保险经营的地域限制。
这种有资本纽带关系的银保合作将成为发展趋势,其他形式的银保合作将逐渐失去市场竞争能力。
1.3中国农业银行努力提升银保合作层次,力争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建立银行保险股权结构合作关系。
近年来,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05年10月末,农行已与33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合作,代理保费比年初增加408亿元,其中代理新单保费220亿元,代理产、寿险保费规模均位居同业前茅;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比年初增加6.59亿元,综合效益显著。
银行保险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建立密切的资本联系非常必要。
该行根据银保合作发展趋势,积极提升银保合作层次,除了强化与保险公司的多方位合作、抓住代理业务这个龙头外,还考虑与重要合作伙伴建立资本合作关系,加大合作力度,争取更大程度的双赢。
该行积极努力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现股权结构合作,使保险公司成为银行的战略投资者,实现银行保险股权合作的战略突破。
尽管目前通过股权纽带加强银保合作之路还不通畅,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不久前指出,银监会积极支持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审慎的监管,强调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强调科学的、健康的“防火墙“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包括银保合作在内的综合经营的限制有松动迹象。
1.4中国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分别与有关保险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银保合作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随着中国加入WTO,金融市场竞争不断深化,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合作形式和层次不断提高。
2003年6月,中国招商银行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在深圳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招商银行将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销售代理、保险费收取和保险金支付、资金网络结算、电子商务、综合理财、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为广大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和金融理财服务。
招商银行与生命人寿保险开展全面合作,顺应银行保险发展趋势,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以达到银行、保险公司和客户多赢的局面。
此外,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与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达成银保全面合作协议。
合作内容包括双方将进行捆绑业务宣传、利用对方销售与结算网络共同开拓市场和实施制度化的培训交流等。
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早于1982年就在深圳设立了分公司,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虽成立时间较晚,但业务发展迅猛,两个“民“字号金融机构的银行保险合作有助于实现银保双赢。
中国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分别与有关保险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标志着银保合作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1.5银行保险的发展,使银行获得代理费收入和各种潜在好处。
保险公司承担了较高的代理费,却节约了人员与网络成本,抢占了市场。
对银行而言,银保代理费收入是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各家保险公司给银行的代理手续费一般为3%左右。
但在一对一的谈判中,由于银行握有大量客户资源,既有公信力又有庞大的销售网络,急于寻找代理商的保险公司处于被动地位,为了争取到合作协议,有的保险公司不得不进一步提高代理费。
但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好处。
由于银行保险产品对银行储蓄会产生分流作用,因此在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中,往往规定有保费收入的一部分必须在该银行存款的协议条款。
此外,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既增加了金融服务功能,又解决了部分员工分流问题。
更重要的是,一些中小银行现在办理银保业务可以为其未来发展可能涉足保险业积累人才和经营管理经验。
对保险公司而言,借助银行密集的营业网点来销售保险产品,节省了人员、网络等方面的销售成本,业务量不断上升,带来大量客户和保费收入,但有的保险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给银行的代理费过高,保费收入总额增加很多,但扣除代理费后却所剩无几。
为抢市场向银行支付过高代理费,“赔本赚吆喝“,这种情况清楚地说明,靠高代理费来维持银行保险合作是难以长久的。
我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尚处在起步阶段,必须避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而应该探讨新的银保业务合作模式,向着长久合作的方向发展。
2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05年6月3日举行的“银行保险深层次合作与发展论坛“资料显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自2004年开始下滑并进入持续低迷状态,整个业务增长速度放缓。
2003年我国银行代理的寿险保费收入达765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6%;2004年是795亿元,与2003年比,从总量上来说略有增长,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25%,下降了1个百分点;2005年一季度银行代理的保费收入是205.5亿元,同比下降了19.5%。
历经7年发展的银保业务走到了十字路口,正在面临转型。
如果转得好,银保市场会发展得更加健康,成为整个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新利润增长点,它将扩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扩大利润新增长点。
反之,高速发展的保险业会因银保业务滞缓而逐步丧失前进的动力团。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银保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2.1银保合作受到金融法律法规、分业经营体制的制约。
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决定了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制度,决定了我国银保合作的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保险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指出:保险与银行、证券分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
《保险法》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这些法律规定和分业经营体制限制了银行与保险之间的资本融合,限制了银行投资保险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专门经营银行保险业务的公司、或以银行名义销售保险产品。
银保合作主要采取兼业代理的形式,银行方面认为银行保险业务毕竟是保险公司业务,对银行来说只是一项收取手续费的中间业务,不是银行自己的主要业务;有些银行认为银行保险业务所带来的收益少,开展积极性不高,不利于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保险公司与银行应该探索更高层次的合作模式和利益分享方式。
历史经验表明,银行与保险之间进行资本融合,建立有资本纽带关系的银保合作模式是未来的发展趋势。